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6
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6
目的:
規范停車場的管理,明確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更有效地監督停車場收費。
職責:
安全主辦負責停車場票據、收費監督管理;
安全班長負責停車場發票、停車費領取交納、收費管理;
管理處出納負責票據管理;
收費崗安全員負責停車費收取、必開發票管理。
方法和控制過程:
1.安全班長負責到管理處出納處按編號領取、交納停車場發票,并對數量進行登記、注銷;
2.停車場發票要有連續編號,安全班長每日領取發票按回繳費用數量簽領,節假日由安全主辦負責領取一定數量發票備用,收費安全崗位存放的發票不超過5本;
3.停車場收費崗人民幣存底數量100元整,作為收費備用金;
4.停車場收費崗收取滿人民幣300元,收費崗安全員須向安全班班長上繳,由安全班班長連同發票存根上繳到出納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存根,當事人簽名認可;
5.收費崗安全員收取停車場服務費必須遵循收取費用開出發票的原則,收費不開出發票屬貪污行為并受嚴厲處理;
收費崗安全員值班期內原則上不得帶個人私款,如有帶款須在值班前上繳班長代保管;
7.停車場按照政府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進行收取服務費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8.執行公務的警車、軍車給予方便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9.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時對不愿收取發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定,請車主自行處理或當車主面銷毀,嚴禁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一經查處按貪污票款嚴肅處理;
收費崗要嚴格按照崗位操作程序進行收費開票,注意使用禮貌用語,收票“請”字當頭,給票“謝”字不離口。
第2篇 大廈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小區(大廈)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后取車,交費后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匯報,經同意后,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后,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保存,并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如數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后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面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偽,交班后發現有錯誤或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車口打開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