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w公司財務制度
公司為財務人員制定其財務制度,除了要做好公司的帳目,協助管理好公司的財務高層的工作外,還必須堅持崗位職責,堅持原則辦事。以下的公司財務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第2篇 集團分公司財務室工作制度
集團分公司財務室工作制度
根據股東會決議,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分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搞好財經管理工作。
1、資金預算制度
1.1根據采購任務建立采購資金預算制度。
1.2協助集團公司財務部長籌措調度好資金。
1.3零星采購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單筆開支超過2000元,報集團公司財務部長審批。
2、資金控制制度
根據分公司各部門的零星采購資金計劃做好日常采購中的資金控制制度。大宗物資采購報集團公司綜合部審批,經領導同意后,財務部負責安排資金。
3、財務控制制度
3.1應隨時核對零用金與庫存現金,并維持最少額度。
3.2各項支出要以核準的合同或訂單為依據并分責辦理。
3.3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嚴格按支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3.4各項付款憑證一經支付,應即加蓋付訖(或轉訖)章。以防重復支款。
3.5財會人員要相互制約。出納與會計收款與賬務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3.6定期舉行資產的全面盤點,一般一年一次。盤點結果呈報財務部長核準后作賬務處理。不得擅自對盤盈或盤虧資產處理。
3.7財務人員處理業務盡可能遵循集團公司財務部制定的各項書面的財務管理規定。
4、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4.1集團公司監察審計部執行稽核工作。
4.2主要稽核范圍為賬務和財務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項目。
4.3稽核人員對所審核的事項負責任,
4.4稽核人員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人泄露公司任何財務信息,
4.5寫出稽核報告呈各有關領導。
4.6賬務的稽核遵照賬務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4.7財務的稽核嚴格按其財務制度和規定進行。
4.8其他稽核按相關規定進行。
5、物資采購付款制度
5.1財務室在接到采購部傳來的“合同(或訂單)”“材料驗收報告表”,應與發票核對無誤后辦理付款。
5.2如果屬分批驗收的,財務室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驗收報告表后,按前次程序辦理。
5.3對于購入材料須試車檢驗者,其訂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規定辦理付款;未訂合同部分,依采購部門呈準的付款條件辦理付款。
5.4短交應補足者,財務室依照實收數量給予付款。
5.5超交者應經財務經理核實后依實收數量進行付款,否則僅依定貨數付款。
5.6財務室付款時按照支款審批程序規定辦理,辦事人員不得拖延。
6、費用報銷制度
6.1根據股東會會決議,董事會開支按營業額提取董事會費,董事長(總經理)、監事會主席、三總師、綜合部長、財務部長、監察審計部長和各分公司董事長報銷費用按規定在總公司財務部報銷。不在各分公司財務室報銷任何費用。
6.2分公司財務報銷,實行董事長和總經理“兩支筆”會簽制度(成都銷售公司除外)。單筆報銷超過2000元以上,單筆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報分公司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6.3單筆報銷超過20000元以上,單筆借款金額超過30000元,報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審批。
6.4業務招待費。分公司總經理招待費報銷,由各分公司董事長簽字。管理人員報銷招待費,需先請示總經理,然后接待。分公司的報銷在預算額度內。報銷時,經辦人在“原始憑證粘貼單”注明報銷單據張數和金額,先請總經理簽字,然后由分公司董事長會簽認可,會計人員再審核報賬。
6.5燃油費。公司用小車、貨車,財務人員按當月公里數計算,報銷總額不得超過折算數的10%。
6.6電話費。分公司總經理400元/月、副總經理300元/月、部門負責人200元/月,其他人員一律不報銷電話費,符合報銷規定的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簽字后報財務部備案,財務室按規定執行并做好登記。憑電話發票報銷,而不按充值卡發票報銷。
6.7差旅費報銷的標準。分公司總經理的交通費報銷限額為600元/月,分公司副總經理400元/月,憑發票報銷。其他員工經領導同意后實際報銷。
分公司管理人員因公出差,其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省外350元以內、省內250元以內;長途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列支。出差目的地市內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列支;出差生活補助阿壩州內(不含當地)每人每天40元,種植公司下鄉員工按此標準報銷生活補助,并以派工記錄為依據;阿壩州外(不含當地)每人每天50元,但不再報銷便餐費。會計人員按辦公室提供的出差證明計算出差生活補助。
6.8分公司阿壩州內員工因公到成都出差辦事,原則上應在集團公司辦事處食宿,市內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列支,但不報銷出差生活補助。因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應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6.9采購員、駕駛員出車,住宿費按出差人員標準報銷,出差生活補助每天40元(按路途往返天數)。
7、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7.1分公司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7.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逐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證、審核、記賬、主管)裝訂后移送專人保管,分類填制目錄。
7.3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3篇 一般公司財務制度范文
每個公司都有其財務人員,同時也會制度出嚴密的財務制度,以下為一般公司財務制度的范本,請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郵電通信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郵電通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三條企業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燃料、材料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籌集的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的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繳稅金、應付利潤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例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郵電用戶欠費、其他應收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價款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材料、燃料、油料、業務用品、零配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集郵商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沒有同類存貨的,按照市價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線路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中,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房屋的附屬設備和線路的附屬設備,應與房屋、線路一起作為固定資產。
牲畜不作為固定資產。
通信生產過程中專用的電視機(監視器)、錄音機、電話機、自行車、工具性儀表等不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因進行試運轉取得的收入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械設備、線路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儀器儀表、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郵政運輸車輛可以采用工作量法。長途電話程控交換機、市內電話程控交換機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由企業根據(附一)中規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業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按照行駛里程計算)如下:
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月折舊額=月實際行駛里程×單位里程折舊額
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差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正常經營期間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成本和費用。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作為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原價減估計折舊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在企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企業其他業務收入。
第四十一條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籌建期間應當計入工程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二條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企業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企業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的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與通信生產直接有關的各項支出,以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計入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包括:
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燃料、油料、材料、業務材料和用品、動力、備品、配件、輪胎、專用用具、工器具等。
企業直接從事郵電通信生產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獎金、津貼和補貼。
企業在郵電通信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租賃費,低值易耗品攤銷,郵件運輸費,業務費,職工福利費,事故損失補償費等費用支出。
租賃費是指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
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企業郵電通信生產用不構成固定資產信箱、磅秤、儀表、工具、工作臺、廚架等的購置費或攤銷額。
郵件運輸費是指企業支付的鐵路運費(包括委托鐵路運輸郵件支付的自備火車郵箱牽引費,固定火車容間或席座租費,集裝箱費,托運及加掛車輛運費和郵車篷布洗濯費)、航空運費、自辦汽車運費、委辦汽車運費、自辦或委辦水運運費、其他運費(指自辦畜力運輸牲畜購置費,飼料費,醫療費,裝置費,馬廄費,委辦獸力運輸費,郵件押運員車船費,過河費,過橋費,過路費,裝卸費,零星雇班費)以及國際聯郵運費結算支出。
業務費是指企業支付給代辦郵電業務單位或個人的代辦手續費、業務宣傳費、生產人員因公使用名章刻制費、生產用圖書資料費、集郵商品進價和流通費、票券印刷費、郵袋購置費、郵袋修理費及改制費、水電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展覽費等。
事故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支付的郵件損失補償費等。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材料,代辦工程,其他勞務作業,出售信封、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等發生的支出。
第四十九條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郵電通信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帳損失,存貨盤虧(減盤盈)、毀損和報廢,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企業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繳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時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場區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營運收入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營運收入的5‰;全年營業收入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1億元(含1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財務費用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費用,包括企業營運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二條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較大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五十三條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四條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營運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五條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郵電通信生產或者其他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函件匯兌收入、集郵收入、包件收入、機要通信收入、報刊發行收入、郵政儲蓄收入、市內電話收入、長途電話收入、電報收入等。
函件匯兌收入指企業收寄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函件取得的資費收入,開發各類匯票的匯費收入,以及與函件匯兌業務有關的各種處理費、手續費、保管費和信箱租金等其他收入。
集郵收入是指企業出售集郵郵票和集郵用品的銷價收入,以及與集郵業務有關的其他收入。
包件收入是指企業收寄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包裹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與包件業務有關的各種處理費、手續費、保管費等其他收入。
機要通信收入是指企業收寄各種機要郵件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與機要通信有關的其他收入。
報刊發行收入是指企業訂閱及零售報紙、雜志取得的訂銷收入和發行收入,以及與報刊發行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和零售其他出版物等其他收入。
郵政儲蓄收入是指企業辦理郵政儲蓄業務取得的利差收入,代辦保險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以及與郵政儲蓄業務有關的其他收入。
市內電話收入指企業從事市內電話業務取得的月租費及通話費收入,專線收入,裝移機收入,公用電話收入,無線尋呼收入,移動電話收入,出租市內電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市內電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和開戶費等其他收入。
長途電話收入是指企業從事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長途電話業務取得的去話通話費、加急費、傳呼附加費等收入,會議電話收入,廣播電視傳送收入,出租長途電話電路收入,出租長途電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長途電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等其他收入。
電報收入是指企業從事國內、國際及港澳各類電報、傳真、數據等業務取得的收入,出租電報電路收入,出租電報設備及代維費收入,以及與電報業務有關的各種手續費、勞務費等其他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銷售材料,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轉讓無形資產,代辦工程,其他勞務作業,出售信封、電話號碼簿、電報簽收簿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六條企業一般于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企業發生的退還營業款項沖減營業收入。
企業發現少收、漏收的營業款項補列營業收入。
第五十七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其他業務稅金及附加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金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營業稅金處理。
第五十八條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帳面價值的差額,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五十九條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一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二條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四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外幣業務
第六十六條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第六十七條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八條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六十九條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帳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帳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所購的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一條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有關資產帳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一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帳戶按照合同、協議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帳戶與實收資本帳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二條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帳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帳面調劑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記帳。帳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不實行外匯調劑單獨記帳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調劑外匯價差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企業清算
第七十三條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四條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六條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七條企業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八條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九條企業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條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一條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二條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三條企業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營運生產、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五條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本金利潤率、營運收入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二。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之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則
第八十六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七條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八條企業附屬工業、供銷、施工企業應當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不適用本制度規定。
第八十九條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一: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一、通用設備部分折舊年限
通用設備分類
1.機械設備10~14年
2.動力設備11~18年
3.傳導設備15~28年
4.運輸設備6~12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8~12年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電子計算機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7~12年
6.工業爐窯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文字處理機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折舊年限
專用設備分類
9.郵電通信專用設備
郵政機械設備8~10年
電信機械設備5~7年
電源設備6~8年
通信線路10~1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舊年限
房屋、建筑物分類
10.房屋
生產用房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20~25年
受強腐蝕生產用房10~15年
非生產用房35~45年
簡易房8~10年
11.建筑物15~25年
附二:企業財務評價指標
1.資產負債率: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全部資產總額×100%
2.流動比率:衡量企業流動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3.速動比率: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4.資本金利潤率: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利能力。計算公式為:
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5.營業收入利稅率:衡量企業營業收入的收益水平。計算公式為:
營業收入利稅率=利稅總額/營業收入
6.成本費用利潤率: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第4篇 h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部基本職責概括的講是反映、監督、納稅,財務部在公司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下面企業管理網提供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釋權在________財務中心。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大區財務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接受本公司財務主管的領導,各財務主管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財務經理對集團財務中心和大區總裁負責。財務人員設會計、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帳分開,各負其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組建大區財務機構,對大區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直接對大區財務經理負責,由大區財務經理報集團財務中心及大區總裁任免。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9.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信息資料,向大區財務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并接受監督指導。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報送資金周報表給大區財務經理、總經理及大區總裁。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各單位(專業網站、成本中心、職能部門)經理/負責人在該單位許可的經營范圍、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1.固定授權
1)授權書由授權者向大區總裁出具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
2)運營管理中心在認證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已被運營中心確認的復制樣本交給財務部做相應執行。
3)財務部在接收此文件后應全面配合,及時針對財務之行政、內控、調碼等事宜做出探討,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向該單位經理致函生效并明確列出相關的財務措施。如財務部發現疑問須在以上期限內向大區總裁匯報。
4)部門經理在接獲生效函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必須向人事部提供有關人事權限更動的詳細資料。
2.臨時授權
1)一般適用于經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間的委托。在此情況下,經理須最遲在授權生效二十四小時之前向大區總裁出具授權書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2)在授權書內說明授權方、被授權方,原因,權限和期限。如時間緊迫,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加口授亦可。(臨時授權于他人并非相應排除經理對授權期間的具體責任,由此,經理應認真避免在此期間授權、斷定非慣例性、金額龐大的交易。)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大區總裁、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大區總裁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大區總裁)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大區總裁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開支都必須由大區總裁書面簽字審批后,出納方可支付,并將有大區總裁書面簽字的審批單傳真件復印后附于原始單據后,方可作為報銷憑證)。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項借支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9:00-12:00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9:00-12:009:00-12:00
(分公司財務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后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坐飛機的有關規定
1)級別規定:總裁、分公司總經理等,出差可乘飛機。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乘坐飛機。
2)特殊情況規定:
a.業務緊急,必須乘飛機;
b.路途長,乘火車時間超過30小時;
c.本身業務需要,并由對方出機票款;
d.機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機票價格比火車硬臥票價不超過50元。
3)報批手續: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5.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裁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負擔費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以下范圍內的外出不按出差處理:在廣、深、佛山、順德、中山等廣東省范圍內出差一般不予補助,如有特殊情況需部門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4.經分公司統一招聘的員工或由廣深公司統一招聘的到公司報到,可按照火車硬座或公交大巴票價,予以實報差旅費及行李托運費,不享受任何補助;
15.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6.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費用標準(元/天)
總裁280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注:1.特殊地區指:深圳、廣州、珠海、汕頭、海南;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后,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并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并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并通報批評。
4.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并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于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于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
任務額(任務額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后在工資中發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并建議采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并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后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于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后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務實際發生與合同不符,業務員需持有企業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票一切后果由業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票號及金額并加蓋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業務人員因丟失發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票時,需有書面申請并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于借出發票應進行登記,并及時取回。
7.發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準,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并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
(二)具體規定
1.已提供勞務并簽訂合同的,業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后開具發票。
2.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4.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票。
5.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當天領出發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票留下后再結款項的,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票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并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若是抵貨業務,當天領出發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將所開發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并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并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得涂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督
會計(統計、業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票(每筆業務發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票(所發生業務)進行監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2.收據、發票不得重復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后再補開發票。
3.以上規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執行,如不按規定執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工資及相應級別報銷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工資;
2.每月10日發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行公司有關制度、規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于利潤中心的業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年度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3)基本工資加傭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住房費用,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傭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并有財務部門的監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余30%—50%部分在年度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工資定級權限
1.各事業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放的執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文件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年度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事業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部經理制訂并隨其利潤中心的年度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人員、業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部總經理確定后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行。
三、工資收入標準(見附表)
通訊,交通費用報銷規定
一、報銷對象
1.非年薪制部門經理;
2.經理助理;
3.非年薪制主管。
二、報銷額度
1.部門經理:200.00元;
2.經理助理:150.00元;
3.主管:100.00元。
三、報銷辦法
1.當月發生的實際費用大于報銷額度的以報銷額度為限,當月發生的實際費用小于報銷額度的以實際發生的為限;
2.當月30日前報上月20日到當月20日費用,不可跨月報銷;
3.實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員不再報銷通訊費用。
四、相關規定
1.公司給予報銷費用的手機每日晚10:00之前必須開機;截稿日通宵開機;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復機或不接電話。如經核實,一個月內有累計兩次在要求時間內未開機或未復機情況,本月通訊費用不予報銷。
2.交通費用報銷對象及額度可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心得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5篇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一)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二)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 、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 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 、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www.)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6篇 a公司食堂財務制度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公司食堂財務規章制度,歡迎閱讀。
公司食堂財務規章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公司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公司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職工為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職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則;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公司食堂結算戶,由公司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公司食堂物資采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采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
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內部牽制制度。
公司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食堂主管、采購部主管)采購,品控部監督驗收數量和質量。
(三)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
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采購人員、復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在統一印制的“河北灤平華都食品有限公司食堂物自制單據”上分別簽字認可后,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
采購人員每天應根據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采購計劃表”,經復核人員、保管人員和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后方可采購。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
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
進廚存貨指購進后直接進入廚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
進庫存貨指為加工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原材料及輔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貨、山貨、調料和燃料等。
公司食堂應對進庫存貨進行按月定期清查盤點,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公司食堂收入管理
(一)公司食堂收入主要來源于職工和管理人員的就餐收入,食堂向職工和管理人員收取的金龍卡存款伙食費,實行月初預收、月末結轉確認伙食收入、離職工人結算找補的辦法。
即:公司預收伙食費時,不作“食堂收入”,暫掛“應付帳款或預收款”,每月末以當月電腦打印的就餐交易額從預收款中結轉確認當月伙食收入。
職工及食堂人員的就餐費同職工一樣結算。
(二)離職工人退款,由機房把退款明細及總帳交財務室,經充卡室審核后辦理。
(三)公司食堂原則上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于在公司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相應可支配費用,必須納入公司預算外收入管理。
(四)食堂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存儲。
(五)職工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職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六)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公司行政一般不予補助。
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設備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公司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公司食堂支出管理
(一)公司食堂支出要以服務職工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
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公司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具體包括:
(1)糧食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公司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3)調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煤、煤氣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公司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社會保障費、管理人員管理補貼、水電費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
物資材料購入時應填制食堂物資入庫單,數量、價格、質量須經食堂有關管理人員驗收、過秤簽字后按序入庫,并記入有關帳簿。
現購現用物資材料的購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過填制食堂物資入庫單和食堂物資出庫單,購買驗收后憑采購單及發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必須填寫食堂物資出庫單,出庫時以加權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
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并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的差旅費、通訊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須經食堂負責人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后,向食堂出納辦理報銷手續,直接列入當月支出。
4.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后,方可按公司招投標(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規定辦理設備采購手續,購入后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5.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公司同意后執行。
(三)公司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伙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公司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采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采購并填寫“河北灤平華都食品有限公司食堂物自制單據”,采購驗收后由驗收人及食堂主管簽字并付款,其他物資的采購原則上須對方開具正規的稅務發票到校財務室單獨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物資須對方提供開戶銀行及帳號,通過轉帳支付,不提現金。
經常在采購的米、油、面粉、冰貨等大額采購項目應告知對方至少每周到財務室進行資金結算。
其他定點單位采購的數量不是很大的項目也應每周到財務室結算,原則上要求對方開具稅務發票。
發票在報銷過程中應寫明用途。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范,票據開具的內容反映實際的經濟交往事項,票據反映的業務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
(是否存在偽造作假,如大頭小尾、涂改、不套復印紙等);發票的正確性:內容齊全、填寫規范、開具的內容與發票類別相符、在規定的額度和時間內開具等;要求對方單位開票時必須要求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開票時,同時要求填寫付款方:“河北灤平華都食品有限公司”并有開票方開票人和收款人簽字,同時在發票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六)食堂每周前填制好采購情況公示表。
(七)公司食堂所有支出項目除菜市場購買的菜類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項目由食堂主管簽字匯總后由領導統一簽字后支付,其他也由領導簽字后支付。
食堂用勞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發放須報主管領導審批,發票報銷時附審批單。
五、公司食堂財務收支結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公司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公司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副營收支的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應當單獨反映。
(二)食堂應每月反映財務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公司食堂資產負債表”、“公司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凈收益全部納入公司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每月財務報表于次月公司第一周例會上公示。
七、公司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公司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公司食堂財務規章制度【2】
職工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食堂財務管理,規范經營體系,提高經營效果,更好的為廣大職工服務,根據公司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結合職工食堂經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內容與要求
1、職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庫單據,必須書寫工整,手續完備。
食堂領用各種物品要做好出庫單,出庫單據上要有領物人、保管員、食堂主管的簽字許可,做到帳物相符,一一對應。
每周一報銷、每月一統計當月的總支出和總收入。
2、所有收、付款單據(稅務機關監制的正規發票)要事先經制單人和食堂主管簽字后,方可到主管單位簽字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到公司財務部報銷。
3、核算保管員應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購物品的發票或者集市采購賣方開出的收據等原始憑證、出入庫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發票必須具有稅務機關發票監制章和單位財務專用章;出、入庫單須有采購員、核算保管員和食堂主管簽字把關;集市采購三聯單(或者原始憑證)必須有賣方簽名及手印,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4、核算保管員定期到主管單位借食堂備用金,并辦理完備的借款手續,每次的借款數額必須由食堂主管決定。
5、核算保管員應每月5日從財務部統計上月食堂的總收入,當月核算當月的收支情況,并計算出每月的盈余額或者虧損額。
6、食堂每月25日對庫存及剩余物品進行盤點,主管單位隨時抽查,檢查帳、物是否相符,有無積壓浪費、腐爛變質現象。
7、所有借帳應當月結清,不存在白條,杜絕呆帳、壞帳的發生。
8、每月所有報批的收付款單據及月末盤點表,必須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單位審核。
二、檢查與考核
1、不及時按規定報銷、報送收付款單據極不按時盤點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員50元。
2、抽查時帳、物不符考核責任人100元。
連帶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發生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按公司有關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三、本辦法自下發執日起執行。
公司食堂財務規章制度【3】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范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公司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2.總體要求
公司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員工為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3.公司食堂物資采購管理
3.1食堂物資采購應堅持“勤進快消,以消定進”原則。
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3.2建立和完善物資采購牽制制度。
為降低成本,除需求量很小的物資,公司食堂物資必須實行兩家供應商比價供應,擇低供貨,如米、油應、蔬菜等占成本比重較大物資。
月底由采購人員匯總品種、數量采購量及單價對比表,并以此表作為參考,以降低成本為目標,分析確定下月供應商單位及其供應物資的種類、數量。
3.3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
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在統一印制的“食堂物資采購訂單”上分別簽字認可后,財務部方可作為結算憑據。
對于未按要求供應,品種、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的,采購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拒絕簽字,物資可以拒收。
單據簽收不全,財務部一律不予付款。
3.4建立物資采購報批制度。
采購人員應根據采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采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后方可采購。
3.5食堂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后,辦理設備采購手續,購入后做好固定資產登記。
4、公司食堂收入管理
4.1食堂收入來源。
食堂收入主要來源于單位員工和外單位職工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當月電腦打印的就餐交易額確認當月的刷卡伙食收入。
我公司員工免費午餐和來訪賓客安排的工作餐,由公司根據就餐人次,在月底統計一次性補助收入。
4.2充值消費。
所有職工在我公司食堂就餐,應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員為其辦辦理飯卡,做好登記,進行飯卡充值,持卡刷卡消費。
除特殊情況(如刷卡機不能刷卡消費時),不允許手工記賬消費。
公司補助充卡,確定補助名單后,可以分次批量充值,次數不超3次。
4.3職工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員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5、公司食堂支出管理
公司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員工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
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5.1伙食支出:是指公司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
具體包括:
5.1.1糧食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5.1.2菜金支出:公司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5.1.3調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5.1.4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氣體等支出;
5.1.5其他材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5.2其他支出:公司食堂聘請職工的工資等支出。
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6、公司食堂財務收支結余及分配管理
6.1食堂財務收支結余是指公司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總收入與總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6.2加強食堂的成本核算,對食堂成本實行每月結算,月底按照食堂匯總計算出“月份食堂收支情況匯總表”,報告公司領導,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降低成本,消除虧損
7、公司食堂資料檔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資料,由食堂采購員每月匯總后,月底和“月份食堂經營情況匯總表”一起交財務部報銷結算保存。
8、考核
由財務部牽頭,2-3名職工代表組成檢查小組,每月對食堂采購定價、物資驗收等程序進行2-3次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公司提出考核建議,行政部依據公司領導批示在次月發資時扣發相關責任人工資。
9、附則
9.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經董事長核準簽發,自201*年月日起實施執行,原相關費用制度作廢,未盡事宜以財務部發文為準。
9.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監察。
第7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文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1.1 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 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 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 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 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 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 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 會計核算
3.1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 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 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 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 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 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 財務預算管理
4.1 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 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經營預算;
2. 盈利預算;
3. 資金預算。
4.3 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 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 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 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 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 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 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 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 資產管理
6.1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 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 ,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 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 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 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 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 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 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 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 投資管理
9.1 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 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 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并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 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并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 財務信息管理
10.1 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 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 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 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 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 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 董事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8篇 xx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為加強財務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運營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都會制定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模板,僅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本和負債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六章 資金運用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八章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
第九章 外幣業務
第十章 公司清算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評價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保險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營核算,促進公平競爭,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經依法登記注冊,持有經營業務許可證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附屬的獨立核算非保險企業,分別按有關行業財務制度執行。
第三條 公司應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公司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辦理財政登記。
公司發生遷移、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在依法辦理手續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有關的變更文件復制件。
第四條 公司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五條 公司應實行“一級法人、分級管理、逐級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依法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保險、財政、稅收政策,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籌集和運用資金,增收節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 資本和負債
第七條 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
公司籌集的資本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
采用吸收實物、無形資產方式籌集的資本,按照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采取發行股票方式籌集的資本按照股票面值計價。
公司籌集的資本,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八條 公司的投資各方必須按合同、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地繳付資本。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同、章程、協議的約定,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未按投資合同、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及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在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條 公司在籌集資本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
第十一條 公司成立后,應將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作為法定保證金,存入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第十二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最高不得超過50%,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公司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應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拆入資金、存入保證金、保戶儲金、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應付利潤、其他應付、預收款項、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等。
長期負債是指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應償還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住房周轉金、其他長期應付款項、保險保障基金、長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
第十四條 公司的負債均按實際發生額計價。發行債券按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公司發行債券發生的各種費用,應在債券到期前分期攤入成本。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應按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和付費標準支付利息和費用。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流動資產。
第十七條 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者分期攤入成本。
第十八條 公司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預付賠款、其他應收及預付款等。
預付賠款是指公司因理賠需要預先支付的款項。預付金額不得超過估損金額的50%,待損失核實后再差額結案。預付賠款原則上不應跨年度,確需跨年度的,須在年終決算報告中說明。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清理和對帳制度。
第十九條 應收帳款發生的壞帳損失按國家規定的程序批準后核銷。
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因債務人破產或者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或者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計提壞帳準備金的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公司成本。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等。
不屬于經營中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不具備上述規定條件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
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應當分類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固定資產按照下列原則計價: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企業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三)中小企業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六)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票據或資產驗收清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費用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根據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七)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二條 公司理賠過程中收回的固定資產,原則上以拍賣等方式變現;不能變現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低于50%時,公司可自主決定留用并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同時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入其他營業收入;固定資產凈值和在建工程余額之和占凈資產的比重高于50%時,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批。
第二十三條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公司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清理、報廢和盤盈、盤虧、毀損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或者發生固定資產產權轉移、兼并、清算事宜時,均應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實際成本計價。
第二十六條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按規定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的折舊。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照國家規定采用分類折舊辦法計提折舊,提取的折舊計入成本,不得沖減資本。
第二十九條 公司的下列固定資產提取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類設備;
(三)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
(四)以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三)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七)破產、關停公司的固定資產;
(八)國家規定的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第三十一條 公司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按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或規定的總工作臺時)計算確定。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至5%確定。個別公司某些固定資產凈殘值比例低于3%或高于5%的,由公司自主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見附表)基礎上,確定具體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術進步較快或使用壽命受工作環境影響較大的固定資產,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可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計算公式: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原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原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二)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規定的總行駛里程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臺班折舊額=-------------
規定的總工作臺時數
(三)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計算公式:
2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凈值×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凈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公司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2年內,將凈值平均攤銷。
(四)年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
2×(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季折舊額=------------------4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12
公司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公司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四條 公司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住房使用權、商譽和非專利技術等。
第三十六條 無形資產按下列原則計價:
(一)投資者作為資本或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二)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
(四)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計價。
除公司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七條 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成本。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則確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公司申請書中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公司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二)法律無規定有效使用期限,公司合同或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合同或公司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三)法律、合同或公司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預計的受益期限確定;
(四)受益期限難以預計的,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分期攤銷。
第三十八條 公司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計入公司的其他營業收入。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等。
開辦費是指公司及其設立的分支機構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律師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凈損失等支出。應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籌建期間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計入公司的開辦費。開辦費自公司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攤銷期不超過5年。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限內分期攤銷。
第四十條 公司的其他資產包括凍結存款、凍結物資、訴訟中的財產以及理賠中收回的待處理財產和保險業務中取得的抵債物品等。
第六章 資金運用
第四十一條 公司應根據國家財政、稅收、保險政策和有關法規運用資金,遵循安全性原則,堅持穩健經營,提高償付能力,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二條 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接受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財政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第四十四條 投資收益按下列原則確認:
(一)公司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格計價。實際支付價款中包括應計利息的,按照減去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其應收利息,分期計入損益。
(二)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應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增加債券利息收入。
(三)公司出售有價證券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公司中途出售債券的實際款項與帳面成本和應收利息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四)公司按國家規定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計入投資收益。
(五)公司對外投資沒有控制權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控制權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四十五條 公司依據合同、協議規定到期收回投資額與帳面價值的差額,如為凈收益,計入投資收益;如為凈損失,沖減投資風險準備金。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六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業務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賠款支出、給付支出和退保金、分保業務支出、代理手續費支出及傭金支出、防預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業務管理費、保險保障基金、準備金提轉差以及其他有關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七條 公司成本和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一)賠款支出。指公司因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按保險合同規定支付給投保人的賠款。包括支付的理賠勘查支出、攤回分保賠款支出等。
理賠勘查支出是指公司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承保的保險標的損失進行估損鑒定等發生的支出。
攤回分保賠款支出是指分出分保公司分出分保業務發生賠款后收到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應由其承擔的賠款支出。攤回分保賠款支出抵減賠款支出。
(二)給付支出和退保金。包括死傷醫療給付、滿期給付、年金給付、退保金等。
1、死傷醫療給付。指公司經營的人身險業務中,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傷殘、醫療等事故時,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保險金。
2、滿期給付。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務中,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時,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3、年金給付。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務中,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條款規定的年限,按保險合同條款約定支付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4、退保金。指公司經營的長期人身險業務中,被保險人辦理退保時,按保險條款規定支付給被保險人的退保金。
(三)分保業務支出。包括分出保費、分保賠款支出、分保費用支出。
1、分出保費。指分出分保公司發生分出分保業務時,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費。
2、分保賠款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務時,因保險標的發生損失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應承擔的賠款支出。
3、分保費用支出。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務時,向分出分保公司支付的應承擔的各項支出,包括營業費用、代理手續費和營業稅金及附加等。
(四)代理手續費支出及傭金支出。
1、代理手續費支出。指公司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保險代理人包括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
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業務經營情況確定某一險種、某一條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但代理手續費支付總額最高不得突破實收保費的8%。
2、傭金支出。指公司向專門推銷壽險業務的個人代理人支付的傭金支出。傭金最高支付總額不得突破繳費期內實收保費的5%。
已支付傭金的營銷業務不得再支付代理手續費。
3、公司直銷保險業務不得對外支付代理手續費或傭金。
直銷保險業務是指公司不通過保險代理人而直接經營的保險業務。
4、除個人代理人外,公司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或傭金。
(五)防預費。指公司為防止保險事故發生,經被保險人同意,對保險標的采取安全防預措施所發生的費用支出。
支付防預費的標準:財產保險業務、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和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按不超過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控制使用;壽險業務和長期健康險業務按不超過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0.8%控制使用。
(六)業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開業不滿三年的公司,按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9‰掌握使用;開業滿三年以上的公司按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6‰掌握使用。
(七)業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按不超過營業收入的3‰掌握使用。
(八)固定資產折舊費。
(九)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公司應按上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3‰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年末余額達到上年末長期投資余額的1%時,實行差額提取。
(十)提取壞帳準備金。公司應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1%提取壞帳準備金,用于核銷公司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
公司當年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上一年計提的壞帳準備金部分,計入當年成本;收回已確認核銷的壞帳損失,增加壞帳準備金。
壞帳準備金在年末超過或未達到應收帳款余額1%的,差額沖減或補提。
當年應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本年末應收帳款余額×1%-上年末壞帳準備金余額
(十一)提取呆帳準備金。公司應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差額提取呆帳準備金,并在成本中列支,用于核銷公司發生的呆帳損失。
當年應提取的呆帳準備金=本年末各項貸款余額×1%-上年末呆帳準備金余額
(十二)業務管理費。包括:電子設備運轉費、安全防衛費、保險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公雜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租賃費(不包括中小企業融資租賃費)、修理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稅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席位費、咨詢費、無形資產攤銷(不包括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遞延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社會統籌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取暖費、審計費、技術轉讓費、研究開發費、綠化費、董事會費、車船使用費(含燃料費)、住房公積金、上交管理費、銀行結算費、同業公會會費、學會會費等。
職工工資指公司在職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福利費按公司職工工資總額的14%計提,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方面的開支。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撥交工會使用。
職工教育經費按公司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用于職工教育開支。
住房公積金指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列支的公司職工住房補貼。
勞動保險費指公司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含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辦法的公司按規定提取的職工退休養老醫療統籌基金。
社會統籌保險費指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費、待業保險基金及殘廢人就業金等。
差旅費標準由公司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稅金指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應在成本中列支的稅金。
審計費指公司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咨詢費指公司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董事會費指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車船使用費指公司機動車船所需的燃料、輔助油料、養路、車檢等費用。
上交管理費指公司按規定上交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費用。
銀行結算費指公司按規定支付給銀行的匯兌、結算郵費、電匯費、手續費以及向銀行購買專用憑證的費用。
同業公會會費、學會會費是指公司向保險同業公會或保險學會交納的費用。
(十三)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應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達到總資產的6%時,停止提取。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壽險業務、長期健康保險業務不提取保險保障基金。
(十四)各項準備金提轉差。指公司本期(或本年)應提取的各項準備金與上期(或上年)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差額。
公司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長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1、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指公司對在保單有效期內發生的未決賠款所計提的賠款準備。按最高不超過當期已經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的100%提取。
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本期應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上期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
2、提取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指公司對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提取的賠款準備。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4%提取。
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上年末提取的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
3、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指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非壽險保單,為承擔跨年度責任提取的賠款準備。按當期自留保費收入的50%提取。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期應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上期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有條件的公司在執行上述規定的基礎上,可按八分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一法或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并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應報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4、提取長期責任準備金。指損益核算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類非人身險業務,在業務未到結算損益年度時,公司在年終按業務到期年份將歷年累計的保費收入與賠款支出的差額提取的準備金。
長期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長期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長期責任準備金
5、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指經營壽險業務和長期健康險業務的公司對保單生效后應承擔的未到期責任,依據精算結果計算提取的準備金。包括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壽險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
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提轉差=本年應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上年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公司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取計算方法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提取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由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十五)攤回分保費用支出。指分出分保公司發生分出分保業務時,收到應由分入分保公司承擔并支付的分保費用支出。攤回分保費用支出抵減保險業務成本和費用支出。
第四十八條 公司代理手續費支出及傭金支出、防預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在規定比例內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四十九條 公司需要待攤的費用,由公司根據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待攤費用的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五十條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和費用:
一、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的支出;
二、對外投資支出及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包括支付的優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
五、國家規定不得在成本中開支的其他支出。
第五十一條 公司的成本核算,應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成本核算以季(月)、年為成本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的成本與營業收入核算的起訖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須一致。
第八章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
第五十三條 營業收入包括保費收入、分保費收入、追償款收入。
(一)保費收入。指公司按規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及儲金折算利息。
儲金折算利息是指在會計期末,按本期儲金平均余額和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計算的利息。
(二)分保費收入。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業務時,按分入分保合同條款規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險費收入。
(三)追償款收入是指公司對因第三者的過錯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在賠償被保險人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向第三者索回賠償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條 公司應在各項業務合同簽訂以后,在規定的計算期內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或者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權利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公司在保險業務合同簽訂以后,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時,按應計收入的數額確認保費收入的實現。
保險合同規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繳納保費的,于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保費收入;
采取躉交保費的,于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以儲金利息作為保費收入的保險業務,應按儲金面值和國家規定的同期利率計算出的當期利息收入按期確認保費收入;
長期人身險業務在實際收到保費時確認保費收入;
分保費收入按分保合同確認保費收入。
第五十五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成本和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投資收益+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匯兌損益-保戶利差支出+其他營業收入-其他營業支出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出售固定資產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出納長款收入、因債權人的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的凈損失、出納短款、所屬院校經費支出、非常損失、罰款支出、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投資收益包括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收入、購買國債及金融債券等產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包括公司資金存入銀行及同業拆借等取得的收入。
利息支出是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提取和支付的應付利息。
匯兌損益是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開展外幣業務時,不同外幣折算發生的價差以及由于匯率變動而發生的折合為記帳本位幣的差額,包括匯兌收益和匯兌損失。
保戶利差支出是指經營壽險業務的公司按保險條款規定派發給保戶的利差支出。
其他營業收入是指公司經營的除保險業務外的其他業務取得的收入,包括租賃收入、咨詢收入、代查勘收入、手續費收入、理賠中收回固定資產變現收入、無形資產轉讓凈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他營業支出是指公司經營的除保險業務以外的其它業務發生的支出,包括咨詢服務、轉讓無形資產等發生的支出。
第五十六條 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在所得稅前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第五十七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五十八條 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利差支出,以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對公司因少交或遲交保證金的加息。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后利潤(減彌補虧損)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經批準提取總準備金。
公司經主管財政機關或公司董事會批準提取的總準備金用于巨災風險的補償,不得用于分紅、轉增資本金。
(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優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的決議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五十九條 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議特別決議,可按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六十條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的25%為限。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 外幣業務
第六十一條 公司外幣業務指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用記帳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保險、再保險、往來結算、外匯買賣和計價等業務。
外幣業務量較大的公司應實行外幣分帳制,平時以外幣記帳,每期終了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本外幣報表匯總應按合并報表的處理方法,將折合記帳本位幣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在報表“資本匯差調整”項內單獨反映,不作帳務處理;不實行外幣分帳制的公司,應隨外幣業務的發生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
第六十二條 公司辦理外匯買賣業務發生的外匯買賣差價,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公司收到投資者的外幣投資,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折合記帳本位幣與投入時的外匯牌價折合記帳本位幣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六十四條 公司發生的與購建固定資產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交付使用前或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資產的價值;在資產交付使用或辦理竣工決算后計入當期損益。
第六十五條 公司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失與匯兌收益相抵后,如為凈損失,計入公司的開辦費。如為凈收益,自營業之日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也可留待彌補以后年度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公司的清算損益。
第六十六條 公司各種外幣項目的期末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公布的市場匯價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其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部分,區分如下情況分別加以處理:
1、公司經批準為開辦外匯業務用人民幣購買和財政部核撥的作為外匯資本管理的外匯營運資金,其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實行統帳制核算的,計入資本公積金;實行分帳制核算的,按合并報表。
2、除上述第1款規定之外,公司外匯買賣,外幣兌換等外匯業務的期末余額,折合的記帳本位幣金額與原帳面記帳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3、公司當期外匯利潤及境外機構稅后利潤按規定上繳的所得稅或利潤,應按決算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匯價折合為人民幣計算;公司實際上交時由于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計入匯兌損益。
4、公司不得因匯率變化而調整實收資本的帳面余額。
第十章 公司清算
第六十七條 公司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六十八條 清算公司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公司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同意,不得處置公司財產。
第六十九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帳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條 公司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盤虧、變賣、無力歸還的債務或者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公司清算損益。
第七十一條 公司在宣布終止前六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帳:
(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對未到期債務提前清償;
(五)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二條 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訟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
第七十三條 公司的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三)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四)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比例清償。
第七十四條 公司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交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按優先股股票面值優先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如不能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應按各優先股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七十五條 公司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編制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和保險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評價
第七十六條 公司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公司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狀況說明書。
第七十七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企業應當按季、年編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資產負債表應列示公司在報表日所有的各項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類別與金額,資產負債表要符合資產總額等于負債總額加所有者權益的平衡關系。
利潤表應當充分揭示公司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收益及分配情況,必須提供保費收入、賠款支出、營業外收支、投資收益、稅款等數據。
現金流量表應當反映公司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其他附表包括利潤分配明細表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實際需要設置編報。
公司匯總編報的財務報表一律折合為人民幣。
第七十八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應于年度終了后按規定期限,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和保險監督管理部門。
第七十九條 企業應對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
(一)經營狀況指標,包括流動比率、負債經營率、資產負債率、固定資本比率。
1、流動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時點償付即將到期債務的能力,又稱短期償債能力比率。計算公式:
流動資產
流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負債總額
2、負債經營率=------×100%
所有者權益
3、資產負債率:是指公司負債總額與資產總額之間的比例,反映總資產中有多大比例是通過借債來籌集的,也用來衡量公司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計算公式:
全部負債總額
資產負債率=------×100%
全部資產總額
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余額
4、固定資本比率=--------------×100%
凈資產
(二)經營成果指標,包括利潤率、凈資產利潤率、成本率、費用率、賠付率、給付率、社會貢獻率、上交積累率。
凈利潤
1、利潤率=----×100%
營業收入
凈利潤
2、凈資產利潤率=----×100%
資產凈值
總成本
3、成本率=----×100%
營業收入
營業費用
4、費用率=----×100%
營業收入
賠款支出-攤回分保賠款
5、賠付率=-----------×100%
保費收入-分出保費
滿期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年金給付
6、給付率=----------------×100%
壽險、長期健康險長期責任準備金
本年退保金支出
7、退保率=----------------×100%
年初壽險、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本年保費收入
8、社會貢獻率:是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價值的能力。計算公式:
企業社會貢獻總額
社會貢獻率=--------×100%
平均資產總額
企業社會貢獻總額是指公司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的價值總額,包括工資(含獎金、津貼等工資性收入)、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應交所得稅、應交營業稅及附加、其他稅收、凈利潤等。
9、上交積累率:衡量公司社會貢獻總額中多少用于上交國家財政。計算公式:
上交國家財政總額
上交積累率=--------×100%
公司社會貢獻總額
上交國家財政總額包括應交營業稅及附加、應交所得稅、其他稅收及利潤等。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指標進行考核分析。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八十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一條 公司可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部門、各地區不再另行制定財務制度。
第八十二條 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布的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停止執行。
附表:
保險公司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房屋及建筑物
一、房屋 折舊年限
營業用房 30―40年
非營業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5―10年
二、建筑物 15―25年
機器設備
一、機械設備 10―14年
二、動力設備 11―18年
三、通訊設備 5―10年
四、電子計算機 3―10年
五、電器設備 5―10年
六、安全保衛設備 5―10年
七、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5―8年
八、醫療設備 6―12年
交通運輸設備
一、專用理賠車 4―7年
二、其他運輸設備 6―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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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的通知
(財債字〔199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華安保險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保險公司:
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規范保險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營核算,現印發《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第10篇 公司流動資產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流動資產財務管理制度(七)
1、公司的流動資產是指庫存商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貨幣資金以及各項應收、應付款。本制度規范主要是應收賬款、庫存商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財務部門公司流動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
2、應收賬款的催收。對應收款項的清理一定要做到責任到位,清欠工作由業務部門牽頭,財務部配合。每月末的最后兩天內,每個業務員必須向財務部會計人員報送收款計劃和現金業務量計劃,及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計劃,以便財務部門人員籌劃、配合。
3、庫存商品是指公司正常經營的產品。在保證正常貿易需要的情況下,本著“先平?、再采購、后庫存、”的原則,正確處理好物資的進貨、消耗和庫存的關系,防止超儲積壓物資的產生。因此,相當對每月業務員銷售計劃和用票計劃既可圈定的情況,公司的財務部門才能做好資金的籌劃和進項稅票的調集工作。
4、公司在每月底或年終決算前,應由財務部門會計人員組織其他專門人員,對流動資產進行全面、認真、系統的清查。清查工作一定要仔細,認真并對產生庫存的原因進行說明和庫存時限進行說明,對清查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的財產物資,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向總經理處理意見。
5、在用低值易耗品視同庫存商品每月盤點一次。
6、盤點庫存商品要求:
[1.盤點時按照貨品實物地理位置逐一清點,按順序見貨盤點,不準跳躍式盤點,嚴禁故意少盤、有意漏盤、抄盤、有物不盤,減少人為的盤點差錯;
[2.所有數據均以實物盤點數為準,嚴禁未經過實盤就以帳面數代替貨品的實存數;
[3.盤點表格內所有項目由財務部統一制定不得修改;
[4、盤點結束后,參加盤點人員必須經盤點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并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
[5、參加盤點的人員在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依時間提前達到指定工作地點,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請示核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6、發生盤盈、盤虧情況后,倉庫保管員應查明原因,并在盤點表中注明,否則將追究其責任。
[7、盤點資料的保存:盤點的現場記錄表與盤點表經盤點人、記錄人、監盤人、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保存在財務部門。
7、盤點差異處理流程:財務部門會計人員計算制作差異清單→實際經管人員進行原因分析→報財務主管批注處理意見→總經理審批→財務部會計人員在系統中作盤盈盤虧賬務調整。
8、本制度由總經理簽字后即日生效并執行。
第11篇 物業公司財務清算業務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制度之清算業務
第一條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資公司破產、解散和被撤銷,正常經營活動終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行為。
第二條 公司及所投資公司破產、解散和撤銷應當成立清算機構,具體清算程序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清算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第四條 清算的會計期間、財產清償順序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五條 清算會計期間的開始,應編制可實現凈值為基礎的清算開始日的清算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清算財產表、清算財產分配表。清算期間跨年度的,應于年度終了時編制相關報表。
第六條清算會計期間終了之前,清算組編制財產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進行債務清償或財產分配的,還應于每次清償債務或分配財產后編制財產分配表。
第12篇 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報銷流程
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及報銷流程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 借款管理規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 3000 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 借款銷賬規定:
(1)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五條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二) 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 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 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六條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七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 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 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 報銷 3000 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八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九條 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職 務
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元/天)
伙食標準
(元/天)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元/天)
備注
一般員工
火車硬臥
待定
待定
待定
部門負責人
火車硬臥
待定
待定
待定
總經理助理
飛機
待定
待定
待定
總經理及以上
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 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正規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2. 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 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核發補貼。
4. 宴請客戶需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 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三) 報銷流程
1. 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詳細注明出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
2. 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部,按借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
3. 購票: 出差人員持審批過的出差申請復印件,到行政部訂票(原則上機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書面說明情況,經審批人簽字后報財務備案)。
4. 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第十條 電話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 移動通訊費: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具體標準見行政部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固定電話費: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必須的固定電話,并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不鼓勵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私人電話。一旦發現有惡性私人通話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報銷流程
1、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初(5日前)將本月員工手機費執行標準(含特批執行標準)交財務部。
2、 財務部通知員工于每月中旬(15日前)按話費標準將發票交財務部集中辦理報銷手續。
3、 財務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的審批程序集中辦理員工手機費報批手續。
4、 員工到財務部出納處簽字領款(每月22日前)。
5、 固定電話費由行政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及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若遇電話費異常變動情況應到電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示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 報銷流程
1. 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簽經辦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車人員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2. 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3. 員工持審批后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二條 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門領用金額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庫存用品作為公共費用,待實際領用時分攤。
第十三條 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 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招待標準依據公司相關標準嚴格控制,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2. 培訓費:為了便于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此費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培訓需求應以申請的形式報送人力資源,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后方可實施。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3. 資料費:在保證滿足需要的前提下,盡量節約成本,注意資源共享。各部門在購買資料前必須先填寫《資料申請表》,在報銷前必須到行政部資料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資料管理人員在資料發票背面簽字)。
4. 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二)報銷流程:
1. 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 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人員根據審批程序及報銷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3. 資料費在報銷前需辦理資料登記手續,按審批程序審批后的報銷單及申請表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 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 5日由人力資源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總經理簽核職工月度獎金分配表。
(3)財務部根據獎金表及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
(5)每月10日由財務部通過現金形式支付工資。
(6)每月發放工資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工資條并與當月考勤情況進行核實。
(二)臨時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資源部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支付標準交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財務處理。
(2)住房公積金由人力資源部按工薪審批程序申請轉帳支票支付。社會保險金由財務部協助人力資源辦理銀行托收手續,財務部收到銀行托收單據應交人力資源部專人簽字確認,若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四)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 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 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 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并報批。
(二) 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 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并附出入庫單)。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 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 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董事會或授權人審批。
(三) 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后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財務復核 →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5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
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七部分 附則
第二十條 銷售部報銷細則另定。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