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監理工作制度范本
監理工作制度
為加強對本工程投資、工期、質量的控制、發揮和提高業主的投資效益,實現我公司的質量目標和對顧客的承諾,特制定本工程的監理工作制度。
①制定執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工程開工前,項目監理組織各專業監理人員熟悉工程情況,編制具體的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上報業主并組織落實。
②監理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及重要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總監組織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交底,使其熟悉了解監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監理程序、方法和要求等內容,便于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工程開工前的監理交底應請業主參加監理交底記錄上報業主一份。
③現場協調繪制
為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影響工期,質量等各方面問題。每周(或約定時間及次數)召開現場協調會,由監理(或業主)主持各有關單位參加,以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工程情況監理也可以另行組織會議。
④監理審批制
由施工單位報上,需經現場監理人員會問甲方審批的內容有:
a、總包及分包施工單位、材料、構配件、設備、生產、供應單位的資質等級。
b、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c、分階段(月、季)施工進度計劃。
d、新材料、新工藝的采用或材料代用計劃。
e、工程款撥付申請。
f、工程預、結算件。
g、砼、瀝青砼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開盤、攤鋪申請。
h、重點工序工種施工人員的上崗證書。
i、涉及變更和現場經濟簽證。
j、試驗室資質報審。
k、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報審。
l、機械設備合格、車檢資料報審。
m、主要管理人員資質報審。
n、質量缺陷和事故的處理措施等報審。
⑤監理檢驗簽認制:
1、進場材料、構配件、半成品、設備的質量以及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要求的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認證、核準證、現場取樣復試報告等。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結構工程驗收記錄;
4、分項、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5、各種施工試驗;
6、各種技術復核;
7、各種施工記錄;
⑥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需監理單位留存的工程技術資料,監理資料應與工程進度同步整理齊全,并按合同資料管理規定歸檔成冊。
7、監理日志制
項目監理人員應及時記錄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問題以及處理的方案和結果、內容應準確真實。
8、監理月報度
項目總監在每月為將當月監理工作情況及監理月報方式上報業主,便于業主及時了解施工情況和監理工作情況。
9 、與業主定期匯報制
工程項目總監定期或不定期與業主碰頭、向業主匯報工作,統一思想以保證業主意圖得以實現。
10、監理內部組織管理制度
①本合同總監辦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全體監理人員應自覺服從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勤奮工作、諾盡職守、遵守本公司和本合同總辦的各項規章制度。
②監理人員應按照頒布實施的施工監理細則、規劃各專業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及其他監理依據文件、規范化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③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監理職業道德守則,保持清正廉潔。
④監理人員應按照《監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認真填寫監理日志。
⑤本合同總監辦實行內部例會制度。例會包括:日碰頭會、周工作會、月工作例會。
⑥日碰頭會主要通過當天各專業工程實施情況并進行匯總,檢查當天工作完成情況安排次日需要重點關注和協調解決的主要問題。
⑦周工作例會對本周的監理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小結。指出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⑧月工作例會對本月監理的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小結,指出存在問題,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月工作例會也是本合同總監辦月度考評會,將按照公司貫標程序,檢查監理人員的工作,提出考評意見。
⑨監理人員在現場如遇重大問題,應按照管理程序的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并按照《重大問題請示制度》的規定及時報告。
⑩監理人員處理應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1、監理人員職業道德守則
①維護國家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②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正確履行監理合同法規的義務和職責。
③施工監理以安全質量為中心,牢固樹立安全質量第一的觀念,嚴把質量關。
④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⑤謙虛謹慎、熱情服務、認真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及時改進工作。
⑥不以個人各義承攪監理業務。
⑦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等生產供應單位兼職。
⑧堅持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第2篇 旁站監理工作制度
一、旁站是指工程施工中在關鍵工序或關鍵部位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監理活動。一般情況下是間斷的,視情況的需要應是連續的,也可以通過儀器設備輔助
二、旁站檢查的工作范圍
1、涉及結構安全、質量的重點施工部位,影響工程安全、質量的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
2、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試驗、首件樣板以及重要施工過程;
3、施工過程中出現嚴重安全、質量問題及安全、質量事故處理過程。
三、旁站人員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單位現在安全、質量管理人員到崗、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方案的執行以及工程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3、檢查進場材料、購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驗收報告、準用證等,按要求進行品質檢測;
4、做好旁站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記錄。
四、旁站監理記錄是總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依法行使簽字權的重要依據,對于需要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凡沒有實施旁站或沒有監理記錄的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在相應的文字上簽字。
五、旁站監理作為安全質量控制的手段之一,必須與巡視、檢驗等方法綜合
六、旁站監理項目清單應連同監理實施細則交底工作一并進行。
七、旁站監理人員必須按照旁站記錄中相關內容如實填寫,不得漏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提出整改、消項、閉合有追溯性。
八、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監理旁站記錄應當存檔備案。
第3篇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一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1)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審批制度
在承包人進場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標階段的基礎上,必須對項目及每一個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難點制定更為具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技術質量保證措施,詳細說明如何實施項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證其質量。承包人在開工7天前將填寫“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報到監理部,認可批復后實施。
二、開工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法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招標書中規定的開工日期,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同時要到建設(監理)機構辦理開工批準手續。
1.當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應在計劃開工前十天,上報《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審批。
2.分部工程開工
在完成合同項目開工的基礎上,即合同開工令、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批表、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審批表、施工組織及人員審批表、有關人員資質證書、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項目劃分、材料進場檢驗報告、測量成果審批表、資金流計劃審批表等內容完成的基礎上,報送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師審批。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10天,應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開會時共同研究解決。
四、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要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工程技術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施工難點、設計特點、工藝、工序重點),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有關單位執行。
五、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監理人員審核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對于水泥、外加劑、沙子、碎石應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取樣并送檢進行復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場。
六、設計變更制度
1、監理機構僅接受下列工程變更指示、通知或建議
①執行發包人單位發出的工程變更指示。
②由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單位為合同工程實施所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或設計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狀態發生變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變更建議。
2、變更建議書內容
工程承包人向監利理機構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單價、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更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3、監理機構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審查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七、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開挖、地下洞室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將覆蓋的工程,以及對工程安全或效益有顯著影響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應將所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提出驗收報告,關鍵部位也有同樣要求。
②監理單位接到承包人申請報告后,在36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水利水電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表》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嚴禁自行封閉或掩蓋,否則不予以認可并作違規處理。
③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設計和運行單位、地質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承包人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④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部門和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應的地質檢測資料、自檢資料。
第4篇 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8
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八)
為順利完成施工階段監理任務,實現監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本項工程監理將采用以下制度。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度。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建監[1994]737號文的有關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受公司總經理授權和委托,行使監理合同賦予監理單位權限,全面負責受委托的監理工作。
2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協助組織施工圖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工作。圖紙會審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必須認真熟悉、審核圖紙,并作好記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負責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研究解決圖紙會審中提出的有關問題。
3 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并報監理單位審查。
3.2 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審查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
4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凡單項工程開工及停工后工程復工,均應遵照規定的管理流程辦理審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設備質檢制度
5.1 施工單位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結構工程和影響工程觀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報驗工作,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原材料、購配件及設備,施工單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監理單位對影響工程觀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實行質量預控。
5.2.1 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提出預控項目。
5.2.2 監理單位參加實行預控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選樣、選廠家和質量簽認工作。
6 隱蔽工程、分項(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6.1質量驗收按程序要求執行。
6.2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6.3監理單位簽認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為評定工程竣工質量等級的依據。
6.4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隱蔽,工程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檢查制度
堅持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專職檢,認為合格后書面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到現場會同檢驗。認可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8 技術經濟簽證制度
8.1監理單位核驗、量測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設單位用作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依據。
8.2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單位每月將'月度工程量統計報表'連同'月工作量申報表'報監理單位。
8.4經監理工程師核驗、量測的工程量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個工序組合成一個分項工程的工程量的簽認原則是:只簽認經過監理單位質量驗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關規定折算。
8.6對其他跨月施工或暫不能評定質量等級工序的工程量的簽認,按該工序暫定合格認可其工程量的簽認,不超過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處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發現圖紙難以施工或有差錯時,可以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與設計單位辦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設計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應征得建設單位的同意,由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辦理工程設計變更。
9.3監理單位在審核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的技術問題時,應重點是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是否違反施工規范、驗評標準和其他技術文件,是否影響工程使用功能和觀感。
9.4監理單位負責簽發'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單位變更未經監理單位簽認的設計項目,其工程量不計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質量事故原因、責任的分析;質量事故處理措施的商定;批準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或方案;處理措施效果的檢查。
11工程款支付簽審制度
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申請,必須有質檢方面的認證意見,這既是質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資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制度
12.1總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
12.2監理單位應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
12.3未經監理單位認可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單位不得讓其進入現場施工。
13監理會議制度:監理例會、專題會議形成制度
14監理日志制度:監理日記的編寫內容和要求
15監理月報制度:監理月報編寫說明與要求
16施工階段監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發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實施辦法》
18我公司發布的《檢驗、測量器具管理辦法》
第5篇 住宅樓工程監理工作制度
小區住宅樓工程監理工作制度
為了做好各項監理工作,項目監理部應建立相應的工作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之后,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單位及業主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錯誤、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并協助業主及時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的紀要交給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后,施工單位可提出《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表a1】,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一般工程即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報項目監理部。對重大工程及有爭議的工程報項目監理部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報業主。
4、材料、構配件檢驗及復檢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審閱《材料、設備進場使用報驗單》【表32】及進場材料和構配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填寫監理意見。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施工單位認真組織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設計變更制度
如因設計圖遺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施工、設計、監理三方會勘經業主同意后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人員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交業主轉發項目監理部,項目監理部審核無誤后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6、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分項、分部工程隱蔽之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送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需要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24小時提出計劃并報送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制定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
7、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缺陷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驗。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的隱患問題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正式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表c2】或《監理工程師聯系單》【表c3】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糾正缺陷并經監理工程師復驗、簽認。如所發現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出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認,并將意見記錄在案,待改正重驗合格才能簽認,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或與原設計圖紙有較大變更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如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8、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程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若檢查不合格則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表c2】,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沒及時改正且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工程師停工指令》【表c1】,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項目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監理工程師指令單》(復工指令)【表c1】。
(3)工序、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或分階段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單位自檢合格且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合格后,可報請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序質量報驗單》【表a3.3】,催促施工單位按章執行。
9、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工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定的偏差范圍,須作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項目監理部要及時將具體情況上報業主。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予驗收計價,待合格后,再補驗工計價。
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業主和項目監理部,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項目監理部;對大的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報項目監理部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并經報業主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項目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施工。
10、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組織實施,項目監理部每月以《監理月報》【表c5】的形式向業主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行密切銜接。
11、投資監督制度
項目監理部進場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施工合同相適應的分項、分期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12、監理報告制度
項目監理部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表c5】,跨年度工程應于年末提出本項目監理部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并報送業主。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等。
13、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協議文件等。
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必須按規定編寫和提出竣工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全、不正確、不清晰,不能申請驗收交接。
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將編寫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在規定的時間提供給項目監理部,待審查確認完整后,報業主。交接竣工內容如下:
(1)全部設計文件一份(包括設計變更);
(2)全部竣工文件(圖表及清單須按照城建檔案管理標準編制,以便接管單位存檔使用);
(3)各項工程記錄一份;
(4)工程小結一份;
(5)主要機械
設備的技術證書一份;
(6)其他有關資料。
14、監理日志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表c7】,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認真審閱。
15、會議制度
項目監理部每周組織召開工作例會,檢查本周監理工作,溝通情況,商討難點問題,布置下周監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業務水平。
項目監理部每周組織召開工地例會,檢查本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與項目業主、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協調、溝通有關問題,調整下周工作計劃,編寫《會議紀要》【表c6】。
16、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各個環節均按城建檔案管理的要求和規定進行,務求資料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17、監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明確各級監理人員在本項目監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監理人員職責祥見有關資料。
18、監理人員勤政廉正制度
第6篇 監理人員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過考核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調資等重要依據。
二、考核
1. 項目管理部考核項目監理機構;
2. 總工辦檢查項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總工辦抽查項目監理機構,抽查情況反饋項目管理部。
三、時間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當月二十八號前報公司總工辦;
6. 總工辦根據抽查考核情況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考核原則
7. 考核實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計扣分;
9. 績效考核系數=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層次劃分為: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項目總監;
11. 考核得分為負值時,按零分計;
12. 總監代表的考核執行項目總監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況公開,被考核人可以向項目管理部或總工辦申訴。
五、考核范圍
14. 監理員、監理工程師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監督檢查、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總監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5. 項目總監的考核范圍為:考勤、廉潔、辦公及工作紀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函件、資料管理、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其他、上級評價、連帶責任、檢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項;
16. 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情況,考核內容可以進行適當調整;
17. 調整的考核內容,須事先經總工辦審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監理機構人員受到不廉潔投訴時,公司責成項目管理部迅速組織調查。投訴情況屬實的,當事人當月考核零分,總監和其他人員有包庇行為的,當月考核零分;
19. 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監理人員未曾發出預控監理函件,相關人員、項目總監當月考核零分;
20. 執法大檢查中由于監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順利通過,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1. 質檢、安檢或政府其他部門的專項檢查中,監理工作被批評的,全部人員當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約定監理費未收回,項目總監當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員當月考核扣5分;
23.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全部人員當月考核零分;
24. 監理機構的工作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表揚,按照《員工創新獎勵制度》進行獎勵;
25. 監理人員的工作和行為受到業主投訴或要求撤換,當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規定提交工作總結,相關人員當月考核扣10分。
第7篇 建筑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7
建筑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制度(七)
1、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制度
●圖紙會審前,應先由各施工單位及監理人員熟悉及自審圖紙。
●設計交底基本程序是:先由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結構特點、施工及工藝要求、技術措施及有關注意事項及關鍵問題;再由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疑點,以及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然后通過三方研究和商討,擬定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并形成會議紀要或備忘錄,經設計人員簽署后作為設計圖紙的修改或補充,為施工的依據。
●當場不能解決的問題,設計人員應在約定的期限內予以書面答復。
2、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制度
●工程施工前,監理方組織編制項目總進度計劃。
●督促承包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審核承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重點是施工組織設計是否與要求的質量、進度目標相沖突,并盡可能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施工現場總體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證施工的正常、順利地進行,是否有利于保證質量;審查工程地質情況及場區環境狀況,以及它們可能在施工中對工程質量與安全帶來的不利影響,有無應對方案等;審查施工組織技術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進度安排和資金供應計劃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項目控制目標的要求。
3、工程開工、復工申請制度
●工程正式開工,施工方應提出《工程開工報告書》,經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后才能開工,并開始計算工期。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業主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業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提交有關停工簽證,經監理人員核簽并報告業主后確認。
●因質量或安全問題被指令停工者,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停工后復工時,需履行復工申報手續,經監理人員現場檢查落實并核簽申請報告后始能復工。
4、技術復核制度
●對于重要工程、重要部位的坐標方向、軸線、標高等,監理人員應在施工前進行復核預檢。
●對重要材料的材質證明、試驗資料存在疑問的,監理人員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機構)進行復檢。
●對已完工程,必要時采用適當方法對密實度進行復核。
●重要的技術復核內容及范圍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
5、中間交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
●堅持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專職質檢,認為合格后始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其代表到現場會同檢驗。檢驗合格簽認后,始能進行下道工序。其工序流程見下圖所示:
注:需設計單位、政府質監部門參加驗收的某些隱蔽工程檢查驗收之前應通知相關人員參加。
6、現場協調會議制度
●現場協調會定期由監理人員主持,現場必要時,也可組織專題性協調會。
●定期舉行的現場協調會以協調工程進度、總平面管理、安全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及有關方面的協調配合為重點。臨時組織的協調會是為了解決專題性問題。
●現場協調會應形成會議紀要,經監理機構簽章后外發。
●定期召開的協調會應檢查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查明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的原因及責任承擔者。
7、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施工中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報告現場監理人員,不得自行掩蓋和處理。
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提出書面報告,分析事故情況及產生事故原因,
8、單位、單項工程驗收制度及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凡單位、單項工程完工,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提出驗收申請表。
o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修改等),設計和施工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協議文件等。
o施工單位按規定編寫并提出驗收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不清晰、不真實的不能驗收。
o監理工程師收到驗收申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業主,質監站以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簽署工程驗收證書
9、監理日志及監理月報制度
●現場監理人員需填寫監理日志。日志的主要內容包括:自然氣候、工程進度、現場各工作面施工狀況、參與處理的有關監理事務(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及我方的答復)、尚待解決的問題、現場發生的重要事項等。
●現場監理組定期(月)向業主方提交監理工作通報(同時抄報公司),內容包括:報告期內監理工作動態、項目建設情況,重大事項的處理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監理日志及月報由報告人認真、如實填寫,并對其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10、索賠處理制度
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要求,其處理程序見下圖所示:
11、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在規定時間內編寫《監理月報》,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監理工作總結》,報業主。監理月報的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
12、進度監督制度
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工程師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業主報告各項工程的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13、投資監督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嚴格控制變更設計等,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對重大變更設計或因采用新技術而增減較大的投資工程、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報業主以便控制投資。
第8篇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審查監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擬用的測量、計量儀器、主要施工機械、安全用具進場使用前,施工項目部應向監理部進行報審,附上齊全、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和檢驗證書,監理部審查同意并備案后,方可進場使用。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主要從選型、主要性能參數、定期校準及使用操作四方面進行監理檢查,并要求施工單位對檢測儀器、工機具等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選型:
1.1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對工程的適用性;
1.2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性;
1.3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定期校準的準確性、安全性。
2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參數:
2.1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主要性能參數能否滿足施工需要;
2.2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主要性能參數能否保證工程質量要求。
3檢測儀器、工機具的定期校準和維護:
3.1檢測儀器、工機具必須具備合格證和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檢驗證書,監理應進行核查和確認后方可使用;
3.2檢測儀器、工機具等應建立臺帳,同時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4檢測儀器和工機具的使用操作:
4.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狀態是否良好;
4.2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實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第9篇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審查監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擬用的測量、計量儀器、主要施工機械、安全用具進場使用前,施工項目部應向監理部進行報審,附上齊全、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和檢驗證書,監理部審查同意并備案后,方可進場使用。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主要從選型、主要性能參數、定期校準及使用操作四方面進行監理檢查,并要求施工單位對檢測儀器、工機具等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選型:
1.1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對工程的適用性;
1.2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性;
1.3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選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定期校準的準確性、安全性。
2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參數:
2.1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主要性能參數能否滿足施工需要;
2.2檢查檢測儀器、工機具的主要性能參數能否保證工程質量要求。
3檢測儀器、工機具的定期校準和維護:
3.1檢測儀器、工機具必須具備合格證和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檢驗證書,監理應進行核查和確認后方可使用;
3.2檢測儀器、工機具等應建立臺帳,同時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
4檢測儀器和工機具的使用操作:
4.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狀態是否良好;
4.2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實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第10篇 安全監理工作交底會議制度
1、會議組織
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召集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員與施工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參加,召開第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安全監理交底會議應與工程項目第一次工地會議合并進行。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及其分工。
②研究確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共同分析識別和評價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研究確定安全監理的、主要措施。
③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提出意見要求。包括:編制和提交符合項目實際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及專項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監理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安全獎懲制度,施工安全資料管理制度以及貫徹執行這些制度的保證措施。
④共同組建工地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其任務職責和工作制度。
第11篇 監理公司監理工作紀律上墻制度
監理公司上墻制度:監理工作紀律
1、全體職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隨意離崗,有事要提前請假。職員請假1天以內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復,其工作由負責人協調安排;請假時間超過1天,由經理批復;部門負責人有事要向經理請假。無故脫崗一次扣罰工資100元。
2、禁止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麻將,每發現一次,扣罰工資200元。
3、嚴禁單獨參加施工單位宴請和禁止中午吃飯時喝酒,凡因單獨參加宴請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中午飲酒者,每次扣罰工資100元。
4、發現監理人員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一次罰工資50元,不配戴工作牌一次扣工資10元。
5、禁止公司員工在其它單位兼職,嚴禁所有人員向施工單位推銷各類建筑用品。發現第一次扣工資1000元,經教育不改的,公司可將其辭退。
6、必須擺正監理方在建筑市場中的關系,牢固樹立為工程服務的思想,對工作認真負責,對用戶熱情服務,處理問題要有理有據,不謀私利,不隨心所欲;對內要搞好團結,相互配合干好工作,對外要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不抵毀同事,不頂撞領導,始終把維護公司的聲譽,保護公司的利益當已任。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工資200元。
第12篇 裝飾裝修公司監理工作制度
裝飾公司監理工作制度
1、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于開工前協助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圖紙會審應以會議形式進行,設計單位就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做出詳細說明,使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了解工程特點和設計意圖。之后通過各相關單位多方研究,找出圖紙存在的問題及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并制定解決方案。
施工單位應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整理會議紀要,與會各方會簽。會議紀要一經簽認,即成為施工和監理的依據。
2、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在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內部審批工作,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總監理工程師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需要施工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施工單位修改后重新報審。
施工單位應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施工。
3、工程開工/復工審批制度
工程項目開始施工前,施工單位須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然后填報《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附上該工程的開工報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進度計劃、人員及機械設備配置、材料準備情況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查。若審查合格,則由總監理工程師批復準予施工。否則,施工單位應進一步做好施工準備,待條件具備時,再次填報開工申請。
4、工程材料構配件質量檢驗制度
凡運到施工現場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構配件,進場前應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同時附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技術說明書、由施工單位按規定要求進行檢驗的試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準進場。凡是沒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明及檢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場,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證明文件仍不足以說明到場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再行組織復檢或見證取樣試驗,確認其質量合格后方允許進場。
5、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隱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按有關技術規范、施工圖紙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報驗申請表》,附上相應的工程檢查證明(或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及相關材料證明,試驗報告等,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監理工程師收到報驗申請后首先對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查,并在約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檢查(檢測或核查),施工單位的專職質檢員及相關施工人員應隨同一起到現場。
3、經現場檢查,如符合質量要求,監理工程師在《報驗申請表》及工程檢查證明(或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準予施工單位隱蔽、覆蓋,施工單位方可時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對于檢驗批、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也應首先進行自檢,填寫相應質量驗收記錄表,確認工程質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報驗申請表》附上自檢的相關資料,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及對相關資料審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簽認驗收,反之,則指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或返工處理。
※上道工序未經確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工程施工過程中,無論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或圖紙修改,都應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由總監理工程師與設計、建設、施工單位研究并作出變更的決定后,簽發《工程變更單》,并附有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圖紙。施工單位按變更后的圖紙施工。
7、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工程項目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先進行竣工自檢,自檢合格后,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竣工報驗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竣工初驗:
(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各種質量控制資料、試驗報告以及有關技術性文件。若所提交的驗收文件、資料不齊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處,應指令施工單位補充、核對及改正。
(2)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圖,并與已完工程、有關的技術文件(如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文件)對照進行核查。
(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擬驗收工程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如發現質量應指令施工單位進行處理。
(4)對擬驗收項目初驗合格后,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驗單》予以簽認,同時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