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電站兩措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兩措”計劃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 定義
2.1 兩措:兩措是安全技術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統稱。
2.2 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指為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和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和保證生產安全所采取的技術組織措施,簡稱“安措”。
2.3 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設備事故發生及由此誘發的人身事故,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為目的所采取的技術組織措施,簡稱“反措”。
3 引用標準或參考文件
3.1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項重點要求》
4 職責
4.1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1.1 負責編制光伏電站年度兩措計劃。
4.1.2 負責組織實施光伏電站年度兩措計劃。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兩措計劃編制要求和范圍
5.1.1 安措計劃的項目
5.1.1.1 安全技術措施方面:以預防傷亡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 工業衛生技術措施方面:以改善勞動條件、生產環境、預防職業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
5.1.1.3 有關保證生產安全、工業衛生所必須的房屋及設施,如作業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 安全宣傳教育所需的設備,如安全技術教材、圖示、刊物、安全技術展覽的設施等。
5.1.1.5 其他如作為安全試驗研究所需設備、材料等。
5.1.2 反措計劃的項目
5.1.2.1 按照《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項重點要求》和上級機關頒發的反事故措施,結合光伏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反事故措施。
5.1.2.2 需要列入反措計劃進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異常情況的防范對策。
5.1.2.3 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以及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術改進措施。
5.1.2.4 需要編制、制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以及培訓計劃、活動等。
5.1.3光伏電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寫附表81“兩措計劃表”,完成本光伏電站下一年度的兩措計劃,確定技術方案、資金來源、計劃完成期限等內容,經發電公司批準后執行。
5.2 實施與監督
5.2.1 年度兩措計劃下發后,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任務和要求,結合設備檢修和技改工作進行實施。
5.2.2 兩措計劃由光伏電站負責組織實施,屬兩措計劃項目的工程設備、制圖、施工、安裝等工作由發電公司負責協調,光伏電站具體組織落實。
5.2.3 在技改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質量監督和技術監督,確保質量,節省費用。
5.3 竣工驗收與檢查考核
5.3.1 兩措計劃項目應納入光伏電站月度工作計劃,執行應有實效。
5.3.2 兩措計劃及其技改工程項目竣工后,光伏電站應組織進行驗收,并做好總結,將有關記錄、資料歸檔。
5.3.3 月初,光伏電站應以書面形式向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報告上月兩措計劃執行情況,對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說明原因和預期完成時間。
5.3.4 每年年終,光伏電站對本年度兩措計劃完成情況、完成率、實際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問題進行總結,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6 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