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管行政管理負責人安全職責
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分管的企管和行政等系統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其主要職責人如下:
1.審定或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參與制定企管和行政等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2)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履行職責,制止違規
(3)監督檢查分管的企管和行政等部門安全職責的履行和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定期組織崗位責任制大檢查,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責任制考核。
3.參與安全生產管理規劃
(5)在企業管理(改革)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在企業改制中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管理力量不削弱。
4.檢查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故隱患
(6)定期召開分管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組織開展分管系統安全大檢查,落實社區隱患整改及周邊環境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