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場商戶結算管理規定-12
商場商戶結算管理規定12
一、結算規定
1、商場規定每月26日為結帳日,按合同約定商場與各商戶結算上月27日至本月26日的貨款。
2、各商戶在每月26日~28日到商場財務部領取對帳單。如有異議應在接到對帳單之日起5日內與財務對清賬目。如到時無法對清,本月賬款移至下月結算。
3、本商場每日早晨與各商戶就上一個營業日的銷售進行對帳,商戶必須認真嚴格對清每日賬款,如因總結算金額不一致導致結帳延誤,后果由商戶自負。
4、雙方對帳清楚后,商場將應結款項打至商戶銀行卡上。
二、結算的一般原則
1、銷售、商戶產出排名靠前的品牌,優先結算。
2、屬商場的代表性品牌優先照顧。
3、能與我商場友好合作、互諒互讓、共創優異業績的商戶,優先結算。
4、新入駐品牌予以優先照顧。
5、有培養前途的品牌優先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