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b房地產公司規章制度
本文是一篇房地產公司規章制度,監事會職責:對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履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公司財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
第一章 總 則
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保護公司股東和債全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經濟秩序,促進公司不斷發展壯大,全面推動公司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章程》結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股東會: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條 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職權。董事會參加人員:董事長、董事。監事列席董事會。
第三條監事會: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權力。
第四條總經理辦公會:參加人員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必要時各部、室負責人可列席。
第五條公司機構設立辦公室、財審部、工程部、拆遷部、銷售部、物業分公司。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一條公司董事會職責:
一、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三、決定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職工報酬事項。
四、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通過,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負責召集公司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年度工作。
七、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第二條監事會職責:對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履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公司財務。
第三條總經理辦公會職責:
一、組織實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方案。
三、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它工作。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訂公司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
五、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門負責人。
第四條公司業務辦公會議職責:討論研究公司一般性日常工作及業務,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工作任務及其他臨時性任務,參加人員:正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部室正副經理和公司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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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x房地產開發公司資產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資產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公司資產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合理、有效使用,維護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資產的管理。
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資產實物進行歸口管理,負責資產的申請、購置、登記、維修、調配和報廢等各項程序。
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資產的賬務進行歸口管理,包括入銷賬、折舊等。
資產的定義:本規定中的資產概念既包括固定資產(單價超過2000元人民幣,使用年限超過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機、辦公桌椅等價格低,但使用時間較長的耐用物品。具體指以下種類:
建筑物:房屋、活動辦公室;
交通工具及附屬品:小客車、小轎車;車載cd機、車載冰箱;
辦公設備:筆記本電腦、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攝像機、打卡機、打孔機、裝訂機、碎紙機、數碼照相機、普通照相機;
辦公家具:保險柜、文件柜、辦公桌、班臺、會議桌、折疊桌、電腦桌、臺案、折疊椅、班椅、辦公椅、沙發、茶幾;
通訊設備:手機、對講機、集團電話、直線電話、車載電話。
資產的購置
各部門添置資產,需向行政辦公室提交購買申請表,行政辦公室首先考慮在公司范圍內進行調配。如必須購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材料采購部按照有關規定購買。
購置資產的發票,必須附所購置資產的清單明細,財務方可辦理報銷手續。必須由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簽字后方能辦理出庫手續,并將資產的相關材料交資產管理員歸檔。
資產的調撥:因調配、借用等原因進行的資產轉移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辦理,資產轉入單位負責人需在行政辦公室資產臺帳上簽字。其他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對資產進行調用。
資產的使用管理
資產的使用:分配給個人使用的資產,使用人員應對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實行資產使用責任落實到人,當責任人工作調整或離職時,須將使用的全部資產進行移交,在其辦理所用資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資產的處置:包括轉讓、報廢、借出、變賣等,需由使用單位說明情況,行政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經財務部經理簽字、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進行。
因保管或使用不當以及其他人為因素造成資產的丟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或維修,如原因不明,則對使用部門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處罰。
閑置封存的資產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閑置封存的資產由申請使用部門向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啟動閑置封存的資產。
對車輛、電腦等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同時遵循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資產的盤點清查
行政辦公室在對公司現有資產進行一次性清理的基礎上,對資產進行臺帳管理。行政辦公室對各類物品進行登記,大件物品進行編號管理。物品的各項特征(如名稱、品牌、型號、購買日期、價格等)、轉移記錄(如轉移時間、去向、使用單位簽收等)以及報廢記錄(如報廢日期、報廢原因等)均在資產臺帳上體現。
為了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資產的帳物相符,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與財務部每季末25日-30日都要對本單位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以掌握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資產,保證賬物相符,對于盤虧、毀損、報廢的資產,要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上報集團總裁,經批準后做報廢核減資產臺帳處理。
行政辦公室資產管理人員要每月對各部門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做出處理。
附件1.資產登記表
第3篇 房地產開發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總則
房地產開發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總則
為了公司檔案管理的統一性、完整性、規范性和安全性,充分發揮檔案的有效作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防止檔案丟失、損壞、被盜、受潮、蛀蝕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二)《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三)《**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規劃》
(四)《**企業網、機關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
二、總則
(一)公司檔案是指各職能部門及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建設中所形成的,對公司有保存、查考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檔案是公司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包括行政管理、營銷策劃、工程開發建設、財務審計、人事勞資、設備等。
(三)檔案是公司的寶貴財富,必須堅持集中統一管理,按照《檔案法》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將應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
(四)公司檔案由公司總工程師分管,行政隸屬總經辦。
(五)公司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各施工、監理單位應遵照本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第4篇 房地產公司銷售日常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銷售的日常管理
分為:(1)人員管理(2)物品管理(3)財務管理三個方面
(1)人員管理
銷售任務:銷售人員直接面對客戶接待、推薦、追蹤、成交、催款。
服務任務:項目經理、財務為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務。
a、員工形象管理
1、工作人員應保持衣著整潔,穿著職業裝,不可著奇裝艷服,洗頭,修指甲,男士不留胡須,女士不上濃裝,飾物配戴得當,精神飽滿、振奮并配戴胸卡。
2、所有人員上班時應互相打招呼,團結一致,共同謀求公司的發展。
3、切實安排每天的工作任務,爭取工作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不離崗,因公因私外出須經批準,嚴禁在辦公室閑聊、吃零食、抽煙。
5、在工作時間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私自會友,禁止玩電腦游戲,私自打印資料、文件。
6、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爭吵。
7、塑造公司形象,注重自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不做損壞公司形象的事。
8、盡忠職守,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活動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b、銷售流程的設定
流程的設計能使銷售過程在每個銷售人員中一步步深化下去,使得整個銷售接待工作有條不紊,高效運行。
c、銷售例會的開展
早訓式的早會可以體現企業正規、嚴謹的管理理念,而總結式晚會則是相互交流,反饋信息,檢查當天工作效果,制定后續工作計劃。
d、考勤制度
通過現場簽到及電話抽查制度,保障銷售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反映出銷售隊伍的嚴肅性。
1、售樓處作息時間:根據樓盤實際情況制定
2、實行單休制,每周每人輪休一天
3、節假日休息時間另行通知
4、售樓處員工實行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由售樓處主管配合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匯總至考勤表,同時交公司財務部門作為結算本月薪資的依據。
遲到、早退、曠工
1、所有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如有特殊情況需遲到、早退的,應提前向上一級主管說明實際情況,否則作遲到、早退記錄。
3、無故不到公司上班且無請假手續,作曠工記錄。
請假、銷假
1、員工因事、病請假,需履行請、銷假手續。
2、員工請假一天者由部門經理審批,請二天及以上者需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副總經理請假,需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報請假單,若因急事來不及事前填寫,需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事后補報請假單,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休假期滿上班時,應立即到辦公室,在請假單備注欄中書寫銷假時間,并簽名。
4、售樓處員工請假單由銷售經理保管,月底連同考勤表、簽到簽退表一并交財務部門。
病、事假
員工請病、事假,經公司同意可調休,調休天數最長為4天,工資扣發按公司考勤制度操作。如有特殊情況,視實際情況處理。
e、銷售控制
采用銷控的方法,有利于更靈活的調控銷售,有銷售主管專人負責,每天與銷售人員、發展商核對銷控情況,及時調整。
f、銷售管理手段
1、在分清職責的前提下,采用計劃管理與目標管理雙管齊下的手段,可以人盡其事,工作有序,落實到位,有有利于團隊氣氛的凝聚力。
2、工作人員輪流值日,須上班前十分鐘打掃完衛生,保持售樓部整潔,空氣流通。
3、售樓人員一律著職業裝,勤洗頭,洗澡,勤修指甲。男士發不過耳,頭發整齊,不留胡須,女士不上濃妝,不涂指甲油,飾物配戴得當。一律配戴胸卡。
4、所有人員保持精神飽滿,切戒不良習慣,注重自身品德修養,塑造公司形象。
5、在工作時間內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私自會友,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外出,禁止打私人電話和長時間占用電話。
6、不得在售樓處粗言俗語,大聲喧嘩吵,嚴禁灰色語言。
7、工作時間不得閑扯亂聊,吃零食、抽煙,看與工作無關書籍。
8、愛護公司財物,不得據公為私,損壞照價賠償。
9、尊重同事,服從安排,不頂撞領導,積極配合相互之間的工作,不得有抵觸情緒,泄私憤消極工作。
10、銷售人員輪流接待客戶,不得爭搶客戶,與同事友好相處,互相配合,交流經驗,溝通思想,不得保守,取長補短,提高自身業務技能。
11、對待客戶熱情、禮貌、真誠,接待過程中注意一笑:微笑服務;二輕:說話輕,動作輕;三熱情:迎客熱情,待客熱情,送客熱情;四勤:眼勤,口勤,手勤,服務勤。
12、不得冒犯、頂撞客戶,對待任何客戶要有同樣的熱情,嚴禁有不耐煩、厭倦情緒。
13、不得欺騙客戶,不得在外兼職,或私自在外從事與房產行業有關的業務。
14、不得收取客戶的禮品和禮金,如有發現按獎懲通則執行。
15、銷售人員不可私自將價格超出允許范圍以外成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執行。
16、盡忠職守,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
17、及時對每天的工作情況做出總結,填寫各類銷售報表并交與樓盤負責人。
18、下班前整理好個人資料物品,關好門窗,遵守安全制度。
19、現場操作規定:
(1)每天早晨須開展晨會,由每位銷售人員輪流主持當日晨會的開展。
(2)所有參與銷售的人員一律嚴格按照輪排表接待客戶,如遇有老客戶下次可補接客戶。無故缺席屬自動放棄。
(3)按輪排順序排,接待臺前必須要有兩人在場,一位專門負責接聽電話,一位準備接待客戶。此時不得高談闊論,坐姿要穩,臺面上不得有私人物品,不可隨意離開接待臺。
(4)接客戶一定要主動留客戶姓名、電話、然后建檔、登記(不管有無意向)所接客戶在兩天內必須追蹤,一星期不少于兩次,每周三晚會統一檢查匯總。
(5)不接待客戶的人員要主動幫助同事遞水遞煙缸等。
(6)客戶離開后立即將接待臺清理出來椅子歸位。
(7)如有事要離開售樓處一定要說清理由,得到同意后方可離開,上班主動向同事問好簽到,下班要簽退。
(8)中午輪流吃飯,時間不得超過一個小時。
(9)休息必須提前一天請假,周六、周日、周三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g、有
效的激勵制度
一、獎勵
1、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工作兢兢業業,盡心盡職,表現突出并完成其工作指標值,給予浮動工資獎勵。
2、勇于改革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經濟效益顯著增加、貢獻突出者,公司給予獎勵獎金300元~500元。
3、提供合理化建議者或獻計獻策經采納確有成效者,按公司規定獎勵。
4、勇于檢舉揭發違規行為者并經查證屬實后,公司將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二、罰則
1、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天扣除當日薪金并罰款50元,曠工兩天扣除當月工資和傭金的50%,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傭金不再予以提取。
2、無故連續曠工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論處,并承擔給公司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未按公司要求開展晨會,項目負責人和當天值日人員扣除當日工資。
4、不符合公司儀表儀容要求,每項扣5元。
(1)上班未著職業裝。
(2)工作期間未佩戴胸卡。
(3)未勤洗頭、洗澡,身上散發出異味。
(4)男士頭發過耳,未刮胡須。
(5)女士上濃妝(提倡淡妝,不允許涂指甲油。)
(6)發型不符合要求。
(7)不注重在工作中的儀態:站姿、坐姿、走姿。
5、不符合公司執業規范要求,每項扣10元。
(1)值日者未按要求做好室內環境衛生的。
(2)精神不振奮,上班前飲酒有酒氣的。
(3)粗言俗語,大聲喧嘩,吵鬧者。
(4)工作時間內閑扯聊天吃零食抽煙的。
(5)未經允許私自外出2小時以內做事假處理,2小時以上作曠工一天處理。
(6)工作時間內私自會友,打私人電話干私活,玩電腦游戲。
(7)工作中不互相配合或泄私憤刁難,消極怠工。
(8)未按接待程序迎接客戶的,爭搶客戶業績作無效處理,視情輕重做停見客戶1-7天處理。
(9)冒犯客戶、對客戶不禮貌、頂撞客戶,引起客戶不滿。
(10)私自降低價格成交,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該成交傭金不計,并對責任人以降職處理。
(11)談判過程中未注意,二輕:說話輕,動作輕;三熱情:迎客熱情,待客熱情,送客熱情;四勤:眼勤,口勤,手勤,心勤。
(12)未按照銷售操作規范售樓,隨意口頭或書面承諾客戶要求而訂立的銷售合同,經主管評審為不合格合同的,由本人負責一切后果,本合同標的額不提取傭金。
(13)弄虛作假,循私舞弊,欺騙領導者,重罰500元,同時所成交房傭金不予提取。
(14)未經允許,在外兼職,或私自從事與房地產行業有關業務,將給予開除處分,扣除當月薪金,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15)向外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損失者,酌情做出處罰并視情節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16)銷售人員連續兩個月業績排行末位,視情節輕重給予降級,銷售人員降為見習人員,最終自動離職。
(17)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消極怠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解聘其職務或降級處理,并扣除當月工資。因瀆職,不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18)監督執行人執行不負責或包庇、縱容,一次罰款200元,兩次以上解聘其職務,扣除當月工薪。
(19)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客戶賄賂(含禮品、禮金),一旦發現立即辭退。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
(20)本公司員工弄虛作假,捏造事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視情節輕重以罰款、降職、開除論處。同時扣除當月獎金或傭金。
(21)銷售人員不得私自與開發公司反映情況或提出銷售過程遇到的問題,必須報之項目主管人員,否則公司將停見客戶一個月或降職降級處理。
(22)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欺騙客戶,夸大事實的銷售或不經上級領導同意私自口頭及書面承諾客戶者,將給予停見客戶和扣除當月傭金或獎金的處理。
三、嚴重違紀處理:
1、為加強銷售處管理工作,嚴肅公司勞動紀律,任何員工出現以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予以辭退:
(1)利用價格、房號及其他不正當手段搶客戶,有損公司聲譽者。
(2)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協作單位業務員或客戶回扣賄賂,私押、私放房號者。
(3)公司員工將客戶資料私自泄露給他人或其他項目,牟取經濟利益者。
(4)串通其他銷售人員私分客戶、漏分客戶者。
(5)公司員工做私單,協助房主炒房,從中謀取經濟利益者。
(6)公司員工泄露公司機密給客戶或其他項目,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7)公司員工拒絕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工作態度消極,散發消極怠工情緒者。
(8)公司員工散布謠言及流言蜚語,搬弄是非,攻擊詆毀他人,不利于公司員工團結者。
(9)公司員工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法改正者。累計曠工超三天者。
(10)公司員工盜竊公司及私人財務,或公司機密文件及客戶資料者。
(11)公司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者。
(12)公司員工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壞,造成不良影響者。
(13)公司員工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戶房款,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14)公司員工利用所處崗位、職務之便,為己謀私損害公司利益。
(15)公司員工弄虛作假、欺下瞞上、徇私舞弊、欺騙公司者。
(16)公司員工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知情不報者、縱容包庇者,一經查實將與違規者同等處罰。
被公司辭退的人員,公司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及所造成的后果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辭退人員的獎金及傭金予以扣除。
以上處罰均以每次論處,執行時解釋權屬公司法務監察部。
h、銷售人員考核制度
(1)銷售考核流程
銷售人員形象禮儀/儀表
售樓現場案例
樓盤銷售基本知識本樓盤概況
銷售基本流程
(2)考核規則
a、在考核時售樓人員要有禮貌,表現自然,語言流利。
b、每個項目考核由銷售經理主考,但基本流程和銷售講解由經營部經理與銷售經理同時主考
c、禮儀
,儀表的考核標準視售樓人員在現場表現和精神面貌決定。
(3)考核方法
a、面視b、筆試
(4)考核內容
a、區域樓市情況
b、本樓盤概況(樓盤位置、發展商、配套設備、交付時間等)
c、開發理念即本案的賣點
d、售樓禮儀
e、工作流程、內容
f、銷售知識
g、接待規范
h、理解能力、應變
(5)物品管理
a、銷售資料的管理
設立資料臺帳,專人管理,有計劃的派發,做到有效利用
一、銷售合同管理:
1、售樓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司制訂的銷售合同范本與客戶洽談、簽約。嚴禁私自承諾或口頭承諾本樓盤以外的約定,否則以無效合同認定。
2、每份銷售合同正式簽約后,已具備了法律效力,不可私自串通客戶更改合同內容及簽字來協助客戶炒房。
3、銷售人員應將簽約合同交由營銷部經理或銷售經理進行評審、簽字,評審合格后方可視為有效合同,并作為銷售人員提取傭金的有效依據。
4、嚴禁以虛假承諾,不切實際的書面約定欺騙客戶來提高簽約率,一旦發現,由當事人負責限期整改并作無傭金合同處理,并負責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5、銷售人員嚴禁私自更改合同,否則承擔所有的責任,公司還保持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處罰的權利。
(6)財務管理
a、收款、催款制度
每天做到及時對帳,對滯后交款者要及時發現,及時催交,交款有變動要及時溝通,收款要完善簽收制度。
b、財務制度
(1)定金制度
銷售人員簽定認購書后,帶客戶到財務收款處交款,不得私自收取。
(2)臨時定金制度
第5篇 x房地產代理公司項目案場考勤制度
房地產代理公司項目案場考勤制度
1、銷售人員的工作時間為8:30-18:00,其中中午12:00-14:30為午餐時間;當天值班人員的工作時間為9:30-20:00,中午11:00-11:50,下午16:30-17:20為就餐時間。
2、案場工作人員執行調休制。調休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周六、周日原則上不安排調休。考勤由銷售經理指定專人負責。
3、每天早晨、中午上班簽到。
4、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工一次計算,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一次計算;每月曠工累計3次,自動清退。
5、請假必須提前申請,銷售經理簽字確認后執行;私自調班、調休按曠工計算。
6、事假扣除當日工資;病假不扣除工資,但需要提供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
第6篇 a房地產公司廚房工作人員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廚房工作人員制度
(一)保持儀容整潔及個人衛生。
(二)不購買及不做原料不新鮮的飯菜及副食品,做到生、熟分開。
(三)廚房內用具定期消毒,廚房餐廳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和每周大掃除一次。
(四)工作時間內不串崗。
(五)餐廳工作人員每年定期檢查身體,并執《市衛生防疫站飲食健康證》上崗。
(六)購買物品要帳、物分明,物品妥善保管,厲行節約。
(七)制定餐廳菜譜,經常征求大家的意見,改進餐廳工作。
第7篇 房地產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生產工作勞動保護,及建設工 程項目中對承包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保護職工、施工企業為員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
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本制度所稱建設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 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 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 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機構,其職責 是: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管理 措施,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 安全責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門及承包方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部的指導下,負 責對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工程部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工程部安全負責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
建設項目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法規規定承擔各自的安全責任,公司相關部門應當監督其落實情況。
第二章 建設項目現場的安全管理
第六條 項目建設過程中,公司工程部負責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條 在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階段,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不得向相關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無合理要求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工程部預算人員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并按照程序報財務部門,各部門應根據職責積極予以配合落實。
第九條 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工程項目建設應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度,應當將相關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由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的企業承擔。
公司工程部應當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要對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一條 在建設項目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工程部應在整個建設驗收過程中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的現場辦公、生活區應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
項目現場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十三條 在建設項目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建設項目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四條 項目建設過程中,應當向現場管理及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積極宣傳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 現場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建設項目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相關人員有權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審核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資格、職稱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負責建設項目的公司相關部門應當監督落實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
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
第十七條 工程部應當監督施工單位開展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工作,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建設項目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公司工程部審核落實。
公司、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師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公司工程部通報,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十九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工程部負責人。
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協助施工單位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設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
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四章 考核與獎罰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管理范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一) 施工現場或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產防范設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生產標準的設備、設施的;
(三) 使用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未按規定進行監測檢驗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證的;
.
(四) 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五) 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訂應急預案的;
(六) 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
第二十四條 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構成犯罪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獎罰考核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專項費用,與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結果掛鉤。
第二十六條 管理范圍內發生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對事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權限做出處罰決定;
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處罰,按公司財務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有關安全規定要求。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河南無咎置業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第8篇 房地產公司銷售部客戶確認制度八
房地產公司銷售部客戶確認制度(八)
(一)前臺接待管理制度
1、每日上班前由主管根據銷售人員既定順序排定接待客戶和接聽電話順序;
2、客戶上門,銷售人員應按順序接待客戶;
3、在初次接待客戶的過程中,通過雙方溝通,了解客戶是否以前來過現場或來電咨詢過項目情況,客戶是否認識公司內部人員或朋友,家人是否在此定購、咨詢購房等現象。
(二)一般撞單現象的處理規定
1、客戶確認的原則:客戶確認嚴格以銷售人員已上交的《客戶資料表》的電腦記錄或文字形式登記在先者為準。
2、時效性:發生撞單現象之日(含當日)起,之前10日內做好處理的客戶資料表有效,如果10日內沒做好處理,該客戶資料將充公,將來業績、提成全部上交公司。
3、有效性、準確性。
(1)未聯系上的客戶無效;
(2)已成交的老客戶介紹新客戶購房,必須在客戶資料表中及時體現新客戶的基本情況(姓名或姓氏及電話)或老客戶的確認函,否則無效;
(3)同一日接待的客戶,根據實際調查的情況,先接待的有效。
(三)特殊情況處理規定
1、如一個銷售人員發現客戶或其家人、朋友同其他銷售人員事先接觸(以客戶資料表為準),屬同一購買行為;客戶由原始銷售人員繼續跟蹤,業績及傭金均歸原始銷售人員。
2、如果發生客戶到銷售主管或以上領導處投訴或反應,原始銷售人員不稱職,那么銷售經理有權安排其他銷售人員繼續談判直至簽約,業績、傭金可視情況算作新銷售人員或兩人平分或算作原始銷售人員。此類客戶今后帶來的新客戶,有權自愿選擇銷售人員洽談。
3、無論已成交還是未成交客戶介紹的新客戶,如客戶未明確強調,需找原銷售人員的,按照新上門客戶接待。
4、非銷售人員接待的客戶應按照當天銷售人員接待順序轉交給銷售人員繼續跟蹤。
5、公司領導或其他部門人員介紹的客戶,需由銷售人員接待的,按照當天銷售人員接待順序轉交給銷售人員接待,特殊情況下,銷售經理有權指定人員接待,業績、傭金視具體情況參照《銷售人員考核及獎罰細則》確定。
(四)搶單現象的規定
搶單是指違背事實真相,或捏造事實而發生的故意爭搶客戶的現象。搶單現象一經發現,最低扣發該人員一月底薪,嚴重者開除。
(五)如發生不在上述情況范圍內的其他情況的“撞單”現象,本著銷售人員相互協作、增進團結的目的,以銷售人員自行協商解決為原則。
第9篇 某房地產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房地產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管理大綱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
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財務管理制度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
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
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22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機器設備;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機器設備10年;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
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
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
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
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
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
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
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
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
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 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
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
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
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
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
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
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
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
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
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
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
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
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
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
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
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
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 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
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
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
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
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
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
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 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
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
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
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
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 、文書、傳真、圖表等;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
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
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
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
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
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項目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于大宗材料、大型設備的采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設備。
三、對不適宜招標項目的少量材料設備,要進行詳細地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采購計劃,周密布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項目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設備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窗口,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范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項目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復核后,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后,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財務部備案。
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范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后服務登記本;
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后,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于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
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項目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并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后(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竣工建筑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辦公室管理制度 nbsp;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
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
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
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
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六、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
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
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
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
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
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
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 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
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
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
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
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干使用。
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項目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干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
當月節余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
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
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
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
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
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
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
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
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
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
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
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規定處理;
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
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
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
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
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
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
第七條規定處理;
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
第五條、
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
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凡是受到本制度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
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
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
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并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并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項目申報資料、征地、拆遷批復、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項目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系,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鑒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鑒定,提交檔案報告,并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2、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
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五、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安全保衛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
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
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
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
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
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
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
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
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
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
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
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
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
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
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
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
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
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
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區域劃分為:南辦公室走廊大門以東辦公室負責,走廊大門以西財務部負責;
院子以走廊大門中心界定東西,以局西辦公樓門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門以東南部及東南角花壇由辦公室負責,大門以西南部由財務部負責,大門以東北部及東北角花壇由城建資產部負責,大門以北部及花壇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
市場營銷部負責門前三包。
文苑小區工地辦公室的衛生保潔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和項目技術部負責。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差旅費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
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高密市會議中心是為全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會議服務的場所,為搞好會議中心的使用管理和會議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中心在市建設局和投資辦的領導下,開展會議服務工作,以“用戶至上,信譽第一,服務周到,安全可靠”為服務宗旨,根據市建設局的統一安排,為使用單位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會議中心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為:一樓會議室600元/次,制冷(暖)費59元/小時;
二樓會議室1600元/次,制冷(暖)費80元/小時;
接待室200元/次。
三、對所有會議只提供音響、燈光、冷暖、開水、茶具等硬件設施服務,會標、茶、飲料、水果、香巾及會議服務人員等,由使用單位根據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會議使用單位,均需持市建設局辦公室填發的《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于會議召開前一天,到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聯系會務事宜。
會議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在《使用通知單》上填寫意見,辦理結算手續。
五、對未持《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聯系會務的單位,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不予承接,建議其到市建設局辦公室辦理會議承接手續。
六、會議使用單位和所有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中心的各項管理規定,進入會場請勿吸煙并 通訊工具,自覺愛護服務設施和用品。
若服務設施和用品在會議期間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七、會場燈光、音響控制室為設備重地,除會議中心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非請莫入。
八、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入會議中心。
與會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并自行管理。
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范、標準、工作程序實施許可的;
4、超越權限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
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審核人、批準人不能正確履行審核、批準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七、雖經審核人審核、批準人批準,但承辦人不依照審核、批準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審核人、批準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后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后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審核人負間接責任,批準人負領導責任。
九、審核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準人批準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批準人負間接責任。
審核人不報請批準人批準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審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準人不采納或改變承辦人、審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未經承辦人擬辦、審核人審核,批準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批準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后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并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對象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若造成用戶上訪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100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于或小于3%,使用戶投訴或上訪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復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戶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運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100元。
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并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并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
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后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設備,在會議期間造成設備運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50元。
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衛生管理制度》進行衛生保潔或經衛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50元。
會議中心衛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二)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2、干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十五、工作過失責任人主動發現并及時糾正錯誤、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十六、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
第10篇 房地產公司辦公管理制度
e房地產開發公司辦公管理制度
1.0保持制服整潔清潔,儀表端莊,男性不敞懷、赤膊,女性不過于暴露,淡妝為宜。
2. 0面部、手部等身體外露部分要清潔,頭發要整潔。
3.0在外衣左胸處端正佩戴工作牌。
4. 0辦公室盡量使用普通話交流,交談應控制音量,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有不文明語言。
5. 0稱呼:下級對上級在職務前冠姓;上級對下級或同事之間,稱呼姓名、名,或某先生、某小姐等,或在職務前冠以姓或名。
6. 0接聽電話時,使用普通話,語調友善,堅持使用”您好,__ __ 公司花園”或“謝謝”、“再見”等用語。
7. 0對待、訪客、同事和各階層人士,均應以禮相待,保持彼此良好關系。
8. 0必須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交接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9. 0不得在當值時間內為個別做職責范圍以外及對私人服務的工作。
10. 0不得參與樓宇買賣或租賃事務,若提出要求,應請其直接向公司詢問。
11.0不準損壞公司名譽和對公司有欺詐及不誠實行為。
12. 0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對外做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的事情。
13. 0不得向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禮物或賞錢。
14. 0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損壞公司財物,對各公物如有損壞,須負責賠償。
15. 0遇緊急或突發事件期間,各員工必須依時當值,堅守崗位,并按照公司所頒布之批示進行工作。
16. 0必須遵守和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照章辦事。
17. 0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18. 0上班打卡后,須做好各自的環境衛生,盡快進入工作狀態。
19. 0下班前須整理好各自的辦公桌面,檢查電源、門窗是否關好后,方可打卡下班。20.0辦公桌面不得擺放與辦公用品無關的物品;辦公用品應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愛護公物,若有損壞、丟失、污染等,應予以賠償,并按違規處理。
21.0查閱與工作有關的報紙、雜志、信息等,需經部門負責人許可方可查閱;辦公時間內,禁止看報、串崗、聊天。22.0禁止在辦公時間內做私事,或從事與公司無關的一切活動。23.0禁止在辦公室內吸煙、就餐(中午值班員除外)、吃零食、高聲談笑、喧嘩。24.0辦公時間嚴禁私人會客,特殊情況可在接待區會見,但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25.0禁止相互打聽員工的收入情況和涉及公司機密的事項。26.0不得參與外單位與本公司的競爭行為,一經查證,立即開除;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27.0不論何時辦公區一律嚴禁一切娛樂活動(公司正式組織開展的活動除外)。28.0外來訪客統一由服務臺接待。接待小姐應熱情、友好、真誠,具有良好的精神風貌。待詢明客人來訪目的后,盡快通知有關部門或人員。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應婉勸客人不得進入辦公區域。29.0恪盡職守,認真踏實,盡心盡力,主動積極地做好本職工作。30.0兢兢業業,精益求精,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3
1.0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回避,不推諉,不互相指責,勇于承擔屬于自己的失和責任。遇到問題要積極主動地協商解決。32.0服從指揮與安排,不推辭,不挑不選,不無故拖延,無論份內外的工作都應主動、熱情、高速、高效完成。33.0本著“客戶至上、服務第一”的基本原則,認真對待客戶反映的問題,并及時解決,不推、不拒、不拖延,不當之處應耐心給予解釋。34.0隨時巡視、檢查工作或設施的運行運轉情況,做好交接班工作和協調工作。35.0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上進,提高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11篇 a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房地產開發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
1.0目的
1.1為了實現對公司員工的科學管理,做到隊伍精簡、素質優化、辦事高效、流動靈活,促使公司順利進步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手冊。
1.2公司人事管理原則是“以人為本、以德為先、量才使用、內外選撥、鼓勵競爭”。堅持德才兼備、用才之能的用人標準,通過培訓開發、激勵、挖掘員工潛力。
1.3人事管理工作要堅持任人唯賢、公正合理、廉潔奉公的原則,努力搞好人才吸納、挖潛人力資源,不斷提高工作水平,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
2.0人事管理職責
2.1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在行政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2.2人事管理主要工作職責:
2.2.1擬定公司的人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2.2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員工的人事、勞資、福利待遇進行監督管理;
2.2.3負責員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調配和任免辭退等工作;
2.2.4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和員工業務技能培訓等;
2.2.5承辦公司員工社會保險和其它福利事宜。
3.0員工的權利與義務
3.1公司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3.1.1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3.1.2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3.1.3休息、休假的權利;
3.1.4接受業務知識培訓的權利;
3.1.5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3.1.6提出申訴和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3.1.7法律規定的其它勞動權利。
3.2公司員工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3.2.1遵守職業道德;
3.2.2遵守法律和法規;
3.2.3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2.4公正廉潔、克已奉公、服從命令、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3.2.5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聲譽和利益;
3.2.6提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2.7執行勞動安全規程;
3.2.8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義務。
4.0職位及編制
4.1在公司確定的架構內,根據工作需要,遵循因事設崗、因崗定編的原則確定各類職務及編制數量。
4.2公司設下列職務:
4.2.1管理人員職級劃分:
4.2.1.1一級總經理
4.2.1.2二級副總經理級副總經理
4.2.1.3三級總經理助理級總經理助理
4.2.1.4四級公司部門經理
級部門經理
4.2.1.5五級部門主管、主辦會計級部門主管
4.2.1.6六級部門主管副職、辦公室干事級部門副主管
4.2.1.7七級員工級一般員工
4.3公司總部機構的增減和編制變化由總經理批準。
5.0聘用
5.1公司除由董事會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以外,所有職位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
5.25.2被錄用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5.2.1年齡:三十五歲以下(有特殊才能可適當放寬條件);
5.2.2文化程度:大專學歷以上(有特殊才能可適當放寬條件);
5.2.3司機等后勤人員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5.2.4基本素質要求:
5.2.4.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作風正派;
5.2.4.2有強烈的敬業精神和進取精神;
5.2.4.3具有職業道德,能保守公司秘密;
5.2.4.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5.2.5經過必要的測評過程且確信其具有相關崗位的工作能力;
5.35.3錄用職員按下列程序進行:
5.3.1用人部門向辦公室提出用人書面申請并經總經理同意;
5.3.2辦公室通過參加招聘會、在新聞媒體上發布招聘廣告、在人才信息網絡查詢或由個人推薦等方式進行初選;
5.3.3對初選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試(學歷、職稱、儀容儀表、言談舉止、性格及在原單位的表現等)
5.3.4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公開考試(心理素質、反應能力、寫作能力等);5.3.5對考試合格人員由用人部門進行素質、工作能力與業務知識方面的考核;
5.3.6考核合格者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5.3.7總經理批準后,辦公室通知辦理入職手續;
5.3.8自應聘人員遞交應聘資料或公司組織面試之日起,公司將于15日之內將聘用與否的決定明確回復應聘者,以示尊重;
5.4未被錄用者遞交的復印資料不予退還,由公司存辦公室要隨時了解試用情況。
5.5被錄用員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5.5.1履歷表;
5.5.2健康診斷書(健康證或體檢合格報告);
5.5.3最終學校的畢業證書;
5.5.4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
5.5.5照片(三個月內近照)二張;
5.5.6身份證復印件;
5.5.7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
5.5.8戶口不在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
5.5.9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材料。
5.6試用:新入職的員工,必須進行一至三個月試用。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在以下幾方面對其進行考核:
5.6.1是否具有敬業精神;
5.6.2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及勝任工作;
5.6.3是否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5.6.4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
5.6.5在試用期間,是否有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
5.7試用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5.8新員工轉正(或取消錄用)程序:
5.8.1由員工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考核意見(取消錄用由部門負責提出)報公司副總經理后由辦公室發出正式任用或者是取消的通知,并由辦公室備案存檔。
5.8.2正式任職后,由辦公室定期(
每月)向所在部門了解其工作情況,并根據員工特長適當調整崗位。
5.9所有聘用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試用外,都必須經過一至三個月的試用后才可正式錄用。
5.10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公司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定級定職,并給予其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11公司各部門人員不許將自已的家屬介紹、安排到公司,屬特殊情況的需總經理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保證書。
5.12公司各部門必須制定人員編制,編制的制定和修改的權限在辦公室,用人必須控制在編制范圍內,超編需上報總經理批準。
5.13公司各部門需增員時,由辦公室統籌安排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內部員工引薦的條件相當的也需參加考試,合格才獲準聘用,引薦人在被推薦人錄用前必須立下保證
5.14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經濟要害部門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到具有重要經濟責任的工
5.15試用員工在試用期內以是否敬業、是否遵守制度、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為考核標準。試用不合格的可視情況延長試用期或不予正式錄用。
5.16轉正員工可根據其工作業績、表現,從發揮其特長、專業潛力合理安排崗位職級。
6.0職務升降、任免
6.1為了激勵員工、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做到獎勤罰懶,公司實行員工職務(或工資)升降制度。
6.2公司員工職務(或工資)晉升,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晉升員工職務,原則上按照規定的職務序列逐級晉升。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特別突出的,可越級晉升。
6.3員工晉升職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6.3.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具備很強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
6.3.2工作成績突出,有超過現任職務的工作能力;
6.3.3具備擬任職務的資格條件;
6.3.4年度考核達到優秀。
6.4員工晉升工資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6.4.1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有事業心和敬業精神;
6.4.2勝任工作,在工作中能起模范作用;
6.4.3年度考核達優秀或稱職。
6.5公司員工由總經理任免。
6.6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任職:
6.6.1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或提前合格的;
6.6.2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的(擔任新職務);
6.6.3因其他原因職務發生變化的。
6.7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免職:
6.7.1崗位變動晉升或降低職務的(免去原職務);
6.7.2離職學習期限超過三個月的;
6.7.3業績平平,工作不稱職的;
6.7.4違反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6.7.5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6.7.6因其他原因職務發生變化的。
6.8公司員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予以降職(降薪)或辭退員工的職務(或工資)升降。
6.9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6.9.1非領導職務的升降,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及工作能力提出申領導職務的升降由公司領導職務層根據其工作業績提出意見;
6.9.2按照升降職務(或工資)所要求的條件由辦公室進行審核并將結果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審批;
6.9.3由辦公室書面通知本人并辦理相關手續。
6.9.4辦公室根據公司員工職務的升降,按照相關規定調整其工資檔次,并書面知會財務部門。
6.10職務任免程序:
6.10.1非領導職務的升降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及變動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交辦
6.10.2辦公室進行考核并將結果上報總經理;6.10.3總經理審批后,正式行文生效。
7.0離職
7.1離職方式: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等。
7.2公司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在接到申請一周以內予以審批。審批期間,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7.3對違反規定擅自離職的員工,給予開除處分。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由公司依法追究其責任。
7.4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第12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制度范本-5
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制度范本5
第一條總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部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的運行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工作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掌握公司的財務流向及其使用,嚴格管理公司的財務支出費用。
4、合理分配公司的財務收入,及時完成公司需要上交的稅收及各種管理費用。
5、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及職員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財務工作管理
1、合計年度時間自 月 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公司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人員記賬,必須在相應的記賬憑證上簽字,必要時加蓋手印。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董事長(或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6、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或會計師)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7、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收入與支出,實行合計監督。
8、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9、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合時,應及時問董事長(或總經理)或主管經理書寫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10、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查審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
1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合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13、財務審計工作每季進行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公司負責人。
14、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并由公司派專人進行監督。
第六條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負責或財務經理制定專人保管。支票使
用時須有'請購審批表',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備案。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畢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借款應在簽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繳,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不發工資處理。
4、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二年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5、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成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管理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6、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7、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司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經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七條現金管理
1、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一下的零星支出;
(5)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2、財務人員支付各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金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械設備;
(3)電子設備(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4、公司的車輛保管維修,原料輔料,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盡量不使用現金。
5、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6、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即坐支)。
7、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8、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2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每月工資中扣還。
9、對符合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10、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寫記賬憑證。
11、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寫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12、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呈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13、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完畢后再由會計審核歸檔。
14、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賬目,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算,賬款相符。
第八條會計檔案管理
1、凡在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字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3、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九條 處罰辦法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公司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編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4)利用職務之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騙取公司財務的;
(5)弄虛
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十條附則
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或其他部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