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范本
學校為了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到能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處室、各學科、各辦公室、各年級、各班,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檢查。
二、各年級、各班班主任,要負責對教室、寢室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三、學校服務部要每天指定專人負責對學生食堂、小賣部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并做好記載。
四、保衛人員要學期要對學校大面積公共區域的安全進行大檢查(含學生寢室),每學期不少于三次。
五、保衛科應安排專人每天晚上對全校進行安全隱患巡查。
第2篇 機械制造公司安全隱患排查責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1、實行班組自行查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進行整改。
2、車間(分廠)黨、政領導對班組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3、車間(分廠)專(兼)職安全員、技術員負責日常現場安全監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下發整改通知單,由車間(分廠)領導落實整改時間及負責人。
4、安監科全體人員每天對生產單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5、公司領導工作日對生產單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安監科人員負責到生產調度室查閱記錄,對相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6、公司領導夜間10時以后對包括乙炔車間在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第二天安監科人員到保衛科查閱記錄,對相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
二、安全隱患排查責任追究
1、生產單位黨、政領導及專(兼)職安監員、技術員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班組不按時整改,每件次罰班長10--50元。
2、安監科下發整改通知后,責任單位不按時落實的,每件次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50元。
3、公司領導安全巡查查出的安全隱患,安監科不能在24小時之內采取措施落實或下發整改通知的,每件次罰安監科10--50元。
第3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綜合治理管理細則制度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煤氣、氧氣系統、冶煉霧化系統、還原系統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關條款規定認真執行,
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定或執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作業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現后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酒店康樂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賓館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在保障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的同時,及時排查和有效控制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避免發生導致人身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賓館的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賓客及全體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北京市星級飯店安全生產規定》的要求,結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組織機構及各自職責
1.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
專職安全生產主管:***
成員:由部門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康體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領導工作。監督指導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實工作,定期對康體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情況進行分析,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負責審定對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及所在部門的處理意見。
2.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機構
組長:***
副組長:*** ***
專職安全生產主管:***
成員:由部門安全生產小組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定期組織相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根據事故隱患排查情況做出結果分析報告,向康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領導機構匯報。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同時做好安全事故隱患產生原因的分析工作,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對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及所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賓館領導機構審定。
二、 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設施設備
(一) 特種設備及電動機械設備安裝場所及設備;
(二) 中心變電室、各分配電室及所有配電箱(柜);
(三) 桑拿中心及歌舞廳;
(四) 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庫房;
(五) 內部建筑裝修、改造施工現場。
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管理要求
為保證上述場所及設施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各有關部門應在場所及設備安全管理方面做好如下工作:
1. 部門管理人員應明確所管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設備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2. 根據設備使用情況,每季度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設備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人力進行檢修,禁止設備帶故障運行。
3. 組織設備相關人員定期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建檔,運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對所管設備進行危險辨識,負責監督對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定期檢測工作,經檢測確認不合格或已淘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及時更換、更新。
4.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繼續運行。
5.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排除和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故障設備。
6. 每年應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發生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負責人、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保證設備檢修保養工作的有效實施,消除設備潛在的安全事故隱患。
7. 設備維修保養及事故排查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及故障檔案記錄,做到心中有數。進行設備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時,應指定每臺設備的排查責任人,設備隱患排查結束后應將排查結果記錄備案,由設備責任人簽字確認。
8. 定期對設備狀況進行安全檢測,是保證設備安全性能,發現設備安全隱患的有效措施,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嚴格執行《友誼賓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做好設備安全狀態檢測工作。包括:特種設備年度安全技術檢測;重大設備定期檢測;電氣設備、避雷設備季節性檢測;安全防護設備用前檢測等。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檢測措施和工作程序,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禁止不經安全檢測的設備投入運行。
9. 變配電、水泵、中央空調等大型設備,應根據有關部門和賓館的要求,按規范定期進行安全檢測及不定期抽測,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隱患。因條件限制,暫時無法消除的隱患,必須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及賓館的正常經營工作。
10. 根據季節變化規律,對易發生漏電的設備進行絕緣檢測,保障設備的絕緣等級。對絕緣阻值不達標的設備,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新。
11. 安全防護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地安全檢測,禁止使用達不到安全等級標準的安全防護設備。
12. 設備維修分為應急故障維修和定期檢查維修,目的都是為了消除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保障設備的可靠運行。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建立行之有效的設備維修管理制度,并予以監督落實。
13. 當設備發生故障或在排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或隱患產生原因,并針對故障或隱患原因實施有效地檢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故障或隱患維修現場。
四、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分析和處理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全面的分析,屬于自然因素引發的,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屬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應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明確造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總結吸取經驗教訓,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及事故預防措施。
依據《北京**賓館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有關條款,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機構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由賓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領導機構審定對責任人及所在部門的處理決定。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梁施工企業、養護企業、公路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航運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6篇 臺叢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臺叢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1、學校領導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每一位教職員工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校園進行安全排查、整改。
3、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險,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4、隱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將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進行總結和匯報。
5、重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爭取上級領導的幫助解決。
6、因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據制度規定追究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第7篇 供電所安全隱患排查處理報告制度
一、 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安全、穩定、高效運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部發(1995)332號《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2、 本所一把手對本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技術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措施的編制。
二、 安全隱患排查及報告程序;
每月召開由技術負責人主持,行政一把手參加的安全隱患排查會。會議落實以前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進行相應考核。對所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隱患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隱患分級,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召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會,對排查會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隱患進行分級,按隱患分級責任范圍制定編制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落實整改時間,落實整改負責單位負責人,落實督促檢查單位。難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分級責任制訂防范、監控措施。
三、重大隱患排查及報告主要內容
1、應設置而未設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如通風、照明、防塵、防毒、防輻射、噴淋沖洗、防寒保暖、防熟降溫、空氣凈化等設施。
第八條 系統裝置中未實施勞動安全技術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報警裝置、切斷裝置、泄壓防爆裝置、限位自動裝置、滅火裝置、防雷擊、防靜電、防觸電設施等。
2、系統裝置中未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如搶險救災的工程設施及器具、警示標志、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絡器材、回收裝置等。
3、機電設備、電氣運行與檢修不符合有關規程及規范。
4、鍋、容、管、特設備不符合有關規程、規范等相關規定。
5、物資存儲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倉庫管理、儲罐區管理、氣(液)瓶儲存管理等。
6、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過程不符合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7、防火與防爆、動火與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要求。
8、生產、工藝操作不符合相關規程、規定、標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9、特殊作業未達到相關規程要求。如焊接作業、設備內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空作業、起重吊裝、斷路作業、動土作業等。
10、對重大危險源監控不力,對重大危險源未做到檢查、辨識、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未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實施有效監控。
11、未編制本單位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未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等。
12、其它有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潛在問題和情況。
四、隱患的整改
1、負責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并負責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制定監控運行和應急防范措施(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2、對查處的安全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準”(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準推給部門;凡職能部門能整改的不準推給公司)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
3、對查處的安全隱患,必須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其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安全隱患由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簽署后發出,其它安全隱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后發出,隱患所在單位或隱患整改負責單位負責人簽收并按期按要求整改后反饋。
4、對因物資和技術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5、對各級安全隱患的治理實行跟蹤管理,要建立安全隱患臺帳,詳細記錄隱患整改治理進度。
6、安全隱患治理完畢后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逐級上報銷號。
7、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對因存在事故隱患應排查而未排查、應治理而未治理、應制定監控運行措施和應急預案而未制定、已制定監控運行措施而未認真執行,對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按照隱患排查有關規定和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2007年01月10日
第8篇 小學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安全責任
1、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后勤主任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2、全校師生要樹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強化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安全意識,形成“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
3、根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校校舍、設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情況緊急或其他情況下,也可向學校領導直接報告。總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處理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4、根據“誰管的人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生人身及學生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政教處報告。政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二、安全大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墻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
2、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二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四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五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六查學校中午學生午休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
3、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七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并經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準。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實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4、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5、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6、加強門衛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7、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四、處罰與獎勵:
1、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班級負責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9篇 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將意外事故發生的概率降至為0,那就要做好公司的隱患排查工作。以下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某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某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單位和作業部級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四)組織對相關外協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八條各專業系統責任分工。
(一)某生產、調度系統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魚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態金屬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組織對衡器、計控保護系統的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2、組織轄區內作業層及化學品的事故隱患檢查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資源部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和勞務用工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
1、組織開展食品衛生、行為規范、職工后勤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公共衛生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綠化、保潔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六)財務系統
在編制資金預算的同時,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能源部
1、組織開展能源介質系統和報警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
(九)安全專業系統
1、組織或督促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負責事故隱患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區域分工、包機制度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或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應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程和某公司的有關規定,班組按班次、作業區按日、作業部按周、公司層按月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見附件1),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三條各專業系統應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圍、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專業匯報。
第十四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內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作業區上報作業部,由作業部組織制定整改計劃。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實到崗到人,同時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臺帳”。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部領導和某公司有關專業部門。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專業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附件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登記表”(附件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匯總表”(附件4)。統計分析表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實行零報告制度。
第十六條各級專業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專業部門下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改正指令書>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進行反饋。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八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由某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需某公司安排計劃治理的,隱患所在單位應提出具體整改方案,及時上報某公司安全專業,并制定詳細完善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十一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某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某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或向上級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二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專業。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三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專業部門審核、某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根據事故隱患所在部位,按照區域分工對責任人落實考核。凡被公司級專業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考核500-2000元/項,對單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專業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區域考核200-1000元/項,對區域長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區域長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班組考核200-500元/項,對班組長考核100元/項。
第二十五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導致發生事故,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情節嚴重的,由某公司專業部門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第10篇 掘進二區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根據公司領導要求,結合掘進二區自身實際,為加強工區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的實施,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掘進二區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請工區個管理人員及員工遵照執行,形成“大家一起找隱患,隱患治理齊參加”的良好局面。具體內容如下:
一、 工區管理人員下井去現場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上井后及時填入掘進二區隱患自查整改落實情況表上,要詳細填寫隱患地點、內容、整改意見、時間等內容。
二、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回報工區值班,能當天處理的當天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注明原因,并匯報相關領導,在領導做出處理指示后,相關人員及時落實整改。
三、 工區管理人員每月至少發現5條安全隱患,并負責落實整改及復查。
四、 工區員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工區值班領導,每月底進行統計,對發現安全隱患數量多,且積極參與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職工進行獎勵。
五、 管理人員未完成安全隱患排查任務的,每少一條罰款50元。
六、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11篇 某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權負責,由安全保衛處具體負責。
第二條 各處室主任為自己管轄部門范圍內辦公室、電器、設施設備安全排查的具體責任人。處室主任每月必須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辦公室、電器、設施設備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排查,并將排查結果書面報安全保衛處備案。第三條 各處室主任應指定專人作為本處室安全排查責任人,并建立處室安全排查臺帳。
第四條 安全排查責任人每周對處室管理對象進行一次排查,并進行登記。對發現的問題,書面報安全總務處備案并進行整修。
第五條 處室安全責任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負有督促整改到位的責任。
第六條 學校總務處每月應堅持對校內線路進行一次巡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修。
第七條 排查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 排查專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并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九條 安全保衛處應做好檢查督促工作。同時安全保衛處要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
第十條:學期終結,由安全保衛處根據檢查臺帳、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排查責任人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對考核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
第十一條 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并根據造成的危害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12篇 某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使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專項費用,在義保經費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學校安全辦學條件,治理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劃、確保需要、規范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處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學校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監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總務處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隱患費用的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校長對安全隱患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學校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學校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學校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關規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排查治理費用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學校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