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區轉型升級項目專家評審管理辦法
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千企升級創新轉型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工業企業轉型升級項目管理辦法》、《科技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為規范專家評審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審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列入區千企升級扶持資金支出的工業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和科技項目的專家評審工作。主要包括:新興產業重大產業化、新興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新興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技術改造、新產品產業化、智能工業、節能循環經濟、產業集群、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科技進步獎等項目的評審,科技項目中期檢查及上級各類科技項目申報的預評審。
二.評審組織
根據申報項目類型分別由區經信局、區科技局統籌協調并組織項目評審,由區經信局、區科技局業務科室具體組織實施,評審結果報區政府備案。
三.評審要求
工業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和科技項目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實施評審。
1.專家評審委員會構成。根據申報項目類型分別由區經信局、科技局分管領導、業務科室負責人,區財政局分管領導或業務骨干,評審專家等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評審方式確定評審專家人數,網評專家5~7人、會評專家3~5人,專家評審委員會中各職能部門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專家數量的60%。
2.專家庫構成。由區經信局、區科技局根據項目評審類別和需要在全國范圍內選定專家并建立專家庫,專家經公示后報區紀委、監察局備案。
3.專家資格要求。評審專家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審意見;熟悉被評審項目所屬領域或行業的最新科技、經濟發展狀況,了解本領域或行業的特點與規律;從事被評審項目所屬領域或行業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以上,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技術水平。
4.項目評審專家確定。遵循回避原則,對有可能影響項目評審公正性的專家實行回避;遵循專業互補原則和客觀公正原則,評審專家由專家庫中隨機抽簽確定。
四.專家評審費
專家評審費用參照國家、省、市相關部門標準執行,對區外專家按規定報銷交通費和食宿費。項目評審費用由工業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和科技項目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評審監督
為保證評審公正、公平,由區紀委、監察局對專家的遴選、評審過程、評審結果的保密以及評審經費的使用等全過程進行監督。
六.責任追究
項目評審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不得故意引導專家的評審意見。評審人員對參評專家名單、評審過程、專家意見等負有保密責任。對違反評審紀律的企業,取消評審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在網上通報;對違反評審紀律的專家,按規定從專家庫中剔除并在網上通報;對違反評審紀律的部門工作人員,由區紀委、監察局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七.本規定由區千企升級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