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單位安全保衛制度范文
1、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局長領導下的崗位分工承包負責制,具體由一名副局長分管落實。
2、加強安全保衛教育,完善安全保衛設施。每年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對防盜、消防、電器等設施進行全方位的檢查、維護,嚴格操作規程。
3、共同關心機關安全保衛,個人貴重物品(包括現金等),不要放在辦公室內過夜,單位大額現金必須當天存入銀行,小額現金放入保險箱,嚴防外來人員行竊和事故發生。
4、重大節假日實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時到位,認真做好值班保衛工作,遇到情況及時向值班長匯報。
5、下班前必須相互督促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杜絕隱患發生,最后下班的同志必須鎖好樓層防盜門,如因失職造成公共財產損失,要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6、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辦公樓后自行車棚內,同時加固防盜鎖,謹防失竊。
第2篇 施工單位安全質量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 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2.2考核內容: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六項
2.3 考核時間:日常考核不定期進行,平時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結束后10日內(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項目考核在工程初驗前進行。考核費計列當期驗工計價。
2.4 考核等級: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級。
甲級:平時考核甲級不低于80%,且丙級不高于10%
丙級:平時考核丙級20%及以上
乙級:其它情況為乙級
第三章 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甲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不良行為的;
乙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3.2工程質量具體考核內容
1.質量管理機構健全,資質合格,進場相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施作人員、施工機械設備、儀器配備符合要求,崗位責任制明確,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項規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并運轉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質量處于可控狀態。
3.創優組織機構、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規范可行。
4.保證措施落實情況。質量保證措施有效,質量檢測、檢驗、試驗方法和結果可靠。施工過程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工藝流程。各類工程特別是重點工程、隱蔽工程、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原材料檢驗及構件、設備安裝的控制措施情況等。
5.工程質量要求。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定要求。
6.創建“優質樣板工程”實施情況及獲得獎勵情況。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分區明確,工地標志牌齊全,材料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機械設備、照明、通風狀態良好,施工組織有序。
8.工地實驗室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明確授權,試驗設備經計量部門定期標定,試用人員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取樣及試驗工作科學、嚴謹。
9.內業資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辦法、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齊全。
(二)技術交底、施工日志、放樣復測資料齊全。
(三)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證或抽樣試驗資料齊全真實,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檢查簽證、工序交接記錄、分項檢驗評定等資料齊全。
(五)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程序。
(六)資料歸檔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及時編制竣工文件。
(七)棄土、棄碴的工程措施落實情況記錄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八)對質量監督部門及其他單位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杜絕質量事故發生。
(九)認真開展質量安全方面的各項專項整治或治理活動,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過程必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質量管理資料完整、規范,檢查、檢驗記錄真實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質量和系統功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和標準,滿足開通速度要求。
11.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率100%.
12.按時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 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甲級: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或無不良行為的;
乙級: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且無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4.2施工安全具體考核內容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路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制度。
2.制定本單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并確保其運轉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從組織、制度和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3. 建立起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工程建設和危及人員、財產安全的突發性事件的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并建立相應的組織保證體系,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應對計劃和處理預案。
4.專職勞動安全監督人員,經過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
5.開展全員職業勞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安全生產崗位培訓。新工人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嚴格崗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各單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投入足額專項資金,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完善和個人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塵、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7.全面推行架子隊勞動組織形式,不準對個轉包或違法分包。
8.臨近既有線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管理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鐵路局《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2009]75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執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內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監控機制,開展經常教育活動,確保交通安全。
10.嚴格按照《鐵路施工現場治安管理規定》,采取嚴管嚴防的有效措施,強化鐵路建設施工區域及駐地的治安管理,確保施工現場及駐地安全。
11.對通信光纜、電力電纜、通信線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設施,制訂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看守防護。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來抓,切實強化管理,防止丟失被盜案件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1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4.建立健全嚴格的借閱、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嚴防圖紙、資料丟失或被竊。
15.對在施工中的勞務人員進行嚴格用工審查和法制教育,增強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16.定期開展施工安全檢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動態.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分析、查找原因、落實整改、預防措施。
17.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全面履行約定的乙方責任。
18.事故發生后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第五章 建設工期管理
5.1 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甲級: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調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所有節點工期均滿足總工期要求的;
乙級:個別節點工期延后但采取適當工程措施后不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丙級:因節點工期延后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5.2 建設工期具體考核內容
1.嚴格履行投標承諾和合同條款,配齊配強施工管理人員,配足施工機械設備。
2.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導性施工組織,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進度計劃。
3.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及時開工。
4.實施施工進度控制,由專人負責計劃的實施,按期完成。
5.工程進度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必須真實、準確。
6.施工進度必須服從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進度出現偏差時應及時調整。
8.施工過程中及時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第六章 投資控制管理
6.1 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甲級:認真核對施工圖,積極提出施工圖優化建議,優化施工組織,改進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節省工程投資的;
乙級:認真核對施工圖,優化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的;
丙級(凡發生以下任何一條):未嚴格按施工圖和已審的施工組織進行施工,未完成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單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資,虛報實物工程量和投資完成。
6.2投資控制具體考核內容
1.建立完整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投資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資控制管理、合同管理、變更設計管理、驗工計介管理、財務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和落實投資控制責任。
2.施工現場與設計文件不符時,認真履行設計變更程序。
3.嚴格驗工計價管理,做到完成實物工作量與驗工數量一致。
4.投資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設資金,自覺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檢查。
第七章 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7.1.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7.1.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7.1.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甲級:1-6項全面達到標準;
乙級: 4、5項達到標準的同時,其它三項達到標準;
丙級: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況。
7.2考核主要內容
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培訓;
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第八章 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甲級: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乙級:應用投標承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丙級: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8.2技術創新考核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組織,制定技術創新規劃、目標。
2.針對施工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合理立項,開展技術攻關,及時收集、整理各項技術參數,指導施工。
第九章 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 [2008] 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09]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
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 ( 3:2:1.5:1.5:1:1)
9.4考核費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時考核、項目考核內容為甲級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5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10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考核項目時,公司可以按違反合同約定以通報形式進行罰款。
9.5費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總價和工程總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費用在總承包費用風險費中扣減。扣減的費用納入考核建設項目的招標降造費。
第十章 附 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和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3篇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晨檢制度
一、每天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上班后,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是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符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后上班。
三、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4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匯編目錄二
目 錄
第一部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
一、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基本原則
2、各級領導、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1主要負責人
2.2主管安全負責人
2.3分廠(車間、工段)負責人
2.4安全員
2.5班組長
2.6工人
3、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3.1辦公室(含人事、勞資、教育等綜合部門)
3.2生產部門
3.3基建設備動力部門
3.4技術部門
3.5環保部門
3.6安全(消防)部門
3.7財會部門
3.8供銷運輸部門
3.9工會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1.1進入企業安全教育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3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考核
2、安全生產作業證管理制度
2.1發放范圍
2.2考核內容和辦法
2.3使用與管理
3、交接班管理制度
3.1適用范圍
3.2引用標準
3.3交接要求及內容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規定
3.5考核
4、防火防爆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生產裝置
4.2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3消防組織與實施
4.4其它消防安全規定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5.1通則
5.2生產和使用
5.3危險源辨識、管理和安全評價
5.4報廢處理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1范圍
6.2規范性文件引用
6.3名詞解釋
6.4編制內容
7、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8、物資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8.1基本要求
8.2倉庫管理
8.3儲罐區管理
8.4氣(液)瓶的安全儲存管理
9、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9.1電氣系統運行
9.2電氣系統檢修
10、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0.1通則
10.2特種設備的生產
10.3特種設備的使用
10.4檢驗、檢測
11、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1范圍
11.2安全裝置的維護與管理
11.3防護用品(器具)的選用與保管
11.4防護用品(器具)的管理分工
11.5防護用品(器具)的配備管理
12、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12.1施工組織
12.2施工現場管理
12.3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
12.4拆除工程
12.5爆破工程
12.6檢修組織與管理
12.7檢修安全通則
12.8檢修準備
12.9焊接作業
12.10設備內作業
12.11抽堵盲板作業
12.12檢修完畢清場、復原處理
12.13高處作業
12.14吊裝作業
12.15斷路作業
12.16動土作業
13、防塵防毒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3.1通則
13.2防護與治理
13.3組織與搶救
13.4體檢與職業病
14、企業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1管理組織
14.2信號與標志
14.3交通道路
14.4車輛
14.5車輛駕駛
14.6車輛裝載
14.7非機動車、行人
15、安全技術措施(投入)管理制度
15.1計劃編制依據和范圍
15.2計劃編制及審批
15.3資金來源及物資供應
15.4檢查和報告
16、科研與設計安全管理制度
16.1科研(含新產品小試、中試、大試的管理規定)
16.2工藝變更
16.3工程設計
1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1法律法規要求
17.2竣工驗收
18、安全檢查制度及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18.1安全檢查的任務與要求
18.2安全檢查的形式與內容
18.3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8.4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19、事故管理制度
19.1事故分類與管理
19.2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19.3搶救與救護
19.4事故報告程序
19.5責任劃分
19.6調查和處理
20、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20.1適用范圍
20.2職責范圍
20.3獎懲內容
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法)編寫要點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規定
(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一般情況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特殊情況下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1正常生產運行情況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2開、停車情況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3緊急停車情況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4檢修情況下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4、通用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5篇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外來施工單位(包括:建筑單位、防腐單位、安裝單位、包裝單位以及各種形式的工程單位等)的安全管理,杜絕外來施工單位因安全管理不嚴而引發的各類事故,保證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不受傷害,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承包商管理制度”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規定。
2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規范》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雇傭的外來施工或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第一章 職 責
第一條 公司各分管職能部門(保衛部、安監部、生產技術部、機修車間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公司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外來施工單位應對承包的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負全面責任。施工單位的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應全面落實全員安全施工責任制。
第三條 公司安監部負責依據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來制訂和完善《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并負責巡檢公司范圍內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安全情況。
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規范》的要求,單位伍要有資質,人員要有相關作業的資格證;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入廠證及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按公司規定提供出作業人員的資格證和照片,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為持證人員制定上崗證。
第五條 施工所在車間應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理,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理責任。對于發現的問題,應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按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考核,對于問題嚴重者,應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向公司生產調度中心和安監部報告。
第六條 各職能部門協同安監部,按照公司要求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管理,并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建立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檔案、對外來施工方的資格審查、簽訂《外協安全合同》和對施工過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與協調工作。
第二章 管理規定
(一)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條 公司進行招標時,嚴把資格審查關,嚴禁無資質的施工單位參加投標。資格審查的內容依據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控制程序的要求。
第八條 公司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以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盡職盡責,奉公守法。
第九條 根據分管和職責范圍,按照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嚴格把關,確保工程質量,杜絕工程質量事故。
第十條 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
第十一條 不得對施工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工期。
第十二條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伍的施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繼續施工的,安監部人員有權停止其施工,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停工所帶來的損失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安排施工的管理部門負責。
第十四條 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按照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 不得隨意帶領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二)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強化安全監察工作,落實責任、保障安全。根據施工生產進度,施工單位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簽證、督促實施。實行安全措施自檢、互檢、驗收合格制,未經驗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七條 外來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外來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必須遵守:
1、外來施工單位伍進入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進行危險作業申請,經車間或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作業票證進行施工;屬于非危險作業的施工,由車間或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后方可作業。嚴禁未經許可擅自施工。
2、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要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作業部位按照要求設置安全平臺、護欄,條件不具備時,必須系安全帶,掛設安全網。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帶和安全網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腳手架搭設好后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3、加強對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別要加強對大中型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體的管理實施細則和相應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4、所用安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用品必須是具有相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
5、相關現場監護人應首先對施工器材和安全防護器具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6、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開關。機械檢修時,必須拉閘停電,電箱上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7、高空使用的組合鋼模、扣配件、氧氣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須保證安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8、在易燃易爆區域施工,必須使用防爆工器具。
9、大中型設備吊裝要有詳細的安全技術方案,吊裝機械、索具使用前認真檢查合格,吊裝使用的錨固點應設置在牢固可靠處并經受力分析、計算。吊裝必須組織嚴密,統一指揮,吊裝臂下嚴禁站人、停留。
10、建筑物框架、高塔平臺、高速運轉設備、高電壓區等主要施工區的遮欄、護欄、欄桿等必須符合設計和規定要求,安全標示牌、警告牌等配備齊全并安裝牢固。在建工程的臨建設施、設備、未裝欄桿的平臺、空中通道及槽、溝、坑等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好臨時防護圍欄和警示標志。施工區各類孔(洞)溝蓋板,須符合設計要求,齊全、平整、安全、牢固。
11、對于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下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期認真整改。
12、非施工的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到調度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并通知相關部門后,方可由公司相關人員帶領進入。
第十八條 外來施工單位的培訓:
外來施工單位應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施工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未經培訓的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司機、機械作業人員、指揮人員等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1、各施工單位及主要負責人進入公司時,要將所有施工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安監部備案。
2、安監部負責與外來施工單位簽訂《外協安全合同》;組織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入司前的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做好培訓記錄,未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不準進行作業。
3、各職能部門應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第十九條 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資源配置:
1、明確安全管理組織結構,按要求配備安全員;
2、員工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為檢修人員配備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
4、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設備、防護器具、安全標志等。
第二十條 作業過程的監督內容如下:
1、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2、外來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內部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3、各職能部門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
4、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公司相關部門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并責令其停工。
第三章 處罰與獎勵
一、事故處罰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反有關安全規定,或管理不嚴造成事故的將給予事故發生單位或個人經濟處罰:
1、施工期間發生重大傷亡或特別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規定處理外,還需參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和國家、地方有關法規處理。
2、發生死亡事故,罰款20000元/人;重復性發生,加倍處罰。
3、發生重傷事故,罰款5000元/人;重復性發生,加倍處罰。
4、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機械事故,罰款20000元/次;重復性發生重大事故,罰款30000元/次。
5、施工現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罰款10000元/次。
6、發生一般設備事故,罰款5000元/次;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罰款5000元/次。
7、因違章發生輕傷事故,罰款300元/人次。
8、施工、調試原因造成的試車障礙罰款1000元/次。
9、因消防、避雷設施(包括臨時設施)不完備或起不到應有作用,造成的損失由所屬區域施工單位承擔。
10、由于施工單位的責任對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或導致建設單位廠房、設備、設施損壞的,除按上述規定罰款外,應由施工單位賠償所有損失。
11、建設單位施工管理部門以及相關責任部門要對施工單位發生事故承擔連帶責任,發生重大事故,主要責任人罰款20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1000元,領導責任人罰款1000元;一般事故,主要責任人罰款5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200元,領導責任人罰款200元。
二、違章處罰
第二十二條 對于外來施工單位安全違章的,根據情況,分別給予當事人、當事人所在單位批評教育、口頭警告、責令整改、會議通報和經濟處罰。對違章的處罰標準如下:
1、個人著裝及防護。
(1) 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者,罰款2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施工現場;
(2) 施工現場穿裙子、短褲、背心或赤膊者,罰款2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施工現場;
(3) 在易燃易爆現場穿戴鐵釘的鞋,罰款5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現場;
(4)勞動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的檢查考核: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辦公室、車輛駕駛室內除外);坐安全帽者,罰款20元/人次;切割、焊接及敲打作業不戴防護鏡罰款50元;其他危險性作業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罰款50-100元;
(5)高空拋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罰款50元/人次;
(6)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罰款50-200元;
(7)動火、登高、受限空間、設備檢修、抽堵盲板、斷路等危險性作業未辦理作業許可證(項目建設期間在本單位辦理作業證)或者未按照作業許可證要求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每項罰款100-1000元;
(8)現場施工人員高空作業要按照要求設置安全平臺、護欄,不具備條件的必須系安全帶,否則每人罰款50元;
(9)在粗苯、煤氣管線(或帶煤氣作業)、焦油區域實施作業,必須使用防爆工具,違者罰款300元。發現后要求整改,但整改不力的罰款500元;
(10)動火證作業應盡量移至于安全區域,動火作業、高空作業、起重作業、防腐等危險作業中應配備安全隔離網或警戒線,使施工現場與外界隔離,違者罰款100元;
(11)進行氣割作業時,乙炔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米,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小于5米,乙炔瓶、液化氣瓶要設阻火器,所有氣瓶都要保證壓力表正常使用,壓力表不規范或漏氣,違者每項罰款50元;
(12)非焊工作業人員嚴禁焊接作業,電焊機線路要保持完好,電源接頭要規范,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老化破損、接頭多、裸露等重大安全隱患,違者一次罰款100-1000元;
(13)粗苯區域嚴禁使用手機,違者罰款200元;外賣粗苯過程中安全員及押運人員實施全程監護,監護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面具;無人監護、無佩戴防毒面具,每項予以罰款200元;
(14)不得亂動生產用工藝閥門等控制系統及生產設備,如果有需要必須通知車間,由操作人員進行,違者罰款500元;
(15)焊、割作業結束后,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清除遺留下來的火種,關閉電源、氣源,把焊割炬放在安全的地方,違者罰款100元。
2、 遮欄、護欄、欄桿、蓋板
(1)土建工作面腳手架上,永久欄桿遮攔或護攔不符合要求(確因安裝需要除外,但必設臨時防護設施)的罰施工單位100元/處(誰施工、誰負責);不合格的罰款60元/處;無安全標示牌、警告牌,罰款50元/處;
(2)工作平臺(包括腳手架平臺)不符合要求,每處罰款20元;
(3)孔(洞)無蓋板及其它措施,罰款20元/個;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罰款50元/個(誰施工、誰負責);
(4)溝道無蓋板,又無防護措施,罰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罰款50元/米;
(5)孔洞蓋板強度或形狀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處;
(6)采用標準化蓋板,沒有或漏焊限位鐵件,罰款20元/處;
(7)未經建設單位同意任意在樓板、平臺上開孔及墻壁上開孔、罰款200元。
(8)隨意拆除安全設施罰款200元/處,造成他人傷害視情節輕重從嚴處置。
3、施工機械
(1)施工機械帶病運行,罰款500元/臺;
(2)施工機械無安全操作規程,罰款100元/項;
(3)大、中型起重機未進行定期的負荷試驗,罰款1000元/次。
4、施工用電
(1)閘刀、插座無蓋,罰款50元/個;
(2)電源引出無插頭,罰款500元/個;閘刀電源引出掛接,罰款100元/路;
(3)電源箱內線路零亂,罰款50元/個;
(4)未經建設單位電源管理人員允許,擅自搭接電源,罰款100元/處;
(5)未按規定接裝漏電保護器的,罰款50元/處,若使用失靈的漏電保護裝置罰款100元/處;
(6)電氣設備必須專人操作,非電工人員,不得在電氣設備上實施任何操作,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應及時通知所屬單位電工或公司外圍電工實施,違者罰款500元;
(7)其他未按規定使用施工電源的,罰款50元/次。
5、腳手架及架板
(1)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設的腳手架影響通行作業,罰款100元/處,罰款后三天之內不整改者,加罰200元/處;
(2)腳踏板不符合強度要求的,罰款20元/塊;
(3)散鋪架板兩端不用鐵線綁扎,罰款20元/塊;
(4)散鋪的架板無雙欄桿措施,罰款100元/跨;有護欄無防上下滑落措施,罰款50元/跨;
(5)上、下腳手架要有符合規程的爬梯,若沒有或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處;
(6)斜道腳手架必須有雙欄桿和防滑措施,無雙欄桿或防滑措施罰款100元/處。
6、安全網
(1)無安全平網、立網;安全網不全或者滯后,50-500元/處;
(2)安全網破損,整改通知發出2天內未處理,100-1000元/處。
7、其他
(1)對不服從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管理的,罰款200元/次;因不服從安全監察管理,打罵公司有關安全管理人員的從重處罰,并責令清除出施工單位,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2)施工現場發現有與施工無關的閑雜人員逗留、亂竄,罰所在區域施工單位50元/人次;
(3)施工車輛在廠內行駛時,主干道時速不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倉庫及拐彎處時速不超過5公里,每發現超速罰款100元/輛次,不戴防護帽進入生產區,違者罰款200元;
(4)對于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不按期整改又不采取其他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1000元;
(5)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每位從業人員對項目部負責人罰款50-100元;
(6)用電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私自亂接、亂扯亂拉電線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行為,罰款100-500元;
(7)嚴禁在軌道上、五大車劃線處停留、休息的罰款100-1000元;
(8)其他違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現象每項罰款50-1000元。
(二)對于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和生產部門的安全違章,將根據情況,分別給予當事人或其單位批評教育、口頭警告、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違章處罰標準如下:
1、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罰款50元/人次。
2、工作不負責任,發現施工單位違反本制度安全規定要求,不及時制止或要求其整改者罰款50元/次。
3、違反本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罰款100元/次。
4、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場地或區域的,罰款100元/次;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未加及時制止的,罰款100元/次。
5、未按規定安排施工監護人員,或監護人員不能盡職盡責的,罰款200元。
6、由于監管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施工存在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按照事故損失大小和影響工期長短,給予責任人或部門相應處罰。
三、獎勵
對于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措施落實,在較長時間內(半年以上)從事較大項目風險施工不出現安全事故,在各級安全檢查中無違紀違規行為的施工單位,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后,給予安全獎勵。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對施工單位或其人員的經濟處罰將以通報的形式下發,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條 相關制度:
1、《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2、《安全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博興縣誠力供氣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第6篇 某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2.1公司財務監審部是安全生產投入保障的主管部門。
2.2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審批,并為確保安全生產提供必要的資源設施。
2.3各單位根據安全生產目標和管理方案的需要,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報安全生產管理部,由安全生產管理部匯總后,制定全公司的需求計劃,報總經理審批,由財務監審部落實資金計劃,確保安全生產使用的資金。
2.4人事組織部根據制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列出培訓經費需求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監審部落實安全生產培訓經費,并單獨列支。
2.5各單位為確保安全生產所制定的應急措施,應根據措施的具體內容,制定資金需求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財務監審部落實資金。
2.6工會組織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所需獎勵基金,由公司工會提前做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監審部落實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2.7綜合管理部為防止火災事故,所添置的消防設施,應事先制定設施購置計劃和資金需求,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監審部落實資金。
2.8為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每年為員工進行的體檢費用和職業傷害,所需經費由人事組織部做出計劃,并落實與政府有關部門(如:醫保中心、定點醫療機構)聯系費用支出,或直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公司財務落實資金。
2.9財務監審部負責監督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到專款專用,確保安全生產資金及時到位。
3.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管理
3.1.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企業生產計劃的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業 勞動條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職業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3.1.1.1編制原則:
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納入公司年度綜合計劃中,抓住重點, 先考慮改革工藝設備,從根本上改善勞動條件;
2) 要掌握必要與可能,要充分考慮利用原有設備、設施,盡量用先進技術、措施。按輕重緩急和實施所具備的條件等,安排實施計劃。
3.1.1.2編制依據和方法:
1) 編制計劃的主要依據是國家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政策法規和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檢查中的整改項目。
2)各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應在每年1 2月1 5日前報安全生產管理部匯總后報財務部進行平衡,列入年度綜合計劃。
3.1.1.3編制內容:
1) 安全技術項目主要包括:防止各種工傷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項目;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工業衛生措施項目;增加有利于勞動場所中職業健康的輔助房屋及設施.勞動保護宣傳教育項目等;
2) 編制項目計劃中應明確:單位或工作場所;措施名稱;措施內容和目的;經費預算;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或負責人;開、竣工日期;措施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3.1.2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和驗收。
3.1.2.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批準后,由有關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和調度,土建項目由勞動服務公司修建科安排落實。一般項目可由有關部門負責,小型項目可由所在單位負責;
3.1.2.2經營管理部應定期檢查和監督各項目實施進度,如需調整和變更項目計劃時,必須經安全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報主管總經理批準,不準隨意更改;
3.1.2.3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竣工的驗收工作,并建立相應的臺賬,對交付使用的項目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并納入統一維護管理。
4.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4.1 設備資產管理
4.1.1 調撥設備的管理。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和生產結構情況以及公司領導決策,經營管理部辦理相應的手續,并組織實施;設備調撥由設備管理部門填寫設備調撥單,辦理相應的手續,調出入部門依據調撥單進行調拔凡屬該項設備的附件和工具,也應同時如數轉出。設備調出單位,設備調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依據調撥單及時銷賬、上賬。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由設備維修部門負責遷移;
4.1.2 閑置設備的管理。閑置設備是指已安裝驗收、投產使用而目前工藝暫時不需要的設備。使用單位根據生產情況將閑置設備,以書面形式報經營管理部,經同意后掛牌閑置。設備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嚴防銹蝕;
4.1.3 封存設備的管理。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封存處理,一般以原地封存為主,對于封存的設備要掛牌,并注明日期。設備的封存與啟用均需由使用單位向經營管理部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4.1.3.1使用部門對需要封存的設備和儀器儀表填寫《設備、儀器、儀
表封存記錄》,報送設備管理部門,經設備管理部門鑒署意見,主管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封存,粘貼“封存”標識,并在標識上注明封存日期;
4.1.3.2封存設備如需繼續使用時,應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附《
設備、儀器儀表封存記錄》一同報送設備管理部門,待批準后去 “封存”標識,清洗防銹油,擦洗塵污,檢查機械,電器部門以及安全裝置的性能。并加滿潤滑油,檢查油眼、油路是否暢通,才可按上電源。空車試驗按照試車規程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使用。嚴禁未經檢查,試車,即動用長期封存的設備;
4.1.3.3對封存的設備由使用部門進行原地封存,保管,封存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清洗、涂油,并定期保養,長期封存(六個月以上)的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以防銹蝕及損壞。
4.1.4遷移設備的管理。各單位因工作需要進行設備的遷移調動時,由經營管理部協調后,報主管公司領導審批。經批準同意調動的設備,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
4.1.4.1凡已安裝驗收列入企業固定資產的設備,未經設備管理部門和主管公司領導批準,一律不得擅自拆卸、遷移。
4.1.4.2因生產和科研的需要,使用部門需對設備進行遷移應以書面形式申報,待設備管理部門批準和主管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遷移。
4.1.5設備的完好鑒定,完好設備主要指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的性能良好,精度滿足工藝要求,運轉無超溫、超壓現象;
2)設備運轉正常,操作系統動作靈敏可靠;
3)電氣、潤滑、液壓、動力、光學等輔助系統功能正常;
4)安全防護設施和控制機構靈敏有效,符合有關規定,精度等級符合有關規定;
5)內外整潔,保持本色;滑導面無損傷,腐蝕;
6)附件齊全、整潔,完好可用,放置合理。
4.1.6報廢設備的管理;
4.1.6.1報廢條件。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可申請報廢:
1)已超過規定使用壽命的陳舊設備,其主要結構和部件己嚴重損壞,設備效能已達不到工藝最低要求,無法修復和無修復改裝價值的;
2) 因意外災害或事故使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無法修復和改裝的;
3.)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將會引起事故危險,且不能修復改裝的;
4)因產品變動或工藝更改而被淘汰的專用設備,不宜修改利用的;
5)由于技術陳舊,繼續使用不經濟,需用新型和先進設備替換的;
6)更新替換出的舊設備不能利用的;
7)按能源政策應予淘汰的設備,且不能調出利用的;
8)其它屬政策性淘汰的設備;
9)設備報廢的技術鑒定。由設備報廢鑒定小組負責,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注銷臺帳,由設備使用部門設備員貼“報廢'標識,由供應處回收處理。
4.1.7 設備的資料管理。設備資料包括設備臺賬、設備檔案等;
4.1.8設備的庫存管理。設備倉庫存放設備時要做到按類分區,擺放整齊,做好防火、防水、防銹蝕等工作;
4.2 設備的購置與安裝
4.2.1設備購置計劃是根據企業經營方針、目標,考慮到生產發展、科研、新產品開發、節能、安全、環保等方面的需要列入年度綜合計劃的;
4.2.2設備選型應遵循生產上適用、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滿足環保要求等原則;
4.2.3設備的更新改造應針對生產的需要,堅持設備改造和工藝改革相結合;
4.2.4設備使用單位根據生產情況對所需更新或改造的設備進行調研,編寫出設備更新改造計劃,于每年10月底報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審核匯總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公司領導審批后納入年月度綜合計劃;
4.2.5設備使用單位根據年度綜合計劃,填報“固定資產更新(購置)
“改造申報表”,經經營管理部審核并簽署意見,報請主管公司領導審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定貨或采購新設備;
4.2.6計劃外進行設備更新改造時.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 經總經理批準,但要在申報表中注明屬計劃外項目;
4.2.7設備開箱檢查由經營管理部組織采購部和使用單位共同參加。開箱檢查主要內容為包裝和設備外觀是否完好,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備品、說明書及其它技術文件是否齊全等;
第7篇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8篇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9篇 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為確保現場安全施工,較好地完成安全監理任務,根據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的要求,特制定本《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2 凡我公司承攬的工程監理項目,不論規模大小,各項目監理組必須嚴格遵守本《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3 全體人員在各自分工范圍內,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向總監報告,總監根據情況在報告建設單位的同時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或局部《工程暫停令》,要求其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消除隱患。
4 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
4.1 收或接到整改令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且無意繼續整改的;
4.2 收或接到《工程暫停令》后即不停工也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
5 整改未果的情況下,經公司授權可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6 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后,應當填寫《安全監理重大情況報告》(gdaq4313),存檔備查。
7 事故隱患除應在《安全監理重大情況報告》中記載外,尚應將隱患及報告等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中。
8 對于違背本制度的項目組或個人,對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工資)或調離現崗的處分。對造成后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停止工作直至開除處分;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10篇 施工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地加強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依據《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使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使廣大員工及協作隊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視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 項目部、 所屬各施工隊、 各協作隊。
3、 交通安全職責:
3.1 各級行政負責人職責
3.1.1 各級行政負責人為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標負全面責任。
3.1.2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文件、會議精神及要求,并保證本單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項規定和要求。
3.1.3掌握本單位的交通安全情況,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評比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評比交通安全工作。
3.1.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的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3.2項目安監部職責
3.2.1 項目安監部負責對《施工生產及交通安全獎懲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2對車輛管理部門組織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2.3監督車輛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履行交通安全職責,確保行車安全和運
輸任務完成。
3.2.4組織參與交通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生產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項目經理領導報告。
3.2.5對駕駛員的考核聘用進行監督、檢查。
3.2.6組織或協助本項目的事故調查,監督“四不放過”原則的貫徹落實,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3綜合辦公室、各施工隊職責
3.3.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宣傳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
3.3.2 定期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培訓,每周一應組織一次,教育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3.3.3 定期向項目經理匯報交通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3.3.4 按計劃組織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保養維護,確保行車安全和運輸任務的完成。車輛安全檢查必須堅持重點和普遍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并作好相關記錄。嚴禁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路行駛。
3.3.5健全交通安全檔案,妥善保存相關的資料,認真組織開展機動車駕駛員的考核、年度審驗及車輛年度檢驗等工作。
3.3.6 嚴格執行車輛使用管理的規章制度。各單位要建立嚴格的派車制度,認真落實,并作好車輛調度記錄。
3.3.7 履行“交任務必須安全”的職責,在交任務的同時,結合天氣、車輛、路況、人員素質等,作好交通安全的各項工作。遇有執行特殊任務和特殊情況(包括長途運輸,雨、雪、霧天氣,山路、險路)安全員或派車人必須講明安全注意事項,并作好記錄。
3.3.8 負責日常的交通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3.9工程救險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條件使用。
3.3.10 不安排私車公用及公車私用。
3.3.11長期外派用車輛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和安全措施。
3.4 車輛使用部門職責
3.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交通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本部門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3.4.2管理維護好車輛,保證車輛完好。
3.4.3按照項目部要求對本部門人員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管理。
3.4.4負責對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5駕駛員職責
3.5.1 駕駛員應當遵守各項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3.5.2 樹立“違規即違法”的意識,積極參加交通安全培訓和活動,增強交通安全自我保護意識。
3.5.3駕駛機動車應系好安全帶,起步、停車前,應查明情況,確認安全。
3.5.4作好本人駕駛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對機動車要堅持“三檢”“四勤”的安全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駛中檢查、收車后檢查;勤緊固、勤潤滑、勤檢查、勤清潔,保證所駕車輛車況完好,嚴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3.5.5嚴禁公車私用或將車輛交由他人代開等行為。
3.5.6駕駛員每月必須安排一定的時間對所駕車輛進行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作好記錄存檔。對查處的問題及時報車管部門。
3.5.7駕駛員必須按派車單所指定的路線行駛,所有的車輛必須持有派車單。駕駛任務完成,按指定的地點停放車輛。
3.5.8施工便道有問題及時向施工隊長、項目經理匯報。
3.5.9拒絕違章指揮和疲勞駕車。在高速路上行車,駕駛員連續駕駛兩小時必須在合法的停車點休息10-15分鐘,按車輛行駛中的檢查項目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4、過程考核辦法
4.1駕駛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運輸車、生活車其考核辦法分別依據如下:
4.2服從現場需要,不計時間。
4.3遵守勞動紀律,勞動態度端正,熱情周到為施工隊搞好服務工作。
4.4每天出車前,應對車輛進行常規檢查,預熱車輛待命出車。
4.5駕駛車輛要遵守交通法規,保證行車安全。
4.6應愛護車輛,隨時給車輛補充燃料及各種潤滑油料。
4.7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并及時補充燃料,使車輛處于完好待命狀態。
4.8如果車輛有任何問題需要修理,收車后應及時報修,并通知有關負責人及用車人員,以便及時調整不影響施工。
4.9不發生任何由自己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及機械事故。
4.10不發生任何因駕駛人員的原因,而影響施工生產情況。
4.11根據以上的考核標準,每半年對駕駛人員進行一次考評。
5、外租車輛管理:
外租的車輛原則上納入項目部車輛管理,并簽訂租車協議。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5.1、車輛來歷是否合法有效;
5.2、車輛的各種手續是否齊全有效(駕駛證、行車證、身份證、保險卡等);
5.3 車輛是否按有關規定投保;
5.4 車輛性能是否良好;
5.5 車輛是否年檢合格。
5.6 簽定租用協議或租車合同時,必須將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投保單等交租車方保存。
5.7各協作隊使用租車時,必須參照本規定執行,租車協議或租車合必須
報項目安全部門備案待查。
6、運輸管理:
6.1 現場器材運輸
6.1.1 現場器材工地運輸前駕駛員對運輸道路進行檢查,對易發生事故的坡道、彎道、泥濘道路及便橋、涵洞要熟記在心,經過時要求下車檢查,路寬、轉彎半徑、坡度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施工人員修筑,車上的現場器材運輸前必須綁扎牢固、掩實。
6.1.2基礎工程使用的材料,如水泥、鋼筋、澆制工具、開挖工具等,運輸時注意防潮、防盜工作,每次停車時應注意檢查;超過車箱的鋼筋、角鋼應做好超長超高標志。
6.1.3鐵塔組立工程使用的材料,超過車箱長度的,必須綁扎紅布作為超長、超高標志,車速不能超過當地交通部門的相關規定,導、地線運輸時立放,運輸前必須進行加固、掩實。當通過急彎、危險路面時,跟車人員下車指揮。嚴禁超載,嚴禁客貨混裝。
6.1.4整捆塔材在裝車運輸過程中,要采取防止個別塔材松動滑落的措施,運輸長度超出車身的塔材,尾部要設擋板,防止墜落和塔材丟失。
6.1.5在使用高架運輸拆捆的塔材時,塔材要求用車輛加固絞盤與車身加固成整體,防止左右滑動墜落,沒有絞盤的車輛,必須使用鋼絲繩和倒鏈進行加固。
6.1.6 在倒運、裝卸塔材、導線時,作業前要先隊對吊機、起重索具進行認真檢查,吊機不允許帶病作業,對斷股、斷絲或觸銹嚴重的鋼絲繩嚴禁使用,對有棱角的地方要采取對吊繩的保護措施,起重器具不允許以小代大使用,作業時由專人進行指揮,并持證上崗。
7 、 山區人力運輸
7.2.1材料運到指定地點后,跟車人員組織卸車。卸車時,注意人員安全。卸完后組織人力運輸。現場器材人力運輸前先檢查道路情況,妨礙抬運的地方事先加以修補疏通,經過的山道寬度不應小于1.2米,坡度過大時要進行修道采取緩坡的措施, 抬運時由一人統一指揮。
7.2.2抬運前,作業負責人事先檢查抬運工具,抬運工具應牢固可靠,繩索綁扎應牢靠,以防抬運時滑脫傷人。運輸用的扒杠、抬杠要根據抬運構件的重量選擇長度、直徑,不得使用腐朽、扭絞、破裂、和大橫透節的木料,卸車后做好現場的防盜工作。
7.2.3使用馬幫運輸塔材、沙石料,運輸前要組織人員對運輸路線進行確認,要求對行走的道路進行疏通,對路兩側的障礙物要進行清理,對不能滿足安全運輸的路面要安排人員進行鋪平、修筑。托運時不能超重,并要求綁扎牢固,防止滑落砸傷人、畜,卸材料時應多人配合作業。
8、本制度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實現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各部門、施工隊給予獎勵。對發生嚴重事故的施工隊,對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給予重罰,情節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11篇 某餐飲單位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單位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飲業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到期及時驗換.
二,從業人員按要求如期進行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定期培訓,持合格證上崗.
三,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整潔干凈的工作服,戴口罩,發帽,堅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個人衛生作到'四勤'.嚴禁在操作間內洗衣,物.
四,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干凈,無雜物,室內地面清潔,無油垢,無異味,垃圾桶加蓋并及時清運.
五,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齊全,室內無蠅,無鼠跡,無蟑螂.
六,各種工具,容器,機械定位存放,用畢及時洗刷干凈,達到物見本色;各種防塵布潔凈并有正反標記.
七,不制作冷葷食品.肉類,蛋白食品要留樣48小時.
八,各種食品用具要生熟分開,設有明顯標記.菜墩,砧板用畢洗刷干凈,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潔凈,物見本色.
九,不采購,不加工腐敗,變質,霉變,蟲蛀,攙雜使假,標識不全及過期食品.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相對固定商店.
十,必須采購,使用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十一,庫房食品存放分類上架,隔墻離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確,衛生.嚴禁存放有毒物品和雜物.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餐飲單位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由衛生行政部門發放'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證'和'食品衛生從業人員知識培訓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餐飲單位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發現有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人員,必須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飲單位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發,勤剪指甲.
四,餐飲單位從業人員要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本崗位衛生制度.
五,餐飲單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衛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組織的各種衛生知識學習和培訓,增強衛生知識,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第12篇 勞務隊、供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把好民工、臨時工錄用工。
1、嚴格審查。分包方必須具有符合要求的資質證(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資格證書、法人委托書、稅務登記證),有相應的法人代表、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主要技術工人的等級證書等證明。
2、嚴格審批。按《分包方控制程序》對分包商進行評價,及時向業主反饋分包方安全管理信息。
(二)、對外分包時,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給外包企業。
(三)、加強對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四)、加強對臨時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訓及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護用品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