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鎮船管員水上安全管理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落實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督促鄉鎮船員嚴格執行;負責鄉鎮安監站水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深入港口碼頭,在趕場日、重大節假日等重大群眾性活動日跟蹤監管,制止船舶違章、超載;
三、組織、督促本鎮所轄運輸船舶向海事、船檢機構辦理有關證書、證件;
四、負責本轄區船舶轉讓、買賣、報廢、滅失、過戶、銷戶以及渡口設置、撤銷的登記;
五、組織船員參加交通主管部門和海事機構舉辦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對船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教育;
六、負責對鄉鎮運輸船舶的登記、檢驗及發證,船員培訓、發證,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制止非法載客和營運;
七、參加本鎮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協助海事機構調查處理事故;
八、搞好鄉鎮船舶安全內務管理工作,做到記錄詳細、資料齊全、臺賬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