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小區住宅裝修管理公約
住宅小區住宅裝修管理公約
為確保住宅小區業主的根本利益,并對裝修施工隊伍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任何施工隊進入本小區施工,都要接受資質審查,提供:
a.泉州市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b.福建省建設廳發執業許可證;
c.福建省裝修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d.法人企業技術狀況情況表。
同時,要接受管理中心對其進行的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為規范、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罰等方面的培訓和管理。
2本小區內裝修隊實行憑《裝修施工許可證》進場和施工人員憑《出入證》進出制度。各施工隊還必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政府要求需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工人要證件齊全。
3裝修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18:00。超時施工,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如需延長施工工期必須向項目管理中心申報。
4施工隊在取得進入本小區施工資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辦理如下手續:
a.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每戶交納工本費10元;
b.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一寸免冠相片兩張;辦理一個交納工本費5元/月,押金10元。
5施工人員只能在'裝修施工許可證'指定的現場作業,不得亂竄現場地,違者每人每次扣違約金100元。
6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裝清運,每天垃圾應按指定地方放置并當天清運,樓梯、過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壁完好和整潔。
7施工隊應絕對按《福建省住宅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8施工后施工隊和業主共同向管理中心申請驗收時交回進場'裝修施工許可證'和'出入證'。
9每項工程驗收后,經1個月再復驗,確定無質量問題和其他違章現象時,可退回施工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