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消防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范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制度。
2、負責消防監察工作,確定現場的各個崗位地點的消防設施齊全,并對各崗位地點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會同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特點制定相關消防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
4、組織實施對公司消防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及交通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5、督促現場各崗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出現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糾正。
6、對各公司各車間、部門的安全情況檢查,定期進行總結考核。。
7、出現安全問題及時到達現場,并進行取證和記錄,作為今后事故處理的依據。
第2篇 小區消防管理公約-4
住宅小區消防管理公約(四)
為了加強**花城小區的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住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有關消防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公約:
1、實行住戶防火責任制,各住戶為本自用部位單位當然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出口、卷簾門、消防前室、電梯前室、安全防火門附近及疏散通道等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內停放車輛及堆放物品。
3、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嚴禁動用、損壞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各類消防標志、報警裝置、滅火設施設備。
4、住宅樓內嚴禁私自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等易爆危險品。
5、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標準的電器,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嚴禁亂拉亂搭電線。
6、住宅樓內住戶應按每戶配備滅火器一只,并放置于易于取放的位置。
7、住宅樓內公共場地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
8、住戶進行室內裝修,裝修材料必須采用阻燃材料。
9、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事先向物業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之消防中心,并關閉電器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切勿驚慌擁擠,逃生時切勿乘坐電梯。
第3篇 住宅園區消防管理程序6
住宅園區消防管理程序(六)
1.0 目的
加強**的消防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損失降低到最小。
2.0 范圍
適用于**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職責
3.1**物業服務中心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的消防安全工作,物業經理為**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3.2 秩序維護部經理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檢查。
3.3 工程維護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4秩序維護部經理負責對消防專員及秩序維護部隊員進行消防安全業務指導,秩序維護部巡邏隊與消防專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巡查。
3.5 **物業服務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所管轄區域的日常消防管理,以部門員工為基礎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加強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檢查和維護。
4.0 工作內容
4.1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組建
4.1.1 組建以總經理為組長,各部門經理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4.1.2秩序維護部擬制《消防組織機構圖》,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在公司內部宣布。
4.2 消防設施的管理
4.2.1根據消防法規和實際需求由行政管理部申請配備消防設施。
4.2.2秩序維護部負責建立《消防設備清單》,負責日常消防設備檢查,并按《消防管理工作規范》文件要求填寫記錄。
4.2.3工程維護部每月對消防設施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記錄在《消防設施周檢查表》。
4.2.4工程維護部按照《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規程》、《消防系統操作規程》、《消防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對消防設備操作、運行管理、維修、保養等具體工作進行有效實行。
4.2.5檢查中發現不合格項應立即整改,如問題嚴重,須上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4.2.6工程維護部負責對各種消防設施下達維修保養計劃、檢查消防標識;行政管理部負責對標識進行監督并對標識進行制作。
4.3 消防工作的檢查
4.3.1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和節假日前按公司《消防管理規定》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形成書面報告。
4.3.2工程維護部經理負責每月一次檢查所管區域的安全用火、用電情況,并形成報告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4.3.3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立即發出《消防隱患整改告知書》,責成責任部門或責任人限期改進,事后還應進行跟蹤檢驗。
4.4 在管轄范圍內嚴禁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秩序維護部執勤人員如發現存放以上物品,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處理。
4.5 消防培訓
4.5.1秩序維護部通過辦宣傳欄,不定期向業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4.5.2秩序維護部每季度安排義務消防隊與消防專員進行消防實操訓練。
4.5.3 由行政管理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對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演練,秩序維護部秩序維護部主管按照《消防培訓工作實施標準》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進行消防理論培訓。
4.6 火警應急處理
4.6.1 發生火災事故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與《滅火應急規程》處理。
4.6.2 消防中心值班員發現火警信號后,立即通知附近巡邏隊員到場察看,確認火災類型和火情大小。確認屬實,迅速向上級匯報。若屬誤報,應及時將全部消防系統復位。
4.6.3 當秩序維護部班長接報后,立即組織搶救,并視情況向119報警。同時通知秩序維護部主管及監控中心。
4.6.4 接到火災報警并確認發生火災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應檢查電梯是否迫降至首層,燃氣總閘是否關閉,消防風機、消防泵等消防設備是否正常,確保消防系統隨時進入運行狀態。
4.6.5 秩序維護部主管組織義務消防隊撤離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滅火器材,全力撲滅初起之火。并組織為業戶撤離危險地區,做好妥善安排。
4.6.6 秩序維護部巡邏隊負責保護好現場,維持現場秩序,并及時向上級通報情況。
4.6.7 撲救完畢后,秩序維護部安排人員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統計損失。
4.6.8 處理完畢后,秩序維護部主管將有關情況寫成材料,并報主管領導審核。
5.0 相關文件
5.1《消防管理工作規范》
5.2《消防管理規定》
5.3《消防系統運行管理規程》
5.4《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5.5《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規程》
5.6《消防培訓工作實施標準》
5.7《小區滅火應急規程》
5.8《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6.0記錄表格
6.1《消防隱患整改告知書》
6.2《消防設備清單》
6.3《消防安全責任書》
6.4《消防組織機構圖》
6.5《消防設施周檢查表》
第4篇 淺析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現狀與對策
建筑消防設施是指根據現行消防技術規范,設置、安裝在建筑物內,一旦該建筑發生火災,供滅火和人員疏散的設施,通常指各類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廣播等。這些消防設施的質量與運行狀況很大程度地決定了被保護對象的消防安全。然而,現實生活中一些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損毀、缺乏,形同虛設,火災發生情況下不能正常使用的事件時有發生。下面,筆者結合實際情況,淺談對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相關見解。
一、當前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現狀
近年來,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視,使用單位或落實內部人員,或委托消防產品生產企業、消防工程施工單位以及消防中介服務單位定期、不定期地維護保養;消防部門不斷加大監督指導和培訓力度,共同促進了維護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消防設施總體運行狀況不盡人意,維護管理方面的問題不少。主要表現為:
一是個別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故障。例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部分探測器失效、防排煙系統某個送風口打不開或風量不足、報警系統主機故障、消防水泵不能啟動,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設施形同虛設;
二是建筑消防設施停用。一種是故意停用的,如火災報警系統因經常誤報而被業主嫌煩關掉的;娛樂場所為降底照明度而關閉出口燈、指示燈,為使用方便而常開防火門、常閉排煙窗的。另一種則是無意停用的,如消防水泵出水口閥門關閉,氣體滅火系統、風機、水泵被停電的。
三是建筑消防設施缺少。一種是歷史遺留的大問題,如缺少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防栓系統,因此整改難度相當大;另一種是被拆除的表層設施,如防火門、應急燈等。
四是消防設施質量不過硬。一種是隱蔽工程類,如某高層建筑裝修改造時發現,吊頂內自動噴水系統支管通過橫梁時,需繞梁彎曲,施工人員為安裝方便,把支管斷開,橫梁兩邊支管相互不通,導致每層有一半區域的噴水頭無水。第二種是消防產品的質量問題,如應急燈的照明時間、防火門的耐火極限與實際不符。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單位建筑消防設施缺少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歷史遺留問題。如建筑物在當初修建的時候,國家尚未出臺相應的消防技術規范,而現在消防技術標準不斷修改,很多原來不作要求的,現在需按現有規范整改。二是存在整改難度相當大的問題。有些土建存在問題,沒有適當的位置來增設系統;有些營業性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如賓館、醫院,要增加系統不能影響正常營業,不能整體停下來,只能一步步來整改,整改時間較長。三是整改資金難以到位。有的開發商將建筑移交給物業公司后撤走,要增設設施,需要投入較大資金,物業公司只能分攤到各業主,整改資金難以到位;還有的單位舍不得投入整改資金。
2、造成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老化、損毀、丟失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建筑消防設施施工不符合要求、產品質量不合格。消防設施還能勉強發揮作用,但會降低設施的作用與效率,增加火災損失。二是對產品購買把關不嚴,使用了一些劣質消防產品,且對安裝規范缺乏系統學習,所安裝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設施存在自然老化、使用性和耗用性老化、產品可靠性變差、受不良環境因素影響、因管理不善人為損壞或關閉、系統缺乏日常維護致使系統出現小的缺陷不能及時處理等情況,有了完善的設計、良好的施工質量和科學的技術檢測,僅可以保證建筑消防設施進入良好的初始運行狀態,并不能確保系統始終完好如初。
3、安保人員的職業素質不適應。當前企事業單位兼職從事消防工作的安保人員主要來源于轉業退伍軍人、社會招聘或公安機關委派的保安隊員和單位二線閑雜人員,這些人員總體上文化程度低,消防業務知識和相關技能缺乏,消防專業培訓跟不上;加之受單位重視不夠,工資待遇低,人員變動大,工作積極性受挫傷,知識結構、管理水平與新時期消防工作要求不適應。
4、中介服務的監督機制不配套。近年來,除消防產品生產企業、消防工程施工企業專業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外,一些消防設施檢測中介服務企業也陸續跨入該領域。總體上講,專業服務隊伍作用有限,個別起了反作用。主要表現為:維護保養不深不細,只注重解決表面問題,有的走過場和應付,只拿錢不解決實際問題;一些企業過分依賴專業服務隊伍,對其實際開展維護保養情況掌握不準,麻木不仁,對自己能消除的故障往往拖延等待。
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對策
1、健全法律責任體系與技術標準。
應盡快健全有關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行政規章和技術標準,規章要明確兼職和專業從事維護管理人員的資質條件,細化單位內部各個層面和承包、租賃、委托管理、物業、專業服務等多個主體在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方面的法律責任及其失職后的懲治措施;技術標準要細化維護管理的對象、內容、方法、頻次、必備器材、故障處置程序、合格評判形式、檔案管理等,使用單位和專業服務單位有章可循,保證規范、有效地實施。
2、推行“身份證”管理模式,實時掌握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維保情況。
推廣應用“廣東省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平臺”信息系統,方便社會單位與維保機構溝通互動、信息共享。借鑒居民身份證做法,每個消防控制室對應一個身份編碼建立單位 “戶籍化”電子檔案,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融入其中,規范維護保養的具體內容。消防監督人員通過該平臺了解維護保養單位的相關信息,掌握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運行情況。公安消防部門利用該平臺對消防維保機構和自行維保單位進行網上抽查、網上考評,加強對維保行業的有效監管。
3、改革消防設施維護單位和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切實提高消防設施的維護水平。
安保隊伍消防職業素質的高低是決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水平的關鍵。要通過消防協助、社會辦學的形式,培養一批有消防專業知識技能的人才向企業輸送,在職消防管理人員也應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逐步實現消防管理崗位的資格化和資格等級化。對涉及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的單位保安人員和水電工也應通過消防專業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4、加大消防宣傳教育與監督執法力度。
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又涉及多方管理機制和經濟利益沖突,各級消防部門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維護管理的重要性,指導建立良好的維護管理運行機制,不間斷地舉辦實踐操作性強的培訓考核。對維護管理責任不落實、設施故障損壞率高的單位,要加大督查和執法處罰力度,每次消防設施監督檢查要盡可能全面,特別是聯動、啟動風機,水力警鈴和雙電源切換等單位消防員日常不敢自查的設施,更應認真檢查。嚴格落實專業檢測制度,每年按期上交檢測報告。對建筑消防設施有重大缺陷的單位,應建立專檔,跟蹤督查,做到不消除隱患不銷檔。對那些消防設施方面存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充分履行監督職能,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按照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堅決懲辦。從而有力推動社會面消防設施管理水平的快步提高。
隨著社會技術的進步,建筑消防設施本身的技術水平也必將越來越高,在預防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方面必將做出了更大的貢獻。只要在運用建筑消防設施的過程中,做到“硬件過硬”、“軟件不軟”,并輔之以切實有效的監督,保證建筑消防設施良好的運行狀態和可靠性能,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必將擔負起建筑防災的重任。
第5篇 儀表管理員消防責任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安全用電,下班后及時關閉室內電源。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方法,會報火警。
5、對他人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有責任糾正。
6、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第6篇 m項目管理處員工消防責任制
項目管理處員工消防責任制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管理處內的每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都有責任搞好消防工作,各級骨干、主管,更是消防工作的帶頭人,是消防工作的當然責任人,他們應負有如下職責:
一、依照管理處及市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對管理區各地方、部門、人員進行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經常開展住宅區消防宣傳工作,深入商場住戶宣講各種消防知識,發動住戶,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險隱患。
三、監督安裝、裝修、改建工程過程中執行防火規范的情況,并進行竣工驗收。
四、監護動火作業。
五、定期組織消防大檢查,并作詳細檢查記錄,整改隱患。
六、組織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七、配合市消防部門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八、對因失職引發的火災事故負間接或直接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第7篇 行政中心及會議大廈消防管理
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是政府機關物業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是保證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管理環節。根據我公司體系文件規定,服務中心統計編制《大廈消防檔案》及《消防設施清單》,建立了以服務中心負責人為總指揮的'義務消防隊',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及檢查流程,并定期進行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知識培訓。
1、消防安全管理要點;
強化消防意識:堅決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管理方針,確保火災事故的零發生率。
建立消防隊伍:根據消防管理'預防為主、消防結合'方針,設置專義務消防隊伍,成立消防緊急應急分隊,任命義務消防隊員(原則上為物業服務中心全體人員)。
建立消防制度: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圖、防火責任制,制定消防作戰方案、救護措施、定期檢查各類消防設施,明確防火檔案制度及消防員職責,并定期邀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和定期進行消防模擬演習,以防患于未然。
落實防火責任制:堅決執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各級和各項消防管理責任人和滅火指揮人員。
強化消防意識:加強物業服務中心員工的消防觀念和防火意識,任何管理服務人員都有消除火災隱患之責任。
加強過程控制:各個環節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之要求,各消防設施定期檢測,保證完好無損,隨時可以啟用。各類簡易滅火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有需要時有關人員取用方便。
24小時監控:對物業各區域實行24小時消防安全監控,對火災易發生區加強防范和巡查,重點防范。
定期消防預演: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防火災演習,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對火警的應付能力。
全員防范:安全管理員、保潔員以及全體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日常工作注意巡視,保持警惕,對于不應放在某處的物體,不能解釋來歷的物體和不適宜放在某處的物體要及時處理,對危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隱患及時報告、處理。
標識完備:嚴格遵照萬科物業完備之ci系統要求,完善各類防火標識,和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說明標識。
2、強化消防意識:
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管理方針
每兩周舉行一次消防宣傳
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培訓
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習,確保火災的零發生率
3、建立消防隊伍
根據消防管理'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設置專業消防隊伍,成立消防緊急應急分隊(成員為午夜服務中心全體人員)。
物業服務中心經理為物業服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組織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和監督總結,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并在一旦發生火情時,擔任物業服務中心消防滅火總指揮。
經理落實和監督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各主管為消防管理分項責任人,具體負責組織消防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培訓、演習、檢查、完善消防設施,組織和建立義務消防隊,依照有關消防法規,建立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消防作戰方案。
指定專人為各項消防管理工作的直接執行人,負責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具體實施,組織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及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及時制止、糾正違章行為。
全體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4、建立消防制度
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圖、防火責任制,制定消防作戰方案、救護措施、定期檢查各類消防設施,明確防火檔案制度及消防員職責。
物業服務中心全體人員組建一支義務消防隊伍,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切合實際的消防作戰方案,由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后報公司品質管理部驗證生效。消防作戰方案、消防作戰示意圖應懸掛于控制中心及安全員宿舍。
5、消防工作的控制過程
物業服務中心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作戰方案的培訓,使所有員工了解消防基本常識、消防作戰程序的內容及字火災發生時自己的任務。每半年要組織全體員工就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作戰方案進行考核。安全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水帶,保潔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知道疏散人員的方法。
每位員工應熟悉自己的崗位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體擺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具體使用方法。
定人、定時、定措施消除火險隱患,每年年底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演習時必須實際使用消防水帶、滅火器)。演習前制定演習方案并提前一周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演習后保存相應的圖片記錄,有關演習的情況記錄在案。
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統計并記錄于《消防設施清單》上,并根據情況對《消防設施清單》及時更新。
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定期組織檢查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并提交消防工作總結及消防監控設備保養簡報。
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緊急集合,人員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在崗安全員可不在緊急集合之內),準確記錄各人員在接到緊急集合命令后趕至指定地點的時間及裝備情況。各組緊急集合的指定地點及所需時間由公司相關部門核定,對緊急集合中不能達到要求的人員,在月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緊急集合中無故缺勤、延誤人員予以嚴肅處分。
保持樓梯、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嚴禁在所轄區域內的任何地方貯存易燃、易爆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未經同意任何人員不得隨意啟動消防泵、噴淋泵、穩壓泵、送排煙閥、破玻璃按鈕,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配備足夠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煙感、溫感、噴淋頭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更改和拆除。
任何員工發現異味、異聲、異色等現象及時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處理。
第8篇 當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1 當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1.1 施工單位消防管理意識淡薄
近年來,由于政府部門相對減少了對建筑企業的行政干預和指令,企業逐步實行自主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消防工作計劃措施受行政方面的制約力減弱,也就逐漸導致了施工單位消防管理意識的淡薄。同時,部分資質較低的施工單位為了節省人員支出,而大量招收農民工或臨時工,這些人員素質普遍較低,而且消防知識也相對匱乏,施工單位也未能及時進行對其系統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導致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違章進行操作的事時有發生,甚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由于施工單位沒有真正意識到消防管理在工程整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意義,這就必然遺留下消防安全隱患,這對于建筑工程的全面開展和順利進行是極其不利的。
1.2 缺乏嚴格的消防管理機制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工程管理人員將管理工作的注意力集中于工程招投標、資金管理、施工工藝、材料選購、竣工驗收等環節,而消防管理常常被工程管理人員所忽視。由于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普遍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也就難以形成嚴格的管理機制,這與現代工程管理理念不相符,施工單位必須加以重視。只有逐步建立嚴格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機制,才能切實保障消防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并且也是建筑丁程管理強化的必然要求。
1.3 消防器材選用中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
目前,在部分建筑工程中,施工單位為了降低工程成本,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消防器材的規定,選用質量較差,甚至是報廢了的消防器材安裝于建筑物中。在表面看來,劣質的消防器材與優質的消防器材沒有太大的區別,但是一旦遇到火險,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優質的消防器材可以有效協助消防人員撲滅大火,而劣質的消防器材非但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甚至會影響到消防人員的正常工作,造成大規模的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因此,在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丁作中,對于消防器材選用中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一定要堅決制止。
2 建筑工程消防系統的質量管理
建筑工程消防系統的質量管理責任主體具有多元化的特點,根據國家2003年頒布的《建設下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依法對建設丁程質量負責,同時也要對建筑消防系統工程的質量負責。
2.1 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建筑工程設計單位在消防管理中,主要質量責任包括:①工程設計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批準的消防系統設計文件,如確需修改,必須提請建設單位,并重新向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改動。②建立健全的建設工程消防沒計質量管理責任制度,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建筑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對建筑消防系統工程的設計質量負責到底。③設計單位要主動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消防系統工程驗收,確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的實施情況。
2.2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在消防管理中,主要質量責任包括:①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消防系統的設計方案落實投資,保障消防系統工程建設資金充足,不得壓縮,或者取消消防沒施工程投資,降低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水平。②將消防系統工程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發包,或者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并對消防系統工程質量實施管理,建立質量管理責任制度,督促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③由建設單位選用的消防產品,必須是符合市場準入制度及質量合格的產品。④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2.3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在消防管理中,主要質量責任包括:①不得擅自修改建筑消防系統設計,不得偷工減料,降低消防系統工程質量。②由施工單位采購的消防產品,必須是符合市場準人制度及質量合格的產品。施工單位在施工安裝消防系統前,應查驗消防產品的質量,發現不符合市場準入制度及質量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不允許在工程上安裝使用。③建立健全消防施工質量責任制度,嚴格按照消防設計施工圖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建筑消防系統施工質量負責。
3 促進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的創新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已普遍實行科學的管理方法,但是管理方法多是照搬、照抄其他行業的科學管理經驗和理論,并不能完全適應國內現代建筑工程行業對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建筑丁程消防管理中,很多弊端和缺點都逐漸暴露出來,如果長期硬性的堅持下去,必將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發展,以及整個行業的進步。
建筑工程施丁單位必須在現有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理論與方法的基礎上,加以適當的創新,只有堅持創新發展的理念,才能完全滿足建筑行業的整體發展需求。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的創新要從以下幾點做起:
3.1 吸收和借鑒世界先進經驗,對我國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加以創新
一些發達國家的建筑行業發展歷史較悠久,在長期管理工作中,早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理論和方法。國內的建筑單位要注重對國外先進管理理念的吸收和借鑒,但絕不是全部將其拿過來,直接應用于國內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中。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單位要對外國的管理經驗做充分的分析與研究,并堅持“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的學習原則。結合國內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現狀和發展需求,加以適當的創新,逐步形成符合中國建筑市場,并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
3.2 在總結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對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進行創新
我國建筑工程行業雖然起步較晚,但是在近年的發展中,以及多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在長期的管理工作中,已經逐步積累了一些經驗。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人員的工作經驗是一筆寶貴的財富,也是建筑行業發展的基石。施丁單位要重視對管理經驗的積累,在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完成后,工程施工單位都要組織人員對階段性的工作做出總結,并提出對工作的建議。施工:單位只有在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監督與審查方法進行更新和完善,才能保證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方法的不斷創新,否則必將出現墨守陳規、固步自封的現象。
第9篇 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是預防火災、及時撲救初起火災的有效措施。對建筑消防設施定期實施檢查、檢測以及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各級政府與部門和廣大社會單位的法定職責。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要求
所有建筑物都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設置建筑消防設施。設置基本要求如下:
1.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應當進行消防專項設計,并依法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抽查。
2.建筑消防設施的安裝單位應具備相應等級的專業施工資質,并按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
3.建筑消防設施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禁止生產、銷售、配置不合格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消防設施產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4.建筑物的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和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審核單位、竣工驗收單位,依法對建筑消防設施工程的質量負責。
5.配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應當與城市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聯網,并確保正常運行。
二、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職責
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是一項社會責任,各單位對本單位設置的建筑消防設施負有自主管理責任,各級政府與部門負有領導和行業管理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維護消防安全、保護建筑消防設施的義務,不得損壞、圈占、挪用或者擅自改造、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設施。
(一)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加大建筑消防設施的公共資金投入力度,逐步消除歷史遺留問題,組織開展建筑消防設施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治。住房與城市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管、質監、工商、民政、教育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行業監管工作。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則負有行政監督管理責任。
(二)單位自主管理職責
建筑消防設施的產權單位或者受其委托管理的單位應當履行日常管理責任。當建筑使用權全部或局部轉讓、租賃時,應明確建筑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責任。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產權人共用建筑消防設施的,建筑消防設施產權人應當共同協商,訂立協議,明確各方的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責任,確定責任人或者委托一個管理單位進行統一管理,并將協議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建筑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護保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地方規章。
2.明確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
3.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時整改設置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5.定期組織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測試。
6.建立建筑消防設施配置、運行等情況的管理檔案。
7.對員工進行建筑消防設施使用常識教育,定期組織演練。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
(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情況實施監督,監督管理的內容包括:
1.建筑消防設施的配置情況。
2.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
3.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
4.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
6.建筑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檢測情況。
7.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檔案的建立情況。
8.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情況。
第10篇 物業園區消防管理作業指導書一
e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業指導書
文件名稱:消防管理
1 目的
樹立并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以及掌握必要的滅火與逃生的方法。
2 范圍
適用于小區消防安全隱患的及時發現和處理,以及員工消防安全培訓。
3 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所管理區域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與監督實施。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和消防知識培訓。
3.3保安隊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及消防隱患或消防事件的匯報、處理。
4 工作程序
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管理區域內嚴禁出現以下8項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4.1.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4.1.2故意阻礙消防車、消防艇通行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4.1.3拒不執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4.1.4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4.1.5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4.1.6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磚堵塞消防車通道的。
4.1.7埋壓、圈占或者損壞、銷毀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經警方通知不改正的)。
4.1.8有重大火災隱患,經警方通知不加改正的。
4.2公司消防制度
消防制度包括消防中心值班制度、消防巡檢制度、防火檔案制度、消防通道管理制度、防火崗位責任制度以及關于防火的其他規定。
4.2.1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4.2.1.1消防中心值班室是火災預警、聯動控制、信息通訊中心,消防值班員必須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有高度的警惕性,嚴肅認真地做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4.2.1.2監控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4.2.1.3發現設備報警,必須第一時間進行確認是誤報或火警,前者及時通知工程人員進行處理,并暫時將故障區域進行屏閉,后者必須根據當時火情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并及時按程序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2.1.4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記錄設備運行情況,接班前須進行設備聲光、打印自檢工作,檢查監控中心各聯動指示信號是否正常;
4.2.1.5值班員必須將每天誤報、斷線等打印記錄粘貼在值班記錄本上;
4.2.1.6值班室每季度在維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一次模擬報警,以確定本系統處于正常狀態,同時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4.2.1.7遇節假日前,必須模擬實驗聯動設施是否執行預警主機指令;
4.2.1.8消防中心值班室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
4.2.1.9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內容有:消防報警系統是否正常,有無火災隱患(如非正常火源、臨時火源、易燃品的堆放等)。
4.2.1.10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好消防設施,使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4.2.1.11發生火災時要嚴格按照火災處理程序處理。
4.2.2 消防安全巡檢制度
4.2.2.1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確保各小區消防安全;
4.2.2.2保安隊長與工程主管負責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全面檢查,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并詳細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表》中,提出整改意見并實施監督,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檢查人員及時向保安隊長匯報檢查中所發現的隱患,并將所有消防安全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備查。
4.2.2.3檢查內容包括:
a.消火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水槍、水帶是否按要求正確放置;
b.滅火器配置的位置和有效期限、有效壓力;
c.消防報警器、探測器(煙感、溫感以及煤氣報警器)、聯動系統、水系統等設施是否完好。
4.2.3 安全門及消防通道的管理制度
4.2.3.1所有的安全門、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專用于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的通道,任何人不得隨意占用;
4.2.3.2任何時候都必須保證安全門處于完好狀態,禁止任何防礙安全門正常使用的行為發生,特殊情況下需臨時占用,必須事先通過小區負責人的同意;
4.2.3.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非消防專用車輛不準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4.2.3.4安全通道嚴禁任何分隔或堵塞;
4.2.3.5安全門指示標志,指示燈要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4.2.4 防火檔案管理制度
保安隊要建立防火檔案,對火災隱患、消防設備狀況(位置、功能、狀態等)、重點消防部位、前期消防工作概況等要記錄在案,以備隨時查閱。還要根據檔案記載的前期消防工作概況,定期進行研究,不斷提高防火、滅火的水平和效率。
4.2.4.1建立各小區消防領導小組機構以及其成員名單資料;
4.2.4.2將警方消防部門的來文、來函整理歸檔保存;
4.2.4.3擬訂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計劃、培訓資料,消防演習計劃、記錄、火警、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資料;
4.2.4.4將小區配置的各種消防器材的布局平面圖、技術資料備份存檔;
4.2.4.5掌握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系統的操作規程。
4.2.5 防火崗位責任制度
要建立各級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度,上至公司領導,下至消防員,都應按相關制度負有相應的責任。
4.2.6 滅火器維護保養制度
4.2.6.1對滅火器以及滅火箱進行編號,建立專項資料存檔;
4.2.6.2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應放在加熱設備附近,不可放在陽光直射的地方;
4.2.6.3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指示表,超期滅火器應及時更換,壓力不夠的滅火器應及時充裝;
4.2.9 義務消防員(即保安員)的職責:
4.2.9.1認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掌握各種器材操作技術以及使用方法;
4.2.9.2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工作嚴肅認真,隨時準備為保衛業主(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出犧牲;
4.2.9.3管好消防監控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控中
心正常工作;
4.2.9.4做好小區消防器材、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狀況,一旦發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4.2.9.5檢查各樓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等有無損壞、銹壞、融化、堵塞情況,防止因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4.2.9.6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4.2.9.7積極開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4.2.10 其他防火規定
4.2.10.1小區內所有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大小龍頭、噴淋頭、煙感器、溫感器、警鈴、手動警鈴按鈕和消防電話插孔及各種消防線路等,均不準擅自移動、拆除。如有損壞須及時報告管理處。如裝修確需挪動,應報告管理處,由管理處指定承包商施工,業主(住戶)不得擅自施工,凡未經管理處批準而擅自改動消防設施者,由此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肇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4.2.10.2小區內所有豎向井道(如管道井、電纜井、排氣井等)和設備間的門窗,均不得隨意亂開,如有需用,需報管理處批準;
4.2.10.3小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亂扔煙頭、火柴梗;教育兒童不要玩火,小心使用液化石油氣等可燃氣、液體灶具;辦公自動化設備及家電要在安全用電的原則下使用,嚴禁超負荷使用;
4.2.10.4一旦發生火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斷事故電源、啟用消防水龍頭、關閉著火房間通向走道的門等),在及時進行撲救的同時,迅速向小區管理處或119如實報告火情及火場情況;
4.2.10.5釀成火災后,除滅火人員外,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轉移至安全地帶;
4.2.10.6小區內不得貯藏易爆物品,運送液化氣要由管理處統一指定專人護送;
第11篇 消防設備、設施管理
(一)中控室管理制度
中控室是管理、使用消防設備及發現火災、指揮滅火的重要部門,是整個會議中心消防安全的心臟,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規范其管理:
(1)中控室實行專人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崗位職責,每日做好值班記錄,室內衛生在交班前清掃一次。
(2)每天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有計劃地清點各種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填寫消防系統的檢測登記表,每月隨部門工作總結上報。
(3)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檢查信號的真假,經核實后予以處理。
(4)消防專職值班員負責對會議中心內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和管理,發現丟失和損壞立即報告。
(5)值班室內禁止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6)中控室內的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影響消防聯絡。
(7)中控室內應配備手持滅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頭盔、強光手電等消防器具。
(二)中控室設備報警處理程序
(1)電梯控制盤報警顯示:接報警后,通過電梯報警電話安慰被困人員,并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電梯工或保安人員到場檢查、解救、搶修。
(2)如遇消防控制屏報警,應立即用電腦顯示器查出報警的具體位置,并通知領班或就近保安員到現場查看,同時做好簡要記錄。如屬火警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當值保安部主管(夜值經理),并按對火警報警的處理規范處理;如屬誤報應復位,若不能復位應通知工程部人員到場維修。對所有報警及處理過程都應詳細記錄在《中控室值班記錄表》上。
(三)消防設備運行管理規范
(1)中控室保安員負責監控室內消防設備24小時運行的操作、監控、記錄。顯示火警信號后,應立即派人前往、觀察,確認火情后,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2)當設備發生故障時,中控室值班人員應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處理。
(3)當值保安員要負責中控室的清潔工作,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水漬、油漬。
(4)工程部弱電專業人員要對消防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5)工程部和安保部每月定期對會議中心消防系統進行模擬檢測,確保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6)消防系統如因維護或其他原因要暫時改變消防系統的狀態,應由工程部書面通知安保部,并提出相應的臨時措施,確保會議中心消防安全
(四)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員要認真學習業務,熟練掌握消防設施情況和緊急情況的處理辦法。
(2)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密切監視消防主機機號和電視屏幕,發現報警信號或可疑情況立即按規定的程序妥善處理。
(3)除值班人員及工程部維修人員,嚴格禁止其他人員按動各種鍵鈕。
(4)對儀器設備經常進行擦拭,值班員下班前必須搞好室內衛生方可交班。
(5)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工作情況必須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調動,嚴禁空崗。
(6)室內禁止會客,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中控室,中控室內不得打私人電話。
(7)室內嚴禁吸煙。
第12篇 某物業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注意事項
物業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注意事項
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2.消防中心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5.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8.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0.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12.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管理處辦理消防設施停用手續后,按《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