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w衛生院安全注射制度
衛生院安全注射制度
1、 從事疫苗免疫接種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計劃免疫專業培訓,能正確掌握接種象、疫苗性質、接種部位、劑量、方法和禁忌癥,接種反應的判斷和處理方法,具備預防接種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
2、 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必須由衛生防疫機構逐級調撥分發,嚴禁使用非正常渠道購進疫苗。并在相應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3、 根據衛生部規定的兒童免疫程序,檢查兒童預防接種證、卡,核對兒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接種記錄,確認是否為本次接種對象和接種何種疫苗。
4、 向兒童家長或其監護人詳細詢問兒童近期的健康狀況,既往疾病史,過敏史和接種疫苗的反應史,必要時測量體溫和進行體檢,凡有禁忌癥的對象不予接種或暫緩接種,并在預防接種證、卡上做好記錄。
5、 認真核對要接種的疫苗品種,檢查外觀質量,凡過期、變質、污染、發霉、有搖不散的凝塊或異物,無標簽或標簽不清,安瓿有烈紋或受凍結的液體疫苗(甲肝除外),一律不得使用。
6、 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嚴格實行“一人一針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無菌和使用過的注射器、針頭要分開存放。
7、 積極推行使用合格(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和標明廠名、廠址)的一次性無菌塑料注射器,用后要立即毀形、回收集中銷毀,嚴禁再次使用。
8、 接種卡介苗的注射器、針頭要專用,且有明顯標記。
9、 按疫苗使用說明規定的接種方法、部位和劑量接種疫苗。
10、 及時在預防接種證、卡上正確記錄所接種疫苗的年、月、日及批號、接種者簽名。
11、接種對象接種后留在現場觀察15~30分鐘,并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接種可能出現的接種反應和注意事項。
12、發生預防接種意外或事故必須及時搶救,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上報縣衛生防疫站。
第2篇 鄉鎮衛生院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鄉鎮衛生院安全管理制度為了貫徹落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
結合我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療安全:臨床醫生對來院就診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詳細地詢問病史,特別是經物過敏史、孕婦的無痛性陰道流血史。
仔細,全面的體格檢查,明確診斷,防止誤診。
根據病情合理用藥。
二、用藥安全:藥房醫生要定期查看藥房的所有藥品,防止藥品霉變與過期。
杜絕假冒偽劣藥品進入藥房。
麻醉藥品要專人、專柜加鎖、專用處方防止濫用和被盜。
藥房醫生要仔細核對處方和患者姓名,防止發錯藥。
發藥后要詳細說明藥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護士要嚴格執行“三查七對,一注意”的操作規范,一人一針一管,無菌操作。
遇可疑藥品、可疑用法,可疑劑量。
要及時認真地與臨床醫生、藥房醫生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對輸液病人要定期進巡回觀察,嚴密觀察輸液反應。
及時更換液體,說明注意事項。
四、手術安全:凡來我院就診需行手術治療的患者,必須明確診斷,嚴格掌握手術適應征和禁忌征,認真做好術前準備工作,包含器械、藥品、人員安排,術前討論,術中盡量輕、穩、準、盡量減少病人的痛苦,有開腹患者在關腹前要清點器械、物品,術后加強護理,嚴密觀察輸液反應。
在給女性患者做手術或體檢時需有一名女性醫生或女護士在場。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庫、收發要有登記,有毒物品及消毒藥品要有專人管理,嚴防被盜或流入市場、社會,防止誤食中毒。
值班醫生要定期巡視病房,對患者加強防范意識教育,夜間關好門窗,管好物品。
防止小偷在院內作案,確保醫療環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對全院職工定期進行防火知識宣傳教育,人不在家時做到關火、關氣、關電,避免不規范、超負荷接電。
不在野外用火。
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內燒火,不能緊閉門窗燒炭取暖。
并在醒目的位置擺放滅火器。
第3篇 衛生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免各類醫療糾紛,根據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報告要求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報告科主任。科主任調查、核實后立即報告衛生院醫政科。
(二)醫政科將有關情況如實匯報院長和分管院長,經院長批示后醫政科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報告時限如下: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實行逢疑必報的原則,通過以下途徑獲知可能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制度報告:
1、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法院起訴的;
3、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4、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5、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四)醫政科完成初次報告、核對后,應當根據事件處置和發展情況,及時補充、修正相關內容。
二、事件調查處理
(一)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醫政科應積極配合科主任組織力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關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屬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避免、減少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醫政科積極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認真查找事件的性質、原因,制定并落實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三、監督管理
(一)醫務人員瞞報、漏報、謊報、緩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不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經衛生院質量管理領導組討論后予以相應處罰。
(二)質量管理領導組針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查找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切實加以改進,并按照規定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改進情況。
四、附則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由于診療過錯、醫藥產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等明顯人身損害的事件。
(二)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三)對于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所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4篇 鄉鎮衛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鄉鎮衛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建設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醫療安全:臨床醫生對來院就診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詳細地詢問病史,特別是經物過敏史、孕婦的無痛性陰道流血史。仔細,全面的體格檢查,明確診斷,防止誤診。根據病情合理用藥。
二、用藥安全:藥房醫生要定期查看藥房的所有藥品,防止藥品霉變與過期。杜絕假冒偽劣藥品進入藥房。麻醉藥品要專人、專柜加鎖、專用處方防止濫用和被盜。藥房醫生要仔細核對處方和患者姓名,防止發錯藥。發藥后要詳細說明藥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護士要嚴格執行“三查七對,一注意”的操作規范,一人一針一管,無菌操作。遇可疑藥品、可疑用法,可疑劑量。要及時認真地與臨床醫生、藥房醫生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對輸液病人要定期進巡回觀察,嚴密觀察輸液反應。及時更換液體,說明注意事項。
四、手術安全:凡來我院就診需行手術治療的患者,必須明確診斷,嚴格掌握手術適應征和禁忌征,認真做好術前準備工作,包含器械、藥品、人員安排,術前討論,術中盡量輕、穩、準、盡量減少病人的痛苦,有開腹患者在關腹前要清點器械、物品,術后加強護理,嚴密觀察輸液反應。在給女性患者做手術或體檢時需有一名女性醫生或女護士在場。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庫、收發要有登記,有毒物品及消毒藥品要有專人管理,嚴防被盜或流入市場、社會,防止誤食中毒。值班醫生要定期巡視病房,對患者加強防范意識教育,夜間關好門窗,管好物品。防止小偷在院內作案,確保醫療環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對全院職工定期進行防火知識宣傳教育,人不在家時做到關火、關氣、關電,避免不規范、超負荷接電。不在野外用火。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內燒火,不能緊閉門窗燒炭取暖。并在醒目的位置擺放滅火器。
第5篇 c鎮衛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鄉鎮衛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單位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知科室負責人,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月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6篇 x鄉鎮衛生院安全保衛制度
一、成立由院長為組長,其他科室主任、護士長為成員的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安全保衛、防火、防災、抗洪等事宜。
二、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防保設施和器材。
三、辦公室負責機關安全保衛的組織實施和任務落實,并定期檢查各科室保衛由科主任負責落實檢查。
四、重點加強對財務、檔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實節假日、抗災防洪、重要時期的干部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六、預防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對室內電器,照明設備,門窗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可能發生的治安災害等事故降到最低點。
七、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第7篇 x衛生院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減免各類醫療糾紛,根據衛生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報告要求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報告科主任。科主任調查、核實后立即報告衛生院醫政科。
(二)醫政科將有關情況如實匯報院長和分管院長,經院長批示后醫政科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報告時限如下: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三)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實行逢疑必報的原則,通過以下途徑獲知可能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制度報告:
1、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法院起訴的;
3、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4、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5、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四)醫政科完成初次報告、核對后,應當根據事件處置和發展情況,及時補充、修正相關內容。
二、事件調查處理
(一)發生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醫政科應積極配合科主任組織力量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關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屬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避免、減少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醫政科積極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調查處理工作,認真查找事件的性質、原因,制定并落實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三、監督管理
(一)醫務人員瞞報、漏報、謊報、緩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不力,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經衛生院質量管理領導組討論后予以相應處罰。
(二)質量管理領導組針對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查找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切實加以改進,并按照規定向有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改進情況。
四、附則
(一)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由于診療過錯、醫藥產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等明顯人身損害的事件。
(二)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三)對于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應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所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8篇 衛生院麻醉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鄉村衛生院麻醉藥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購買麻醉藥品須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經上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發給《麻醉藥品購用印鑒卡》按照購用限量規定,到指定的麻醉藥品經營單位購買。
二、在采購麻醉藥品時須向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填送麻醉藥品申購單,麻醉藥品經營單位在供應時必須詳細核對各項印章及數量。供應數量按衛生部規定的麻醉藥品品種范圍及每季購用限量的規定辦理。
三、使用麻醉藥品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經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藥品,且具有麻醉藥品處方權。
四、麻醉藥品的每張處方注射劑不得超過二日常用量,片劑、酊劑、糖漿劑不得超過三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七天。麻醉藥品處方應書寫完整,字跡清晰,開處方醫師簽名后加蓋病區章并注明疾病診斷。配方應嚴格核對,審核人、配方人、核對人和發藥人均應簽名,并建立麻醉藥品處方登記專冊。住院病人所開每日用的麻醉藥品,由護理部專人加鎖保管。手術室給予少量麻醉藥品作為基數,由專人加鎖保管。手術中用麻醉藥品憑空安瓿按規定處方實際用量向藥房領取。醫務人員不得為自己開處方使用麻醉藥品。
五、經醫院臨床科室診斷為惡性腫瘤的患者或確需使用麻醉藥品的危重病人,核發《麻醉藥品專用卡》,患者憑卡按規定開方配藥。
六、麻醉藥品實行“五專”(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帳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管理,麻醉藥品處方由藥房加蓋麻醉藥品專用章發給病區,按上述規定使用。處方保存三年備查。對麻醉藥品濫用者,藥房人員有權拒絕發藥,并及時向院領導回報,妥善處理。
七、定期檢查麻醉藥品使用及管理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必須做到帳物相符。需報損處理的麻醉藥品,經當事人寫明真實、詳細情況,報主管院長批準,完備各種手續后方可處理。
八、藥房每天對麻醉藥品領用情況進行登記、做帳、交接,藥庫保管人員發登記專用卡,每天盤存,盤存數兩人簽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第9篇 某衛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區等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醫院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醫院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總務科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總務科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總務科報告,并向消防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總務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分。
第10篇 鄉鎮衛生院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鄉鎮衛生院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集體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防與排查:
1、崗位安全責任:
各單位主要領導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工作的安全,保證每一位員工的安全。
2、安全大檢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會會同辦公室、護理部等科室對全院進行安全大檢查;各科室每月應對本科室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
二、報告與整改
1、安全隱患報告:
(1)醫院的每一位職工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安委會或責任科室,安委會和責任科室應及時、妥善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2、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
(1)安全隱患必要時可以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科室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
(3)對經常出現或較嚴重的安全隱患,安委會應對科室負責人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處罰與獎勵:
1、安全隱患被通報,情節輕微,:視情節對責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處罰。
2、安全隱患嚴重,下發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時整改:視情節對責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處罰。
3、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按200-500元/次予以處罰。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責任科室及主要負責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單位負責人,醫院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11篇 鄉鎮衛生院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鄉鎮衛生院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安全生意意識,增強自我防范意識,特制定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經常動用各種形式,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好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
二、醫院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其它安全生產監督人員應參加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三、醫院安委會要督促各科室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并做好領證及其復審工作,做到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杜絕無證上崗(如鍋爐工等)。
四、醫院要督促各科室開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記。
六、醫院安委會和有關部門對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每年應自查和檢查一次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落實情況。
第12篇 衛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區等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醫院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醫院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后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總務科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總務科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總務科報告,并向消防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