
商場門崗管理規范3
商場門崗管理規范(三)
1.目的:確保商場門崗管理規范,確保商場進出物品安全。
2.主要職責: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商場進出物品安全。
3.內容:
3.1 門崗崗位職責
-熟讀國家實施的安全法規(如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以及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綱要》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到位。
-負責指定崗位的執勤工作,確保門崗及周邊責任區的安全。
-負責或協助上級領導、有關安全結構,第一時間緊急、妥善處理、解決門崗及周邊責任區發生的治安狀況或突發事件,超越職權范圍的即時上報上級領導。
-負責責任區內顧客、廠家的服務工作。
-負責對進出商場特殊人員(如記者、廠家裝修人員、推銷員、衣冠不整者、乞討者、吸煙者、尋釁滋事者等)的管理工作
-負責商場或廠家裝修的進出人員、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去商場的嚴格管理。
-負責廠家進出貨物的嚴格管理。
-負責責任區衛生的維護,做好基本的清潔、清理工作(如揀拾制片等)。
-負責責任區內公共設施、設備的保管、維護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對以上工作負全責,對監管不力、發生大小問題的,視情形負相應的責任。
3.2 交接崗標準
-交接崗前,接崗人按要求整理好著裝、帽子、工號牌等。
-接崗人員按要求齊步走到交崗人面前(距離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