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管部有價票據管理使用辦法
物管部有價票據管理、使用暫行辦法
1、zz汽摩配件整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進行正常營運、管理所涉及的有價票據,含機動車臨時停車費票據、機動車固定泊車費票據(月票)、勞務費票據、及物業、市場、環衛、治安、消防等綜合管理的罰沒票據,由財務部按重慶市政府財政、物價、工商、交通、市政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指定部門(單位)購買、定制。財務部設專人專柜對各類有價票據登記、保管,并完成相關帳務工作。
2、交易中心物管部所使用的有價票據,由部門負責人(部長)指定有價票據保管員(以下簡稱'保管員',可兼職)定期(每15天領取一次)到財務部領取。填寫領用明細表,注明名稱、頁數、聯數、號碼段、面值、總金額、領取時間,并簽字加蓋私章。
3、保管員在物業管理部指定保險柜存取各類有價票據。按規定及時完成各類有價票據領入、支出日記帳和明細帳,并對有價票據的名稱、號碼、面值、總金額登記入帳。
4、當班收費員(可兼職)上崗前1天在保管員處(每3天領取一次)領取所需種類的有價票據,填寫領用明細表,注明名稱、號碼、面值、總金額、領用時間,并簽字。
5、當班收費員下班前30分鐘將收取現金匯總繳至保管員處,保管員開具現金收訖單,并于當日上繳財務部。收費員做好剩余票據及現金收繳日記帳和明細帳。定期(每3天一次)至保管員處辦理剩余票據上繳和新票據領用,填寫有價票據清繳單和有價票據領用明細表。
6、保管員定時(每天一次)至財務部上繳所收取現金款項,簽收現金收訖單;核對剩余有價票據的種類、號碼、面值、金額;填寫有價票據領取明細表并簽字。
7、物管部部長不定時對有價票據保管員保管的各類有價票據的領入、支出和收取現金的繳、交工作情況及帳務帳目進行抽查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