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景區安全管理規定
一、 旅游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二、 建立健全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單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對所屬單位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各單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臺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三、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景區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旅游景區內有潛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游客的安全。
五、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游樂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并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六、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藥品,以便能及時為游客提供幫助。
七、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并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八、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游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