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督制度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督制度
黨員管理監督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
黨員管理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黨員管理監督工作要落實好10項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必須把每個黨員編入黨的組織,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的各項活動。不允許有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受管理和監督的特殊黨員。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黨費收繳情況,要做好考勤和記錄,定期向黨員公布,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和小組活動,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時,應主動向支部書記或小組長請假。黨支部應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支部應組織黨員依據黨章對黨員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出黨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應當承擔和完成的責任、任務等目標,提出具體的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堅持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建立獎懲約束機制。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表彰優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每個黨員都應定期參加組織生活會,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幫助。黨員個人和家庭重大事項或工作上有什么問題,出現什么情況,應當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本部門、本單位黨員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六、黨日活動制度。黨支部應結合生產和業務工作實際,每隔一定時間安排一次黨日活動時間,用以召開黨的會議,研究黨的工作,進行黨的教育,過組織生活,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組織參觀學習以及向群眾進行黨的宣傳工作等。
七、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按時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不僅是從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
八、轉移組織關系制度。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變更工作單位、居住地點或臨時外出時,應按規定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開具黨員證明信。
九、黨籍管理制度。申請入黨的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即取得了黨籍。黨員自動不愿上進的行為、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被開除黨籍、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黨章及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
十、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支部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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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黨支部黨員管理制度
黨支部黨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及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黨員管理制度。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形式,必須堅持每季度一次,黨員按規定執行。
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按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
2、健全黨的民主生活會制度。
按照有關規定,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
民主生活會要遵循黨的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達到提高覺悟,統一認識、增強團結,促進工作的目的。
民主生活會后,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報送會議情況和會議記錄。
3、認真執行黨的組織生活記錄制度。
每次黨的組織生活及組織活動后,及時填寫活動內容,并由黨支部書記簽名。
4、堅持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訓教育。
5、加強黨籍管理制度和黨費收繳制度。
指定專人管理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各類報表的統計,黨費收繳等工作。
第二篇 黨員管理制度 供讀者參考!
(1)黨員必須履行黨員義務,增強黨性觀念,加強黨性修養,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黨員要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自覺參加黨的組織活動,按規定及時交納黨費。
(3)對離退休黨員要根據實際情況搞好分層次管理,健康狀況好的要按時參加組織生活,健康狀況較差的可以適當減少參加組織生活次數,對體弱多病不能參加的要建立聯系制度,確定專人定期聯系。
(4)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按時交納黨費的,要按自行 予以處理。
(5)因工作調動轉移組織關系必須按介紹信的有效期及時辦理接轉手續。
(6)黨員去世后,黨組織必須在五日內把名單上報上級黨組織案。
第3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黨員學習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制度、黨員學習制度
目的:明確黨費收繳、學習、民主生活、重大情況通報等一系列制度,發揚我黨的優良傳統。
一、黨費收繳制度:
根據中組部《關于共產黨員交納黨費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有工資收入的共產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交納黨費。
2、交納黨費比例嚴格按中組部規定執行。即黨員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按0.5%交納;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按1%交納;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按2%交納。黨員按季度向黨組織交納。
3、黨員自愿交納黨費者,支部應予鼓勵。
4、黨員無正當理由六個月不交納黨費者,視為自行脫黨。
二、*中學黨支部黨員學習制度
(一)、黨支部學習的組織
(1)、黨支部學習由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干部參加,吸收校內的非黨同志參加。
(2)、主持人負責審定學習計劃或學習內容,提出學習要求。
(3)、組織委員負責按要求提出學習內容,擬出學習計劃,具體職責是:
1.負責擬定學習計劃,提供學習所需的書籍、文件、輔導材料,對理論學習的內容、重點和研討題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經主持人審查后印發或組織學習。
2.記錄學習情況,建立學習檔案。集中學習研討時,負責學習研討記錄和考勤工作。
3.組織學習輔導,圍繞學習專題,進行調查研究,編輯學習資料,邀請有關專家作輔導報告。
4.總結和經驗推廣。每年要對學習情況進行總結,及時整理、上報學習中的做法和體會。
(二)、黨支部學習的內容
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理論和“****”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有關內容;上級組織部門或政府、學校的重要文件;組織工作業務知識和經濟、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識和黨支部建設的有關內容。
(三)、黨支部學習的形式
黨支部的學習,采用集中學習、分散學習、自學、專題講座、推薦文章(文件)、主題發言等形式進行學習。要把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黨支部學習等有機結合;集中學習與工作安排有機結合。
(四)、有關學習要求
1、要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不斷提高理論素養,掌握新的技能。
2、黨員干部個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和每月學習計劃,黨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學習計劃。
3、要積極參加各種學習活動,堅持以自學為主,每年至少要讀兩本好書,做讀書筆記1萬字以上。
4、每次集中學習由組織委員負責考勤,無故不參加學習一次視為半天曠課。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學習時間必須關閉手機或調為振動;非特殊情況中途不得外出。
第4篇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督制度范例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督制度
黨支部黨員管理監督制度
黨員管理監督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
黨員管理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途徑之一,是實現黨的政治路線的重要保證。黨員管理監督工作要落實好10項制度。
一、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必須把每個黨員編入黨的組織,參加黨支部和黨小組的各項活動。不允許有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受管理和監督的特殊黨員。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黨費收繳情況,要做好考勤和記錄,定期向黨員公布,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員必須在黨的一個組織中過組織生活,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和小組活動,自覺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時,應主動向支部書記或小組長請假。黨支部應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應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支部應組織黨員依據黨章對黨員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出黨員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應當承擔和完成的責任、任務等目標,提出具體的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堅持半年初評和年終總評,建立獎懲約束機制。
四、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新時期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表彰優秀黨員,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五、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每個黨員都應定期參加組織生活會,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黨組織和同志們的幫助。黨員個人和家庭重大事項或工作上有什么問題,出現什么情況,應當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由本部門、本單位黨員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六、黨日活動制度。黨支部應結合生產和業務工作實際,每隔一定時間安排一次黨日活動時間,用以召開黨的會議,研究黨的工作,進行黨的教育,過組織生活,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組織參觀學習以及向群眾進行黨的宣傳工作等。
七、黨員交納黨費制度。黨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按時交納黨費。黨員交納黨費,不僅是從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
八、轉移組織關系制度。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變更工作單位、居住地點或臨時外出時,應按規定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或開具黨員證明信。
九、黨籍管理制度。申請入黨的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即取得了黨籍。黨員自動*、被勸退出黨、自行脫黨、被開除黨籍、黨員重新登記時未予登記及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就都失去了黨籍。黨組織應按黨章及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應手續。
十、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支部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的暫行規定》和《關于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管理,使他們在流動中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第5篇 學生黨支部黨員下班工作制度
學生黨支部黨員下班工作制度
下班黨員的工作職責是培養、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使自己成為黨組織與群眾之間的紐帶。
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則、可親可敬、有的放矢、及時處理、深入廣泛”。
具體規定如下:
一、樹立黨員“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眾形象
一旗:一名黨員就是一面旗幟。
二好:黨員思想道德好,學習行為好。
三能:黨員平時能夠看出來,困難時能夠站出來,關鍵時候能夠沖出來。
四在前:黨員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臟活干在前,同學有難幫在前,誠信文明帶在前。
五先:先察、先想、先訓、先做、先進。
二、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與考察工作
1、入黨普通積極分子
(1)組織黨章學習小組開展有政治意義的活動3―4次,要有計劃與總結。
(2)按《學生黨員發展與管理教育質量監控指標體系》對積極分子進行培養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點積極分子群眾意見調查規定》對所有重點積極分子所在班級、社團、組織進行廣泛調查。
(4)找重點積極分子談話。
(5)征求班主任意見。
(6)向支部大會匯報情況。
(7)向重點積極分子反饋評議結果。
(8)注重鍛煉重點積極分子的工作能力。
2、黨校學員
(1)在確定了積極分子名單之后,依《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黨支部積極分子考核辦法》中的各項內容,推薦上黨校。
(2)按票數由高到低找積極分子本人談話,同時了解群眾意見。
(3)征求班主任意見。
(4)在支部大會上提交討論。
(5)公布業余黨校學員名單后,一周內反饋支部對積極分子的評議。
(6)隨時向黨校班主任了解聯系班級學員的情況。
三、評議不合格或不參加積極分子活動者,取消其積極分子資格。
四、協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務。
五、實行黨員負責制。
黨員對所聯系班級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規定,但黨員要對所下班級出現的學習、生活、紀律全方位負責,及時找當事人談話。
六、完成調研報告,真實調查并研究同學的思想狀況。
第6篇 黨支部黨員干部誡勉談話制度
1、實行誡勉談話要堅持從嚴治黨治政的方針,實事求是,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護和挽救干部。
2、談話誡勉的對象: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輕微違紀行為,一般不需給予紀律處分的單位各級領導干部。
3、談話誡勉適用于以下凡種事項:
(1)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問題,經核查后結果需要與被舉報人見面的;
(2)信訪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見相對集中的問題,需要與被舉報人核實并督促糾正的;
(3)領導干部存在可能釀成嚴重違紀的苗頭性問題,需要進行教育幫助并引以為戒的;
(4)其他需要實施談話誡勉的事項。
4、誡勉談話的目的及懲處。通過談話,了解和澄清事實真相。對確有不規范行為或輕微違規違紀的,談話對象必須寫出書面檢查報紀檢組(紀委)審核備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對違規違紀行為認識不到位、糾正不徹底,或重新犯類似錯誤的,要通過第二次誡勉談話,進行組織處理。經過談話發現案件線索的,進入案件檢查程序。
5、誡勉談話的組織實施。由紀檢組(紀委)根據黨組織決定或舉報線索,提出談話對象和談話內容,經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審批后實施。
6、誡勉談話對象確定后,應提前通知所在部門(科室)負責人和本人。談話對象必須按通知的時間、地點接受談話,無特殊原因,不得變更。
7、誡勉談話人要將談話內容和要求明確告訴談話對象,談話對象對要求談話的內容如實說明情況,并可以舉出證據,但不得隱瞞歪曲真相,不得出具偽證。
8、誡勉談話人不準向談話對象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不準將舉報信件交給談話對象閱看;談話對象不準報復舉報人。談話人和談話對象違反本規定,要追究紀律責任
9、誡勉談話由黨組織或紀檢組(紀委)指定或委托兩人或兩人以上組織實施,并作好筆錄,填寫廉政誡勉談話登記表,經領導審閱后,由紀檢組(紀委)立卷歸檔。
第7篇 h院系學生黨支部黨員學習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系學生黨員的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政治理論水平和黨性修養,并使支部的理論學習更加系統化,規范化,特制訂如下學習制度:
一、黨支部集體學習
1、支部每學期將根據院黨總支的學習安排,參照學院黨總支中心組學習內容,安排學習內容。
2、黨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做好學習記錄,在參與學習討論時應積極發言,并根據學習內容,上交學習心得。
3、認真學習中央及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報告、文件。結合支部實際情況,從認真學習討論到領會其精神,再到貫徹落實,逐步深入,力求把握精神主旨,指導實際工作。
4、由學生支部宣傳委員做好學習記錄和有關檔案整理。
二、黨員個人學習
1、自覺地進行理論知識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根據學習內容,作學習總結。
2、積極參加專業理論知識學習。
三、配合總支集中學習
黨支部應認真組織好全體黨員參加黨總支組織的集中學習。集中學習時間由黨總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8篇 第一x醫院黨支部委員及黨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黨支部委員及黨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支部委員會議每季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制度,原則上一年一次,也可根據支部實際情況,酌情增加次數。
2、黨支部委員及黨員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檢查本支部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及本支部的工作情況,總結檢查支部工作中存在的經驗教訓,對支部工作的建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增進團結。
3、黨員民主生活會要保證五分之四的同志參加。主要內容是:檢查黨員在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及廉潔自律情況;檢查黨員對理想、前途、信念、宗旨方面的態度,總結工作和思想,開展認真的批評與自我批評。
4、認真作好會議記錄,對會上出現的問題,及時向黨委報告。
第9篇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范例
黨支部接轉黨員組織關系制度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一、黨員臨時外出到另一單位去工作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即臨時組織關系),證明黨員身份,其組織關系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黨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組織關系。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后,其隸屬關系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沒有固定地點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放。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于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就地安置并歸原單位管理的,組織關系仍留原單位,可視其黨員人數的多少,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黨小組;易地安置的,或雖就地安置,因身體等方面原因不便參加原單位黨的生活的,應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五、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中的黨員,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組織關系轉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黨組織。
六、停薪留職人員中的黨員,應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的時候將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七、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出境或自費出國留學,應辦理保留黨籍手續,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應辦理停止黨籍手續。
八、援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由派出單位統一轉移。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必須注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任務,最后由省、市(自治區)黨的委員會組織部協調,統一轉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轉往我國駐外使館的黨的委員會。
九、恢復黨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復黨籍之前已調動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黨組織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并經基層黨委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十、黨員在支部范圍內調動工作或臨時變動黨小組,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也不必開具黨員證明信。
十一、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十二、如果黨員成批調往新單位,黨支部可在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后另附名單,所附名單要加蓋印章。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要分別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十三、縣直機關各黨支部黨員關系的轉移,必須經過系統黨委辦理轉移手續。
十四、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應由本人辦理、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內交通或機要郵政傳遞。
十五、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十六、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移。對于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導致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10篇 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就是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通過對黨員的教育和評議,以及黨組織的考核,對黨員的表現和作用作出客觀評價,并通過組織措施,達到激勵黨員,純潔組織,整頓隊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措施。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先進,清除腐敗分子,嚴肅處置不合格的黨員,從而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的疑聚力和戰斗力。
一、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斗,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實施步驟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以黨支部為單位,每年開展一次,可結合年度黨建工作總結進行。
1、學習教育階段。著重進行黨章、*理論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黨風黨紀教育。
2、自我評價階段。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寫好個人自評材料,并主動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3、黨內、黨外評議階段。召開組織生活會,黨員匯報學習、思想、工作、遵紀守法、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情況,開展自我批評。黨員之間互評,認真開展批評。黨內互評后,可采用座談會或民意測驗的方式,聽取黨內外群眾對黨員的意見。評議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等三個檔次。
4、組織考察階段。召開支部委員會,對評議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見。然后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形成正式組織意見。
5、表彰、處理階段。對表現好的黨員進行表揚。對優秀黨員給予表彰或報上級黨委表彰。對不合格黨員要按照有關政策,區別情況,嚴肅處置。
三、不合格黨員的主要表現
不合格黨員主要是指那喪失了共產主義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黨員義務,長期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不起黨員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現是:
1、共產主義信念發生動搖,不愿履行黨員義務。
2、組織觀念淡薄,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
3、忘記了黨的宗旨,群眾疾苦漠不關心,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4、工作、生產不積極、不認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長期曠工,消極怠工,完不成本職任務。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堅持原則,對壞人壞事和歪風邪氣不敢開展斗爭,甚至當國家和集體財產以及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時,袖手旁觀或臨陣脫逃,等等。
四、不合格黨員的組織處置
處置不合格黨員,是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增強黨組織戰斗力的必要措施,也是黨員隊伍建立正常的進出口機制,堅持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處置不合格黨員,要采取“堅持標準,立足教育,區別對待,綜合治理”的方針。
1、清除腐敗分子。對違法違紀、貪污受賄、敲詐勒索、腐化墮落、以權謀私、嚴重侵害國家和群眾利益,損害黨的形象,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黨內腐敗分子,必須采取堅決清除的方針,發現一個清除一個。對違犯黨紀的,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規定,給予黨紀處分,不能以組織處置方式代替黨紀處分。
2、勸退。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應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勸退時要對其表現進行全面的、歷史的分析,弄清其消極落后的原因,有沒有轉變的可能,是否確實符合黨章規定的勸退條件,實事求是地作出決定。勸黨員*,要經過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報霞兜匙櫓
第11篇 黨支部黨員聯系群眾制度范本
黨支部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1、黨支部要教育黨員密切聯系群眾,強化服務意識。
2、黨員應當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解決不了的,及時向支部、總支部反映。
3、黨支部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學生座談會,了解情況,聽取意見,聯絡感情,接受監督。
4、黨支部制定黨員聯系群眾制度,定期安排黨員去學生寢室,了解群眾的困難并幫助群眾解決困難。
5、黨員要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
6、黨員通過到具體寢室聯系群眾生活后,要總結群眾的意見,整理自己的感受,進一步加強聯系群眾。
7、根據黨員的不同情況,分配每人聯系幾個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他們排憂解難。
8、黨員聯系群眾的情況,應及時記錄于支部活動記錄本,支部定期召開會議。
9、黨員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
10、建立聯系群眾督查制度,黨支部要對聯系群眾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分析,掌握情況,發現問題,排除障礙,指導黨員做好聯系群眾工作。
11、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上級黨組織指示。
第12篇 黨支部黨員聯系群眾工作制度
黨支部黨員聯系群眾制度
1、黨支部要教育黨員密切聯系群眾,強化服務意識。
2、黨員應當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解決不了的,及時向支部、總支部反映。
3、黨支部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學生座談會,了解情況,聽取意見,聯絡感情,接受監督。
4、黨支部制定黨員聯系群眾制度,定期安排黨員去學生寢室,了解群眾的困難并幫助群眾解決困難。
5、黨員要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
6、黨員通過到具體寢室聯系群眾生活后,要總結群眾的意見,整理自己的感受,進一步加強聯系群眾。
7、根據黨員的不同情況,分配每人聯系幾個群眾,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他們排憂解難。
8、黨員聯系群眾的情況,應及時記錄于支部活動記錄本,支部定期召開會議。
9、黨員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
10、建立聯系群眾督查制度,黨支部要對聯系群眾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分析,掌握情況,發現問題,排除障礙,指導黨員做好聯系群眾工作。
11、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上級黨組織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