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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土建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2篇主管土建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第1篇 土建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土建工程師負責對土建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成本進行監管,負責做好土建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價格等選擇和確定工作,負責土建材料的詢價、選擇工作。以下是具體的土建工程師崗位職責,敬請大家參考。
1、負責對其承擔的工程管理工作,學習研究施工圖紙,熟悉尺寸、標高、質量要求和材料規格,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反映,請示解決。
2、參與單位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對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3、按工程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工程巡視并做好記錄,做好重要部位的技術復核工作,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并及時進行簽證。未經驗收簽證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并會同有關單位的人員對各單位工程進行分部分項的質量檢查、驗收和評級工作。關鍵工序的施工,必須跟蹤管理。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原材料進行檢查,監督施工單位的材料送樣檢測,對有懷疑的要督促施工單位重新進行抽樣檢測。
5、組織協調解決分管單位工程中各工種的技術配合問題。
6、寫好施工日記和工程巡查管理記錄,做到完整、真實、簡明、準確。經辦的各項原始記錄和技術資料要及時整理并提交分管人員進行上報歸檔。
7、按照審核通過后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和月進度計劃,對工程進度進行全過程的控制。
8、嚴格審查各種工程變更聯系單和簽證,按公司規定報各級審批后及時予以簽證并下發;
9、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范、文明施工等工作,努力創建標化工地。
10、認真審核施工單位送審的工程量周、月報表和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表,提出處理意見。
11、負責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工作,參與建筑物的定位、驗線工作。
第2篇 主管土建工程師工作崗位職責
(1)熟悉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施工規范及驗評標準、施工圖紙、施工合同。
(2)負責落實對施工隊伍施工圖技術交底,參加圖紙會審;
(3)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和標準、操作規程及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題方案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辦理施工方相關工程手續。
(4)負責監督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或要求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整改,對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參與對土建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及事故原因和責任的分析。
(5)負責對單位工程的定位、放線、標高、軸線及尺寸的復核工作;參加工程的隱蔽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程主體驗收、竣工驗收等。
(6)加強對現場監理及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對不服從業主管理或損害業主(或他人)利益的行為及時提出警告或處罰意見并及時匯報。
(7)嚴格執行材料檢驗標準,參與原材料的見證取樣及試塊送檢工作。
(8)協調處理好現場監理、各施工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及各單位工程交叉作業關系。
(9)負責審查所轄項目施工單位的年、季、月、周進度計劃及調整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申請。
(10)審查施工單位工程技術資料,做好職責內資料的管理工作;審查工程變更/洽商記錄并檢查其實施,做好現場簽證的原始記錄;配合工程預結算及審計工作;配合物業公司做好質保期的維修工作。
(11)遵守公司制度,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