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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監測監控維修工崗位職責 第2篇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維修工崗位職責

第1篇 監測監控維修工崗位職責
1、安全監測工必須掌握井下生產接續情況,按照《規程》要求布設井下分站,安裝瓦斯傳感器和開停傳感器。
2、每天必須掌握井下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安全監控設備、監測系統線纜及接線盒懸掛、管理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瓦斯傳感器必須實行掛牌管理。
3、按《規程》要求必須每7天對瓦斯傳感器進行調校一次,校驗時工具及配件齊全,調校符合要求,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4、熟悉掌握各分站和傳感器的性能、工作原理,井下分站、傳感器出現故障時,必須在8小時內更換維修完成,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首先與調度員聯系了解故障原因,處理設備故障時,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
第2篇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維修工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產品說明書保證系統線路與設備的正常連接。
2.保證系統中的所有纜線均掛在電纜鉤上,不得落地。
3.確保分站正常工作。
4.保證所有探頭安放位置能正確反映該測點的實際情況。
5保證井下的系統設備沒有冷凝。
6.保持井下設備清潔,保證各類設備正常觀測、使用。
7.及時對各種探頭進行標校,并做好設備維護、標校記錄。
8.保證及時回收、移動監測設備,確保設備完好,不得丟失。’
9.對破壞井下監測設備的行為和個人有權進行處罰。
10.及時與地面工作站聯系,確保監測系統正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