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局機關食堂管理規定
局機關食堂管理規定(1)
為了規范局機關食堂管理工作,共同營造一個衛生、安全、有序的用餐環境,特制訂本辦法。
一、 食堂用餐規定:
1、用餐標準:局機關食堂每天為局工作人員提供三餐,其中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各1元。
局機關食堂不接受外來人員就餐。
2、用餐時間:早餐時間為7.30-7.50,午餐時間為12.00-12.30,晚餐時間為下班半個小時以內。
請所有局干部就餐人員按規定時間用餐,超過規定時間不再供餐。
3、就餐人員實行報飯制度:每天上午10點、下午4點前將各部門的就餐人員數量上報廚房。
用餐需使用局總務統一印制的餐票,食堂人員見餐票付飯,嚴禁用現金代替餐票。
嚴禁外帶,就餐一律在餐廳就餐。
4、公務接待有局辦公室安排,填好接待單,做好登記,接待標準和陪客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5、就餐人員要禮貌謙讓,講究文明,嚴禁在食堂喧嘩鬧事;保持食堂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扔雜物,倒飯菜和廢水;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愛護糧食,按需打飯,不得亂扔食物,就餐完畢后,應將食物殘渣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將餐具洗涮干凈,放入碗柜;愛護食堂的各種設施用品。
不得隨意損壞。
6、就餐人員尊重重食堂工作人員,如有意見應向總務反應,不
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發生爭吵。
二、食堂工作人員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需穿干凈整潔的工作服和防滑的平底鞋。
要注意個人衛生,保持頭發干凈整潔,不留長指甲,定期檢查身體健康狀況,確保餐飲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應禮貌待人,不與就餐人員發生爭吵,積極提高飯菜質量。
3食堂工作人員,應努力提高飯菜質量,每周飯菜要多種多樣,做可口的飯菜。
要自制手工純堿饃,要自己壓面條。
4、食堂工作人員平時要保證廚房和大、小餐廳的衛生整潔,做到工作臺面以及炊具、餐具干凈整潔,無污點。
5、食堂工作人員每天下班前,要檢查電源、燃氣、門窗是否關好,確保安全。
局機關食堂管理規定(2)
為使機關食堂管理有章可循,給干部職工提供方便、節約、衛生、優質的服務,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條 機關食堂的宗旨是:堅持“服務第一”,努力挖掘自身潛力,不斷增加服務項目,方便法官培訓接待和干部職工生活,提供衛生、營養、方便、經濟的就餐服務。
第二條 機關食堂由行政裝備處確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日常事務。
食堂運行中的一般事項由行裝處協調解決;重要事項視情況匯報主管院長決定;重大事項由院長或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第三條 機關食堂的人員招聘、物品購置、材料管理、食譜安排、就餐標準、費用核算均由行裝處統一管理。
第四條 機關食堂采用獨立內部成本核算的辦法,即所購餐料全部投入使用,不盈利,做到帳目收支平衡。
日常經費由管理人員按機關規定的補助標準和干部職工存貯消費數額合理預算后,每月初填寫經費申請表,由行裝處處長審批并呈送主管院長批準后,由院財務核撥。
第五條 機關食堂設立經費、料、物等管理賬目。
會計建立經費總帳、食物分類帳和糧秣帳,出納建立經費明細帳和食物明細帳。
食堂的各項開支執行《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加強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食堂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予以公布。
第六條 為加強對食堂的管理、經費核算、物品采購、消耗等事項的監督,成立由行裝處處長、管理人員、廚師、各部門內勤組成的食堂監管工作小組,定期征求就餐者意見、建議,強化對食堂各環節的監督,增強食堂運行的透明度。
第二章 就餐管理
第七條 機關食堂每個工作日供應早、中、晚餐,供本院干部職工(含聘用人員)、培訓人員等就餐。
第八條 本院干部職工(含聘用人員)就餐實行單位補助為主,個人承擔為輔的補助方式,就餐者持院內統一配發的儲值卡刷卡結賬,年底儲值卡結余歸個人,院里補助結余歸全院職工所有。
第九條 采取吃則補助,不吃不補助的方式,每人每月按23天計算,早餐3.5元(個人負擔0.3元),午餐6元(個人負擔0.7元),下午就餐人員按成本價供應,由個人平均每人4元。
每人每月早、午刷卡各23次,若家屬、子女就餐或帶走飯菜,每餐最多刷卡三次,晚餐不限。
第十條 晚餐的就餐者須在每天5:00以前向食堂預定。
食譜按實際情況定期調整。
上級來院工作人員、下級來院匯報工作人員、本院有關會議及培訓人員就餐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 早餐時間為7:00一8:00;午餐12:00—13:00;晚餐5:50—6:50;超過時間一般不再供應。
第十二條 就餐人員要嚴格遵守管理辦法,按順序排隊,不插隊、不在餐廳內猜拳酗酒,不擅自進入操作間,不與廚師及服務人員發生爭執。
要講究衛生,對用餐時產生的廢紙、剩菜剩飯等要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倒入洗涮池。
洗涮
碗筷要節約用水。
遇有問題及時和管理人員聯系,協調解決。
第三章 物品管理
第十三條 原材料由管理人員和廚師采購、登記后交廚師入庫,當月核算、記帳。
采購時要嚴把價格、質量關,做到帳目健全、清楚。
每季度決算、年底總決算。
并向全院職工公布經營狀況。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回后要及時入賬,選購食品要按照好中選優、價廉物美、勤采勤購的原則,進行選購、登記、驗收、入庫,合理保管。
出庫時根據使用情況登記核算,嚴格把關,杜絕鋪張浪費。
保持庫房整潔,謹防潮濕、霉變、鼠害等。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五條 食堂廚師、服務人員采用聘用制。
聘用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院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對表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對不服從管理的視情節扣薪或解聘。
第十六條 食堂聘用員工要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服務意識、服務質量、烹調技術,配合管理人員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做到飯菜品種花樣多,色、香、味俱佳。
視季節和貨源情況,及時調整菜單,定期進行運行分析,改進不足。
管好用好餐廳固定資產、設施、服務用品和消耗用品,定期保養設備。
設備出現故障要隨時報告管理人員。
不準外借物品和私自安排人員用餐。
第十七條 食堂聘用員工要講究個人衛生,上班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勤理發、勤洗澡、勤換洗衣服、勤洗手剪指甲。
按照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定期體檢,并有合格的
身體健康證明。
第五章 安全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 食堂管理人員和聘用員工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把好飯菜質量關,對食堂儲存的食品要經常查看,防止腐爛變質,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做好防火、消毒和安全用電、煤氣等工作,按規范操作設備。
第十九條 操作間肉類、菜類等食品及刀、案、抹布等用具要擺放整齊、合理、有序。
每頓餐后由服務人員及時打掃餐廳和樓道衛生,每周星期五下午徹底打掃食堂衛生,對食堂用具進行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干凈整潔。
第二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根據機關食堂運行情況補充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行政裝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