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1. 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2. 范圍: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工程部、各施工單位。
4. 程序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
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7)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10)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1)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2)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3)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安全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安全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9)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20)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7)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2篇 外來人員進站管理制度
為保證天然氣站場規范化、制度化管理,確保安全、平穩、可靠供氣,嚴格站場進出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燃氣站場為易燃易爆場所,進站人員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第二條 進站人員需事先經主管領導批準或由公司領導同意,進站前履行登記手續,佩戴發放的臨時進站證件,否則站內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內。
第三條 進站人員必須接受值班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站內危險源、危險區域分布情況及危險等級,進站人員的防護要求、行為要求,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路線及注意事項等。
第四條 進站人員必須正確穿戴防靜電工作服,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鐵釘鞋、裙子等進站,進入站場需觸摸靜電釋放柱。
第五條 進站人員不得將手機、火種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站內,可將上述物品交由門衛或值班人員暫時保管。
第六條 進站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允許一律不得觸摸、操作、使用或移動站內任何生產設備和設施,注意保持站內衛生,同時必須在值班人員指定區域內活動、參觀。
第七條 站內嚴禁使用攝錄像設備,特殊情況下經主管領導批準且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生產區內施工作業,應嚴格執行《進站施工管理制度》。
第九條 如確因工作需要,進站生產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站場規定,接受檢查并配帶防火帽后在值班人員的引導下方可入內。
第十條 如發生緊急情況,必須服從值班人員的引導進行搶險或疏散,對于不遵守指揮或規定釀成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本站人員進站要持有本人相關證件。
第3篇 臨時工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我校教學區、家屬院的安全管理,根據公安局對暫住人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1、凡來我校工作的、臨時工、承包基建、總務各項任務的施工隊伍及外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安分守法。
2、臨時工、外來人員,入院門衛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
3、施工隊、臨時工、應由用工單位和帶隊負責人對其加強管理,做到三知,即知每個人的現實表現、個人經歷、家屬情況,對來歷不明者一律不能使用。治安管理,應堅持誰用工、誰教育、誰管理的原則。發現有違法亂經盜竊等不良行為,應立即妥善處理或辭退。
4、嚴禁在教學區、家屬區、工地住區使用電爐,明火做飯要經學校領導同意。違者罰款30元。
第4篇 二小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陽羅二小外來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1、食堂、服務部經營者聘用外來務工人員,須先驗明其身份,并報學校登記備案。
2、食堂、服務部務工人員須憑“三證”(務工證、計劃生育證、身份證)上崗,一經發現“三無”人員,即予清理。
3、外來從業人員,上崗之前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4、遵紀守法,服從管理。不得在校園內打牌、賭博、酗酒、斗毆、傳播收看淫穢錄像、書刊。
5、禮貌待人,文明務工。不講粗俗的話。不做出格的事。
6、注意工作安全,發生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謹防盜竊。
7、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茶壺,取暖器等,防患于未然。
8、不得私自留宿非本校人員,若親朋好友投宿,須經政教處審批。
9、提高素質修養,以做二小人為榮
第5篇 外來施工單位人員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一、外來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是外來施工單位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的工作;
二、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參照本公司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規定,組織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等規章制度,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公司在使用外來施工單位之前,由公司綜合部審查外來施工單位的資質、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各項安全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人員培訓教育等情況,由綜合部與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簽訂職業危害協議并負責監督管理;
四、因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職業危害事故而造成的本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來施工單位負責。
五、未按上述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培訓的外來施工單位,公司有權提出批評和改進意見。拒不執行本辦法、公司可給予罰款停止作業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可清退出公司。
第6篇 外來施工人員臨時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雙方安全責任,特制訂本制度。
2.使用范圍
參加本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
3.制度規定
3.1必須對委外施工單位(乙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內容為:
3.1.1驗證乙方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確認程序
4.1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產、安全等有關部門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4.2甲乙雙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必須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4.3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外,要由生產技術部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并經甲方審查。
4.5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4.5.1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4.5.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4.5.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管理規定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5.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4.5.5乙方對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后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5.其它規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5.1.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斷路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
5.1.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5.1.3負責現場施工的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按勞動部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
5.1.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5.2乙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乙方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甲方主管部門和生產技術部,由甲方上報備案。
第7篇 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施工單位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將考試成績報安全部門備案,經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準許施工。
2 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前應接受安全部門的入廠安全教育。
3. 施工人員應到門衛辦理人員入廠登記、出入證件等有關手續方可進廠,煙、火、手機存入門衛煙火柜,每次進出要出示證件,配合門衛檢查。
4 施工人員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
5 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范使用。
6 施工單位應認真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發生的違章行為,與本單位員工同等處罰對待。
7 施工管理部門指派的監理人員,應熟悉生產現場,監理人員確實做到始終如一,認真負責,監護到位,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8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疑問,應立即停止施工,向監理人員或甲方領導請示,經甲方人員排查清楚后,方可繼續施工。
9 施工單位應通過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護意識,在施工中做到“四不傷害”。
10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
11 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持證上崗。
12 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準在施工現場與施工無關的地方逗留,不準隨意串崗,不準亂碰、亂動所有運行的設備,要愛護保護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第8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尊敬的女士/先生在您進入本風電場生產區域前,本單位對您提出以下幾點要求規定,請您務必遵守:
您在本單位的工作內容應與本單位的技術安全相關人員進行溝通確認,提供相應的能力證明或者工作準入資質材料,獲得許可后方可進入,進入后,遵守本場區的相應安全規章制度,并且應參加本場區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工器具,現場禁止穿涼鞋,背心,高空作業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嚴禁高空拋物,電氣操作應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并使用絕緣工器具,防止人員觸電危險。
嚴禁對未獲得批準的設備進行操作,嚴禁進行工作內容之外的工作。起停設備必須向集控室報告,工作結束后應清掃工作面。
在風機上作業時,風速大于8米/s(10米高平均風速)禁止在機艙與輪轂內工作。
禁止酒后進入工作現場,每一次進入現場作業前需向集控值班員說明,特殊作業人員作業,必須有技術安全人員同行。
風機內作業不得抽煙,風場內在未辦理動火工作票前嚴禁明火作業,必須進行時,需啟動一級二級動火工作票程序,做好相對應的安全消防措施后后方可動火。
高空作業攀登時確保任何物品的不得掉落。風機塔架上在每一層攀登結束后須蓋住每一層蓋板,以防工器具掉落砸傷人員與損壞設備。
雷雨天氣嚴禁在風機、箱變等帶電設備處逗留。葉片結冰后,嚴禁靠近風機。
施工完成后及時處理工作面,杜絕造成環境污染。
在風機葉輪上工作必須將葉輪鎖死。
車輛禁止在風機正下方長期停留,將工作器材卸下后,應選擇迎風方向,遠離風機停車。
使用提升機吊裝物品時,嚴禁下方站人,注意提升機與被吊物品的荷重,以防過載,防止物品墜落,機艙人員必須穿戴安全衣,,掛好安全繩。
以上的各項規章制度,您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請您及時提出,由安全管理人員向您解釋,如已清楚,請您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如您在工作中未遵守本制度,私自作業,違章作業等造成的事故,您將承擔各項責任以及賠付相應的損失。
第9篇 倉庫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公司對倉庫外來人員特定本規定:
1、凡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庫區內。
2、進入庫區內的客戶嚴格實行“三不準”:
①不準吸煙。
②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③不準穿易產生火花,靜電的服飾。
3、嚴格控制進入庫區人員,只限提貨人員進入警戒線內。
4、憑煙花爆竹提貨單進入庫區提貨。
第10篇 風電場外來人員、車輛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員工守則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4內容
4.1職責:
4.1.1值班人員及車輛進出大門管理、檢查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的監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4.1.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4.2具體規定:
4.2.1人員出入管理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著裝整齊完整;外部人員需按照風電場要求辦好手續后,方可出入。
4.2.2車輛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指定區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所有進入風電場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填寫好單位、車輛牌號、姓名、入廠時間及來廠目的。值班人員及時檢查好人員、車輛是否帶有其他公司貨物或個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詳細記錄在登記本上,作為出廠核對證明用,同時交待好進廠注意事項及停放地點。
所有車輛必須按值班人員指定的或規定的區域進行停放,未經允許,所有人員和車輛不準隨意走動和停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所有車輛進入風電場,必須按照場區行車路線行駛,車輛要走機動車道,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2.3其它說明
所有車輛外出時,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檢查,核對相關手續后,方可放行。
對送貨外出的車輛,必須檢查是否帶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須憑經責任人的簽字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外來業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定??吭谵k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4.3其他未盡事宜由總務負責修訂解釋。
第11篇 風電場外來人員車輛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員工守則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4內容
4.1職責:
4.1.1值班人員及車輛進出大門管理、檢查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的監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4.1.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4.2具體規定:
4.2.1人員出入管理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著裝整齊完整;外部人員需按照風電場要求辦好手續后,方可出入。
4.2.2車輛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指定區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所有進入風電場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填寫好單位、車輛牌號、姓名、入廠時間及來廠目的。值班人員及時檢查好人員、車輛是否帶有其他公司貨物或個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詳細記錄在登記本上,作為出廠核對證明用,同時交待好進廠注意事項及停放地點。
所有車輛必須按值班人員指定的或規定的區域進行停放,未經允許,所有人員和車輛不準隨意走動和停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所有車輛進入風電場,必須按照場區行車路線行駛,車輛要走機動車道,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2.3其它說明
所有車輛外出時,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檢查,核對相關手續后,方可放行。
對送貨外出的車輛,必須檢查是否帶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須憑經責任人的簽字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外來業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定??吭谵k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4.3其他未盡事宜由總務負責修訂解釋。
第12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外來施工安裝工程及其他作業過程能夠安全正常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設備及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施工單位員工和我公司相關的部門、車間。
三、術語定義
1、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等未在公司注冊而進入生產區域的任何人員。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聯系外來施工單位、外來業務人員的部門或負責接待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部門。
3、施工所屬單位:外來人員施工現場所屬我公司的車間。
四、引用文件
1、《 安全生產法》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3、《江西鴻飛藥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
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
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建檔。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資格證明的審查。
3、保衛部負責外來人員入廠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檢查、監督考核外來人員所帶車輛在廠內行駛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4、施工所屬單位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業過程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5、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的接待單位負責教育安全注意事項,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
6、生產管理部負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區的路線確定,并負責引導講解工作。
六、要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執行“屬地管理”和“誰引進、誰負責,誰界區、誰負責”的原則。
1.2、 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由保衛部警衛人員電話落實業務聯系部門是否準入,業務聯系部門同意進入后由警衛人員登記外來人員情況并發放《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1.3、業務聯系部門在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或人員應選擇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質上有保障,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保存外來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一份,代表公司與外來施工單位簽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
外來施工單位和公司簽完施工合同后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公司安全環保部接受入廠安全教育,并簽定合法的安全協議,交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根據施工單位規模大小和施工時間不同風險抵押金數額為500元-5000元),由安全環保部建立外來施工人員檔案。
考核合格的外來施工人員持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施工所屬單位接受作業現場安全教育。
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由業務聯系部門和所屬單位驗收合格后,將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交給安全環保部,根據施工過程中考核情況支取安全風險抵押金。
1.4、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入廠后必須先由業務聯系部門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如需進入生產現場,需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檔案,指定行走路線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專人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廠區。
1.5、未按以上程序辦理的,不準進入生產現場,所屬單位有權制止。
1.6、業務聯系部門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要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負責施工單位與項目的聯絡工作,并負責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任何違章行為均有權制止。
1.7、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隨時進行監督監察安全作業情況及違章違紀情況,發現野蠻施工、違章作業、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等現象,有權制止。
如不聽勸阻可令其停止作業、罰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屬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公司安全環保部對外來施工單位的違章違紀情況考核施工所屬單位。
2、外來人員的安全要求2.1、外來人員需隨身攜帶《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以備檢查。
2. 2、在作業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 3、作業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具等做好檢查,防止事故的發生。
2. 4、進入甲級防火防爆區域,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子及產生靜電的服裝,不得隨意攜帶引火物,更不得無證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必須 。
2. 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非允許區域。
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和沒有公司電工人員陪同,不得進入配電室、變電室,不得私自動用電器設備。
2. 6、任何人嚴禁私自動用我公司的設備、器具。
2. 7、登高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垂直作業不得上下亂扔東西。
2. 8、任何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住宿、睡覺,特殊情況應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簽字。
2. 9、公司內嚴禁吸煙。
嚴禁酒后作業。
2. 10、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其他作業規程和技術規程。
3、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安全要求3.1、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取得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安裝許可證,或相應資質資格,方可進入本公司施工。
3. 2、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施工時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并設有專職安全員,以便加強聯系。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負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實施監察管理。
3. 3、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和制度,若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3. 4、外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接電、水、汽(氣),因施工需要時,必須與生產管理部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或票證。
3. 5、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作業,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或警戒線,懸掛安全標志,施工單位的備料不得影響交通。
3. 6、外來施工單位對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公司認可后方可施工。
3. 7、外來施工單位自帶的各種設備、工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和國家標準;
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由主管處室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 8、外來施工單位的車輛必須執行廠內交通規則,行車限速,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進入防火防爆區域必須安裝阻火器。
3. 9、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施工,必須根據需要按規定到所屬單位辦理用電、動火、動土、登高、進入容器等作業票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內作業安全規程》、《化工企業安全制度》、《化工生產41條禁令》等。
3. 10、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進行特種作業。
3. 1
1、施工單位要督促施工人員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禁止施工人員在正常生產區內閑遛亂逛或靠近、動用與施工安裝無關的設備、閥門及其他設施。
3. 12、施工中一旦發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設備、電纜等應及時向所屬單位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不得隱瞞或逃跑。
3. 13、外來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并按公司合同要求與業務聯系部門及時聯系,由雙方負責人和施工所屬單位共同進行驗收檢查。
驗收合格后,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即離開施工現場。
七、記錄
1、《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2、《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