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某醫院ct質量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醫院ct質量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1.保證醫療質量安全是保證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而醫療質量安全教育是保證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所以必須加強醫療安全教育工作。
2.科主任負責對本科醫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3.科室通過定期會議強調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的重要性,通過檢查監督規章制度,醫療規范執行情況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獎懲并通報,以強化醫療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4.利用科室召開會議、專題講座等形式組織科室人員學習法律規范、診療規范及醫院下發的提高醫療質量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大家遵守執行,提高醫護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第2篇 醫院多部門質量安全管理協調制度
為了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醫院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由分管院長負責,成員醫務科、護理部及主要臨床、醫技科室主任組成。本著加強各部門間在部署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時的統籌運作和協調聯動,醫院制定了此協調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長領導下、由醫務科統一協調負責全院醫療質量的監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2、醫務科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全院醫療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對病歷書寫規范性及時性、合理檢查、合理診斷、合理用藥以及臨床用血、知情告知、處方規范等重點環節加大質量管理,對質量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提出整改措施和對策。
3、醫院每季度召開一次醫療質量管理會議,各部門對質量標準化管理的經驗進行交流總結,對醫療質量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分析,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并評估落實效果。
4、對醫院醫療質量工作要進行調查研究,質量分析,做好文字記錄,以醫療質量通訊的形式下發各科室。并負責做好質控工作中相關問題的答疑。
5、各臨床、醫技、藥劑科室設立質控小組。由科主任、護士長、質控醫、護、技等人組成。負責貫徹執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醫療護理等規章制度及技術操作規章。對科室的醫療質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檢查登記和考核上報。
6、成立醫院醫療質量檢查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院長擔任副組長,醫務科、護理部主任分別負責醫療組、護理組的監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醫療質控小組,對本科室的醫、護質量隨時指導、考核。形成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療質量檢查小組、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二級質量監督、考核體系。
7、建立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委員會、醫院感染 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委員會。分別負責相關事務和管理工作。
8、各職能部門要定期下科室進行質量檢查,重點檢查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上級醫師查房指導能力,住院醫師“三基”能力和“三嚴”作風。
9、分管院長應組織職能部門和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節假日前檢查,突擊性檢查及夜查房,督促檢查質量管理工作。
10、院醫療質量檢查小組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科室交叉檢查、考核。
11、醫務科、護理部、信息科、院感辦等職能部門應將檢查考核結果、醫療質量指標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見,及時向臨床、醫技等科室質控小組反饋科室質控小組應根據整改建議制定整改措施,并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醫務科
2023年4月20日
第3篇 醫院高壓氧治療科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斷加強醫療服務過程各個環節的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
二、科室不斷優化診療程序,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使病人得到及時的醫療服務。
三、衛生技術人員“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合格標準為80分)
四、科室醫療設備、儀器完好率≥95%。
五、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六、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七、高壓氧艙治療室嚴禁煙火,禁止患者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高壓氧艙治療室。
八、艙內氧濃度不得超過23%,治療休息時換氣,使氧濃度保持在23%以下。
九、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
十、嚴禁在機房內會客,嚴格交班制度,做到當面交接班。
十一、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定期檢測,保證設備性能良好。
十二、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高壓氧艙治療室。
十三、治療結束后,應立即關閉電源及氧氣閥門。
第4篇 人民醫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制度
人民醫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制度為妥善處理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在總結經驗教訓基礎上,保障醫療安全,防范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事故,切實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促進醫院管理和醫療質量的提高,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依據《***省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我院醫療事故爭議責任追究制度。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定性
(一)、科室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后,先由科室根據國家及醫院相關規定進行及時討論,明確責任和性質,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出處理意見,報醫務部等職能部門批準。
(二)、醫務部等職能科室對糾紛科室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核,對科室定性與醫院規定不相符者,醫務部等職能科室有權否定,要求科室重新認定,并向院部報告。
(三)、科室、醫務部等認定有困難、或性質后果特別嚴重、或糾紛科室對職能科室的意見持異議者,可由醫務部組織醫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專家進行分析討論,對糾紛進行醫療技術過失討論和違反醫療規范討論明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一般、重大、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再明確責任程度追究相關當事醫務人員和科室責任。
1、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定性
(1)、違反醫療規范討論:由質控部在醫療糾紛發生后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定責答辯會日前3日依照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提出當事醫務人員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構成違規,構成違規者確定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醫療技術過失討論:根據患者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提出質疑要點和科室、醫務部初步提出質疑意見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專家現場提問、歸納對醫療糾紛是否因技術操作過失造成患者一般功能障礙、嚴重功能障礙、死亡構成缺陷,構成缺陷者確定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程度大小。
2、醫療行為責任程度定性:
全部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完全是由于診療過失行為造成。
主要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主要是由于診療過失行為造成,所患疾病和其他因素僅起次要作用。
次要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是所患疾病不可逆的必然轉歸,診療過失行為在損害后果的形成中起次要作用。
輕微責任:患者人身損害后果是所患疾病的不可逆的必然轉歸,診療過失行為在損害后果的形成中起輕微作用。
承擔認定工作的院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委員,應由相關專業5人以上單數組成。
經醫學會鑒定為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為準。
二、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所致醫院損失由科室及個人承擔比例。
1、按解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發生總費用的其扣發比例見如下:
責任程度
科室
個人
全部責任
50%
50%
主要責任
40%
40%
次要責任
25%
25%
輕微責任
15%
15%
扣發金額最低當事人200元、所在科室200元,最高當事人不超過20000元、所在科室不超過20000元,科室主任按當事人的10%比例承擔。
科室因解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發生總費用計入科室成本最高限額為20萬元。
2、個人承擔部分,由醫院相關財務部門每月從個人工資或效益工資中扣除。
3、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科室和個人,如涉及到減免醫療費和(或)醫療賠(補)償的(包括直接、間接費用),全部由科室列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其他行政處罰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科內會議檢討;院周會上點名批評;取消評先資格;酌情給予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1個月。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周會點名批評、通報批評直至停職;取消評先資格;酌情給予降聘,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半年,2年內停止專業技術職務晉升。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給予當事科室院周會批評;對科室負責人給予院周會批評;取消科室及科室負責人評先資格。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當事人:書面檢查;取消評先資格;院周會點名批評、通報批評直;酌情給予吊銷處方權及手術權1年,3年內停止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解聘。
當事科室:扣除所在科室當月醫療質量評分中的相應考核分值;給予當事科室院周會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資格;對科室負責人、科委會給予院周會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資格、通報批評、降職降聘。
4、未經醫務部批準擅自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或擅自外出醫療服務而造成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由本人或科室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后果,由此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醫院將按“責任程度”進行加重處理,追究其責任。
5、對十二個月內發生兩起以上“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以上”的醫療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醫務人員,從重處理,直至吊銷執業證書。
6、當事人極端不負責任,導致病員死亡,情節惡劣觸犯《刑法》構成醫療事故罪,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醫院將報請衛生行政部門做出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及開除公職的行政處罰。
第5篇 醫院物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物業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物業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監督力度,物業監管辦公室制定本工作方案,實行“一周一目標,一月一強化”的工作模式。
二、每月制定物業工作目標及質量與安全工作要求標準,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三、定期巡視物業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解決。
四、定期招集物業公司負責人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安全與質量工作無差錯率達到90%以上,達到優良目標。
五、不斷改善就醫環境,促進醫院物業服務工作規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