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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下井及雙帶班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1 08:28:09 查看人數:77

      管理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下井及雙帶班制度

      第1篇 管理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下井及雙帶班制度

      根據晉市煤局規字[2011]639號《<轉發省廳關于印發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及晉煤辦基發[2011]1054號《轉發省廳關于印發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井帶班人員范圍

      建設單位領導是指建設煤礦的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原則上以“六長”為主,確需配備“六長”以外其他礦級領導下井帶班的,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1、必須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

      2、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歷。

      符合標準的人員,必須經主體企業嚴格審查、任命,經縣、市兩級煤炭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后方可。未經市局審核批準備案的不得作為帶班下井人員。

      煤礦企業配有董事長、總經理的,董事長、總經理和礦長必須同時取得《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其他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施工單位的領導是指承攬煤礦井下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其它主要管理成員。

      二、下井帶班具體規定

      1、礦級領導班子成員必須輪流現場帶班,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及一名施工單位領導現場帶班,并與工人同上同下。

      2、當班帶班領導必須做到“三在”即: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崗;“三必清”即:當班任務清、入井人數清、任務執行情況清楚;“三走到”即:回采面要走到、掘進工作面要走到、最遠的區域要走到;“三掌握”即:瓦斯情況要掌握、探放水情況要掌握、頂板壓力情況要掌握;“三指導”即:出現緊急情況要指導、出現疑難問題要指導、發現較大隱患要指導。

      3、當班帶班領導必須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帶班領導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4、礦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入井不得少于10次/月,其中下井帶班不得少于5次/月;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機電副礦長、通風區隊長等副礦級領導下井帶班不得少于15次/月。一個礦井存在生產、建設2套系統的,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長)每月下井帶班不得少于8次,原則上生產系統和建設系統各帶班下井不少于4次。

      5、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5個,其它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的帶班下井根據實際情況由施工單位自行安排,一般不得少于l0個。

      6、煤礦在周末、節假日、初次來壓、工作面初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的特殊時期,安排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領導帶班下井,必要時要安排2名礦級領導、一名施工單位領導帶班下井。煤礦工作面搬家時,每班必須安排2名礦級領導帶班下井。要強化礦級領導夜班現場帶班指揮工作,并接受群眾監督,于每月5日前在礦公示欄上公布上一月帶班領導下井帶班工作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6、煤礦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礦長、項目經理要嚴格按照月計劃帶班下井,如需調整具體班次的,必須提前在市局書面登記備案后方可生效。

      7、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實行備案制。各建設煤礦制定的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要按安全監管隸屬關系報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同時抄送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8、建設煤礦要建立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每日匯報制度。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所屬建設煤礦由建設單位每日向上一級公司調度室匯報領導帶班下井情況;各市、縣屬地監管的建設煤礦由建設單位每日按照監管隸屬關系向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調度室匯報領導帶班下井情況。

      第2篇 y縣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規章制度

      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穩步推進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范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人發[**]78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10號)、省委組織部、人事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冀人[**]16號)、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唐政發[**]35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以下簡稱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二條 事業單位聘用制,即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其基本特征是科學設崗、平等競爭、全員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條 人員聘用制是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適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黨的干部路線,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于縣直所有國有事業單位以及與之建立聘用關系的人員。

      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細則。

      第六條 組織、人事部門分別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督導工作。

      第二章 聘用條件和程序

      第七條 受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職業要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六)聘用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八條 事業單位實施聘用制一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領導小組。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分別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領導小組由部門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事業單位聘用工作的開展,研究決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項??己诵〗M由領導小組的主管人員、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等組成,具體負責對競聘人員的考核工作。

      2、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設置、競聘范圍和條件、競聘程序和方法、保證措施和組織領導等。實施方案應在充分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并召開單位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未經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的實施方案無效。實施方案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備案。

      3、組織實施。首先要科學設置工作崗位,在此基礎上,通過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的辦法聘用工作人員。

      第3篇 縣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規章制度

      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穩步推進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范事業單位人員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人發[xx]78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xx]10號)、省委組織部、人事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冀人[xx]16號)、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唐政發[xx]35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縣直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以下簡稱聘用制)實施細則。

      第二條 事業單位聘用制,即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其基本特征是科學設崗、平等競爭、全員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

      第三條 人員聘用制是事業單位的一項基本用人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通過實行聘用制,逐步形成適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和不同崗位特點,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管,配套措施完善,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黨的干部路線,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 本細則適用于縣直所有國有事業單位以及與之建立聘用關系的人員。

      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可參照本細則執行。

      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本細則。

      第六條 組織、人事部門分別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的組織實施和檢查督導工作。

      第二章 聘用條件和程序

      第七條 受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職業要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六)聘用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八條 事業單位實施聘用制一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1、成立領導小組。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分別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領導小組由部門主要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本系統事業單位聘用工作的開展,研究決定聘用工作的重要事項??己诵〗M由領導小組的主管人員、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等組成,具體負責對競聘人員的考核工作。

      2、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設置、競聘范圍和條件、競聘程序和方法、保證措施和組織領導等。實施方案應在充分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領導班子集體審定,并召開單位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未經職工大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的實施方案無效。實施方案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并按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備案。

      3、組織實施。首先要科學設置工作崗位,在此基礎上,通過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的辦法聘用工作人員。

      第4篇 事業單位人員作息請銷假制度

      事業單位人員作息、請銷假制度

      一、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上班時間不準串崗聊天或辦私事。

      二、辦公室人員提前15分鐘上班,下班待領導走后方可離開。秘書科的同志每天下班前負責書記室、主任室門窗的檢查。

      三、辦公室人員請假1天以內,須向分管主任或科長請假。

      四、副主任、科長、副科長、辦事員請假1天以上,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請假3天以上,須有書面請假條,須報分管領導同意。主任請假1天以上,須向分管領導匯報同意。

      五、所有請假的同志須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緊急情況,不得用電話或請人代假。

      六、正常工作期間,辦公室人員外出要向秘書科告之去向,并保證通信暢通,便于聯系。

      七、請假人員正常上班后,要及時銷假。

      第5篇 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范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包括外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定、安全協議簽訂、教育、安全檢查等。

      3 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定。

      3.2安全科負責與外來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進行檢查。

      4 資質管理

      外來施工單位必須應有與其施工項目相對應的施工資質,由設備科負責在施工協議簽訂時審查。

      5 教育及檢查辦法

      5.1外來人員在施工前,由設備科聯系安全科進行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員到達現場后,由現場車間進行安全教育。

      5.2安全科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過程進行不定期檢查,施工區域所屬單位負責安全確認,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設備科聯系處理。

      5.3現場車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施工單位的作業進行全程質量安全監督,保證施工區域或相鄰區域的工藝、設備安全。

      6? 安全協議簽訂

      6.1在每項工程或維修作業開工前,由安全科負責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

      6.2施工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設備科、現場車間共同制定,安全科負責審核。

      6.3施工安全協議中應包括“水、電、氣”停送及危險區域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的管理要求。

      第6篇 分包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為確保選擇合適的分包單位,保證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具備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夠對分包單位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單位及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一節 分包單位管理

      第一條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程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第二條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第三條 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審核分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證分包方的工具、設施、設 備的安全、完好。

      3、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外勞力施工隊伍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文明施工協議書”等。

      4、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安全管理。

      第四條 分包隊伍進場:

      l、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第五條 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 50 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

      明。

      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實行班前、班后安全會議和周安全總結會議,并設立臺帳記錄。

      第六條 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1、主管部門對分包

      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 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2、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項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3、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或作清退處理。

      第二節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管理

      第一條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要求:

      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 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須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復訓,考試合格取得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1.2 分包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機管員、材料員等管理人員須接受安 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

      1.3 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4 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5 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第二條 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 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

      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 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第7篇 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為確保選擇合適的分包單位,保證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具備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夠對分包單位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單位及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均適用于本制度。

      第一節分包單位管理

      第一條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程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第二條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第三條 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審核分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驗證分包方的工具、設施、設 備的安全、完好。

      3、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外勞力施工隊伍治安、消防管理協議書”、“文明施工協議書”等。

      4、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安全管理。

      第四條 分包隊伍進場:

      l、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第五條 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 50 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

      明。

      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實行班前、班后安全會議和周安全總結會議,并設立臺帳記錄。

      第六條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1、主管部門對分包

      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 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2、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項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3、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或作清退處理。

      第二節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管理

      第一條 分包單位人員資格要求:

      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 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須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復訓,考試合格取得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1.2 分包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機管員、材料員等管理人員須接受安 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

      1.3 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4 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5 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第二條 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 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

      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 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第8篇 安全物資供應單位施工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對安全物資的供應單位控制管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 為我公司提供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必須是遵守法律其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產或銷售單位。

      二、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三、 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和項目部負責對以上產品進行監督和驗證。

      四、 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嚴禁購買,對收取供貨單位賄賂而購入不合格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2000-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五、 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對采購的產品沒有嚴格監督,從而使不合格品進入施工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100-200元罰款、撤職等處分。

      六、 項目部對現場的產品未進行認真檢查,使不合格產品用于工程上的,給予項目經理和有關責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撤職處分。

      七、 凡提供不合格品進入我公司的供應單位嚴禁進入合格公司供方目錄,已進入的,堅決清除。

      第八條 從2023年3月10日起執行。對安全物資供應單位要求

      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1)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2)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3)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4)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二、對施工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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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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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安全管理部門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數量、質量及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2.2安全管理部門統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2.3勞動工資部門負責發放及小件防護用品的審批工作,按發放標準保質、保量供應。

      2.4倉儲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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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3.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3.2.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3.2.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2.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3.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間部門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柜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并按班交接。

      3.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3.6定期校驗和維護

      3.6.1由勞動工資部門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3.6.2使用車間部門對所屬區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6.3安全帶要防止潮濕霉爛強度下降,經常要進行強度試驗。

      3.6.4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

      3.6.5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3.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一、安全帽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 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F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 '救命帶'??墒怯猩贁等擞X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撚性踩氖奔浠疃幾賞炅。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

      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 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著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為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

      (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熱工作服;

      (6)通氣冷卻工作服;

      (7)通水冷卻工作服;

      (8)防射線工作服;

      (9)勞動防護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電建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著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扎緊;

      (3)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沖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于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制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為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于防止酸、堿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藥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制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制成的鉛制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為了防止*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堿。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靴、耐酸堿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堿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范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堿等條件上不得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后,選擇適當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于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對于使用鉆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電建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堿手套。主要用于接觸酸和堿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七、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后,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沖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沖彈性帶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沖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為合格。

      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滿足試驗負荷重標準情況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一些施工單位經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裝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鐵塊,以達到試驗負荷的重的標準。用專作實驗的架子,進行動、靜荷重試驗。

      錦綸安全帶配件極限拉力指標為:腰帶1200~1500kg,背帶700~1000 kg,安全繩1500 kg,掛鉤圓環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帶700 kg。

      安全帶的負荷試驗要求是:施工單位對安全帶應定期進行靜負荷試驗。試驗荷重為225 kg,吊掛5min,檢查是否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安全帶的檢驗周期為:每次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對新安全帶使用兩年后進行抽查試驗,舊安全帶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過試驗的安全護具,不準再用。

      (3)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還必須注意:

      1)產品是否有撋砜芍單位生產的產品;

      2)產品是否有摬泛細裰な;

      3)產品是否滿足該產品的有關質量要求;

      4)產品的規格及技術性能是否與作業的防護要求吻合

      第9篇 租賃、承包設施、廠房和外來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租賃、承包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2. 應當與租賃、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在租賃合同或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 企業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管理。

      4. 對租賃、承包單位各類人員應接受本企業入廠安全教育,遵守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廠紀廠規,以及危害因素和預防、急救措施等。

      5. 查明租賃、承包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無資質證書和操作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6. 有兩個單位以上在本單位承包設施、廠房的,對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7. 租賃、承包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本單位應按應急援預案方案進行搶救,并積極配合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10篇 生產輔助單位干部專業技術人員責任追究制度

      1、嚴于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每次罰款100元。

      2、對業務部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整改,不落實整改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3、深入現場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安排整改,如對自身所轄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又不安排整改,每出現一次罰款100元,由公司研究處理。

      4、各隊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區隊主管領導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沒有措施嚴禁安排施工,對沒有參加規程措施學習或學習后末履行簽字手續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6、區隊施工員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必須在安全管理方面有針對性,做到字跡清晰、圖文并茂,每一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本單位作業區域的每一個職工,并履行簽字手續。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7、區隊領導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包庇、縱容,更不得替其說情或干擾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協助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進行查處,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8、區隊主管隊長和主管技術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總問題必須現場盯住處理,當班處理不完的要在現場移交給下一班繼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礦調度和分管領導匯報,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9、區隊領導必須認真召開班前會安全學習,不組織的,每次罰款200元,達不到制度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10、區隊負責人必須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與本隊組織召開的有關專題會議,無故不參加的,一次罰款100元。

      11、區隊管理人員嚴禁安排無證人員干特殊崗位的工作,否則,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12、區隊長安排到本隊實習期末滿的員工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簽訂師徒合同的,不得安排上班,并罰隊長100元。因不簽訂師徒合同而造成一般事故的,罰隊長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由公司研究處理。

      第11篇 生產、輔助單位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責任追究制度

      1、嚴于職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如失職、不堅持原則,每次罰款100元。

      2、對業務部門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安排落實整改,不落實整改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3、深入現場及時查找自身所轄范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并安排整改,如對自身所轄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又不安排整改,每出現一次罰款100元,由公司研究處理。

      4、各隊管理人員及工程技術人員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不加制止,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區隊主管領導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沒有措施嚴禁安排施工,對沒有參加規程措施學習或學習后末履行簽字手續的職工,嚴禁安排參與施工,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6、區隊施工員必須堅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編制必須在安全管理方面有針對性,做到字跡清晰、圖文并茂,每一份措施必須傳達到本單位作業區域的每一個職工,并履行簽字手續。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7、區隊領導對本單位的“三違”人員不得包庇、縱容,更不得替其說情或干擾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的查處,必須協助業務部門對“三違”人員進行查處,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8、區隊主管隊長和主管技術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總問題必須現場盯住處理,當班處理不完的要在現場移交給下一班繼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礦調度和分管領導匯報,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9、區隊領導必須認真召開班前會安全學習,不組織的,每次罰款200元,達不到制度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10、區隊負責人必須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與本隊組織召開的有關專題會議,無故不參加的,一次罰款100元。

      11、區隊管理人員嚴禁安排無證人員干特殊崗位的工作,否則,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公司研究處理。

      12、區隊長安排到本隊實習期末滿的員工必須簽訂師徒合同,不簽訂師徒合同的,不得安排上班,并罰隊長100元。因不簽訂師徒合同而造成一般事故的,罰隊長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由由公司研究處理。

      第12篇 特種施工單位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一條:認真執行《勞動法》,貫徹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工作的規定,同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特種作業人員上崗持證制度。

      第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工作,并要隨身攜帶,項目安全員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檢查,對發現一次未持證上崗工作,對其進行教育;兩次發現,對其進行經濟處罰50元;發現三次,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發現無證從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當即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條:特殊工種定期參加操作證年度復審(兩年復審一次)不經復審的操作證無效。項目安全員負責檢查,發現持不經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工作,視無證情況進行處理。公司安全處隨時對其進行檢查,如發現無證,操作證不復審的操作人員上崗工作,有權停止其工作,給予開除處理,同時對該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進行100-500元經濟處罰。

      第四條:項目工地要準備充足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發放到特種作業人員手中,項目安全員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情況嚴重的對違章者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或停止工作。

      管理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下井及雙帶班制度(十二篇)

      根據晉市煤局規字[2011]639號《;的通知》及晉煤辦基發[2011]1054號《轉發省廳關于印發建設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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