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通三防工程質量管理驗收制度
第一條一般“一通三防”工程質量的管理和驗收按分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執行。工程質量標準執行公司《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細則和有關管理制度。通風設施的管理和驗收按公司《礦井通風設施建筑技術標準》執行。
第二條綜采(放)工作面拆除期間的“一通三防”工程質量管理驗收按分公司《綜采(放)工作面拆除回收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一通三防”重點工程質量的管理和驗收。
(一)“一通三防”重點工程指服務于礦井通風系統的通風工程(包括通風系統補套工程、回風系統中的重點巷修工程、注漿防塵系統改造工程等)。
(二)每年年底由項目部(礦)總工程師研究確定本礦下一年度“一通三防”重點工程,確定工程量、施工時間、預期完工時間以及解決的主要問題等。同時報送分公司通風管理部備案。
(三)“一通三防”重點工程必須納入礦井月度生產計劃并實施,下一月生產計劃對重點工程的完成情況進行簡要的說明。
(四)項目部(礦)按月對“一通三防”重點工程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建立相關管理檔案。
第四條“一通三防”重大技改工程質量的管理驗收按照《蘇煤安辦[2007]27號》、《蘇煤安[2006]12號》和《煤安監監察[2007]44號》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