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電氣焊工崗位應急處置規程
1、風險提示
(1)火災。場地環境等問題,遇明火后容易發生著火事故。
(2)觸電或電灼傷。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拉合電源開關未側身。
(3)高處墜落。高空焊接時,架子不穩或未系好安全帶 。
(4)、物體傷害。切割時留下的焊瘤毛刺未清理干凈 。
(5)、窒息、中毒。在容器內焊接時,操作人員未佩戴防護用具,容易造成人員窒息與中毒。
2、 應急處置。
(1)發生著火后,首先緊急撤離,最大限度的轉移易燃易爆品到安全地點。
(2)、發生觸電或電灼傷,立即切斷電源或使人體脫離危險源,同時匯報上級,進行現場急救后,送醫院繼續救治。
(3)、發生燙傷,應立即用大量清潔冷水沖洗,同時匯報上級,然后送往醫院進行處理。
(4)、發生高處墜落
①頭部先著地,嘔吐、昏迷,可能顱腦損傷,立即送醫院搶救;
②傷者耳鼻出血,嚴禁用手帕、棉花、紗布去堵塞;
③傷者腰背部先著地,可能脊柱骨折,下肢截癱,不要隨意翻動;
④順傷員軀干軸線,滾身移至硬擔架或木板床上,取平臥位,運輸過程中注意顛簸;
⑤立即匯報上級。
(5)發生機械傷害,立即停止操作,脫離危險源,采取止血、包扎等現場急救措施,同時匯報上級;如果傷情較重,立即送醫院救治。
(6)發現人員窒息、中毒,要立即將其轉移到通風良好和有新鮮空氣的地方, 解開領扣和褲帶,注意保暖及采取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同時匯報上級,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第2篇 電氣焊工崗位操作規程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合開關時必須戴干燥的手套,面部躲開。
焊接前首先檢查工件是否放的牢固,安全措施是否可靠后,在進行工作。
電焊機各部線路接頭必須完整,線路絕緣良好,油破損應處理好,外殼接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一次、二次線路必須完整,線路絕緣須良好,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米。
焊鉗絕緣須良好,帶電焊鉗須有人照管,放置安全地點,不準隨便亂放,帶電更換焊條,須戴干燥手套或絕緣手套.
第3篇 電氣焊工職業危害崗位操作規程
(一)職業危害因素
在焊接、切割工件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主要有電焊塵、錳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紫外線等。對人體的危害,可造成電焊工塵肺、電光性眼炎、慢性錳中毒。
(二)操作規程
1、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施工前排查隱患,對出現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及時處理。
2、準備工作要認真仔細,氣管、鋼瓶、減壓閥、電焊機和焊把處于完好狀態。
3、防護用具穿戴整齊,消防器材(滅火器、水管、防火沙)準備齊全,氧氣、乙炔瓶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焊機接火時,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嚴禁帶電作業。
5、結束任務,關掉電源、閥門,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施工地點不得留有火源。
(三)防護措施
1、正確配戴使用焊接面罩、焊接護目鏡、焊工手套,做好個人防護。
2、定期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掌握防護技能。
3、一旦發生事故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第4篇 電氣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 認真記錄當天班前會的工作任務,聽取作業計劃、技術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條 維修設備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維修工藝流程,操作步驟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條 認真執行《港區安全管理規定》、《維修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 作業前
1、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作業任務前依照工單和動火證上安全要求落實好安全防護措施。
3、作業前檢查所有工機具、設備,不得帶病使用。
第五條 作業中
1、使用小車正確運送氧氣乙炔瓶,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
2、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不得小于10米,如采取隔熱措施,也不得小于5米。
3、焊接場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接近易燃、易爆物品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做好有效隔離。
4、對動火部位靠近皮帶、電纜附近的要用防燃物遮蓋好,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密閉場所及通風不良場所進行焊接作業,必須具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6、禁止焊接有壓容器、帶壓設備、密閉容器和帶電設備。
7、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的容器,必須把殘留物清理干凈,并采取通風措施,確認無殘留物后方可進行焊接,焊接操作時必須敞開蓋口。
8、在金屬容器內焊接作業時,必須保證容器內通風良好,設專人監護和使用安全電壓照明燈。
9、在容器內交替使用電焊和氣割操作時,割炬禁止在容器內存放。點燃割炬的操作應在容器外進行。
10、對機械設備進行電焊時,應將該設備的保護接零線暫時拆除。
11、禁止將正在燃燒的焊炬、割炬隨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進行氣焊、氣割作業。
13、高處作業遵照《高處作業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條 作業后
1、焊接工作結束后,應確認工作場所無火源隱患。
2、工完場地請,及時恢復現場,不得遺留臨邊洞口等安全隱患。
3、動火證交給巡視人員進行監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