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帶1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 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元/次。
3、 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并罰款50-200元。
4、 酒后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元/次。
6、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 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元/次。
8、 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20元/次。
9、 施工工作區域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元/人次。
10、 在宿舍區,施工現場設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設施禁 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300元罰款,并賠償所有損失。
11、 為保證安全用電,本工地每個職工一律不得使用電炒鍋及以其它用電器,嚴禁電爐進工地,一經發現,沒收電爐并罰款50-500元,宿舍內除隊部拉接的電線外,一律不得私自接電線,違者罰5-100元。
12、 罰款處理由安全員列出清單,批準后交財務科實施,罰款處理一經作出必須執行,在當月職工工資中扣除。
13、 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后簽發。班組長必須配合安全員做好各式各簽訂交底工作。
14、 抓獲破壞工程水電成品設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各種管子和和種接線盒及其它)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15、 抓獲破壞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發給20-50元的獎金或視情獎勵。
16、 抓獲破壞機械設備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酌情獎勵。
17、 發生火災時能積極投入滅火,成績顯著者,發給獎金50-200元,或酌情重賞。
18、 在外來擾亂人員或工地內職工爭吵及打架時能積極勸阻,效果步著,發給獎金30-200元,或酌情重賞罰分明。
19、 抓獲在樓內大小便者,發給獎金20-50元。
20、 抓獲偷飯盒者,發給獎金20-50元或酌情獎勵。
21、 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22、對其它違紀行為或案件,能及時制止或及時舉報者,經調合核實,若確有其事,能按本細則對? 即對口獎勵,不能對口的,則按其案件大小或對工程及損失程度酌情獎勵。
23、 所有罰款及獎勵金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報經理簽字,由財會室從每月工資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第2篇 露天煤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規范
辦公場所
1、辦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廁所衛生條件差,私拉亂接線路、有明接頭,開關插座損壞、漏電、使用電褥子、熱得快等有安全隱患的劣質電器等。發現一處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2、火爐取暖、使用電爐等存在安全隱患。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3、食堂儲存或出售過期食品。發現一次罰款1000-2000元,扣1-2分。
4食堂炊事員個人衛生差,工作中佩戴首飾、蓄長發、指甲長(染)、穿拖鞋,發現一項罰款100元,扣0.2分。
5、夏季食堂無防蠅設施,食堂內蒼蠅密度大。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6、生活區院及食堂內垃圾處理不及時,亂堆亂放。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7澡堂管路破損(缺淋浴頭)無法正常使用或排水管道不暢等。發現一處罰款100元。扣0.2分。
8、白天辦公室或職工宿舍在不需要照明的情況下開燈照明,夜間門鎖后室內燈亮。發現一處罰款100元,扣0.2分。
二、加油站
1、在加油區域吸煙、堆放易燃物、動火施工,未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未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報主管部門批準,未安排可靠的現場監護人。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2、加油站工作人員穿戴釘子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3、安全標識設置不醒目,未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巡回檢查。發現一次罰款100---300元,扣0.2---0.5分。
4、未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或隨意挪動,未定期檢查、更換滅火藥劑。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5、各種機動車輛未按先后次序加油,搶道加油。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6、加油車輛未做到先熄火后加油。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7、加油員先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發現一次罰款200,扣0.3分。
三、軟件管理
1、建設工程開工前未制定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3---0.5分。
2、為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者、職能結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等。每缺一項或不完善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3、未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無制度執行記錄,視情節嚴重給予200---1000元,扣0.2---0.3分。
4、各種會議、安全檢查記錄不全、不真實、假記錄、錯記、代做記錄、代簽名字。發現一處罰款100---300元,扣0.2---0.3分。
5、各種操作規程未向個人貫徹學習,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案未貫徹落實,無實際演練情況記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3分。
6、無操作證、駕駛證等而上崗作業。發現一人罰款500元,扣0.5分。未持證上崗,發現一人罰款50元,扣0.2分。
7、無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內部培訓教材、培訓考核檔案)新從業人員(或新入廠人員)未按規定接受規定接受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考試合格上崗等。發現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8、不及時上報安全事故,或隱瞞遲報的。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三、采剝工程管理
1、采場工作平盤的臺階高度、平盤寬度、臺階坡面角應符合設計要求,平盤應平整,按規定標高采掘,每30米范圍內高低差不得超過0.5米;臺階坡面應平齊,采完不得出現1.5米的傘巖。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3---0.5分。
2、最小工作平盤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保證采裝、運輸、穿孔設備的安全作業。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采區安全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平盤同時作業的兩相鄰挖掘機中心線之間的最小距離為30米。
【2】、相鄰上下平盤同時作業的兩挖掘機之間的最小距離為40米。
發現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300---1000元,扣0.3-1分。
8、采場、排土場、運輸主干道未定期灑水降塵。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9、冬季未及時清除路面上的積雪或結冰,未采取防滑措施行車;雨雪天氣危機行車安全時,未停止作業。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0、正在裝載的汽車未采取制動措施,司機將身體伸出駕駛室外,裝車過程中司機及其他人員上下車檢修車輛。在挖掘機回轉半徑內停留。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1、排土平盤應平整、無積水、無明火,排土場工作面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300元,扣0.2---0.5分。
12、沿排土工作臺階坡頂線應有連續的安全擋墻,其高度不得小于汽車輪胎外徑的2/5;排土工作面向坡頂線方向應有3%---5%的反坡。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3、在排土平盤的運輸道路上不得有危及行車安全的積水、積冰或散落的大塊巖石。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200,扣0.2---0.3分。
14、卸車時,汽車應垂直排土線,嚴禁高速倒車,沖撞安全擋土墻;推土時,嚴禁推土機、裝載機沿平行坡頂線方向推土。發現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5、排土場卸載區未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閑聊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16、每年雨季前,未對防排水設施做全面檢查,未制定當年的放排水計劃和措施。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7、地表及邊坡上的防排水設施應該避開有滑坡危險的地段;當采場內有滑坡區時,應在滑坡區周圍設截水溝,防止水進入滑體。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8、排水溝應當經常檢查、清淤,不應滲漏、倒灌和漫流。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
19、內、外排土場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減少水流入排土場。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
20、非工作幫形成一定范圍的到界臺階后,應設置邊坡監測網并定期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對影響生產的不穩定邊坡必須采取安全措施。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500元,扣0.3---0.5分。
21、內排土場最下臺階的坡底線與采剝工作面采煤臺階坡底線之間必須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50米)。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元,扣0.3分。
22、采煤場內有危險的火區、老空等地點未填充,處理前未在其周圍設置柵欄及警示標志。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23、在未經處理的采空區上設置設施及停放設備。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24、設備在采空區相鄰區域作業時,不聽從采空區管理人員指揮。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25、設備進入采空區作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該采空區經過處理并確認已經冒落;
【2】、經過采空區管理人員允許;
【3】、有作業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未嚴格執行上述規定發現一次罰款300---500元,扣0.3---0.5分。
25、在有塌落危險的坡頂、坡底行走或逗留,未經煤礦企業許可,閑雜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區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26、對作業現場安全情況不進行檢查、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作業的。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扣0.2---0.5分。
27、違反勞動紀律(班中睡覺、干私活、玩耍等)。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28、在爆破區域和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或使用明火的。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29、設備、車輛上消防器材(滅火器)、安全設施不全的。發現一處罰款200元,扣0.3分。
30、酒后駕駛設備、車輛;采坑內作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31、在運輸道路上隨意停車或上下人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2、車輛溜車發動及下坡空擋滑行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33、車輛、工程設備轉彎不打轉向燈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4、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設備、車輛的。發現一次(輛)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35、自卸車舉斗運行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6、不按秩序排隊、搶先裝車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7、等候裝車時隨意停車或車距小于10米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8、空車未讓重車、下坡車未讓上坡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支線車未讓干線車、有讓路條件車未讓無讓路條件車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9、自卸車、指揮車在運輸道路上行駛時未避讓正在作業的工程機械設備或正在灑水的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40、汽車倒車或裝車時,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1、自卸車為按指定地點卸載、亂排亂棄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2、冬季在坡道、彎道灑水過多導致車輛打滑的。發現一處罰款300元,扣0.3分。
43、無礦內通行證駕駛機動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4、交非操作人員駕駛設備、機動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45、駕駛車輛、拉運設備不按規定行駛,超車超速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46、自卸車舉斗檢修時,沒有采取防護措施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47、普遍規定:
【1】、對整改不力,重復發生的處以加倍罰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令現場立即整改或停產整頓,直至排除隱患。
【2】、所有罰款必須落實到具體責任人或連帶責任人。
第3篇 l礦采煤安全質量管理處罰條例
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夠(1.8米),罰款100元;上下付巷高度達不到規定每米罰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抬棚及大檔梁缺少柱子或柱子落壓,每根罰款100元。
3、超前支護沒背或沒背緊者,每處罰款5元。
4、發現歪旋、迎山不照、伸蜷腿每對棚罰款20元。
5、落壓柱每根10元。
6、采面棚距350-400mm,違者罰款10元。
7、采面網不連接一處罰款10元。
8、回采工作面上寬低于2米少1公分罰款10元。
9、幫頂少打一根椽子者罰2元。
10、空頂超過2公寸,每公寸罰款10元。
11、舍幫每空一處(低于三用閥以下者)罰款50元。
12、柱子低于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罰款10元。
13、防倒鏈發現一根不掛或不起作用一次罰款10元。
14、各區隊衛生區不衛生,每米罰款5元。
15、采掘工作面每發現一次不掛瓦斯報警儀者罰款500元。
16、回采工作面打場厚度超過1米者,每10公分罰款20元。
17、中排柱子離溜子保持20公分,否則每處罰款10元。
18、回采工作面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提前放頂一對罰款20元。
19、回采工作面空頂距超過規定(大勢法),每一處罰款50元。
2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須回收在大檔梁處,回收不及時罰款50元,(包括門簾閉子打嚴閉實)
21、回采工作面下運輸巷回收不得落后5米,否則每超過1m罰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護每落后1米罰款100元。
23、回采工作面必須有足夠備用材料。(長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鐵釬椽不少于40根,荊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則每少1件罰款5元。)
24、超前支護不成直線每米罰款20元。
25、采面冒頂2對以上罰款200元,造成風路不通罰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業,一處罰款50元。
員工有以下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情形的,均觸及安全紅線,一律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仍進行作業。
2、害怕瓦斯超限影響生產,把瓦斯探頭其它東西包住瓦斯探頭的。
3、擅自改變縮短放炮距離;未執行“三人聯鎖”和“一炮三檢”的放炮制度。
4、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行為,造成他人重傷的
5、安檢員不蹲守作業地點和區域、有睡覺行為或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
6、無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擅自進行特殊工作操作。
第4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處罰條例:
一、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0元,并停職撿查,按曠工處理或除名。
一、進入生產區不戴安全帽者。
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造成事故者。罰款500元起
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者。
四、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一定損失者。
五、酒后上崗及打架斗毆、鬧事者。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隨便動用行車、電氣焊、卷板機、砂輪機、電鉆、磨光機、蓋板、護欄等設施,釀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
八、上下投擲物體,砸傷人員損壞設備、管道、閥門、電纜、照明燈、安全標志等設施者。
九、對他人違章違紀不制止、不匯報者。
十、對他人違章違紀而不制止、匯報、且釀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購不合格原料,備件或其他物品,釀成生產事故或傷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規定范圍吸煙者。
1、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崗位上涼曬衣物或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物品者。
12運轉設備沒有防護措施或將防護設施挪作他用者。
13運轉設備不經盤車隨便啟動者。
14電焊機一次線締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電現象未造成事故者。
15電焊機一次接線超過5米或最低點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電氣焊工工作完畢,沒按規定切斷電源、氣源或工作現場沒有熄滅余火者。
17氧氣瓶、乙炔氣瓶不是輕搬輕放者,在地上滾動、撞擊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氣瓶、乙炔氣瓶無防震圈或防震圈間距小于60公分者。
19儲存氣瓶、拉運氣瓶或使用氣瓶不符合規定者。
110電焊機及其它電動工具沒有通過觸電保護器而直接接入配電盤者。
111電器開關外殼漏電、線頭、線體有裸露或室外電器開關或其他電器設備無防雨措施者。
112帶小孩進入生產區者。
113涂抹或隨便挪用安全標志者。
114損壞安全標志者照價賠償。
115不經允許動用地溝蓋板或故意損壞者。
116隨意在人行道上栓繩放物阻礙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動拆卸的物品未移動到安全區隨便動火者。
l18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者。
119損壞、挪用安全設施者。
120進入禁火區帶煙火者(電焊工除外)。
121非電氣焊工隨意動用電焊、氣割用具者。
122生產車間照明設施損壞、丟失或不起作用不處理、不匯報者。
123抽查時不會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設備基礎出現異常未及時處理者。
125設備運行申有異常聲音不及時消除者。
126設備零部件不齊全、不可靠者。
127設備管道防腐、保溫不完好者。
128設備周圍有雜物或檢修后達不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者。
129設備管道有懸掛物,捆扎物的。
130設備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時處理者。
131機用潤滑油不執行“五定”、“三過濾”者。
132操作、檢修、巡檢、記錄不真實,不認真者。
133設備出現問題不及時通知維修工處理者。
134野蠻檢修、操作、敲砸設備者。
135備件計劃提報不及時、不準確而影響生產者。
136電氣焊工工作過程中擅自離開工作現場而沒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電室無檔鼠板或門窗關閉不及時,紗網損壞不及時更換者。
138安裝臨時架、架設臨時線、臨時燈不符合規定者。
139不得用本沖洗電器設備和冬季用水沖洗地面者。
140打掃衛生不執行安全規定而冒險作業者。
2、違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200元
21交接班、記錄、巡檢不認真和上班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
22電工、儀表工上班不穿絕緣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崗位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者、未經同意私自找人代辦者、崗位區域衛生未及時清掃者。
24不因應急消防、隨便動用消防設施者。
25職工食堂人員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進入生產區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褲、光背、上身棉衣過膝蓋者。
27電、氣焊工作業時不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8動用酸、堿等危險物品沒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亂鬧影響工作、玩、打手機者。
210生產區內女工發辮過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動用安全防護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時復原者。
212安全防護用品用時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齊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員匯報登記者。
213違反工藝操作規程或檢修規程者。
214超溫、超壓、超負荷生產一時,一處、一項者。
215生產區未辦理動火許可證隨意動火者。
216所有發證人員(安全作業證)沒按規定持證上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書”、“指令書”的要求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情況不及時反饋者。
218違反安全整改“通知書”兩次以上者(包括兩次)。
219違反安全整改“指令書”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違反以上兩項規定,處罰該單位主要負責人。
221因不按“通知書”、“指令書”要求進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222本公司人員因業務關系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違反安全規定者。
223氧氣表、乙炔表有損壞者。
224設備基礎未固牢,危及安全生產,不及時處理者。
225設備帶病運行,不及時處理者。
226因設備失修影響生產者。
227設備維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228野蠻檢修、操作、損壞機部件者。
229雖未影響生產,但備用設備不備用者。
230因檢修,指揮聯絡不當設備出現問題而影響生產者。
231不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防腐、保溫規定者。
232不服從調度指令者。
233未按調度指令按時完成任務者。
234因指標執行不嚴影響生產者。
235未按時完成整改項目者。
236因操作不當輕微影響生產者。
237因原材料、備品配件供應不及時影響生產者。
238服務、維修人員未做到隨叫隨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停車者。開停車檢修部位沒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門審閱批準者,批準后執行不嚴者。
240因生產需要,發放備件不及時者。
241亂接亂拉臨時電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者,參加者考試達不到60分(含)以上者,個人要求補考達不到70分以上者。
3、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31隨便帶壓緊固和檢修設備者。
32敲砸、打擊帶壓設備管道者。
33帶壓設備管道震動過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者。
34不嚴格安全用電規程者。
35帶電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者。
36帶電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7電工工具不絕緣或絕緣不良進行作業者。
38停電作業不堅持掛牌、解斷電源、無人監護者。
39電器設備沒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種避雷設施)。
310電器作業不按規定辦理作業票者。
311不是電工人員,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出入配電室者。
312不是電工亂動電器設備,亂拉亂接電線者。
313用濕手或用金屬導電物體起動電器、設備者。
314凡進入設備檢查、檢修、不置換合格、佩戴防毒面具、專人監護、隨便進入塔罐等、違反其中一項者。
315進入塔罐檢修所用臨時燈不用低壓電源(36伏以下)者。
316進入潮濕的設備內作業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場所作業時,不采用12伏安全電壓者。
317生產中停用設備或更換后閑置設備,不經置換分析合格,不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隨意動火者。
318電焊、氣焊所用設備(氧氣瓶、乙炔氣瓶、切割機等)沒按規定保持三者距離者。
319動火作業時氧氣瓶、乙炔器離開火源,可燃物三者距離不足10米或離危險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處理不當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裝違犯安全規定者。
322人字架、腳手架、抱桿固定不牢,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裝工具不符合規定超負荷者。
324不經允許隨便將風綆、地錨鈴掛在生產管道、設備上或墻垛、框架、支撐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擊正在生產的設備、管道者。
326吊裝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27吊裝作業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者。
328檢修不辦手續者(句括電器、儀表、電氣焊工等)。
329雖辦理手續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業不足2米,但因坡度較小較滑的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業2米以上,不系安全帶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經安排本崗有他(她)人閑聊者。
333電纜溝內的水不及時排除者。
334生產跑、冒、滴、漏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滅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規定及時枝驗、更換或鉛封損壞不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者。
336不認真巡回檢查,造成設備損壞,較輕影響生產者。
337因設備失修或維修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38因檢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39因原材料,備件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40因操作不當輕影響生產者。
341工作失職,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較輕影響生產者。
342因責任心不強,對已發現的隱患處理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43本崗安全防護設施擁品用具保護不好,損壞,交接班雙方不嚴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組活動或活動達不到要求者。
4、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200元
41違反管理規定不服從處罰態度不好者。
42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者。
44弄虛作假,使工作無法進行者。
45出現事故不及時處理,不按時上報者(按照事故類別,由分工負責人組織查找原因,責任人、安全部門監督填寫事故報告單和處理報告單)。
47不按規定辦理安全票證而作業者。
48購進或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嚴、不細,而造成較小事故者。
410巡檢不及時,故障處理不及時或不積極組織人員維修者。
5、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元
5.1未進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書而進入生產崗位學習、頂崗、安排工作者。
52因設備、電器儀表等維修不當,造成半負荷生產者(調試階段不算)。
53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300-3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1因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造成系統停車者。
62調度員以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未出現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一個月內上級發現本班違章違紀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對事故隱患不按時組織整改,對提出建議不采納,致使隱患長期存在而未釀成事故者。
65一月內發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違章違紀人員的部門第一責任大。
66違章指揮或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者。
67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釀成較大事故的大班、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8一年內造成重傷兩人(含2人)的班第一責任人。
69一年內造成重傷三人的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10釀成死亡事故的班、生產第一責任人。
7、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處罰
71公司班、組長以上的干部違犯安全管理規定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除名。
72發生兩種或兩種以上違章違紀行為,以較重的一種處罰或合并處罰。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軌行為,公司、安全人員認為應處罰的可酌情處罰。
74因操作、指揮、聯系不當,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罰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或追究刑事責任。
75因設備、電器、儀表的維修不及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罰5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6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罰款后解除勞動合伺或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本處罰條例的罰款不含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5篇 露天煤礦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辦公場所
1、辦公室、宿舍、食堂、澡堂、廁所衛生條件差,私拉亂接線路、有明接頭,開關插座損壞、漏電、使用電褥子、熱得快等有安全隱患的劣質電器等。發現一處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2、火爐取暖、使用電爐等存在安全隱患。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3、食堂儲存或出售過期食品。發現一次罰款1000-2000元,扣1-2分。
4食堂炊事員個人衛生差,工作中佩戴首飾、蓄長發、指甲長(染)、穿拖鞋,發現一項罰款100元,扣0.2分。
5、夏季食堂無防蠅設施,食堂內蒼蠅密度大。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6、生活區院及食堂內垃圾處理不及時,亂堆亂放。發現一處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7澡堂管路破損(缺淋浴頭)無法正常使用或排水管道不暢等。發現一處罰款100元。扣0.2分。
8、白天辦公室或職工宿舍在不需要照明的情況下開燈照明,夜間門鎖后室內燈亮。發現一處罰款100元,扣0.2分。
二、加油站
1、在加油區域吸煙、堆放易燃物、動火施工,未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未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報主管部門批準,未安排可靠的現場監護人。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
2、加油站工作人員穿戴釘子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3、安全標識設置不醒目,未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巡回檢查。發現一次罰款100---300元,扣0.2---0.5分。
4、未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或隨意挪動,未定期檢查、更換滅火藥劑。發現一次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5、各種機動車輛未按先后次序加油,搶道加油。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6、加油車輛未做到先熄火后加油。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7、加油員先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發現一次罰款200,扣0.3分。
三、軟件管理
1、建設工程開工前未制定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3---0.5分。
2、為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者、職能結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等。每缺一項或不完善罰款100---200元,扣0.2---0.3分。
3、未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無制度執行記錄,視情節嚴重給予200---1000元,扣0.2---0.3分。
4、各種會議、安全檢查記錄不全、不真實、假記錄、錯記、代做記錄、代簽名字。發現一處罰款100---300元,扣0.2---0.3分。
5、各種操作規程未向個人貫徹學習,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事故應急救援案未貫徹落實,無實際演練情況記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3分。
6、無操作證、駕駛證等而上崗作業。發現一人罰款500元,扣0.5分。未持證上崗,發現一人罰款50元,扣0.2分。
7、無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內部培訓教材、培訓考核檔案)新從業人員(或新入廠人員)未按規定接受規定接受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考試合格上崗等。發現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8、不及時上報安全事故,或隱瞞遲報的。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三、采剝工程管理
1、采場工作平盤的臺階高度、平盤寬度、臺階坡面角應符合設計要求,平盤應平整,按規定標高采掘,每30米范圍內高低差不得超過0.5米;臺階坡面應平齊,采完不得出現1.5米的傘巖。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3---0.5分。
2、最小工作平盤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保證采裝、運輸、穿孔設備的安全作業。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采區安全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平盤同時作業的兩相鄰挖掘機中心線之間的最小距離為30米。
【2】、相鄰上下平盤同時作業的兩挖掘機之間的最小距離為40米。
發現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300---1000元,扣0.3-1分。
8、采場、排土場、運輸主干道未定期灑水降塵。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9、冬季未及時清除路面上的積雪或結冰,未采取防滑措施行車;雨雪天氣危機行車安全時,未停止作業。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0、正在裝載的汽車未采取制動措施,司機將身體伸出駕駛室外,裝車過程中司機及其他人員上下車檢修車輛。在挖掘機回轉半徑內停留。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1、排土平盤應平整、無積水、無明火,排土場工作面參數應符合設計要求。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300元,扣0.2---0.5分。
12、沿排土工作臺階坡頂線應有連續的安全擋墻,其高度不得小于汽車輪胎外徑的2/5;排土工作面向坡頂線方向應有3%---5%的反坡。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3、在排土平盤的運輸道路上不得有危及行車安全的積水、積冰或散落的大塊巖石。發現一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200,扣0.2---0.3分。
14、卸車時,汽車應垂直排土線,嚴禁高速倒車,沖撞安全擋土墻;推土時,嚴禁推土機、裝載機沿平行坡頂線方向推土。發現一項不符合規定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5、排土場卸載區未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閑聊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16、每年雨季前,未對防排水設施做全面檢查,未制定當年的放排水計劃和措施。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7、地表及邊坡上的防排水設施應該避開有滑坡危險的地段;當采場內有滑坡區時,應在滑坡區周圍設截水溝,防止水進入滑體。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18、排水溝應當經常檢查、清淤,不應滲漏、倒灌和漫流。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
19、內、外排土場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減少水流入排土場。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300元,扣0.2---0.3分。
20、非工作幫形成一定范圍的到界臺階后,應設置邊坡監測網并定期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對影響生產的不穩定邊坡必須采取安全措施。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500元,扣0.3---0.5分。
21、內排土場最下臺階的坡底線與采剝工作面采煤臺階坡底線之間必須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50米)。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元,扣0.3分。
22、采煤場內有危險的火區、老空等地點未填充,處理前未在其周圍設置柵欄及警示標志。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23、在未經處理的采空區上設置設施及停放設備。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24、設備在采空區相鄰區域作業時,不聽從采空區管理人員指揮。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25、設備進入采空區作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該采空區經過處理并確認已經冒落;
【2】、經過采空區管理人員允許;
【3】、有作業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未嚴格執行上述規定發現一次罰款300---500元,扣0.3---0.5分。
25、在有塌落危險的坡頂、坡底行走或逗留,未經煤礦企業許可,閑雜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區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26、對作業現場安全情況不進行檢查、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作業的。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扣0.2---0.5分。
27、違反勞動紀律(班中睡覺、干私活、玩耍等)。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28、在爆破區域和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或使用明火的。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扣0.5---1分。
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29、設備、車輛上消防器材(滅火器)、安全設施不全的。發現一處罰款200元,扣0.3分。
30、酒后駕駛設備、車輛;采坑內作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31、在運輸道路上隨意停車或上下人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2、車輛溜車發動及下坡空擋滑行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33、車輛、工程設備轉彎不打轉向燈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4、不按指定位置停放設備、車輛的。發現一次(輛)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35、自卸車舉斗運行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6、不按秩序排隊、搶先裝車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7、等候裝車時隨意停車或車距小于10米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38、空車未讓重車、下坡車未讓上坡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支線車未讓干線車、有讓路條件車未讓無讓路條件車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39、自卸車、指揮車在運輸道路上行駛時未避讓正在作業的工程機械設備或正在灑水的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3分。
40、汽車倒車或裝車時,司機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1、自卸車為按指定地點卸載、亂排亂棄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2、冬季在坡道、彎道灑水過多導致車輛打滑的。發現一處罰款300元,扣0.3分。
43、無礦內通行證駕駛機動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扣0.2分。
44、交非操作人員駕駛設備、機動車輛的。發現一次罰款300元,扣0.3分。
45、駕駛車輛、拉運設備不按規定行駛,超車超速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扣0.2---0.5分。
46、自卸車舉斗檢修時,沒有采取防護措施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扣0.5分。
47、普遍規定:
【1】、對整改不力,重復發生的處以加倍罰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令現場立即整改或停產整頓,直至排除隱患。
【2】、所有罰款必須落實到具體責任人或連帶責任人。
第6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公司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安全意識,規范公司員工安全行為,控制和減少各種違反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對操作人員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造成的損害,推動企業健康穩定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安全管理條例》適用于福建鼎信鎳業有限公司員工及在所有公司作業的施工單位及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與監督檢查。
2.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3.公司安環辦具體負責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的落實與《安全管理條例》的實施。
4.公司安環辦負責與外方施工單位安全合同的簽訂與施工安全監管。
四、安全工作方針與管理原則
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安全管理執行“教育與懲罰相結合,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和所有外方施工單位“先訂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則,實施全員安全管理。
五、獎懲規定
1.獎勵:對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現突出、出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及時預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為公司挽回損失有功人員,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通報表揚、記功、發放獎金、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等形式的獎勵,并記入個人檔案。正常情況下,獎金額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現者,公司將給予5000元以上的獎勵。
2.懲罰: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紀律和安全操作規定不聽勸阻者,公司將給予通報批評、記大過、罰款、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形式的處罰,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1)進入車間、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和正確系好安全帽下頜帶,發現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帽下頜帶者,通報批評,每次罰款100元以上,直接領導罰款20%,該區域負責人罰款10%。
2)上班時間必須正確穿戴本公司發放的工作服,著裝整齊、一致,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發現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每人次罰款50元以上,直接領導罰款20%。
3)各部門及外方施工單位管理部門必須放置一定數量滅火器,滅火器放置在明顯、無遮擋區域,檢查發現區域內沒有滅火器或滅火器過期,對該區域負責人罰款100~500元,安全員罰款20%。
4)安全通道必須暢通,各類材料、設備、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5)公司員工和外單位施工人員2米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系好安全帶,違反規定者每人次罰款200元以上,直接領導罰款20%,部門主管罰款10%,區域負責人罰款10%,所有人員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6)維修工維修設備前必須簽好設備安全維修確保單,并由部門主管、區域負責人和相關設備操作工簽字,如檢查發現設備維修時無設備安全維修確保單將對維修負責人罰款200元。維修工維修設備時,必須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在維修區域拉彩旗、掛警示牌、維修行車時要裝好臨時碰頭、設立高空監護人和地面監護人),發現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對維修負責人罰款200元,直接領導罰款50%,部門主管罰款20%。
7)公司內油庫必須有相應警示牌,沒有掛好警示牌的對油庫安全責任人罰款200元,直接領導罰款50%,如發現員工或外單位施工人員在油庫吸煙或進行明火作業(已簽好危險作業審批單并經安全員確認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視其情節罰款500元以上。
8)電工作業必須切斷電源,掛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違反規定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直接領導罰款50%。公司各部門及外方施工單位接用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或指定人員進行,禁止私拉亂扯電線,對違反規定私自接線或接線不符合標準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罰款200~1000元處分。
9)公司內所有升降機一律禁止乘人,發現員工或外單位施工人員乘升降機上下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升降機操作者罰款200元,雙方直接領導各罰款20%。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10)公司員工及外單位施工人員上班期間禁止飲酒。上班期間飲酒者,視其情節每次罰款200~500元,給予記過處分,直接領導罰款50%,部門領導罰款20%。
11)維修工維修設備時操作工必須監守現場,離崗者每次罰款50元,因離崗造成損失的將對離崗者給予通報批評、罰款100~500元處分(按損失的實際情況確定)。
12)行車駕駛室內必須配有滅火器、絕緣板、交接記錄,如檢查行車上未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的,對行車操作工罰款100元以上,行車負責人罰款20%。行車樓梯無關人員禁止通行,有特殊情況需上行車的必須通過經理批準,未經經理批準擅自上行車人員罰款200元以上,行車操作未進行阻止或上報的對行車操作工罰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種員工嚴格按本專業操作規程操作,發現違章操作對責任人按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100~500元處分。
14)危險作業(超負荷起重、油庫區動火、大型設備安裝、設備大修等)前必須通知公司安全員,并簽好危險作業審批單,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發現危險作業未簽危險作業審批單的將對危險作業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罰款200元以上,部門主管罰款20%,區域負責人罰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各施工單位配合,在施工區域及危險地帶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造成的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安全負責人罰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員工和外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在發現危險源和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報告安全主管部門,隱瞞不報或謊報升級為重大安全隱患或重大危險源和引發重大安全事故的,當事人視其情節罰款100~5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安全管理員罰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員在接到報告后未及時處置或上報引發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員罰款300元以上,安全責任人罰款500元以上,安全負責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員罰款500元以上,安全責任人罰款1000元以上,安全負責人罰款2000元以上,公司總經理罰款2萬元以上。外方施工單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引發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解除勞動關系或施工合同關系,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7)公司各部門、員工和外部施工人員都應積極查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隱患整改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治理”的原則,由公司統一按照“
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執行,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或整改未達到預期效果,對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以上(已審批除外),公司每月將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匯總統計,連續整改不到位時,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接受50%處罰。
六、解釋與實施
本條例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七、監督檢查
第7篇 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處罰條例:
1、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元。
1?1在工作崗位上涼曬衣物或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物品者。
1?2運轉設備沒有防護措施或將防護設施挪作他用者。
1?3運轉設備不經盤車隨便啟動者。
1?4電焊機一次線締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電現象未造成事故者。
1?5電焊機一次接線超過5米或最低點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電氣焊工工作完畢,沒按規定切斷電源、氣源或工作現場沒有熄滅余火者。
1?7氧氣瓶、乙炔氣瓶不是輕搬輕放者,在地上滾動、撞擊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氣瓶、乙炔氣瓶無防震圈或防震圈間距小于60公分者。
1?9儲存氣瓶、拉運氣瓶或使用氣瓶不符合規定者。
1?10電焊機及其它電動工具沒有通過觸電保護器而直接接入配電盤者。
1?11電器開關外殼漏電、線頭、線體有裸露或室外電器開關或其他電器設備無防雨措施者。
1?12帶小孩進入生產區者。
1?13涂抹或隨便挪用安全標志者。
1?14損壞安全標志者照價賠償。
1?15不經允許動用地溝蓋板或故意損壞者。
1?16隨意在人行道上栓繩放物阻礙通行者。
1?17進入生產區不戴安全帽者(有規定的除外)。
1?18一切可以移動拆卸的物品未移動到安全區隨便動火者。
l?19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者。
1?20損壞、挪用安全設施者。
1?21進入禁火區帶煙火者(電焊工除外)。
1?22非電氣焊工隨意動用電焊、氣割用具者。
1?23生產車間照明設施損壞、丟失或不起作用不處理、不匯報者。
1?24抽查時不會使用消防器材者。
1?25設備基礎出現異常未及時處理者。
1?26設備運行申有異常聲音不及時消除者。
1?27設備零部件不齊全、不可靠者。
1?28設備管道防腐、保溫不完好者。
1?29設備周圍有雜物或檢修后達不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者。
1?30設備管道有懸掛物,捆扎物的。
1?31設備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時處理者。
1?32機用潤滑油不執行“五定”、“三過濾”者。
1?33操作、檢修、巡檢、記錄不真實,不認真者。
1?34設備出現問題不及時通知維修工處理者。
1?35野蠻檢修、操作、敲砸設備者。
1?36備件計劃提報不及時、不準確而影響生產者。
1?37電氣焊工工作過程中擅自離開工作現場而沒采取安全措施者。
1?38配電室無檔鼠板或門窗關閉不及時,紗網損壞不及時更換者。
1?39安裝臨時架、架設臨時線、臨時燈不符合規定者。
1?40不得用本沖洗電器設備和冬季用水沖洗地面者。
1?41打掃衛生不執行安全規定而冒險作業者。
2、違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20元
2?1交接班、記錄、巡檢不認真和上班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
2?2電工、儀表工上班不穿絕緣鞋者。
2?3應戴眼鏡上班作業不戴眼鏡者。
2?4不因應急消防、隨便動用消防設施者。
2?5職工食堂人員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進入生產區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褲、光背、上身棉衣過膝蓋者。
2?7電、氣焊工作業時不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8動用酸、堿等危險物品沒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亂鬧影響工作、玩、打手機者。
2?10生產區內女工發辮過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動用安全防護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時復原者。
2?12安全防護用品用時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齊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員匯報登記者。
2?1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造成事故者。
2?14違反工藝操作規程或檢修規程者。
2?15超溫、超壓、超負荷生產一時,一處、一項者。
2?16生產區未辦理動火許可證隨意動火者。
2?17所有發證人員(安全作業證)沒按規定持證上崗者。
2?18不按安全整改“通知書”、“指令書”的要求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情況不及時反饋者。
2?19違反安全整改“通知書”兩次以上者(包括兩次)。
2?20違反安全整改“指令書”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1違反以上兩項規定,處罰該單位主要負責人。
2?22因不按“通知書”、“指令書”要求進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2?23本公司人員因業務關系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違反安全規定者。
2?24氧氣表、乙炔表有損壞者。
2?25設備基礎未固牢,危及安全生產,不及時處理者。
2?26設備帶病運行,不及時處理者。
2?27因設備失修影響生產者。
2?28設備維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2?29野蠻檢修、操作、損壞機部件者。
2?30雖未影響生產,但備用設備不備用者。
2?31因檢修,指揮聯絡不當設備出現問題而影響生產者。
2?32不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防腐、保溫規定者。
2?33不服從調度指令者。
2?34未按調度指令按時完成任務者。
2?35因指標執行不嚴影響生產者。
2?36未按時完成整改項目者。
2?37因操作不當輕微影響生產者。
2?38因原材料、備品配件供應不及時影響生產者。
2?39服務、維修人員未做到隨叫隨到者。
2.40不按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停車者。開停車檢修部位沒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門審閱批準者,批準后執行不嚴者。
2?41因生產需要,發放備件不及時者。
2?42亂接亂拉臨時電源而危及安全者。
2?43不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者,參加者考試達不到80分(含)以上者,個人要求補考達不到80分以上者。
3、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30元
3?1隨便帶壓緊固和檢修設備者。
3?2敲砸、打擊帶壓設備管道者。
3?3帶壓設備管道震動過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者。
3?4不嚴格安全用電規程者。
3?5帶電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者。
3?6帶電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7電工工具不絕緣或絕緣不良進行作業者。
3?8停電作業不堅持掛牌、解斷電源、無人監護者。
3?9電器設備沒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種避雷設施)。
3?10電器作業不按規定辦理作業票者。
3?11不是電工人員,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出入配電室者。
3?12不是電工亂動電器設備,亂拉亂接電線者。
3?13用濕手或用金屬導電物體起動電器、設備者。
3?14凡進入設備檢查、檢修、不置換合格、佩戴防毒面具、專人監護、隨便進入塔罐等、違反其中一項者。
3?15進入塔罐檢修所用臨時燈不用低壓電源(36伏以下)者。
3?16進入潮濕的設備內作業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場所作業時,不采用12伏安全電壓者。
3?17生產中停用設備或更換后閑置設備,不經置換分析合格,不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隨意動火者。
3?18電焊、氣焊所用設備(氧氣瓶、乙炔氣瓶、切割機等)沒按規定保持三者距離者。
3?19動火作業時氧氣瓶、乙炔器離開火源,可燃物三者距離不足10米或離危險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處理不當造成毒者。
3?21超重吊裝違犯安全規定者。
3?22人字架、腳手架、抱桿固定不牢,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裝工具不符合規定超負荷者。
3?24不經允許隨便將風綆、地錨鈴掛在生產管道、設備上或墻垛、框架、支撐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擊正在生產的設備、管道者。
3?26吊裝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27吊裝作業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者。
3?28化工檢修不辦手續者(句括電器、儀表、電氣焊工等)。
3?29雖辦理手續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業不足2米,但因坡度較小較滑的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業2米以上,不系安全帶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經安排本崗有他(她)人閑聊者。
3?33電纜溝內的水不及時排除者。
3?34生產跑、冒、滴、漏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滅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規定及時枝驗、更換或鉛封損壞不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者。
3?36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者。
3?37不認真巡回檢查,造成設備損壞,較輕影響生產者。
3?38因設備失修或維修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39因檢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40因原材料,備件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41因操作不當輕影響生產者。
3?42工作失職,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較輕影響生產者。
3?43因責任心不強,對已發現的隱患處理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44本崗安全防護設施擁品用具保護不好,損壞,交、接班雙方不嚴格者。
3?45不按安全班組活動或活動達不到要求者。
4、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分
4?1違反管理規定不服從處罰態度不好者。
4?2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者。
4?4弄虛作假,使工作無法進行者。
4?5出現事故不及時處理,不按時上報者(按照事故類別,由分工負責人組織查找原因,責任人、安全部門監督填寫事故報告單和處理報告單)。
4?6無故造成缺員一人者。
4?7不按規定辦理安全票證而作業者。
4?8購進或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較大未遂事故者。
4?9進入化工區域的機動車輛未辦證,未按阻火器者。
4?10違犯化工部安全生產41條禁令其中一項者。
4?11因管理不嚴、不細,而造成較小事故者。
4?12巡檢不及時,故障處理不及時或不積極組織人員維修者。
5、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元
5?1因操作、指揮、聯系不當,造成半負荷生產者(產甲醛不產托品)。
5?2未進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書而進入生產崗位學習、頂崗、安排工作者。
5?3因設備、電器儀表等維修不當,造成半負荷生產者(調試階段不算)。
5?4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造戌一般事故者。
6、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200元,并停職撿查,按曠工處理或除名
6?1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一定損失者。
6?2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
6?3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6?4隨便動用行車、電氣焊、卷板機、砂輪機、電鉆、磨光機、蓋板、護欄等設施,釀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
6?5上下投擲物體,砸傷人員損壞設備、管道、閥門、電纜、照明燈、安全標志等設施者。
6?6對他人違章違紀不制止、不匯報者。
6?7對他人違章違紀而不制止、匯報、且釀成事故者。
6?8因采購不合格原料,備件或其他物品,釀成生產事故或傷善事故者。
7、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300-3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1因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造成系統停車者。
7?2調度員以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未出現事故者。
7?3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一個月內上級發現本班違章違紀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7?4對事故隱患不按時組織整改,對提出建議不采納,致使隱患長期存在而未釀成事故者。
7?5一月內發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違章違紀人員的部門第一責任大。
7?6違章指揮或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者。
7?7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釀成較大事故的大班、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7?8一年內造成重傷兩人(含2人)的班第一責任人。
7?9一年內造成重傷三人的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7.10釀成死亡事故的班、生產第一責任人。
8、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處罰
8?1公司班、組長以上的干部違犯安全管理規定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除名。
8?2發生兩種或兩種以上違章違紀行為,以較重的一種處罰或合并處罰。
8?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軌行為,公司、安全人員認為應處罰的可酌情處罰。
8?4因操作、指揮、聯系不當,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罰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或追究刑事責任。
8?5因設備、電器、儀表的維修不及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罰5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8?6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罰款后解除勞動合伺或追究刑事責任。
8?7夏季l2:00-4:30,18:30一次日8:00。冬季8:o0-13:30,17:30-次日8:00,對發現違章違紀或出現的事故加倍處理。
說明:本處罰條例的罰款不含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條例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帶1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元/次。
3、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并罰款50-200元。
4、酒后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元/次。
6、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 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元/次。
8、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20元/次。
9、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區,施工現場設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設施禁 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300元罰款,作賠償所有損失。
11、為保證安全用電,本工地每個職工一律不得使用電炒鍋及以其它用電器,嚴禁電爐進工地,一經發現,沒收電爐并罰款50-500元,宿舍內除隊部拉接的電線外,一律不得私自接電線,違者罰5-100元。
12、罰款處理由安全員列出清單,批準后交財務科實施,罰款處理一經作出必須執行,在當月職工工資中扣除。
13、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后簽發。班組長必須配合安全員做好各式各簽訂交底工作。
14、 抓獲破壞工程水電成品設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各種管子和和種接線盒及其它)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15、抓獲破壞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發給20-50元的獎金或視情獎勵。
16、抓獲破壞機械設備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酌情獎勵。
17、發生火災時能積極投入滅火,成績顯著者,發給獎金50-200元,或酌情重賞。
18、在外來擾亂人員或工地內職工爭吵及打架時能積極勸阻,效果步著,發給獎金30-200元,或酌情重賞罰分明。
19、抓獲在樓內大小便者,發給獎金20-50元。
20、抓獲偷飯盒者,發給獎金20-50元或酌情獎勵。
21、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22、對其它違紀行為或案件,能及時制止或及時舉報者,經調合核實,若確有其事,能按本細則對 即對口獎勵,不能對口的,則按其案件大小或對工程及損失程度酌情獎勵。
23、 所有罰款及獎勵金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報經理簽字,由財會室從每月工資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項目部
第9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罰條例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處罰條例:
一、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0元,并停職撿查,按曠工處理或除名。
一、進入生產區不戴安全帽者。
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未造成事故者。罰款500元起
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者。
四、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一定損失者。
五、酒后上崗及打架斗毆、鬧事者。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半年三次以上者,全年五次以上者。
七、隨便動用行車、電氣焊、卷板機、砂輪機、電鉆、磨光機、蓋板、護欄等設施,釀成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
八、上下投擲物體,砸傷人員損壞設備、管道、閥門、電纜、照明燈、安全標志等設施者。
九、對他人違章違紀不制止、不匯報者。
十、對他人違章違紀而不制止、匯報、且釀成事故者。
十一、因采購不合格原料,備件或其他物品,釀成生產事故或傷善事故者。
十二、不在規定范圍吸煙者。
1、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200元。
11在工作崗位上涼曬衣物或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物品者。
12運轉設備沒有防護措施或將防護設施挪作他用者。
13運轉設備不經盤車隨便啟動者。
14電焊機一次線締接不牢,包扎不好,有漏電現象未造成事故者。
15電焊機一次接線超過5米或最低點架高不足25米以上者。
16電氣焊工工作完畢,沒按規定切斷電源、氣源或工作現場沒有熄滅余火者。
17氧氣瓶、乙炔氣瓶不是輕搬輕放者,在地上滾動、撞擊其他物品及危害安全者。
18氧氣瓶、乙炔氣瓶無防震圈或防震圈間距小于60公分者。
19儲存氣瓶、拉運氣瓶或使用氣瓶不符合規定者。
110電焊機及其它電動工具沒有通過觸電保護器而直接接入配電盤者。
111電器開關外殼漏電、線頭、線體有裸露或室外電器開關或其他電器設備無防雨措施者。
112帶小孩進入生產區者。
113涂抹或隨便挪用安全標志者。
114損壞安全標志者照價賠償。
115不經允許動用地溝蓋板或故意損壞者。
116隨意在人行道上栓繩放物阻礙通行者。
117一切可以移動拆卸的物品未移動到安全區隨便動火者。
l18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不全者。
119損壞、挪用安全設施者。
120進入禁火區帶煙火者(電焊工除外)。
121非電氣焊工隨意動用電焊、氣割用具者。
122生產車間照明設施損壞、丟失或不起作用不處理、不匯報者。
123抽查時不會使用消防器材者。
124設備基礎出現異常未及時處理者。
125設備運行申有異常聲音不及時消除者。
126設備零部件不齊全、不可靠者。
127設備管道防腐、保溫不完好者。
128設備周圍有雜物或檢修后達不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者。
129設備管道有懸掛物,捆扎物的。
130設備存在跑、冒、滴、漏不及時處理者。
131機用潤滑油不執行“五定”、“三過濾”者。
132操作、檢修、巡檢、記錄不真實,不認真者。
133設備出現問題不及時通知維修工處理者。
134野蠻檢修、操作、敲砸設備者。
135備件計劃提報不及時、不準確而影響生產者。
136電氣焊工工作過程中擅自離開工作現場而沒采取安全措施者。
137配電室無檔鼠板或門窗關閉不及時,紗網損壞不及時更換者。
138安裝臨時架、架設臨時線、臨時燈不符合規定者。
139不得用本沖洗電器設備和冬季用水沖洗地面者。
140打掃衛生不執行安全規定而冒險作業者。
2、違反安全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200元
21交接班、記錄、巡檢不認真和上班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
22電工、儀表工上班不穿絕緣鞋者。
23操作工不按崗位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者、未經同意私自找人代辦者、崗位區域衛生未及時清掃者。
24不因應急消防、隨便動用消防設施者。
25職工食堂人員上班不穿工作服者。
26進入生產區穿高跟鞋(3cm)、拖鞋、裙子、短褲、光背、上身棉衣過膝蓋者。
27電、氣焊工作業時不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8動用酸、堿等危險物品沒按規定穿戴保護用品者。
29上班胡打亂鬧影響工作、玩、打手機者。
210生產區內女工發辮過肩而又未采取措施者。
211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動用安全防護用品或因工作需要而未及時復原者。
212安全防護用品用時不按要求妥善保管、不齊全、不向安全、消防人員匯報登記者。
213違反工藝操作規程或檢修規程者。
214超溫、超壓、超負荷生產一時,一處、一項者。
215生產區未辦理動火許可證隨意動火者。
216所有發證人員(安全作業證)沒按規定持證上崗者。
217不按安全整改“通知書”、“指令書”的要求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情況不及時反饋者。
218違反安全整改“通知書”兩次以上者(包括兩次)。
219違反安全整改“指令書”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220違反以上兩項規定,處罰該單位主要負責人。
221因不按“通知書”、“指令書”要求進行整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要依法追究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222本公司人員因業務關系帶外來人員進入廠區違反安全規定者。
223氧氣表、乙炔表有損壞者。
224設備基礎未固牢,危及安全生產,不及時處理者。
225設備帶病運行,不及時處理者。
226因設備失修影響生產者。
227設備維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228野蠻檢修、操作、損壞機部件者。
229雖未影響生產,但備用設備不備用者。
230因檢修,指揮聯絡不當設備出現問題而影響生產者。
231不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防腐、保溫規定者。
232不服從調度指令者。
233未按調度指令按時完成任務者。
234因指標執行不嚴影響生產者。
235未按時完成整改項目者。
236因操作不當輕微影響生產者。
237因原材料、備品配件供應不及時影響生產者。
238服務、維修人員未做到隨叫隨到者。
2.39不按要求和操作規程開停車者。開停車檢修部位沒有方案者,有方案未交安全部門審閱批準者,批準后執行不嚴者。
240因生產需要,發放備件不及時者。
241亂接亂拉臨時電源而危及安全者。
242不參加安全培訓教育者,參加者考試達不到60分(含)以上者,個人要求補考達不到70分以上者。
3、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31隨便帶壓緊固和檢修設備者。
32敲砸、打擊帶壓設備管道者。
33帶壓設備管道震動過大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當者。
34不嚴格安全用電規程者。
35帶電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完好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者。
36帶電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7電工工具不絕緣或絕緣不良進行作業者。
38停電作業不堅持掛牌、解斷電源、無人監護者。
39電器設備沒有良好接地者(包括各種避雷設施)。
310電器作業不按規定辦理作業票者。
311不是電工人員,不因工作需要隨便出入配電室者。
312不是電工亂動電器設備,亂拉亂接電線者。
313用濕手或用金屬導電物體起動電器、設備者。
314凡進入設備檢查、檢修、不置換合格、佩戴防毒面具、專人監護、隨便進入塔罐等、違反其中一項者。
315進入塔罐檢修所用臨時燈不用低壓電源(36伏以下)者。
316進入潮濕的設備內作業或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場所作業時,不采用12伏安全電壓者。
317生產中停用設備或更換后閑置設備,不經置換分析合格,不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隨意動火者。
318電焊、氣焊所用設備(氧氣瓶、乙炔氣瓶、切割機等)沒按規定保持三者距離者。
319動火作業時氧氣瓶、乙炔器離開火源,可燃物三者距離不足10米或離危險源不足30米以上者。
320因處理不當造成中毒者。
321超重吊裝違犯安全規定者。
322人字架、腳手架、抱桿固定不牢,傾倒造成未遂事故者。
323所有吊裝工具不符合規定超負荷者。
324不經允許隨便將風綆、地錨鈴掛在生產管道、設備上或墻垛、框架、支撐架上等,危及安全者。
325起吊后的部件碰撞打擊正在生產的設備、管道者。
326吊裝作業不設專人監護者。
327吊裝作業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者。
328檢修不辦手續者(句括電器、儀表、電氣焊工等)。
329雖辦理手續而不按要求施工造成未遂事故者。
330登高作業不足2米,但因坡度較小較滑的作業不系安全帶或不采取其它安全措施者。
331登高作業2米以上,不系安全帶者(包括2米)
332不因工作需要或未經安排本崗有他(她)人閑聊者。
333電纜溝內的水不及時排除者。
334生產跑、冒、滴、漏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者。
335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滅火器防爆板等未按規定及時枝驗、更換或鉛封損壞不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者。
336不認真巡回檢查,造成設備損壞,較輕影響生產者。
337因設備失修或維修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38因檢修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39因原材料,備件質量差影響生產者。
340因操作不當輕影響生產者。
341工作失職,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較輕影響生產者。
342因責任心不強,對已發現的隱患處理不及時,較輕影響生產者。
343本崗安全防護設施擁品用具保護不好,損壞,交接班雙方不嚴格者。
344不按安全班組活動或活動達不到要求者。
4、違反安全生產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200元
41違反管理規定不服從處罰態度不好者。
42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未遂事故者。
43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輕微事故者。
44弄虛作假,使工作無法進行者。
45出現事故不及時處理,不按時上報者(按照事故類別,由分工負責人組織查找原因,責任人、安全部門監督填寫事故報告單和處理報告單)。
47不按規定辦理安全票證而作業者。
48購進或使用不合格產品,造成較大未遂事故者。
49因管理不嚴、不細,而造成較小事故者。
410巡檢不及時,故障處理不及時或不積極組織人員維修者。
5、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100元
5.1未進行安全教育,未有安全部安全考核合格通知書而進入生產崗位學習、頂崗、安排工作者。
52因設備、電器儀表等維修不當,造成半負荷生產者(調試階段不算)。
53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造成一般事故者。
6、違犯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300-30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1因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造成系統停車者。
62調度員以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未出現事故者。
63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一個月內上級發現本班違章違紀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者。
64對事故隱患不按時組織整改,對提出建議不采納,致使隱患長期存在而未釀成事故者。
65一月內發生四人次(含四人次)以上違章違紀人員的部門第一責任大。
66違章指揮或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者。
67由于管理不嚴、不細、導致規章制度流于形式,釀成較大事故的大班、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8一年內造成重傷兩人(含2人)的班第一責任人。
69一年內造成重傷三人的生產部門第一責任人。
6.10釀成死亡事故的班、生產第一責任人。
7、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他處罰
71公司班、組長以上的干部違犯安全管理規定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除名。
72發生兩種或兩種以上違章違紀行為,以較重的一種處罰或合并處罰。
73其它安全方面的不軌行為,公司、安全人員認為應處罰的可酌情處罰。
74因操作、指揮、聯系不當,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罰款 500-50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或追究刑事責任。
75因設備、電器、儀表的維修不及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罰5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6因違反《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等造成重大事故者,罰款后解除勞動合伺或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本處罰條例的罰款不含各項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10篇 工地安全管理處罰條例范本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帶1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元/次。
3、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并罰款50-200元。
4、酒后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元/次。
6、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 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元/次。
8、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20元/次。
9、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區,施工現場設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設施禁 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50-300元罰款,作賠償所有損失。
11、為保證安全用電,本工地每個職工一律不得使用電炒鍋及以其它用電器,嚴禁電爐進工地,一經發現,沒收電爐并罰款50-500元,宿舍內除隊部拉接的電線外,一律不得私自接電線,違者罰5-100元。
12、罰款處理一經作出必須執行,進行扣除。
13、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每月發放工資要對班前記錄檢查后簽發。班組長必須配合安全員做好各式各簽訂交底工作。
14、 抓獲破壞工程水電成品設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種電線、各種管子和和種接線盒及其它)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15、抓獲破壞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發給20-50元的獎金或視情獎勵。
16、抓獲破壞機械設備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酌情獎勵。
17、發生火災時能積極投入滅火,成績顯著者,發給獎金50-200元,或酌情重賞。
18、在外來擾亂人員或工地內職工爭吵及打架時能積極勸阻,效果步著,發給獎金30-200元,或酌情重賞罰分明。
19、抓獲在樓內大小便者,發給獎金20-50元。
20、抓獲施工現場抽煙者,發給獎金10-50元或酌情獎勵。
21、拾金不昧者酌情獎勵。
22、對其它違紀行為或案件,能及時制止或及時舉報者,經調合核實,若確有其事,能按本細則對 即對口獎勵,不能對口的,則按其案件大小或對工程及損失程度酌情獎勵。
23、發現偷盜工地材料等發現立刻扭送派出所并處以原材料5倍價格處罰。發現舉報者進行高額獎勵。
所有罰款及獎勵金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報經理簽字,由財會室從直接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班組長簽字: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第11篇 采煤安全質量管理處罰條例
1、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中高不夠(1.8米),罰款100元;上下付巷高度達不到規定每米罰款10元。
2、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抬棚及大檔梁缺少柱子或柱子落壓,每根罰款100元。
3、超前支護沒背或沒背緊者,每處罰款5元。
4、發現歪旋、迎山不照、伸蜷腿每對棚罰款20元。
5、落壓柱每根10元。
6、采面棚距350-400mm,違者罰款10元。
7、采面網不連接一處罰款10元。
8、回采工作面上寬低于2米少1公分罰款10元。
9、幫頂少打一根椽子者罰2元。
10、空頂超過2公寸,每公寸罰款10元。
11、舍幫每空一處(低于三用閥以下者)罰款50元。
12、柱子低于60公分高于70公分,每根罰款10元。
13、防倒鏈發現一根不掛或不起作用一次罰款10元。
14、各區隊衛生區不衛生,每米罰款5元。
15、采掘工作面每發現一次不掛瓦斯報警儀者罰款500元。
16、回采工作面打場厚度超過1米者,每10公分罰款20元。
17、中排柱子離溜子保持20公分,否則每處罰款10元。
18、回采工作面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提前放頂一對罰款20元。
19、回采工作面空頂距超過規定(大勢法),每一處罰款50元。
20、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須回收在大檔梁處,回收不及時罰款50元,(包括門簾閉子打嚴閉實)
21、回采工作面下運輸巷回收不得落后5米,否則每超過1m罰款100元。
22、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護每落后1米罰款100元。
23、回采工作面必須有足夠備用材料。(長木不少于50根,短木不少于50根,鐵釬椽不少于40根,荊筢不少于20捆,椽子不少于20捆,否則每少1件罰款5元。)
24、超前支護不成直線每米罰款20元。
25、采面冒頂2對以上罰款200元,造成風路不通罰款1000元。
26、回采工作面采放平行作業,一處罰款50元。
員工有以下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情形的,均觸及安全紅線,一律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仍進行作業。
2、害怕瓦斯超限影響生產,把瓦斯探頭其它東西包住瓦斯探頭的。
3、擅自改變縮短放炮距離;未執行“三人聯鎖”和“一炮三檢”的放炮制度。
4、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規定的行為,造成他人重傷的
5、安檢員不蹲守作業地點和區域、有睡覺行為或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
6、無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擅自進行特殊工作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