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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5-02-11 14:30:02 查看人數:44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

      第1篇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

      【頒布日期】2000年12月29日

      【實施日期】2001年01月01日

      【內容分類】

      【名稱】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

      【題注】煤安政法字[2000]第48號

      【章名】全文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及《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履行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工作中形成并處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

      第三條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對檔案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全國煤礦安全監察檔案工作進行規劃和協調。上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下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四條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應當對每個煤礦建立煤礦安全監察檔案。

      第五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形成的全部檔案應由本機構檔案管理部門集中管理,禁止不歸檔和私人占有檔案。

      第二章 檔案的構成和歸檔

      第六條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主要由煤礦安全基礎性文件、安全監察日常文件、安全檢查文件、行政處罰文件、煤礦事故調查處理文件組成:

      (一)煤礦安全基礎性文件,包括礦井安全設施設計文件、礦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文件、礦井安全基本情況、災害情況、歷年事故情況、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相關資料、事故隱患、災害處理應急計劃等;

      (二)安全監察日常文件資料,包括煤礦安全監察立法相關資料、有關批示、各類文件、會議資料、安全統計分析資料、檢舉揭發材料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文件等;

      (三)安全檢查文件,包括經常性安全檢查、重點安全檢查、安全抽查和復查的相關資料、現場檢查筆錄、現場處理決定書等;

      (四)行政處罰文件,包括處罰依據材料、陳述申辯材料、行政處罰告知書、聽證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送達回執、復查意見書、吊銷采礦許可證移送書、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資料、各類證據等;

      (五)煤礦事故調查處理文件,包括事故報告、搶救記錄、事故調查詢問筆錄、事故調查報告、事故批復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等。

      第七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建立文件資料歸檔制度,對文件資料(包括音像、電子文件材料)歸檔的范圍、時間、質量、數量、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

      第八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辦理完畢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歸檔的文件資料應齊全完整準確,層次分明。

      第九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行業務部門預立卷制度。煤礦安全監察人員應將每次安全檢查和執法活動、日常監察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資料整理后,由經辦人簽字歸檔。檔案工作人員應對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并對歸檔文件資料進行驗收。

      第三章 檔案的管理

      第十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規章制度,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或兼職檔案工作人員。檔案工作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經檔案業務培訓后上崗。

      第十一條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部門和檔案工作人員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規劃和規章制度;

      (二)收集、整理、保管有關檔案資料;

      (三)督促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業務部門和工作人員將形成的檔案及時歸檔;

      (四)做好檔案的管理、提供、利用和信息開發工作;

      (五)組織有關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的學術交流和培訓工作;

      (六)其他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保證檔案工作的基本費用,配備必要的符合要求的設備設施。

      第十三條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應采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實行計算機專業管理。

      第十四條 檔案人員對接收的案卷,應進行科學系統的分類、編目和加工整理。以每一個煤礦為基礎管理單位。

      第十五條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定期和永久二種。煤礦安全監察檔案保管期限表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商國家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 檔案人員應定期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審查鑒定,按照鑒定銷毀工作程序對檔案進行銷毀和調整。

      第十七條 檔案人員應經常對檔案的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檔案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或作相應處理。

      第十八條 檔案人員應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檔案工作基本統計表。

      第十九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工作調動時,應將文件材料全部歸檔,并還清所借檔案。

      第四章 檔案的利用

      第二十條 檔案人員要做好安全監察信息及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工作。

      第二十一條 檔案人員應開展檔案的編研和開發工作,健全檢索工具,編制參考資料,開發信息資源,促進檔案利用。

      第二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建立健全檔案的借閱管理制度,掌握檔案的利用情況。

      第二十三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監察人員利用檔案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提供有價值的煤礦安全檔案材料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直接責任人和有關人員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一)將煤礦安全監察檔案據為已有,拒絕歸檔的;

      (二)丟失、涂改檔案的;

      (三)違反檔案管理及保密規定,擅自提供檔案,造成泄密或嚴重后果的;

      (四)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害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d煤礦負責人安全管理權力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拒絕超出有關安全生產法規規定的行政命令和要求。

      2、拒絕使用沒經安全檢驗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產品。

      3、對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的中、高層人員進行罷免。

      4、指導項目經理在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對本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權直接向上級領導匯報。

      6、當生產現場出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決定立即停產整頓,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不按安全管理規定,違章蠻干給企業造成損失,有權責令責任人賠償。

      7、直接處理“三違”責任者。

      二、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傳達、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2、督促項目經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督促項目經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

      4、督促項目經理按規定落實安全管理經費投入,并經常檢查使用情況,改善勞動工作條件與環境。

      5、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6、深入現場, 檢查與處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完成上級規定的入井天數。

      7、檢查各科隊、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陳興遠煤礦局部通風機安裝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局部通風機安裝、移動管理工作,提高局部通風機裝備和管理水平,杜絕由于局部通風機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瓦斯煤塵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局部通風機安裝、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局部通風機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檢查驗收,試運轉合格后方可入井;

      2、局部通風機運送過程中,必須使用吊鏈起吊,輕拿輕放,防止局部通風機在運送過程中受損;

      3、安裝局部通風機時,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

      4、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且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不得低于0.25m/s;

      5、局部通風機的安裝方式應盡可能采用上、下并排安裝方式,上方局部通風機采用吊掛方法安裝,下方局部通風機采用支墊方法安裝,兩臺局部通風機垂直間距不得小于100mm且上方局部通風機風筒不得影響下方局部通風機吸風口的暢通;

      6、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如巷道內有軌道時,局部通風機距離軌道不得小于50cm,采用支墊方式安裝時,局部通風機離地高度不得低于30cm;

      7、安裝局部通風機時,局部通風機必須堅持選擇“大功率風機、大直徑風筒、大供風量”的三大原則,確保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巷道風速達到規定要求;

      8、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必須裝備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和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實現“三專兩閉鎖”,且安裝的兩臺局部通風機必須能力相同,功率相互匹配,保證兩臺局部通風機供風量一致;

      9、安裝局部通風機時,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前2m范圍內不得有任何障礙物,必須使吸風口前風流保持暢通無阻,局部通風機的安裝位置要避開塵源,消音器吸風口應加裝防護罩;

      10、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時,局部通風機的風筒切換褲衩不得漏風,不得扭曲變形和擠壓;

      11、正壓風筒末端要直對工作面,在巖巷掘進時風筒口距工作面不超過10米,煤巷不超過5米,上山、下山不超過3米

      12、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必須有一名通風科工程技術人員現場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13、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瓦斯,且現場必須有安監人員督察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14、安裝局部通風機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將施工地點頂板及巷道兩幫的活矸、活石挑落,以防砸落傷人;

      15、局部通風機安裝結束后,必須實現掛牌管理,管理牌上應詳細標明地點、型號等項目,嚴禁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

      16、局部通風機安裝結束后,每天必須對自動切換裝置進行一次切換,并做好切換記錄,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匯報并進行維修,保證其完好;

      17、局部通風機的風電閉鎖裝置必須保證,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停風后能切斷停風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

      18、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全風壓進風流處,并切斷電源;

      19、局部通風機恢復運轉時,不得自行啟動,必須由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時,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先檢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局部通風機;

      20、局部通風機安裝、移動必須作到“三定、三匯報”。定開完工時間,定負責人,定專項安全措施;開工前、作業過程中、完工后必須電話匯報調度;

      21、局部通風機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停風區域必須撤人,設置警戒、懸掛警標。

      22、局部通風機必須由專人管理,在無人工作通風的獨頭巷道口應釘制柵欄,以防局部通風機發生意外,停止運轉時人員誤入;

      23、施工過程中杜絕一切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4、未及之處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

      第4篇 煤礦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

      近年來,隨著煤礦現代化建設步伐加快,新設備、新工藝廣泛使用,機電設備在煤礦安全生產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同時,由于煤礦生產條件和生產環節的復雜性、多樣性,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井下重大火災80%以上是由于機電設備管理不善造成的。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現代煤礦機電管理水平,確保礦井機電系統安全、可靠、高效運行,是確保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和發展壯大的重要內容。

      一、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

      1、 機電設備存在隱患多

      煤礦企業的生產環境一般都比較惡劣,井下粉塵大、濕度高、有腐蝕性氣體,機電設備在運輸、存放、運轉過程中,如果不注意封存和保養,采取防塵、防銹、防潮等有效措施,往往會造成設備的腐蝕和損壞。但是,由于許多煤礦企業對此認識不足,導致因設備損壞而引發的事故時常發生。同時,很多煤礦的機電設備老、舊、雜,帶病運轉,安全設施、保護裝置不全,與《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2、 煤礦機電設備利用率低,事故頻發

      據統計,在我國煤礦的固定資產總額當中,有55%到65%是機電設備和設施,所花費的工資、能耗、油脂、配件、維修費用等的總和要占煤炭生產成本的40%以上。同時,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的數據,煤炭企業40%的井下事故是由于失爆電氣的電火花引起的,而這些事故造成的損失是無法用金錢來估量的,其社會負面影響往往更為巨大。

      3、 機電隊伍整體素質差

      由于煤礦自然條件差,不安全因素較多,因而一些技術水平較高的技術人員不愿進入煤礦企業。加上大部分煤礦認為機電維護工屬于輔助工種,不加重視,待遇不高,造成機電工紛紛跳槽。有調查表明,現在鄉鎮煤礦中從事機電工作的人員大都是農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對一些機電設備的簡單故障也無法及時排除,更談不上應用計算機參與現代化設備管理。

      4、 機電設備綜合管理不到位

      表現為設備運行環境、設備擺放、管線吊掛、安全間距、安全設施等不符合機電專業質量標準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普遍。首先,機電設備使用很不規范,有些機電設備安裝使用不正確,有些機電設備長期超負荷運轉,維護檢修不到位,設備保養的及時性和充分性得不到保證。其次,技術管理手段落后,機電設備基礎管理的電子化程度不高,一些設備的賬物卡、圖牌板不齊全,或者賬實不符;技術檔案、圖紙資料殘缺不全;固定設備、流動設備管理不平衡,以固定設備為重點,忽視面廣、量大、隱患多的流動設備。據統計,實際生產中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機電事故率約占總事故的30%到40%。

      二、煤礦機電設備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1、重視機電管理人員,提高他們的待遇,增強機電人員崗位責任心

      應當看到,設備維修管理模式無論多么完美,設備一旦發生故障,還必須由人來完成設備的修理、恢復工作。因此,在安全管理和維護中,人才是主體。機電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都屬于特殊工種崗位,要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首先要提高設備維修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心。同樣的設備、同樣的使用環境,工作人員有責任心和沒有責任心,效果大不一樣。對煤礦企業來說,應嚴格執行設備維修人員及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并與經濟利益掛鉤,把各種管理措施進行量化管理,每個月由礦機電管理職能部門對維修人員及操作人員所管轄的設備責任范圍進行檢查驗收,促使其牢牢樹立責任意識,確保設備完好率時刻達到規定要求。

      2、 增加投入,優化機電設備水平

      先進的科技裝備是煤礦企業實施可靠性作業條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零缺陷管理水平,避免事故發生的重要保證和支撐。要增大裝備資金的投入力度,保持設備的新度系數持續上升。要改造不合理的機電系統,打通瓶頸阻滯環節,提高主系統設備的可靠度,發揮生產能力。要高度重視采區流動設備的升級換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藝裝備,杜絕設備拼裝、改裝現象,老化的、該報廢的、該停用的堅決不再使用。對設備的維修與使用執行動態管理,機電管理職能部門要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監督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一旦檢查出防爆電氣設備失爆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不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設備而引起設備損壞的,追究使用單位和操作者的責任。

      3、 努力提高機電管理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先進的技術裝備需要高技能、高技術、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否則再先進的技術裝備也無法發揮其應有的效力。煤礦企業要經常舉辦形式多樣的專業技術培訓班,如司機操作、電氣維修、機械維修等培訓班,同時還要在各區隊利用班前班后時間由機電區隊長或技術員組織業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也是激發職工學知識、學技術積極性的重要手段。要尊重保護技術人才,逐步提高機電專業技術人員的待遇,并對有特殊貢獻的技術人員適當給以獎勵。

      4、 嚴格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機電設備是煤礦正常生產、安全運行的物質保障,強化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嚴格建立和執行設備的規劃、選型、使用、維修、更新、改造等綜合管理秩序,是煤礦生產實現正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重要條件。首先,要規范機電設備的維護和檢修制度,嚴把設備檢修質量關。建立設備安全檔案,為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實際工作中,許多設備在出現故障時,由于缺乏對設備前期運轉及修理結果、狀況等參數的了解,會嚴重影響故障排除的時間。用科學的方法建立設備檔案,可以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了解設備運行狀態,促進設備安全使用,提高生產效率,同時,也能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檢驗、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為了確保檢修質量,在每次檢修前,都要制訂嚴格、細致的檢修計劃,加強在線監測,逐步推行狀態檢修;為了增強檢修人員的責任心,需要詳細編寫每個項目的檢修安全措施和作業規程,推行設備檢修質量時限責任制。其次,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設備管理信息化、現代化的程度。推廣使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采用先進工藝流程,將設備基礎技術資料的管理和完善,納入計算機網絡化管理范疇中,推進礦井裝備的自動化、數字化進程。

      結束語

      煤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優劣是涉及礦山生產安全的大事,只有不斷完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扎扎實實搞好機電管理工作,提高現代煤礦機電管理水平,確保礦井機電系統安全、可靠、高效運行,才能使煤礦企業不斷發展和壯大,實現企業發展、職工富裕的雙贏目標。

      第5篇 煤礦安全管理措施

      1、通風瓦斯管理

      (1)測風人員堅持10天一次對礦井進行全面測風、調配風,工作合理分配各用風地點風量,并對井下的通風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補充,認真搞好測風記錄、測風報表。

      (2)在檢修維修過程中,堅決杜絕無風、微風作業。局扇安設必須符合《規程》規定,設專人管理,認真做好運行情況記錄。風筒吊掛平直,破損立即修補或更換,風筒口距迎頭不得超過5米。

      (3)井下密閉必須編號掛牌管理,按要求檢查氣體濃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完善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配齊配足瓦斯健康探頭,執行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2小時記錄一次值班情況,1天打印1次瓦斯日報表,送礦長審查簽字。

      (5)瓦斯檢查:每一個班安排1名瓦檢員巡回檢查,沒一個作業點安排1名瓦檢員現場跟班作業,嚴格落實瓦斯檢查“一炮三檢”、“三對口”、“三簽字”制度,杜絕瓦斯檢查空班、漏檢、假檢、少檢等違章行為,嚴禁瓦斯超標作業。

      (6)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及必須有專職人員看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機,要保持通風機常開不停,若需要停機時,必須采取臨時停機措施,經礦井技術負責人同意方可停機。

      (7)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供電完善,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并正常使用,停風是能自動切斷供電航道內的一切電源。

      (8)由于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在成局部通風機不能正常運轉時,要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當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過0.5%時,方可繼續施工。

      2、防塵管理

      (1)采用濕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員都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2)裝炮時必須使用水炮泥。

      (3)裝巖前必須對爆落的巖石進行灑水降塵。

      (4)定期沖洗巷幫。

      (5)距工作面50m范圍內安設一道水幕,在放炮時必須打開,等炮煙吹凈后方可關閉。

      (6)回風流中的水幕必須常開,不得隨意關閉。

      (7)防塵工要經常檢查防塵管路,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3、防火管理

      (1)按規程規定配備齊全防滅沙箱、滅火器,鋪設完備消防管路。

      (2)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巖粉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管直接滅火。

      (4)若井下發生火災,要及時按照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要求采取控制風流,防止火勢蔓延。

      (5)認真做好地面進風井和回風井防火措施,杜絕地面火源造成火災事故。

      4、機電管理

      (1)每班電鉗工必須巡回檢查電纜、接線盒、各類開關、局扇、電煤鉆等設備的安設和防爆性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井下機電設備實行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

      (3)嚴禁失爆電氣設備入井使用,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上架掛牌管理。

      (4)嚴禁帶電搬遷、檢修機電設備,認真做好檢修、維修和運行記錄。

      (5)對井下撤除的完好機電設備必須分類登記入庫管理,需維修的必須及時送檢。

      (6)電鉗工認真登記好機電設備臺帳(設備名稱、編號、型號、功率、生產廠家、生產時間、購買時間、入井使用時間、地點、用途。檢修維修記錄等)。

      5、運輸管理:

      (1)軌道的鋪設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街頭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錯不得大于2mm。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應無雜物、五浮煤、無積水。

      (2)使用電機車運輸,其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不得頂崗。

      (3)人力推車1人1次只準推1輛車,兩車間距不得小于20m。嚴禁放飛車和蹬車。

      6、頂板管理:

      (1)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排除危險活矸。

      (2)頂板破碎地帶必須及時加強支護,并關頂背幫。

      (3)及時更換斷梁折柱,零星斷梁折柱不超過24小時,連續斷梁折柱不超過8小時。

      7、放炮管理

      “5.13”事故后,礦井所有管理人員職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放炮的管理,明確放炮員的職責,礦長與放炮員簽訂責任書,制定放炮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

      (1)放炮員必須持證,嚴格遵守《規程》規定的通風、瓦斯、炸藥管理的制度。

      (2)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安全員都應在現場。

      (3)應采用專用的放炮母線,放炮時警戒內不得有任何人。

      (4)應采用安全登記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電雷管,是用水炮泥。

      (5)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領退制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余部分必須如數交回爆炸材料庫。井下使用或剩余的爆破材料存放必須分箱上鎖管理,嚴禁亂仍亂放。

      (6)爆破材料箱必須使用耐壓、抗沖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降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

      (7)井下爆破材料必須放炮員運送或監護運送,運送途中不得逗留,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

      (8)每次裝藥前班長應指定專人到預定地點警戒站崗。放炮距離直線巷道距離不得小于100m并有掩體、曲線巷道不得小于75m。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放炮制”,爆破工必須在接到放炮命令后方可起爆。爆破結束后,班長、瓦檢員必須按規程規定檢查放炮情況,如有拒爆要按處理瞎炮的規定處理,站崗人員必須等接到撤崗命令后方可撤崗。

      8、出入井檢身管理

      (1)嚴格執行出入井檢身登記制度,凡入井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檢身。

      (2)凡不準如井的物資及不防爆的儀器,特別是煙草,火種等,嚴禁帶入井下。

      (3)檢身時凡礦燈不防爆、穿化纖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作業人員,嚴禁下井。

      (4)非生產人員和無關人員嚴禁下井。

      (5)檢身人員必須對出井人數與入井人數清點,按礦規定時間清點出入井人數是否相符,若不符合,必須立即向帶班人員問清楚,是何種原因。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回報。

      9、其它:

      (1)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各作業點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2)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追漲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認真組織召開職工班前會,詳細安排工作重點和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4)認真做好井下交接班工作,交代清楚上一班存在的問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5)所有礦井從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有是有病必須請假,以便礦井安排工作。

      1、災害預防:

      (1)爆炸事故發生是的措施:

      ①一旦井下發生局部瓦斯或煤塵爆炸,人員不準亂跑,由帶班領導或跟班特員、版組長識別真情,把人員帶到安全巷道口,在通過爆炸煙塵前,戴好自救器,用電話與調度室聯系,等待命令。

      ②一旦人員無法撤出,所有人員要背向爆轟波傳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戴好自救器:待爆轟波過后,盡快撤離災區,到安全地點等待援救。

      (2)頂板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①經常檢查巷內頂幫及支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處理,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匯報礦井值班人員。不安全地點嚴禁進入。

      ②巷內一旦垮頂出路被堵,未堵人員要及時想礦調度室匯報,包括垮頂范圍、被堵人數和位置,并積極進行搶救。

      ③在進行搶救時,要安排有經驗的老工人監視頂板變化情況,避免搶救人員受傷;搶救時,由外向里進行,清酒時必須支設臨時支護。

      ④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楚頂幫活矸。

      (3)透水預兆:

      ①掘進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鼓或產生裂隙滲水、水色發揮有臭味等預兆時,必須停止工作,撤離人員并報告調度室;如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掘進時,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原則。

      ②頂板來壓預兆:背板壓爛嚴重:頂板有“悶炮”聲,巷道掉渣、片邦嚴重;頂板破碎;支架斷梁折腿、支架變形嚴重;頂板下沉離層有裂縫等預兆。遇上述情況時,工作面必須停止工作,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假設特殊支護、信號柱、加大支護密度、最大限度減少空頂距離,遇危險情況及時撤離危險區。

      ③瓦斯異常涌出預兆:工作面瓦斯涌出異常,忽高忽低,溫度驟降、煤壁發涼;遇地質構造或圍巖松散區,瓦斯異常涌出;煤層發出“絲絲”的鞭炮聲、煤炮聲;頂板來壓;煤亮度變暗等預兆。

      第6篇 煤礦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辦法

      為認真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員工安全行為,促進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實現公司安全發展,特制定《重慶市南川區大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以下簡稱《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所屬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第二條 煤礦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三條 本《獎懲制度》僅適用于重慶市南川區大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對所屬礦井的安全監管和考核。

      第二章 處罰標準

      第一節 安全管理

      第四條 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或證照失效非法生產。(1)礦井未及時更換和延期“四證一照”,造成證照過期失效繼續組織生產的,處5000元以上罰款;(2)礦井被暫扣或吊銷證照后繼續組織生產的,處10000元以上罰款;(3)礦井拒不執行停產指令擅自生產的,處10000元以上罰款;(4)礦井建設項目沒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而未批先建,存在邊審批、邊設計、邊建設“三邊”現象的,處10000元以上罰款;(5)建設礦井未依法辦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手續、違反“三同時”規定的,處5000元以上罰款。

      第五條 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等“十五項”安全生產基本制度。每缺一項制度或制度未貫徹落實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六條 必須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嚴禁違章指揮。(1)未嚴格執行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處1000元的罰款;(2)任何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他人冒險蠻干,否則處罰1000元,對于造成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條 礦井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及年度培訓計劃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1)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否則,處500元/人·次的罰款;(2)相關崗位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所持證件過期失效的,處1000元/人·次的罰款;(3)未定期組織職工安全學習,職工參加學習出勤率不達95%,班組未召開班前會、班前會無記錄或記錄不完善,規程措施未對職工貫徹學習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八條 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礦井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建立安全隱患分級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排查、未建檔、未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上級查處隱患不及時整改或不及時反饋整改結果或反饋結果不真實的,處1000元/條·次的罰款。

      第九條 生產作業區域內已發現的安全隱患未處理完畢,險情未消除就進行其它工作及下一工序工作的,處1000元/次的罰款。

      第十條 礦井發生重傷事故和一級非傷亡事故,處2000~20000元的罰款。

      第十一條 對延報、謊報、瞞報事故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對不認真履職盡責逃避搶險救災的,處1000~3000元/·次的罰款;

      第十二條 對批準實施的安全工程、安全設施、安全措施等不按計劃施工的,處1000元/次的罰款。

      第十三條 礦井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礦井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礦井年季月瓦斯抽采鉆孔接續計劃和瓦斯抽采量計劃、礦井年季月防突實施計劃、礦井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采掘頭面發生變化應及時修改補充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等未按規定及時編訂、審批和上報,處1000元/件·次的罰款。

      第十四條 礦山救護隊(含輔助救護隊)必須具有所服務礦井的應急預案或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等資料并加強防災救災的培訓教育和訓練演習,加強礦井搶險救災物質儲備管理,熟悉礦井所有通道和安全設備設施,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十五條 礦井未與職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新職工未簽訂師徒合同或未按規定向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和安全責任險的,處1000元/人的罰款。

      第十六條 未按規定安排職工進行職業病健康體檢的,處300元/人的罰款。

      第十七條 礦井未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職責,未按規定進行質量達標考核驗收工作的,處1000元/次的罰款。

      第十八條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用之前,必須經過安全許用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則,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十九條 堅持重點場所(如爆破材料庫、主扇風機房、主要變電所、物質庫房、安全監控室、調度值班室等)、重點崗位(主扇司機、瓦斯抽放司機、瓦斯檢查員、變電發電崗位人員、提升機司機等)的工作人員手上交接班管理,嚴禁脫崗、串崗行為。否則,處500~1000元/人·次的罰款。

      第二十條 上級主管部門、公司下發的安全管理文件、管理辦法等,必須貫徹落實,并有貫徹學習記錄。無貫徹學習記錄的,處500元/次的罰款

      第二節 采掘

      第二十一條 必須在批準區域正規開采,嚴禁超層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頂作業。(1)煤礦礦井、采區、采掘工作面布置不符合煤礦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的要求的,處5000元以上罰款;(2)采、掘、支護工藝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3)礦井存在巷道式、房柱式、倉儲式或以掘代采、濫采濫挖等采煤方式非法開采的,處10000~50000元的罰款;(4)礦工在未采取可靠支護措施的頂板下作業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5)未及時上圖,圖紙與井下現場實際不符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6)采取隱蔽手段,逃避檢查,造成安全生產監管盲區的,處5000~10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 采煤工作面和其它作業地點發現掛汗、水霧、掛紅、水嘯、水壓增大等透水預兆,不及時報告,不采取措施,繼續冒險蠻干作業的,處10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 采掘《作業規程》和專項施工安全措施未及時編制、審批、下發的,處500~1000元/次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采掘生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未按規定進行審批,就擅自組織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作業,處2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采掘工作面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停止采煤,制定并落實相應措施。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面積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采區開采前必須編制采區設計,并嚴格按照采區設計組織施工。否則,處1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采掘《作業規程》和專項施工安全措施或未組織學習考試就組織施工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溜煤眼上口未架設防止人員、大塊煤矸和材料墜落安全設施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 采煤工作面出現連續三根以上支柱迎山角過大或退山現象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采煤工作面回采情況發生變化時,未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補充安全措施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采掘過程中嚴禁任意擴大和縮小設計規定的煤柱。采空區內不得遺留未經設計規定的煤柱。否則,處2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編號入賬,單體液壓支柱和金屬鉸梁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后,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還必須進行壓力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處500元/根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機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的安全距離,放頂區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否則,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采煤工作面必須經常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規定。否則,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采煤工作面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初采和收尾不制定安全措施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乳化液濃度不符合規定要求,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須落實維護管理責任,確保安全、暢通。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條 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煤巖裝(轉)載點未按規定安裝使用全斷面噴霧灑水等防塵設施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不按規定放中、腰線,導致巷道方位或坡度不能達到設計要求的,處2000元/次的罰款;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或損失,按情節或損失額度從重處罰。

      第四十三條 巷道維修不是由外向里,不按規定參設臨時支柱;修護舊巷時安全道路不暢通;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只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等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不按允掘(采)通知書掘(采)進的,處2000~5000元的罰款;并視其情況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掘進工作面放炮沖垮支架后,不及時恢復支護或恢復支護不符合質量要求就冒險作業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由下向上掘進25°以上的傾斜巷道時,必須將溜煤(矸)道與人行道分開,防止煤(矸)滑落傷人。人行道應設扶手、梯步和信號裝置。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斜井(巷)施工期間兼作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并設紅綠燈和直通本井(巷)提升絞車硐室的電話。設有躲避硐的一側必須有暢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員必須走人行道,行車前紅燈亮,并有鈴聲警示,行人立即就近進入躲避硐,經電話聯系確認無誤后提升;紅燈熄滅綠燈亮且經電話確認無誤后,人員方可行走。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 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安裝使用全斷面噴霧灑水等防塵設施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五十條 前探支架不按規定架設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五十一條 高空或立眼作業不佩戴保險帶不系安全繩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 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不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不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處500元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 耙裝機作業時,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并認真執行。否則,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節 一通三防

      第五十四條 必須確保通風系統可靠,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1)礦井存在通風系統不合理,風流不穩定或風速風量不符合規程規定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2)礦井存在局部通風配風不符合規定或未嚴格執行“三專兩閉鎖”要求的,處500元的罰款;(3)礦井通風設施達不到質量標準化要求的,處500元的罰款;(4)礦井通風日常管理不到位,瓦斯檢查出現空班、漏檢、假檢等行為或出現礦井無計劃停風的,處500~2000元的罰款;(5)礦井局部通風機出現循環風或不符合規定的串聯風,處3000元/處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 必須做到瓦斯抽采達標,防突措施到位,做到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面,監控系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1)穿層鉆孔預抽石門(含立井、斜井等)區域防突措施應當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7m以前實施(在構造破壞帶應適當加大距離)。鉆孔的最小控制范圍應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石門揭煤設計》規定。否則,處罰礦井1000~2000元;(2)穿層鉆孔或順層鉆孔預抽區段煤層瓦斯,鉆孔控制范圍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防突措施》規定。否則,處罰礦井500~1000元;(3)穿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鉆孔控制范圍必須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防突措施》規定。否則,處罰礦井500元/處;(4)抽采鉆孔不按設計參數施工,處500元/孔的罰款;抽采鉆孔竣工不按規定進行驗收,處100~200元/孔的罰款;預抽瓦斯鉆孔封堵不嚴密,漏氣,處200元/孔的罰款;(5)瓦斯抽采系統不按規定定期檢測參數,檢測參數不真實,計算不準確,不按時報送檢測報表,處500元/次的罰款;(6)瓦斯抽放管路積水、存渣、漏氣等不即時處理的,處500元/處的罰款;(7)突出危險煤層的采區、工作面未嚴格落實區域和局部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處2000~3000元的罰款;(8)工作面采取消除突出措施后,未經檢驗達標、評估合格就進行采掘活動的,處2000-5000元/處的罰款;(9)傳感器的數量、安裝位置不正確,處200-500元/處的罰款;(10)監控系統和傳感器未及時維護、調校或數據不準確的,處100-200元/處的罰款;(11)瓦斯超限斷電功能不完備,不能切斷瓦斯超限區域的有關電氣設備電源的,處500-1000元/處的罰款;(12)瓦斯超限上報或處置不及時的,處1000元的罰款;(13)瓦斯超限仍繼續作業的,處5000-10000元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 石門揭煤工作面未按措施施工,誤揭露突出煤層或誤揭發生突出,未造成人員傷害的,誤揭突出煤層處罰礦井50000元/次;誤揭發生突出處罰礦井100000元/次。

      第五十七條 虛報、謊報鉆孔的個數、深度、臨界值指標的,處5000元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 發生未造成人員傷害的煤與瓦斯突出,立即停產,并報公司安監部和通防部對事故進行追查,屬責任事故的,處50000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 井下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調度室知曉,同時必須嚴格按批準的措施停止突出煤層的掘進、回采、鉆孔、支護以及其他所有擾動突出煤層的作業。否則,處3000~5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條 石門(含立井、斜井等)揭煤作業前應編制石門揭煤的專項防突設計。礦井區域防突措施、區域預測結果應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煤巷、采面未審批和沒有允掘進尺、超審批允掘進尺作業的,處2000~5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 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否則,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 公司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采掘工作面作業違反其他防突規定的,處500~2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 任何磧頭放炮作業時禁止摘掉風筒放炮。否則,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進入瓦斯超限區域的巷道口設置柵欄、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否則,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排放瓦斯和處理瓦斯積聚,瓦斯排放中不按規定撤人和送電,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七條 礦井未按規定設置反向風門或防突頭(面)放炮時不關閉反向風門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井下焊接或溜煤眼內放炮作業時,無人檢查瓦斯,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六十九條 主要通風機房零亂或兼作其它用途的,處礦井罰款500元的罰款。

      第七十條 不按規定或無措施排放瓦斯的,排放瓦斯時人員不撤至規定地點的,處2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一條 臨時停風的掘進巷道未及時撤人、斷電、設置警標和柵欄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停風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未在24h內設置密閉,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瓦斯濃度超限的巷道應當班封閉,停風時間超過24小時的盲巷和所有密閉巷道入口處必須做到斷軌、斷管、斷線“三斷”,禁止內外有導電體連通。否則,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三條 永久風門或主要運輸巷道風門未閉鎖,處500元的罰款。

      第七十四條 未按規定的時間、規定的次數對相關區域地點進行瓦斯巡回檢查或填報數據不真實,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五條 瓦斯檢查工手簿、井下公示牌板、瓦斯日報表未做到三對口,處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六條 風筒出口末端到磧頭的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 不按規定懸掛、移動、保護瓦斯傳感器,處500元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 瓦斯抽放管不按規定時間放水,處500元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 未認真執行瓦斯抽采兩計劃或瓦斯抽采泵鉆孔接續計劃的,處5000~10000元的罰款。

      第四節 爆破管理

      第八十條 巷道貫通前,兩巷相距20米前未制定和貫徹落實貫通措施,不設警戒柵欄、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就裝藥放炮的,處2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 井下放炮不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制”的,放炮員未將放炮器鑰匙隨身攜帶或使用非放炮器專用鑰匙的,處1000~2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八十二條 井下爆破安全距離及爆破后進入工作面檢查的時間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的,處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八十三條 采掘頭面采用邊打眼邊裝藥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 爆炸材料庫未建立收、發、存臺帳,庫房負責人未按規定檢查、記錄庫存情況、核實庫存數量,未做到庫存日清月結(井下爆炸材料庫還應做到班班清),記錄數字和編號不工整、清晰、準確,未達到帳、卡、物相符的,處5000~10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爆炸材料庫庫管員必須不堅守崗位,未做到在庫房手上交接班,發生空班或脫崗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違反“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一次裝藥,分次爆破。”規定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爆炸材料庫內未保持整潔、衛生,存放雜物。爆炸材料庫內未備齊滅火器材和消防工具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八條 使用其它導線代替放炮母線放炮,放炮母線存在破口、明接頭;不放炮時,未將母線兩頭扭結成短路狀態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不按規定裝填水泡泥和黃泥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九十條 不按規定試行炸藥、雷管分裝分運的。裝配引藥地點、方法不符合規定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五節 機電運輸

      第九十一條 必須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運輸設備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設備違規入井。(1)購買的機電設備和提升運輸設備無安全標志“ma”便投入井下使用的,處1000元的罰款;(2)未定期對井下機電設備和提升設備進行維護的,處500元的罰款;(3)維修的設備未經檢驗合格后便投入使用的,處500元的罰款;(4)提升系統的保護和閉鎖裝置以及保護和聯鎖裝置不符合規定的,處1000元的罰款;(5)提升系統的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缺失或技術狀況不良,動作不靈敏,工作不可靠的,處1000元的罰款;(6)井下使用的機電設備不符合國家防爆標準或未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處1000元的罰款;(7)防爆設備維修后,未進行防爆參數測量、檢驗或經測定、檢驗不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技術標準而投入使用的,處500元的罰款;(8)使用的皮帶、電纜、風筒等非金屬材料不符合阻燃要求或未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九十二條 井下各硐室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未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未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23條的,處 2000元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不符合煤礦防爆電氣設備完好標準,出現失爆的,處1000~5000元/次(處)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 井下帶電檢修、搬遷、移動電氣設備、電纜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九十五條 無計劃、違章停、送電,處1000~5000元/次的罰款。

      第九十六條 井下電氣設備未按規定安設使用電流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電壓保護、單相斷線保護、風電、瓦斯電閉鎖、綜合保護等安全保護裝置、設施,處1000~2000元/處的罰款。

      第九十七條 礦燈隨時保證完好狀態,若有失爆嚴禁發放。否則,處500元/次的罰款。

      第九十八條 礦井重要的變、配電硐室、重要的設備硐室、場所未懸掛和配備安全警示標牌、消防用品,未配齊與實際供電線路、設備設施相符的圖紙、相關管理制度、牌板、記錄的,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九十九條 檢修機電設備未按規定操作,檢修設備時未安設“有人工作、禁止送電” 等標志,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條 井口未裝設防雷裝置,沒有防止雷電經壓風管道、運輸軌道等入井的裝置和措施的,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一百零一條 未按時定期保養、維護、檢修、巡查電氣設備、設施、電纜、接線盒等(無記錄按沒有執行處理),處500元/次的罰款;電氣設備、設施的安裝、架設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一百零二條 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儀器、儀表未按規定和要求安裝、連結的,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一百零三條 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必須按要求掛牌管理,標明責任人、檢查日期、整定值、是否完好等內容,若有一項不符合的,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一百零四條 乙炔瓶與電氧焊未隔開10米以外及作業不按規定操作,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零五條 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檢漏裝置失靈或去掉不用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零六條 所有不用的電線、電纜亂放、亂扔、存放不整齊或正常使用的電纜未按規范懸掛整齊,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一百零七條 機車司機不隨身攜帶鑰匙或無燈開車,處500元的罰款;造成列車追尾、碰撞、斜坡跑車事故的,處2000~20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零八條 斜巷運輸時未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的,處2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 提升運輸使用不合格插銷、連環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條 違反斜坡提升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兩連環提升,信號裝置等不可靠,未使用安全繩,未正常使用阻車器、擋車欄,未按規定使用、檢查、維護提升鋼絲繩和連接裝置,多掛提升運輸車輛或掛超重、超長、超寬車輛而未采取特殊安全技術措施的,處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一條 斜井、平巷運輸特殊設備、大件或長件時未制定安全措施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二條 違反平巷運輸規定的運行路線、方向、速度、牽引車數,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力推車時未使用口哨、間距不足、超速、放飛車的,處500元/人·次的罰款。

      第六節 地測防治水

      第一百一十四條 必須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1)未嚴格執行“有掘必探”規定的,處2000元/處的罰款;(2)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執行探放水規定的,處1000~5000元的罰款。①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窯時;②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含水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或通過它們之前;③打開隔離煤柱放水前;④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或裂隙發育帶時;⑤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鉆孔時;⑥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時;⑦采動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或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隔水巖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⑧接近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預兆或情況不明時;⑨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時。

      第一百一十五條 礦井應當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制度,建立防治水機構、配備滿足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門探放水隊伍、專用探放水設備,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未按規定建立制度、或未組建防治水機構、或未建立探放水隊伍或未配應有的設備,處2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六條 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3-5年)和年度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礦井應具備各類防治水圖件及防治水基礎臺賬,內容必須真實,應同時具有紙質件及電子件。每缺一種圖件或臺賬處1000元的罰款;圖紙內容不真實、不完善或未按規定對圖紙內容進行修正完善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礦井受水害威脅的區域,進行巷道掘進前,應當采用鉆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機構應當提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經礦井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監和地測等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違反本條規定進行巷道掘進的,處2000~5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九條 礦井工作面采煤前,應當采用物探、鉆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內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富水性等情況。地測機構應當提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礦井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監和地測等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回采。發現斷層、裂隙和陷落柱等構造充水的,應當采取注漿加固或者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等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回采。違反本條規定進行開采的,處3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條 采掘工作面必須按《煤礦防治水規定》、《煤礦地質工作規定》進行探放水,探水前,應當確定探水線并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違反本條規定,在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情況下,盲目進行施工,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一條 防隔水煤(巖)柱的尺寸,應當根據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巖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巖層移動規律等因素確定,由礦井地測機構組織編制專門設計,經礦井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未按要求進行防隔水煤(巖)柱專門設計或未組織審查,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二條 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當根據水壓大小、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作出具體規定。探放老空積水最小超前水平鉆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于10m。探放水設計、施工不符合本條規定,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三條 采掘工作面探水前,應當編制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無探放水設計或設計未經總工程師組織審定進行探放水施工的,處1000元的罰款;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探放水的,處500~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四條 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否則,處500元/處的罰款。

      第七節 地面

      第一百二十五條 職工調換工種或崗位,不按規定進行培訓,或未考試合格就安排上崗工作的,處1000元/人·次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六條 高空作業未按規定佩帶保險繩、保險帶、安全繩的,處500~1000元/人·次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七條 鍋爐、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空壓機、風包、水箱不按規定檢查安全閥;壓力表或水柱計失靈或不按規定操作、維護、檢修,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八條 地面各工種上崗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用品,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有戴手套、系圍巾、發辮露在帽外、工作服穿戴不整齊或破損等操作旋轉機械設備的人員,處5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三十條 在井口安全警戒內,未經批準進行電焊、氣焊、氧焊的,處1000元的罰款。

      第一百三十一條 在井口30米范圍內及其他禁止吸煙區域發現煙頭,將按煙頭數量進行處罰,處100元/個煙頭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二條 入井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穿化纖衣服的,處500元的罰款。

      第三章 獎勵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舉報“三違”行為的人員經查實后給予500~1000元獎勵;舉報重大“違章指揮”行為經查實后按所處罰金額的50%進行獎勵。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因制止三違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或在搶險救災中有突出表現的有功人員給予全公司通報表揚,并根據情況給予500~5000元的獎勵;有突出貢獻可報集團公司給予嘉獎;

      第一百三十五條 對提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重大建議、技術措施或工藝改革并經實施有效的有功人員給予全公司通報表揚,并報給予500~2000元的嘉獎。

      第四章 附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 本《獎懲制度》僅為公司對下屬單位的檢查處罰依據,礦井現行的有關獎懲制度在本礦井內繼續執行。公司按本《獎懲制度》獎勵到個人,其處罰只對單位,由被處罰單位追究落實到責任人。

      第一百三十七條 本《獎懲制度》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煤礦地質工作規定》的罰則部分執行處罰,無罰則規定的比照本《獎懲制度》的相關條文執行處罰。

      第一百三十八條 按本《獎懲制度》所處罰的罰款,由公司財務單獨列賬,作為公司的安全獎勵基金。

      第一百三十九條 本《獎懲制度》從二o一四年五月一日起實行,解釋權歸公司安監部。

      重慶市南川區大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7篇 h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貴州省境內從事采掘作業的煤礦(含煤礦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按規定裝備安全監控系統,低瓦斯礦井裝備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未按規定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礦井不得從事煤礦生產活動。

      第二章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

      第四條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

      第五條 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章監控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第六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轉所需要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七條 裝備監控系統的礦井應至少配備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和配齊相應的系統維護人員。系統維護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經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一氧化炭、溫度,水位及頂板等環境參數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

      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匯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接到匯報后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并記錄出來結果備查。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并簽字。

      第九條 為確保監控系統不間斷的可靠正常運行,對不能正常工作的傳感器要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各種傳感器應有足夠的備用量。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第十條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對安全監控設備和瓦斯檢測儀器定期校驗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鑒定。

      甲烷校準氣樣的相對誤差必須小于5%。

      第十一條 每天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享。

      第十三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主機或系統電纜發生故障時,系統必須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第十四條 煤礦應建立以下監測帳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臺帳;

      (2)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查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志;

      (6)礦井安全監控日報表;

      (7)礦井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第十五條 監控系統中心站主機應不少于2臺,一臺備用。系統必須有防雷電保護,當電網停電后,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2h。

      第十六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必須性能可靠,工作穩定;安全監控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行業標準,井下設備必須取得煤礦安全標志。

      第十七條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生產企業和銷售商要有良好的質量和信譽,安裝監控系統時,必須提供聯網數據界面協議,便于今后實現全省聯網。對煤礦監測系統維護人員做好系統使用及監測監控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并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務。

      第十八條 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把煤礦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納入日常監察工作,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每年對轄區內煤礦監測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要進行專項監察。

      第四章行政處罰

      第一十九條 未按規定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礦井一律下達停止作業通知書。

      第二十條 煤礦企業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體私營煤礦的投資人未按規定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轉所需要的資金投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未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或系統維護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第二十二條 未按規定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監控設備定期進行調試、校正;對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定期進行校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沒有安全設施設計或者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

      (二)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

      (三)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五)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六)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七)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

      第8篇 地方煤礦安全管理理論模型

      目前,地方煤礦管理都面臨著一個非常困惑的問題,就是煤礦安全控制無法做到心中有數。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問題,主要是由于地方煤礦的主要管理者沒有搞清楚——安全管理究竟要管什么?怎么管?他們最擔心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最頭痛各種零打碎敲事故不斷。

      作為管理者,面對復雜棘手的問題,正確的做法是對其分析,歸納并據此制定相應的對策。煤礦管理要解決煤礦安全問題亦應如此。

      分析目前地方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大體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對硬件基礎設施的控制,即:對人、財、物的控制。一類是對軟件基礎設施的控制,即宏觀管理。硬件管理表現在由于地方煤礦起點低,基礎薄弱,企業職工大多是農民工、輪換工、合同工、協議工和臨時性季節工,他們文化水平低,又沒有專業技術,心理上缺乏市場考驗的能力,主人翁儀式和集體觀念,不能適應高強度的集約化、機械化采煤作業,并且資金投入不足,安全高效的高科技現代化設備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往往會導致環境的不安全條件,機、物的不安全狀況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軟件控制表現在管理,科學是生產力,管理也是生產力,而且科學技術必須通過管理才能轉變成為現實的生產力。煤炭行業安全管理系統工程是煤炭工業現代化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途徑和方法。傳統的安全管理往往是從企業(或人)自身經驗歸納的一些方法、原則進行管理,也就是經驗管理。而現代安全管理系統工程是以系統工程理論為核心,并在傳統安全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起來的一門跨越多學科領域的邊緣學科。它應用現代的、嚴格的管理手段和高科技的網絡監測信息,能動地分析、預測和預防事故的發生,使事故的概率達到最低值。

      針對煤礦安全管理問題,應從概念確定、問題分解、途徑選擇、措施制定、責任劃分,制度建立、體系構建,知道戰略規劃和評價系等方面著手,系統地創建一個煤礦安全管理模型,以解決管理體系缺位問題,幫助煤礦管理者設計一個科學、系統、完整的管理體系,以支撐個煤礦生產過程,適應現代煤礦安全管理的需要。

      煤礦安全管理概念

      煤礦安全管理可以分解為兩個問題:一個是環境問題;一個是人的問題。人的問題又可以分解為素質和意識問題。因此,煤礦只要環境可靠了,人的素質提高了,安全意識強化了,安全意識強化了,就能實現煤礦安全。

      煤礦安全的定理:煤礦安全=環境+素質-僥幸。安全環境管理的目標:使環境不危及人身安全。安全行為管理的目標:使行為不危及自身或系統內他人的安全。煤礦管理者的人物:圍繞環境管理和行為管理,創建一個科學、系統、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支撐整個煤炭生產的系統。

      目前,安全管理體系的缺陷主要是:大體系缺位,即環境標準與評價體系、行為標準與評價體系以及責任體系有缺陷,管理制度缺陷,管理戰略缺位。

      煤礦安全管理體系

      1、安全管理對象。安全管理對象就是安全管理所涉及的內容,分別包括環境管理和行為管理所涉及的內容。

      環境管理的內容包括系統、空間、條件、輔助系統。行為管理的內容包括人的素質和人的意識。

      2、煤礦安全問題。有了煤礦安全的構成定義后,依次分析安全上存在的問題。從地方煤礦安全管理現狀看,主要存在六大問題:環境上不可靠,行為上不規范化,措施上不得力,責任上不落實,體系上不健全,戰略上不到位。要想解決煤礦安全問題,應圍繞上述六大問題研究措施,從根本上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和辦法。

      3、安全管理途徑。面對安全管理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應從兩個方面去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一是環境方面,二是行為方面。

      環境達到安全的途徑:技術、工程和裝備。行為達到安全的途徑:培訓和制度。人的素質問題,必須通過培訓來解決;人的意識問題,必須通過嚴厲的制度來約束。

      4、安全管理措施。環境管理措施:優化系統、提升裝備、改善條件。優化系統,要科學地設計系統必須依靠最好的設計專家和人員,設計出最好的系統,再通過投資,構建好這個系統。選擇最好的專家進行設計、投資建設,是解決系統問題的關鍵措施。提高裝備,要采用良好的設備,并與優化系統結合起來;提高效率,減少人員,實現集約化生產。改善條件,就是對危機安全的有害氣體、火區、水源、構造、地壓等,采取技術措施,消除隱患。

      5、安全管理責任。技術責任:對環境的設計負責,即對系統、空間和改善條件的方案設計、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設計等安全可靠性負責。不同層級的技術人員,負責不同的技術責任,由此劃分技術責任。行政責任:對環境的結果負責,這里分為決策責任和管理責任,決策責任和管理責任,決策責任對系統、空間和改善條件的投資負責,管理責任對環境形成的過程和結果負責。

      行為管理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對行為的教育負責,即管理者對行為者的培訓與教育負責。使用了沒經過培訓或不合格的員工,完全是管理責任,因無知而出了事故,誰使用,誰負責。

      自身責任:對行為的結果負責,即行為者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負責。自身責任有兩種后果,一是自己的行為生產的結果傷害了自己;另一種是自己的行為后果傷害了他人,或連自己和他人一并傷害了,行為者都要負責任。

      6、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把安全的管理內容,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管理責任、獎懲辦法等,納入制度化管理,實行管理的法制化、標準化、程序化,使安全管理走上規范化軌道。

      安全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責任制、環境管理標準、員工培訓制度、崗位技能等級制、“三違”處罰制度、安全風險抵押制、安全管理獎罰制度等。

      絕大多數獎懲制度存在的缺陷:以事故結果為評判標準,不是以環境和行為結果為評判標準,兩者應當聯動。

      安全管理體系的評價

      目前,在煤礦環境安全評價上,主要評價系統的可靠性、裝備的可靠性、條件的可靠性,在這方面已經有一套比較科學、系統、完整的指標體系。但還必須針對完整的煤礦安全管理體系,建立一套科學、系統、完整的評價體系。對此,主要補充下列內容:安全管理措施評價;責任評價;制度評價;戰略評價;管理者素質評價等。

      第9篇 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

      摘要:我國煤礦事故頻發,嚴重影響了煤礦的安全生產。本文在闡述了影響我國煤礦安全生產關鍵因素的基礎上,結合煤礦安全管理的特點,分析了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實踐表明,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為煤礦的安全生產提供了有效保障。

      關鍵詞:煤礦;安全管理;工業工程;適用性

      煤礦要實現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精細化的管理手段,將可能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造成威脅的各種因素充分地細化、分解,制定詳細可行的標準和措施并加以嚴格貫徹執行。而工業工程是對人員、物料、設備、能源和信息所組成的集成系統,進行設計、改善和設置的一門學科,它綜合運用數學、物理學和社會科學方面的專門知識和技術,以及工程分析和設計的原理與方法,對該系統所取得的成果進行確定、預測和評價。簡言之,工業工程的目標就是使生產系統投入的要素得到有效利用,降低成本,保證質量和安全,提高生產率,獲得最佳效益。因此,應用工業工程能夠提高礦井安全精細化管理的效率,針對性地促進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 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素

      影響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素表現在:①我國煤礦地質基礎條件差,水、火、瓦斯、粉(煤)塵、噪聲、頂底板、熱害等災害對礦井的安全生產造成了極大地威脅,且隨著開采規模的擴大和采掘深度的延伸,煤礦井下將面臨著更多的生產安全問題;②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根據相關調查資料顯示,全國近40個年產500萬噸的大中型煤炭企業中,煤礦生產一線工人85%以上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下井采煤的工人80%以上為農民工,基本上都是文盲;③我國煤礦安全投入的欠賬非常大,由于投入不足,煤礦設備老化,技術落后,井下防災抗災能力差,加劇了事故發生的可能;④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國有或國有控股的煤礦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發生事故的概率較小,而地方政府或個人投資的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相對較低,發生事故概率較大。

      二、工業工程與安全管理的關系

      1.注重基礎管理。煤礦安全的基礎管理包括的方面較多,如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建立、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安全設施的投入和布局等內容。而工業工程技術應用于研究對象時就非常注重對基礎標準、工藝流程的合理性、設施布局等基礎層面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改善。

      2.注重人的因素。對于煤礦來說由于自然條件及安全投入欠缺的原因,完全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不現實的,因此在煤礦生產中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杜絕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能夠十分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而工業工程技術在對所研究的對象進行分析時就非常注重人的因素,使從業人員掌握標準的操作流程、動作和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3.注重環境的因素。長期在煤(粉)塵、噪聲、照明不足、濕度大、溫度高等“臟、亂、差”環境中工作容易產生疲勞、思想上容易麻痹,產生管理和操作失誤。不可避免地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在煤礦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可以采用工業工程中人機工程學的知識對生產場所的煤(粉)塵、噪聲、照明、濕度、溫度等參數進行優化,對生產設施設

      備操作的安全性、舒適性進行優化,為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從而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生產。

      4.注重持續優化。煤礦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各種危險有害因素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如某些被認為是具有很大危險性的危險源經過整改、采取措施后反而會變得安全起來,而原來構不成威脅的一些因素則會由于疏于管理而變成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因此,煤礦的安全管理是變化的、動態的,需要不斷地持續加以優化,這個優化沒有終點,這與工業工程所倡導的持續優化的思想是一致的。

      三、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

      3.1 適用于不同管理水平的煤礦

      我國的煤礦企業由于投資主體的不同,管理的水平也不相同。相比較而言,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礦的管理水平相對較高,而地方或個人投資的煤礦管理水平則相對較低。由于管理具有累積性,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實際的安全管理手段必須具有針對性,要與當前煤礦企業的管理水平相適應,不能脫離實際。

      (1)管理水平落后的煤礦。對于管理水平相對比較落后的煤礦企業,基礎工業工程中的方法研究、作業測定及現場管理是其用武之地。如可采用工業工程技術,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結合煤礦開采條件、工程內容、系統和工藝要求等,對工人的操作流程進行合理的優化分析、對作業規程的編制提供幫助、對基礎設施的布局進行優化分析、對危險性作業的動作進行研究等。

      (2)管理水平先進的煤礦。對于管理水平相對較先進的煤礦企業,在應用工業工程的基礎上可以更好地采用現代工業工程的有關技術和方法。如對國有大型煤礦進行安全管理時,可以綜合運用計算機技術、無線通訊技術、系統優化技術等實施對生產的各個方面進行監控,無論是在礦井下,還是在礦井上作業人員的行蹤、作業狀態都一目了然。此外,還可以采用計算機仿真技術對煤礦中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所產生的后果進行模擬,以便為安全管理提供有針對性的對策。

      3.2 適用于不同的管理層次

      工業工程能夠適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層次,無論是安全戰略規劃的制定、安全管理投入決策、還是具體安全措施的實施和制定。工業工程都能很好地適應。

      (1)宏觀的管理層次。在煤礦的宏觀管理層次上,工業工程能夠幫助決策者對安全管理的規劃、安全費用的投入以及取得的效果進行預先的分析,達到“未雨綢繆”,可以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少走彎路,獲得以較少的安全投入,取得較佳的安全效果。同時還可以從總體上分析把握一個安全生產周期內,安全狀況的總體情況。

      (2)微觀的管理層次。微觀的安全管理層次指的是具體的安全管理,比如生產現場安全隱患的識別、工人操作動作不規范的發現和糾正、作業流程合理化、安全生產設施的合理配備、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合理制定、作業規程的制定等均可以采用工業工程來實現。

      3.3 適用于不同的工作場合

      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是較為廣泛的,不僅可以適用于現場的安全管理,而且可適用于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還可以在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方面發揮作用。

      (1)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工業工程對煤礦生產現場的管理是卓有成效的,煤礦的生產系統多、涉及的設施設備多、生產環境復雜、生產工藝流程多,加之工種也較多,如果不合理地進行規劃和管理,則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很有可能的。如可以采用“5s”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理念來對現場進行優化管理,清除不必要的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井然有序,提高工作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2)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同樣重要,在安全管理過程中為煤礦生產的輔助服務部門(如生產調度、材料供應、運輸、后勤保障等)同樣需要運用工業工程技術的理論和方法,對各自的系統進行優化、改善,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3)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煤炭生產是一個特殊的具有高度危險性的行業,必須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工業工程在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中的應用,一方面是采用工業工程的方法合理地安排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層次的人員安排不同的培訓內容,做到用較少的培訓工作量和經費投入,達到最好的培訓效果;另一方面是將工業工程的效率、安全的思想和方法灌輸到員工的頭腦中,做到在工作中時時刻刻能夠發現問題、識別安全隱患,并積極地采用包括工業工程在內的方法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4 適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對象

      (1)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煤礦的生產系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涉及的設施設備較多,這些設施和設備兼具生產和安全保障的功能,如機電硐室、避難硐室、井下消防硐室、井下火藥庫、通風機、空壓機、提升運輸機、液壓支架等。對這些設施設備要很好地加以管理,具體的做法是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設計的基本要求,將工業工程的思想和方法融入到這些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過程中去,能夠合理地布置和使用這些安全設施設備,便能夠發揮出更大的安全和經濟效益。

      (2)煤礦安全生產環境的管理。我國的煤礦多數受著瓦斯、水、頂底板、熱害等自然因素的侵擾,除此之外,生產過程中火、粉(煤)塵、噪聲也是嚴重的職業危害。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采用工業工程技術結合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有技術,首先對這些危害因素進行最大程度的消除,然后對作業環境進行徹底的優化和治理,能夠收到良好的效果。

      (3)煤礦安全標準化基礎標準的管理。煤礦要實現安全生產,則必須實施精細化的管理模式,而精細化管理模式必須以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為基礎。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是指煤炭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施質量標準化工作,在安全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檢查,信息反饋和統計,事故預防、搶險、處理等方方面面建立起工作規范、責任制度、管理質量標準,并嚴格執行,以減少、避免直至消除安全事故,使煤礦始終處于安全生產的良好狀態。而工業工程技術特有的“精細入微”的分析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對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無疑是非常適用的。

      (4)煤礦安全投入資金的管理。煤礦的安全生產必須要有一定的安全投入作為保障。這種投入最終將轉化為煤礦的安全成本。在煤礦的生產實踐中。安全保障度過低,事故頻發,損失大,是要避免的,但也不是不計效益地越高越好,客觀上要求實現一個合理的安全保障度。這就需要采用工業工程的思想和理論方法,在確保達到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礎上,盡可能地控制安全投入的成本。

      (5)煤礦安全信息的管理。在煤礦的安全管理中對安全信息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煤礦涉及的生產系統多、設備設施數量大、工種復雜,地質條件差。而要對這些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及時的掌握,則必須要建立礦井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統。礦井安全信息管理系統重點為生產調度系統、通風防毒系統及物資供應系統。運用工業工程技術結合計算機網絡技術構建可靠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就可以實現對井上下各生產系統的合理調度、追蹤和發現工人的不當操作行為、識別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必須的物料的短缺情況等,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5 適用于煤礦安全管理的不同階段

      對煤礦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的管理過程,要從煤礦安全管理的戰略高度進行規劃、設計,然后在具體的安全管理過程中時刻注意防范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夠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事故降低到最大限度。

      (1)煤礦安全管理的規劃與設計。煤礦安全管理的規劃與設計就是運用工業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統籌考慮某一生產周期內要達到的安全保障度、安全投入的資金,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等因素制定每個生產環節、每個階段應該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只有事先對安全管理所要達到的目標進行規劃,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才能低成本、高效率地實現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

      (2)煤礦正常生產時事故的預防和控制。煤礦正常生產時,就是要運用工業工程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方法,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預先的識別和控制,將事故的根源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于煤礦來說,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是制定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的首要工作,但這一點有時是相對比較困難的。而工業工程可以采用特有的手段,采用看出問題、問出問題、實驗出問題、換角度找出問題以及挖掘出問題等方法來發現安全隱患。然后結合煤礦的具體實際,迅速制定隱患整改措施,并付諸實施。

      (3)煤礦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救援。一旦發生事故時,可以采用工業工程的優化組織的相關理論和方法,成立救援指揮中心,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合理調配救援物資和救援人員,組織相關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搶險救護人員迅速有效地施救,將生命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四、結 語

      由于工業工程的特性,其在煤礦的安全管理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今后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工業工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以便扎實有效地推動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為煤礦的安全生產起到應

      第10篇 淺談如何管理好煤礦安全工作

      煤礦行業是一個典型的高危行業,它有五大自然災害和機電、運輸安全直接威脅著企業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習總書記曾說“發展不要以人的生命為代價”;李克強總理也曾說:“不要帶血的gdp”;煤礦企業如是說:“不要帶血的煤炭”。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產,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科學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經濟發展必須建立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上,絕不能以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甚至犧牲職工生命為代價。堅持安全生產“十二字方針”,大力實施科學興安、人才強安、文化保安。因此,要搞好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促進煤炭企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可以著重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轉變觀念、強化思維

      樹立安全為天的重要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和盲目樂觀的觀念,把“零事故、零隱患、零缺陷”作為安全工作目標,“從零開始、向零奮斗”;要去真抓、實抓、細抓、全抓,安全工作想不到就是失敗、做不到就要問責、出現問題就得追責。

      二、健全制度、從嚴管理

      強化制度落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任人唯親、放任自流,安全管理制度不能做擺設,并抓好兩個層面的學習;一是班隊學,通過學習讓員工知道該怎么干;二是部門學,讓各職能部門依法監督檢查,知道該怎么管;安全管理制度要不斷健全、完善和更新并公之于眾,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為安全生產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不斷學習、綜合評比

      強化安全文化建設,引領和提升安全理念,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在思想上要克服“怕”字,在行動上要突出“干”字,在工作上要體現“防”字。

      安全工作,由日常工作積累,讓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腦入心,并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行動,才能夠做到“以不變應萬變”。“不變”的是日常的、扎實的安全工作,對安全工作一以貫之、常抓不懈,自然能夠在“萬變”的安全檢查中和安全事故隱患面前從容淡定、游刃有余。

      (一)、抓安全需要一支業務精湛、素質良好、作風端正的管理隊伍;強化管理隊伍自身建設勢在必行,去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心。領導干部要當好領頭羊,不僅要言教,更應身教,必須用模范的作用、嚴謹的作風、科學的方法、踏實的行為教育和引導職工。要由領導干部去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系,要正確認識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牢固樹立抓好安全工作就是我們的神圣職責,時刻保持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奮發有為的工作狀態、扎實務實的工作作風,負起對社會的責任感、負起對員工生命安全的責任心,腳踏實地、扎扎實實地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二)、必須堅持從基層班組抓好安全思想宣傳教育工作。班組是企業的細胞,是生產的第一線,確保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班組責任重大,必須把安全思想教育落實到班組成員,并作為班組建設的重要內容。班組長是班組的核心,具體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要由他們去組織、實施,班組長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班組安全思想教育的質量,因此必須在認真配齊配好班組長的同時,要對他們進行重點培訓,以提高他們從事班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以“生產無隱患、個人無違章、班組無事故”的要求,結合班組的具體情況,制訂出實現“安全合格班組”標準的具體辦法,深入開展創“安全合格班組”等群眾性活動。

      (三)、抓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通過大眾傳媒、思想疏導、安全教育培訓、班前教育、聯責聯保、群安活動、文藝宣傳、案例教育等安全宣傳教育方法灌輸到位、常抓不懈,以杜絕違章為重點。通過安全知識學習、競賽、板報、標語、案例分析、安全演講、安全大討論等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形成教育、管理和自我認識有機結合的系統工程。實現安全管理人性化,開展個人優秀評比活動,提高員工積極向上的思想。

      四、注重細節、疏而不漏

      “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細。”“細節決定成敗”,在安全生產中,我們要帶著“顯微鏡”深入一線檢查隱患,運用“放大鏡”及時整改隱患。要從大局著眼,從細微處入手,想在心里、掛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時刻繃緊安全這個神經,決不怠慢。

      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從細節入手,不忽視每一個細微環節,不放過每一個細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個死角,若一個細節沒注意到,就會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五、落實責任、強化現場

      強化區隊長、班組長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要有一個敢抓善管、技術過硬、重視安全的班組領導核心,組織工人嚴格按照三大規程作業,這個領導核心就是班組長。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時班組長有通知立即停止作業的權利,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處理,存在險情時必須立即將作業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為此,班組長不但要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思想覺悟高,責任心強,能關心、團結同志,而且還要有過硬的技能、強烈的安全意識和熟練的安全生產知識。班組長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帶領班組全體職工為實現“安全、優質、低耗、高效益”的目標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生產任務并制定一個實現安全生產的明確的奮斗目標。

      六、多渠監管、全方監控

      (一)、認真組織、定期開展。定期組織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通過檢查去發現問題和隱患,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揪住不放,一抓到底。

      (二)、重點排查、找準問題。開展重點檢查或進行專項檢查,確保通過檢查能真正找準問題,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防止走過場現象。

      (三)、采取措施,及時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采取果斷措施及時進行治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施跟蹤督查,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等,確保整改及時有效。

      (四)、杜絕三違,嚴懲不怠。要從嚴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章行為,嚴厲打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違紀現象,不能以仁慈心里去管理煤礦安全工作,只有從嚴管理才能降低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五)、落實到位、防范未然。在監督檢查中要做到“六個”到位。一是思想認識要到位;要把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法律的高度來認識,把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置于優先部署的層面來把握,扎扎實實地推進,把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細做實。二是教育培訓要到位;要切實加強企業安全轉崗教育、復工安全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要宣傳推廣先進的煤礦安全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三是責任落實要到位;要把事故發生后的責任追究提前到對隱患責任的追究,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努力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四是制度執行要到位;要堅持每月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礦井安全狀況,重點解決影響安全的各類隱患問題。五是隱患治理要到位;要一級監督一級,一級追究一級,以此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使安全管理的壓力得到層層傳遞。六是現場監管要到位;要強化對生產現場的日常監察和動態監察,做到井下監察“無盲區、無盲點、無空檔、無縫隙”。

      七、同舟共濟、齊抓共管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要將抓好安全工作的壓力層層傳遞,使之形成“人人講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遵章守紀”的濃厚氛圍。

      領導和安全員主要監督、檢查、了解生產現場和班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獲取安全信息,消除安全隱患,促進安全生產。但是生產單位,員工多、生產面廣、危險源點多,不可能派專人一直“關照”每位員工。因此說,抓好安全工作更應該靠大家,靠我們每一個員工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對安全學習的積極性、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才會增強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才會在日常的工作實踐中不斷提高自己的本領,才能及時發現自己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并能積極主動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和防范。那么安全生產的大好局面就會形成,“四不傷害”的貫徹才能行之有效。

      八、持之以恒、嚴于律己

      在現場作業過程中,發現有危險因素,即使沒有安全員在現場檢查監督,也決不能有趕工圖快、冒險蠻干、圖省事存僥幸的心態,就需要職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律己慎獨的良好心態。要多做安全準備,要堅持“四不生產”原則。尤其是沒有人監督時,個別人往往會放松安全弦,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敢貿然開干;其實那些安全措施不是“秀”給檢查人員看的花架子,措施是用來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的一種方式;所以加強自律才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九、堅持原則、嚴格追究

      強化責任追究。凡是發生的各類事故,無論事故大小、無論事故是否造成人員傷害,都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執行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制定的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該撤職的要撤職、該降級的要降級、該開除的要開除、該處分的要處分、該罰款的要罰款,決不能姑息遷就,不能因責任未追究,導致責任的放松,而釀成更大事故的發生。如果一次僥幸違章行為逃避了處罰,就鼓勵了冒險作業者的膽量和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要通過事故責任的追究,起到警示教育的積極作用,促使制度管理更加規范化,確保生產工作的安全性。

      第11篇 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年,**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將緊緊圍繞區、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應急管理工作的總目標,堅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自治區黨委八屆七次、八次全委(擴大)**黨委十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全國、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區、州煤炭工作會議精神及有關部署,牢固樹立和強化安全生產的“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不斷推進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建設,依法規范和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全州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進一步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

      (一)扎實推動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各縣(市)煤炭局要進一步明確承擔應急管理工作職責的科室和工作人員,并指定專人負責。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制度機制、落實保障措施,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作用,積極適應安全生產工作新常態,確保應急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縣(市)煤炭局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督促和指導轄區內煤礦企業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主體責任的落實。大中型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并配備專職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礦應確定機構或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工作

      各縣(市)煤炭局和煤礦企業要深入貫徹《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號)要求,完善建立應急值守和應急救援信息跟蹤報送制度,加強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協調、救援實施和組織管理,嚴防發生次生衍生事故,確保應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安監總廳應急〔**〕95號),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工作,持續改進應急準備工作。

      (三)進一步加強應急聯動機制建設

      一是各縣(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確定的工作職責,進一步規范本部門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接報處置程序、應急救援響應程序,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機制,加強應急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二是要進一步加強與預案成員單位的聯系與協作,建立統一應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部門之間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協同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預警機制,形成合力,確保事故救援響應快速、應對科學、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進瓦斯監測監控平臺的升級改造建設工作。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做好各類事故及預警信息處置和統計報告等工作。

      二、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

      (一)依法依規督促煤礦企業組建專業救援隊伍

      各縣(市)煤炭局要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積極引導煤礦企業聯合組建礦區救援隊伍,整合礦區應急救援資源,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凡未建立專業礦山救護隊的煤礦企業要與就近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援服務協議。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應急管理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依法指導煤礦企業落實應急管理經費投入,及時補充人員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逐步改善和提高礦山救護隊基礎訓練等設施,落實礦山救護隊正常運行維護費用,儲備足夠的自救互救器材和應急救援物資。年內阜康市完成聯合礦山救護隊的組建任務。其余縣(市)要結合轄區煤礦企業實際,逐步推進,不斷提高應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處置能力。

      (二)提高礦山救護隊伍技戰術水平

      州礦山救護隊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礦山救護隊實行軍事化管理,強化訓練水平和強度,日常訓練要與實戰相結合,創新訓練方式,提高現場險情確認、搜救查找、搶險處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視戰術演練,努力提高訓練水平和業務素質,保證救援隊伍整體戰斗力。我局將嚴格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考核規范》等制度標準的要求,定期對礦山救護隊的訓練成果進行檢查。州礦山救護隊每季度組織一次達標自檢,州煤炭局每半年組織一次達標檢查。

      (三)加強礦山救護隊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安全技術服務等工作的組織指導

      各縣(市)煤炭局要按照《關于印發**州**年煤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昌州煤字〔**〕31號)要求,配合州礦山救護隊做好本轄區煤礦企業年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督促煤礦企業按期完成隱患整改工作。州礦山救護隊要嚴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計劃認真制定煤礦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受檢煤礦企業要積極予以配合。加大對礦山救護隊開展安全技術服務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各項服務工作科學、安全開展,礦山救護隊在開展安全技術服務工作時,要嚴格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煤礦安全規程》等標準規范的規定程序進行,嚴禁違規、違章操作。

      三、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落實應急演練計劃

      (一)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一是各縣(市)煤炭局要根據本級政府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組織制定本部門應急預案并報送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煤炭管理部門。各縣(市)煤炭局要根據事故的實際處置過程和預案演練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對部門預案進行修訂,健全和完善本部門在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協調聯動等方面的制度和機制。要加大對部門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工作,確保相關人員熟悉預案內容。二是加強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落實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各縣(市)煤炭局要指導轄區內煤礦企業做好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備案工作,做好企業預案與本級政府專項預案、本部門預案、企業之間預案的銜接工作,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導煤礦企業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尤其是針對基層層面制定的現場處置方案應該簡化、易學、針對性強,實現標準化、牌板化、卡片化。嚴格按照《自治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落實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報備工作。三是凡未編制應急預案、未按照《自治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程序進行備案的煤礦企業,在申請辦理、變更、延期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時,不予辦理、變更、延期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或不予批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四是各縣(市)煤炭局要重視停產、停建礦井的應急管理工作,要加強對該類礦井的危險源監測和監控,完善應急處置措施,嚴防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應急預案演練

      各縣(市)煤炭局要把應急預案演練作為推進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鍛煉應急隊伍的重要舉措,指導轄區內煤礦企業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和演練實施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應急預案綜合演練、專項演練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突出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環節,強化現場處置方案和重點崗位部位的演練,保證一線從業人員掌握事故應急處置要點,不斷提升崗位人員的應急救援實戰能力。各縣(市)煤炭局年內至少組織1次“雙盲”演練或實戰演練。

      四、加大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產應急宣傳教育力度

      結合“六五”普法、“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等重大活動,大力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號)、《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面向社會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知識,開展應急體驗性教育,提高應急意識和技能。

      (二)組織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工作

      各縣(市)煤炭局要按照我局制定的《關于做好**年度**煤炭行業培訓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25號)及《關于下達**年全區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工作計劃的通知》(新煤安應急發〔**〕10號)有關要求,組織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工作。

      一是加強應急管理人員培訓。推動應急管理人員分層級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全員培訓的原則,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和煤礦企業應急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管理培訓和考核規章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培訓目標、內容、標準和方法。年內我局將分期組織全州各縣市煤炭局主管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及其應急管理工作部門人員和煤礦企業主管應急工作的領導及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班進行培訓。

      二是深化礦山救護隊伍專業培訓。加強礦山救護隊指戰員專業培訓,提高礦山救護隊伍專業技術能力。充分發揮州礦山救護隊的功能和作用,廣泛運用模擬仿真、實戰化演練等新技術改進培訓手段、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選派指戰員參加培(復)訓,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礦山救護工作。

      三是加強應急知識普及和應急技能培訓。各縣(市)煤炭局要指導各煤礦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全體煤礦干部職工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對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要求,突出重點崗位和井下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措施。礦山救護隊要積極開展對煤礦一線從業人員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培訓工作,特別是煤礦一線從業人員能在規定時間正確使用和佩戴自救器的培訓,努力提高一線從業人員自救、互救技能。我局將組織1期監管人員應急自救常識培訓班。

      五、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工作水平

      (一)加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報送

      各縣(市)煤炭局、煤礦企業要按照我局有關規定和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準確上報各類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統計分析、事故救援總結評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應急管理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我州煤礦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科學化水平。

      (二)扎實開展應急資源普查工作

      進一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不斷充實本地區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專家、隊伍、裝備、典型案例和應急預案數據庫,及時準確掌握和利用社會各類應急資源,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健全應急專家組工作機制

      各縣(市)煤炭局要建立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庫,根據專家擅長專業進行分類,暢通專家參與工作的渠道,調動專家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積極性。組織專家參與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專項檢查、應急預案評審、應急演練評估、應急課題研究、各類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切實發揮專家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進應對處置能力不斷提升。

      (四)強化績效管理目標考核工作

      **年度應急管理績效考評指標作為****年考核各縣(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指標的一項重要考評內容,各縣(市)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工作,確保各項指標順利完成。我局將對各縣(市)煤炭局**年度應急管理績效考評指標進行半年度、全年考核,考評結果作為各縣(市)煤炭局年度績效考評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發揮績效考核推動工作的作用。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縣(市)煤炭局要將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作為日常監管一項重要內容,依法依規加大對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備案、演練、培訓情況;煤礦企業救援隊伍建設管理和運行情況;州礦山救護隊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及技術服務情況;救援服務協議簽約、履約情況;煤礦一線從業人員應急技能培訓等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督促煤礦企業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第12篇 煤礦職工安全培訓管理與創新

      “十一五”以來,銅川礦業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煤礦開采技術不斷提高,礦井綜采、綜掘新設備、瓦斯預抽、瓦斯監測監控、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等新設備、新工藝的廣泛應用,職工安全技術素質以及個人安全素養對礦井實現安全“零”目標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職工安全培訓工作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在新形勢下,積極探索和創新安全技術培訓的形式和方法,不斷提高培訓質量,是公司實現安全“零”目標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根據公司近年來安全培訓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以及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和剖析,提出一些粗淺的認識和看法,寄希望為公司實現安全“零”目標提供強大的智力和人才保障。

      一、公司職工安全培訓問題與現狀

      1、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煤礦就業門檻底。礦井招收的一線臨時工,來自農村的居多,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安全防護技能差,雖然經過了公司四級培訓機構、二級培訓機構的反復學習和培訓,但是,安全教育培訓效果成績不明顯,致使“三違”現象時有發生;隨著陜北礦業公司的崛起,其煤礦開采條件好,井下安全保障高,工資薪酬待遇優厚,造成我公司技術人員的流失,一些熟練工種、技術崗位人員出走,致使安全技術人員青黃不接,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礦井的安全生產。

      2、培訓硬件設施和師資力量跟不上培訓形勢發展的需要。一是實訓設備陳舊,硬件設施配備不夠,影響培訓機構可持續發展;二是培訓基礎設施差,為學員服務的配套設施如學員公寓、學員餐廳設施簡陋,不能滿足學員住宿就餐需要。三是一些四級培訓機構資質培訓教室、展室、實驗室年久失修,無法滿足教學;四是師資力量緊缺。師資隊伍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專職、兼職教師人才匱乏,部分專業教師緊缺,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仍需進一步加強。

      3、安全培訓效果差。近年來,公司可以說培訓投入資金不少,安全培訓人員數量多,達到了全員培訓,但是效果不是很明顯,學員必知必會、應知應會知識掌握不夠,實際操作技能差;現場辦班存在問題。學員正常出勤無法保證,學員學習積極性不強,下班后精力不集中,學習疲于應付,替考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現場辦班的效果,致使安全培訓未真正收到實效。

      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三項崗位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為職工安全培訓提出更加嚴厲要求。同時,隨著我公司“十二五”期間煤炭產能的擴大,人力需求量不斷增加,可以說職工安全培訓形勢嚴峻,培訓任務任重道遠。基于以上問題和不足的存在,結合公司多年來安全培訓工作運行情況,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對以往好的做法認真予以落實,對存在不足之處加以改進和創新,全面促進職工安全培訓健康發展,為實現企業安全“零”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設一流的安全培訓機構

      1、加強安全培訓基礎設施建設,按規定標準落實好機構、師資、場所、計劃和經費,購置配備必要的教學器材,升級培訓教學軟件,打造硬件設施一流的國家二級安全培訓機構和四級安全培訓機構,積極創建全國煤礦安全培訓系統一級安全培訓中心。

      2、強化安全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充實教師隊伍,重視教師的培訓,積極開展安全培訓教學評比活動,引導教師樹立現代教育培訓理論,運用現代教育培訓模式,掌握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手段,深入煤礦一線,加強實踐,提高教師綜合素質和能力。到“十二五”末,二級培訓機構高級職稱者達到教師總數80%以上,四級培訓機構有資質的專職或兼職教師達到100名以上。

      3、深化教材和課件建設。根據國家新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先進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推廣應用,開發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鼓勵教師編寫生動形象、引人入勝的煤礦安全培訓多媒體課件,繼續開展優秀課件、教案評比活動。

      三、強化安全培訓教育,建設一流的職工隊伍

      1、突出“三項崗位人員”培訓。安全培訓中心要按照職責范圍科學制定培訓計劃,規范有序開展“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工作,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確保“三項崗位人員”上崗持證率100%

      2、深化班組長培訓。必須繼續做好班組長的安全培訓工作,煤礦班組長仍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為核心,以提升班組長安全管理水平為重點,強化超前防范、操作技能和現場管理能力的培訓,切實提高班組長安全綜合素質,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3、加強全員培訓。各四級培訓機構認真做好安全培訓計劃,落實安全培訓責任,強化措施的實施,確保培訓任務的完成。逐步形成“一級抓一級、上級培訓下級”的安全培訓模式,對職工培訓做到全方位、全覆蓋,并突出對新工人上崗前、轉崗職工換崗位前的崗位操作技能培訓。所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四、重視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訓,建設一流的干部隊伍

      首先,注重管理業務和能力的培訓。通過安全培訓機構的定期業務培訓和煤炭遠程教育培訓網的知識更新培訓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考試,提升煤礦安全管理干部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其次,提升煤礦安全管理干部學歷和職稱;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歷和職稱達標計劃,將不具備煤礦主體專業學歷和無學歷的干部納入達標計劃,學歷和職稱達標納入安全管理機構和個人考核內容。第三,強化人才引進,充實礦井安全管理干部隊伍。加大安全工程專業學生的招聘力度,每年在礦井安全管理干部補充需求的基礎上,增加招聘計劃。實現安全管理干部滿足“十二五”期間礦井安全管理需要的前提下略有儲備。

      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創新,建設一流安全培訓模式

      1、培訓機構規范培訓內容。按照學用結合、因材施教的要求,培訓教師要經常深入礦井,加強培訓需求調研,結合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人員的崗位特點和培訓需求,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完善培訓課程設計,更新培訓內容,做到培訓內容合理化、規范化,趣味化,切實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改進培訓方式。在堅持和完善講授式教學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培訓內容和不同學員的特點,靈活運用研討式、互動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等多種方法開展培訓,做到培訓方式多樣化,進一步增強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創新培訓手段。做到安全培訓與實踐緊密結合,實行礦井礦處級領導輪流安全培訓授課制度,根據自己分管專業不同,結合多年工作經驗,制定有特色教案內容,開展有針對性的教學活動,以提高培訓效果。

      4、實行區隊自主培訓。區隊根據生產實際,充分利用班前、班后會和集中學習時間對職工進行自主培訓,堅持開展每日一題、安全點評、隱患分析、風險評估、“崗位描述”等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活動。

      5、創新安全培訓內容。強化風險防范教育。加強對全體職工的操作標準化水平和風險意識的培訓,使職工在每一個工作流程中,開展每項操作前,熟知可能存在風險是什么,如何預測,怎么控制和消除風險,提高職工現場安全風險辨識與防范能力,從而實現生產過程安全“零隱患”。

      六、學習他人先進經驗,建設一流的安全高效礦井

      1、全面學習推廣王村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認真組織好王村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學習宣傳工作,做到轉變觀念、提高意識,舉一反三、融會貫通,消化吸收。同時,與集團公司聯系,分階段、分梯次赴王村礦進行實地培訓學習,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水平。

      2、學習借鑒他人之長,按照“先易后難、由點及面、循序漸進”的原則,制定出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組織實施。創建成“示范礦井”,引領其它礦井安全管理水平共同提高。其它礦井選擇一個單位、一項工程,率先建成本單位“示范點”,以此帶動全礦學習創建工作發展。

      七、實施安全文化創新,有益補償職工安全培訓效果

      一是開展安全文化理論研究,推動安全文化理論創新,構建安全文化理論體系;二是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在礦區唱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主旋律,為煤炭生產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三是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完善安全文化教育培訓體系,著力提高干部職工的安全素質和綜合技能;不斷豐富安全文化建設載體,創新安全文化建設內容,征集安全文化合理化建議,繁榮安全文化作品創作,創建安全文化建設示范礦井,樹立安全文化建設先進典型,完善安全文化建設工作體系;四是深入開展精細化管理、井下工廠化治理、質量標準化建設、班組建設等工作,打造安全文化建設精品工程,促進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五是強化安全文化建設的監督檢查、考核獎懲、表彰激勵,著力構建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文化建設長效運行機制。

      總之,煤礦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是一個極其繁雜的系統工程,使每名職工都成為一個本質安全人,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達到,這就要求企業及培訓機構不斷探索、不斷創新,大膽常識,勇于探索,努力構建職工安全培訓的長效機制,才能保證公司安全“零”目標的持續實現。

      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十二篇)

      【頒布單位】【頒布日期】2000年12月29日【實施日期】2001年01月01日【內容分類】【名稱】煤礦安全監察檔案管理規定【題注】煤安政法字[2000]第48號【章名】全文煤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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