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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管理規定(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1 13:14:06 查看人數:37

      安全文明管理規定

      第1篇 安全文明管理規定

      一、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本規定僅對有關現場檢修安全問題進行重點強調,其他未提及的執行《安規》及我項目部有關制度中的規定。

      1、著裝

      1.1凡是從事電氣檢修、操作工作必須穿絕緣鞋。

      1.2從事金屬容器內檢修工作,使用各類電氣工器具時,除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外,使用人員及監護人員(即在容器內)必須穿絕緣鞋。

      1.3從事化學酸堿等設備檢修時必須穿耐酸堿腐蝕的工作服。

      1.4任何人員必須佩帶表明本人身份的出入證。

      1.5任何人員必須穿本單位發放的工作服(包括安全帽等其他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此類人員亦必須遵守《安規》4.1.1~4.1.4條規定。

      2、腳手架

      2.1驗收腳手架時必須使用腳手架驗收卡。

      2.2腳手架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并貼合格證后方準使用。

      2.3每次在使用腳手架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

      3、臨時孔洞、交叉作業及安全通道

      3.1在檢修時掀開的臨時孔洞,必須在孔洞周圍搭設固定全封閉式安全圍欄,并在圍欄上懸掛“當心坑洞”的警示牌。對上方孔洞除在該孔洞上搭設全封閉圍欄外,還應在其下方通行處搭設全封閉圍欄,防止上方落物擊傷下方行人。

      3.2交叉作業時,上、下方工作必須做好雙方的隔離措施。上方工作人員應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措施,下方工作人員應做好防止落物擊傷的措施。

      3.3現場所有通道不得封堵,應保持通道暢通。在通道上方施工需要搭設腳手架時,必須在通道上方搭設防護板(即橫排木板)且防護板排列緊密,同時四周必須搭設不低于100mm高的護板并做好防止高處落物的措施,以防高處落物擊傷行人,并在通道入口1.5米處懸掛“當心落物”的安全警示牌。

      4、各類安全工器具、機動車輛及臨時電源:

      4.1現場所有使用的各類安全工器具必須在試驗周期內,并貼有合格證。

      4.2所有電動工器具使用時必須接漏電保護器,并在使用前由使用人員進行動作試驗。

      4.3所有電動工器具的電纜、插頭及插座不得有破損現象。

      4.4現場所用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先空負荷試吊,對上下限位、終端限位、按鈕、運行平穩、噸位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及外觀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準使用。

      4.5在起吊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信號指揮正確。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在附近逗留,以防誤碰人員。

      4.6起吊重物不準讓其長期懸在空中,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將重物釋放到地面并采取防止損壞地面的措施。

      4.7起重機械使用完畢后,應恢復原位并切斷電源。

      4.8帶有專門操作室的行車必須專人操作,并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且在有效期內。

      4.9所有在廠區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在大修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如有缺陷及時消除,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4.10所有駕駛廠內機動車輛的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且在有效期內。

      4.11現場所用的臨時電源線應采取防止擠壓損壞的措施。臨時電源線應沿走道邊緣(如墻根、欄桿根部、臨時圍欄根部等)敷設并固定,在橫跨通道、馬路時必須使用兩塊木板夾好或用槽鋼等扣好,防止臨時電源線損傷;臨時電源線在通過門窗時必須加厚度不小于3mm的膠皮進行保護并固定好。

      4.12使用檢修電源時,應由合格人員接拆。

      4.13每天收工后(含中午),臨時電源使用單位負責首先將分電源如電源接線盤等開關斷開,然后確認無其他用戶用電后關閉相應檢修電源箱上部的總開關。

      4.14因同一檢修電源箱可能接有多路負載,所以使用者在已停電的臨時電源回路上進行工作時也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其他用戶送電后發生觸電等問題。

      4.15臨時電源使用完畢后,應及時聯系專人進行拆除。

      5、電、氣焊

      5.1高處作業時,電氣焊工作人員必須使用防火安全帶。

      5.2電氣焊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時,必須使用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5.3所有電氣焊用具及附件必須安全可靠齊全,不得有破損、損壞、缺少或表計不準等現象。

      5.4電氣焊時必須采取防止火花飛濺措施,以防引起火災。

      5.5電焊機必須經過電氣試驗合格且貼有合格證。

      5.6所有氣瓶色標清晰正確。

      6.考核

      違反規定的考核責任人20-50元,連帶隊長10-30元,個人違章受到電廠或工地考核的全部自負。

      二.文明檢修規定

      1.所有檢修平臺必須設圍欄,圍欄使用固定式鐵柵欄或伸縮式警示帶式圍欄,鍋爐本體附件檢修可以使用圍欄繩。

      2.大件物品的吊裝或運輸,沿途地面必須鋪墊厚膠皮或采取其他防止地面損壞的措施。

      3.不準跨越或鉆圍欄。

      4.不準直接在設備和管道的保溫外皮放置物品、搭腳手架、用腳踏等。

      5.拆除設備或管道的保溫必須做好防止污染的措施。

      6.刷漆及噴涂工作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電氣焊工作,必須作好防止污染、火花燒壞設備欄桿漆面地面的措施;嚴禁電焊頭隨手亂仍。

      7.各類溝蓋板掀開后必須及時蓋好。

      8.設備檢修每次收工前及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衛生。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約處罰規定

      在本工程總包范圍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適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單位,必須按照該制度及違約金處罰規定嚴格實施。

      安全違約處罰規定

      一般規定

      (1)乙方對甲方對現場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發放的局部停工令、隱患整改通知、違約金處罰單。對拒收或對安全隱患不采取處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時的,將對其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乙方在進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對班組及工人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其內容要具體詳細,具有針對性,嚴禁代簽名現象,否則,每次對乙方處以100元/份的違約金處罰,甲方安全部門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資料。

      (3)乙方配備的專兼職安全員,需應定時地對本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并作好巡視記錄。對本范圍內施工隱患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時間、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復查人進行監督整改,否則將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或其它形式的處罰。

      (4)對新進場施工從業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違者,對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操作證的人員,對乙方處以1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勒令其換崗。

      (6)現場施工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不清楚操作規程上崗的,對分包處以5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

      (7)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員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標識、編號、著裝)、高空作業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安全帶及穿硬底鞋、電工作業、電焊動火作業不按照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對乙方每人次100元違約金處罰,若超過3人以上5人以下對分包處以2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若超過6人以上對分包處以4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乙方不遵守施工現場各種規章制度及在明顯掛有禁止、嚴禁等警示標志區域內違章者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文明施工處罰規定

      (1)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違者將處以50-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對進入施工現場衣衫不整、赤膊、赤腳或穿拖鞋的施工從業人員,對乙方處以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3)建立保衛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工作中脫崗或工作不負責的人員,如經發現,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4)作業班組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鋼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須分類堆放,堆碼整齊,違者,對分包50元/處違約金處罰。

      (5)要注意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對隨意堆放以及對成品、半成品造成損壞者,將處以5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據價值加倍賠償。

      (6)在施工現場內不準隨地大小便,違者,對分包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標語、ci設計標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標志有損壞和未經允許擅自移動的,違約金處罰50元/次。

      (8) 在施工區域內嚴禁打鬧嬉戲,違者將對分包其處以50元/次違約金處罰。

      (9) 泥漿、污物、垃圾等嚴禁直接排入排水溝,違者一經發現,將違約金處罰200元/次。

      (12)材料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6米,每發現一處對分包違約金處罰50元。

      (13)嚴禁損壞消防器材,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違約金處罰,并對損壞的消防器材加倍賠償。

      (14)在施工現場亂寫亂畫者,給予乙方5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15)每天施工完必須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每檢查發現一次50元~100元違約金處罰。

      (16)嚴禁從高處往下拋物或倒垃圾,違者對乙方處以10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7)凡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與乙方500元~5000元違約金處罰,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臨電管理處罰規定

      (1)線路架設應規范,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應當匹配,否則,對乙方將處以100--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門、一鎖”制,箱內配電應有明確的標識。電箱必須標明用途、責任人、編號、每日巡視表及線路圖,對違反此規定乙方,將處以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機具應作接地保護,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應符合相應的規范標準,線路破損時,應及時包扎。否則,將對乙方每處100元的違約金處罰。

      (4)、潮濕處作業人員照明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箱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對違反這一規定的乙方將處以200~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5)非專業人員擅自接線的乙方,每次違約金處罰200元。

      (6)非專業人員擅自使用電動工具或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的乙方,將處以違約金處罰100元/次。

      (7)擅自亂接電源或將電線直接接插座者,給予乙方100元/人次違約金處罰。

      (8)圓盤鋸無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或鋸片有裂紋,無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裝置,仍繼續使用的,對乙方處以100元/處違約金處罰。

      (9)鋼筋加工機械應有保護接零,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設防護措施,否則,對乙方處以500元的違約金處罰。

      (10)鋼筋機械操作時,嚴禁在危險區域(如對焊機前方,張拉區前方,切斷機前方,切割機前方等)嚴禁站人,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1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1)電焊機使用需專業人員進行,應有保護接零接地裝置,并設立漏電保護器、二次降壓保護器,露天作業時要設立防雨罩(棚)。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同時勒令停止作業。

      (12)潛水泵必須有保護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3)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根據國家及地區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將對乙方處以200元/次違約金處罰。

      (14)氧氣、乙炔瓶應由氧焊工領取,領取后應由氧焊工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分開使用和存放,并配置滅火器,作業時辦理動火證,專人監護,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15)電焊作業必須進行動火申請、配備消防器材、專人監護,臨邊作業焊花必須用專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災事故,對違反規定并造成后果的將進行嚴懲。如若違反,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以500元違約金處罰,釀成后果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金額雙倍違約金處罰。

      (16)嚴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電線、電纜,違者,對乙方的電線、電纜沒收,并處以100元/次違約金處罰。

      外架安全處罰規定

      (1)外腳手架搭設后要求及時辦理驗收手續,未經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一起驗收合格,乙方班組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的,將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違約金處罰。

      (2)腳手架立桿應垂直穩放在堅固的基礎上,并加設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墊塊。立桿禁止采用搭接,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應設置小橫桿,橫桿接頭應按規范要求相應錯開,并擰緊扣件螺栓,欄桿間應按規定設置剪刀撐。以上各條,違反其中任何一條,將對乙方處以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3)施工層應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20㎝高的擋腳板,腳手架外側應用密式安全網進行防護,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鋪設時應進行滿鋪,不允許出現探頭板。搭設卸料平臺時,平臺支撐系統不允許與外腳手架連接,如不按要求搭設將對對乙方處以200元/處違約金處罰。

      (4)外架上不準有活動的鋼管、木枋等材料,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5)外架鋼管里面不準插有鋼筋等物,防止拆架時發生墜物傷人,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元。

      (6)腳手架拆除時,拆除的鋼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拋擲,一經發現,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7)卸料平臺的每次拆卸安裝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進行拆卸安裝,未經安全技術交底,擅自安裝,將每次給予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8)卸料平臺必須與外腳手架斷開分離,不能落于外腳手架上,出現違章擅自使用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9)卸料平臺使用必須掛設限載標牌,周邊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安裝20㎝的擋腳板,封閉嚴密,經驗收后方可使用。否則每次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10)卸料平臺轉層安裝時,必須保證平臺上無材料、雜物等,防止高空墜物,出現一次高空墜物行為,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

      高空墜物安全處罰規定

      (1)高空墜落物體,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00元/次。

      (2)高空作業故意拋物,造成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將責任人移交當地刑事主管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高空作業不是故意拋物造成的傷害,視傷害程度給予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10000元。

      臨邊、洞口防護安全處罰規定

      (1)臨邊、洞口處作業應進行防護,上下垂直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對未設立防護或防護不到位的,將對乙方2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

      (2)凡臨邊、洞口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或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每人次200元。

      (3)樓梯口、電梯井口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預留洞口、坑井應進行防護處理,出入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防護棚,陽臺臨邊設置防護欄桿,安全防護與工程施工同步及時設置,對未進行設置的,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并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加重處罰。

      (4)對擅自拆除或損壞防護設施者,對乙方100元/處的違約金處罰,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施時,須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允許,服從甲方施工員、安全員安排,并及時恢復原狀,否則,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對外腳手架連墻桿私自拆除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元/處。

      (5)作業面的電梯井口未進行水平封閉或封閉不嚴密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電梯井道內未按照要求每二層不超過10米設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網的,每發現一處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000元。

      支撐架體安全處罰規定

      (1)模板支設時,嚴禁在支模架上堆放過重物品及散料,違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2)基準面2米以上高處作業應有可靠立足點,對未設立足點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3)模板拆除時,應在該層掛設水平兜網進行防護,并應在拆除區域設置警戒線,掛設警示牌并派專人監護,對違反此規定,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0元/處。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違約金直接從乙方進場向總包交的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余額不足的在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員名單表

      序號責任性質姓? 名職 務說明
      1乙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負責人
      2乙方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乙方項目經理
      3乙方安全管理負

      責人(監督責任)

      安全組長

      (或安全監理員)

      視工程情況配置組長職位
      4乙方安全管理人員

      (監督責任)

      監理員

      總承包人(蓋章):?????????????????????? 分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總承包方項目經理:????????????????????? 分承包方現場負責人:

      第3篇 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處罰規定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特制定如下管理處理規定。

      一、 在建項目,經公司質安部檢查,下列項目不符合要求,根據其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處項目部罰款500-5000元。(1)、安全生產責任制,(2)、圖牌及標牌,(3)、安全教育,(4)、三上崗活動及安全資料,(5)、現場防護、防火,(6)用電規范jgj46-2005,(7)、中小型機具,(8)、材料,(9)、場容場貌,(10)、生活區衛生及其它。

      二、 無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管理人員職責不明確、管理混亂,罰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500-1000元。

      三、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罰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200元。

      四、 施工現場有五人以上不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等)或無防護措施,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

      五、 各類機電 、重直運輸設備、起重機械安全裝置、限位、保險、鋼絲繩等不靈敏可靠、不符合規定標準,罰機操班長100元。

      六、 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施工員200元。

      七、 臨邊洞口、交叉通道等無防護設施、警示標牌或防護設施、警示標牌不到位,罰施工員、安全員200元。

      八、 材料亂堆亂放,浪費材料,罰材料員200元。

      九、 施工不執行專項施工方案、規范標準,罰技術員、施工員200元。

      十、 現場用電不規范、無檢查維修記錄、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取暖,罰臨電班長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條文,根據公司質安部檢查的情況,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罰。

      十二、凡經公司質安部,對工地開出的質量、安全違章罰款通知單,由質安部通知財務部直接扣除。

      第4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對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有效管理,依據建設部委所頒發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規定:

      一、明確各項目的安全目標,建立安全組織機構。

      安全組織機構應明確安全負責人、安全保護人數、臨電責任人、消防責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責任人。

      二、編制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針對本項目特點編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機具就位正確,場地清潔,水電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工程部組織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聯檢,現場安全員日常巡檢。

      四、現場施工管理規定

      1.物料管理

      a.磚、砌塊、鋼模、疏水板碼放穩固,高度不超過1.5m;

      b.水泥化肥嚴禁靠墻碼放;

      c.濾布、包裝材料間隔碼放;

      d.苗木植坑必須防曬防風。

      2.安全用電

      a.臨時用電必須有方案,定期檢查,記錄存檔;

      b.電線按規范架設整齊,架空線也必須用絕緣導線;

      c.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獨立的配電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保護系統有效良好;

      d.電焊機設單獨開關,外殼做接地保護。

      e.灑水點須遠離電源,過路管應用鋼管保護。

      3.機械管理

      a.攪拌機:應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機:須兩人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c.空壓機:外漏旋轉部分須有防護罩。

      d.剪草機:更換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時必須停機。

      e.打藥機:藥液噴灑嚴禁超出噴灑范圍,打藥時操作員要帶好防護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車吊:支撐地腳須加墊木,吊臂下嚴禁站人,安全員要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g.挖掘機: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須保護設施。施工時安全員需在現場做安全管理。

      4.施工區人員安全管理:

      a.進入施工區戴安全帽。

      b.焊工應使用面罩或護目鏡。

      c.特種工種持證上崗,配戴勞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現場用火規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標志醒目,防火道暢通。

      6.現場設施及成品保護

      a.現場設施及原有設施(如地下管線)必須有明顯標志,防止施工時損壞。

      b.成品保護必須定人定崗,必要時須有護欄、標志等設施。

      7.施工現場如果發生事故,應有組織地進行排除,排除事故時統一指揮必須服從領導。

      8.項目開工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簽定安全協議。

      五、環境管理

      1.控制揚塵

      a.砼攪拌站和循環車道適時灑水。

      b.土方運輸出入現場要苫蓋,并設專人清掃遺灑。

      2.控制排污

      a.砼攪拌站設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設處理池。

      c.廁所要有水沖、有蓋板,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打藥滅蠅。

      3.控制煙塵

      對于會產生煙塵的施工(如熔融瀝青等),要用專門的設備。

      4.控制噪聲

      在居住區附近施工時,夜間不得澆筑砼和進行剔鑿施工。

      第5篇 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公司發展和管理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文明生產、綜合治理”原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公司成立“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委員會”(簡稱“安委會”)。

      “安委會”組成為: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生產副總經理生產安全部總監

      成員:公司各部門總監

      第三條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為生產安全部,生產安全部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組織公司日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接受“公司聯合檢查小組”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公司生產安全部設兼職安全員一名。

      第二章 安全工作目標及管理要求

      第五條安全工作目標

      1、年工傷負傷率≤2%;

      2、火災事故為零;

      3、非自然災害性水災事故為零;

      4、隱患整改率100%;

      5、蒸汽鍋爐100%標準化作業。

      第六條工傷事故管理工作要求

      1、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必須在工傷發生第一時間立即開展救治并口頭(或電話)報告給公司主管保險部門;要在24小時內分析事故原因,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經公司“安委會”領導簽字后報公司主管保險部門。

      2、公司主管保險部門接到工傷事故通知后,立即與工傷管理部門(或保險公司)聯系申報工作。

      3、公司主管保險部門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或保險合同條款)辦理工傷員工醫療費核銷、工傷待遇(或保險合同索賠)工作,保證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第七條火災事故預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起草、火災事故處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公司辦公室門衛、更夫負責現場巡查工作,發現災情立即報告。

      2、公司生產安全部不定期舉辦防火演練,做到員工能夠熟練使用滅火器具。

      3、按照消防要求配備消防器具,做到定置管理,不準隨意變動。

      第八條水災事故預防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水災事故應急預案起草、水災事故處置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公司辦公室、更夫負責現場巡查工作,發現災情立即報告。

      2、公司生產安全部及時了解掌握災情信息,防患于未然,保證公司財產不受損失。

      第九條隱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產安全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給隱患責任部門下發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完畢。

      2、隱患責任部門接到整改通知后,必須無條件接受整改,按期完成整改。

      第十條蒸汽鍋爐標準化作業工作要求

      1、要求生產安全部編制“蒸汽鍋爐操作規程”、 “蒸汽鍋爐生產運行日報”。

      2、要求司爐工嚴格按照“蒸汽鍋爐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及時填寫“蒸汽鍋爐生產運行日報”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文明生產工作目標及管理要求

      第十一條文明生產工作目標

      1、公司要求作業現場整潔、無散放垃圾;廠區主干道路無塵土、道路兩旁無垃圾雜草;公共區域干凈整潔。

      2、公司要求員工行為文明規范(著裝、言行等)。

      3、進入廠區禁止吸煙。

      第十二條廠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生產安全部會同物流公司共同商定廠房內“衛生分擔區”的劃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公共區域(含主干道路)“衛生分擔區”的劃分。

      2、公司要求衛生分擔區責任單位要對分擔區的環境衛生進行不定期清掃,做到分擔區環境衛生整潔、無散放垃圾;廠區主干道路無塵土、道路兩旁無垃圾雜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整潔。

      3、公司生產安全部、辦公室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清掃其作業現場,保證作業現場整潔。

      4、公司辦公室負責及時清運廠房內、員工食堂的垃圾。

      第十三條員工文明行為規范要求

      1、公司要求全體員工上崗作業均著工裝;

      2、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粗俗、侮辱性不文明語言;提倡涉外員工使用“您好!再見”等文明用語,提高公司對外形象。

      3、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中禁止發生打架、鬧事、辱罵他人、不在衛生間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第十四條廠區內禁止吸煙

      1、公司為重點防火單位,施工單位動用火源要嚴格執行防火規范要求。

      2、公司要求員工進入廠區(包括廠房內、主干道路、公共區域)禁止吸煙。

      第四章違反本規定處罰標準

      第十五條員工(或管理部門)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對違反者(或管理部門領導)進行處罰,處罰金額在工資中扣除。

      1、發生工傷事故沒有及時報告、沒有及時上報“工傷事故報告單”,罰部門總監100元/項。

      2、按照“第七條火災事故預防管理工作要求”,責任單位工作不到位,罰責任部門總監100元/項。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罰責任部門總監10000000元,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按照“第八條水災事故預防管理工作要求”,責任單位工作不到位,罰責任部門總監100元/項。

      4、按照“第九條隱患整改管理工作要求”, 責任單位工作不到位,罰責任部門總監100元/項。

      5、檢查中發現衛生分擔區衛生不合格,罰責任部門總監100元/項·次。

      6、檢查中發現廠房內、食堂垃圾沒有及時清運,罰責任部門總監100元/項·次。

      7、員工違反著工裝上崗要求,罰20元/次。

      8、員工用粗俗、侮辱性語言傷害他人,罰100元/次。

      9、員工在工作中打架、鬧事,罰300元/次;不在衛生間大小便,罰100元/次。

      10、員工在廠區內(包括廠房內、主干道路、公共區域)吸煙,罰200元并直接辭退。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與公司已下發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條款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本規定經公司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總經理簽發后執行。

      第6篇 作業場所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作業場所的文明生產,強化企業文化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保證場所的安全、整潔、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及所屬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作業場所。

      第三條? 各生產作業場所除實行本規定外,還要符合國家、行業、總局、及各單位制定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二章? 安全文明生產規定

      第四條? 作業現場圍護

      1. 按當地行政區域的劃分,市區主要路段的作業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現場周圍設置的圍護結構高度不低于1.8m,野外作業現場也要布置適當的圍護以標明生產場所。

      2. 市區內作業現場的圍護結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野外空曠地區作業時可視周圍人群的多少使用彩條布或彩旗條進行圍護。

      3. 圍護的設置必須沿現場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或個別處不堅固等問題。

      4. 各生產廠點應有堅實完整的圍墻。

      第五條? 封閉管理

      1. 作業場所應有固定的出入口,大型工地的出入口應設置大門便于管理。各局院、控股公司要制定各單位自己統一的大門及圍護樣式,大門上要有明顯的單位名稱標示,且要涵蓋“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字樣,圍護結構的外立面要有能夠反映企業文化和安全文化的宣傳標語。

      2. 出入口處應建立警衛管理制度并設專職警衛人員負責。

      3. 進入生產場所的作業人員都應整齊佩戴統一樣式工作卡。

      第六條? 作業場地

      1. 作業場所應繪制總平面布置圖,且明確標注安全設備設施安設位置、安全應急通道,作業現場工具、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嚴格按照總平面圖放置。

      2. 主干道、材料堆放場、設備設施安設處要硬化,場區其他地面根據條件進行硬化,場地要平整堅實,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3. 作業場地應有循環干道,且保持暢通,不得堆放構件物料,道路應嚴整堅實,無大面積積水。

      4. 工程作業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淀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污染作業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泥漿溝與泥漿池應做好規劃,邊緣平整,用后及時填埋。

      5. 作業場所中的臨邊部位應加強防護,泥漿池、坑邊、懸崖邊等有墜落和淹溺危險的部位應設置高度1.2m以上的堅固圍欄,涂刷黑黃警戒色,懸掛“當心墜落”等有針對性的安全標志。

      6. 作業場所應根據生產情況設置固定的吸煙室(處),場所內除吸煙室外的其余地方嚴禁吸煙,吸煙室(處)應遠離危險區并設必要的滅火器材。

      第七條? 材料堆放

      1. 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按品種、分規格堆放,并設置明顯標牌,標明種類、規格、產地、進場日期和數量。

      2. 各種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磚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應一頭齊,鋼筋、鉆桿、鋼模板等易腐蝕的物品應墊高存放;生產車間的物料按加工使用的工序不同堆放,要整齊劃一。

      3. 各局院、控股公司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制定嚴格的存放和使用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混放、露天存放,并有專人嚴格管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場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設置,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和設施。

      第八條? 作業場所生活

      1. 作業場所的作業區與辦公區、生活區應有明顯的界限,且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或收有有效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

      2. 寒冷地區冬季使用煤炭爐采暖的生活區必需建立嚴格的動火和防煤氣中毒制度,設備設施完善,爐火統一設置,有專人管理并有崗位責任。

      3. 作業現場生活區用電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用電規程和規定,電力線路、設備、設施配備齊全,且必須規范使用。

      4. 室內照明能采用安全電壓的要采用安全電壓,如不能采用安全電壓,線路、燈具不得低于2.5m,不準在電壓在36v以上的電線上晾曬衣服;帳蓬內照明線必須采用橡套電纜,板房內可用雙層塑套電線并穿管規范敷設,各接頭處嚴密包扎;禁止一閘多接現象。

      5. 炎熱季節生活區應有消暑、防蚊蟲叮咬和食物中毒措施,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得作業生活環境。

      6. 宿舍內床鋪被褥統一,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干凈,有安全通道,宿舍門向外開,室內無異味,嚴禁睡通鋪。

      7. 宿舍外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垃圾不亂扔亂倒,應設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圍道路平整。

      第九條? 現場防火

      1. 作業現場應制定消防制度,配備充足、合理、合格的消防設施,有檢查、有落實、有記錄。

      2. 按照不同作業條件,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防火溝、防火帽、禁止吸煙等)。

      3. 作業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時應寫明要求和注意事項),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4. 生產車間的消防通道應暢通,無障礙物。

      第十條? 治安綜合治理

      1. 作業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并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2. 治安保衛工作應該措施得力,效果明顯,保證作業現場的安全與穩定和社會安定。

      3. 員工宿舍不得容留不明身份人員住宿,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一條? 作業現場標牌

      1. 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各自統一的作業場所標示牌。標示牌要美觀大方,單位名稱突出,能夠充分體現單位文化和安全文化,充分展示單位形象。

      2. 作業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七牌兩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圖、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可根據各地方行政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3. 如果有的地區和項目認為內容還應再增加,可按地區和項目要求增加。五牌的內容沒有具體規定,可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及本工程特點進行要求。

      4. 作業場所應設明顯的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張貼安全標語。

      5. 作業場所必須在明顯、合理位置設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制度上墻,規程到位。

      第十二條? 現場安全標志

      1. 作業現場應針對作業條件懸掛符合《gb2894—1996安全標志》的安全色標,并應繪制作業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圖。安全標志布置圖應有繪制人簽名,并經項目經理審批。

      2. 安全標志的大小規格應符合要求,既便于懸掛,又清晰醒目。環境信息的懸掛式或柱式的標志下緣距地面不得低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應放置在提醒物的周圍,不得隨意放置。

      3. 安全標志應設置在醒目與明亮處,使人能夠有足夠時間注意到它所指示的信息與內容。

      4. 安全標志不能放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物體移動看不到標志。

      5. 較大的作業場所應設置多個標志牌,不同類型的標志牌同時設置時,應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而下地布置。

      6. 根據不同的情況,作業現場一般的安全標志有:

      禁止類:禁止吸煙、禁止合閘、禁止轉動、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通行等;

      提示類:注意安全、當心觸電、當心電纜、當心機械傷人、當心吊物、當心墜落、當心落物、當心坑洞、當心塌方、當心車輛、當心滑跌等;

      指令類: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手套、必須穿防護鞋、必須系安全帶等;

      提示類:可動火區等。各作業現場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7.安全色標應有專人管理,作業條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 生產設備與用電

      1. 各種生產設備必須保證完好,防護措施和裝置齊全有效。

      2. 設備放置穩固、整齊,安全通道保持暢通。

      3. 現場使用的發電機等機械設備應有防雨棚,用石棉瓦等阻燃物搭建,有專人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必須配置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4. 發電機組應采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和獨立設置tn-接零保護系統。

      5. 發電機應做好接地保護措施,將工作接地線與鋼釬用焊接或螺栓緊固打入土中。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電力變壓器和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6. 使用電焊機時應在干燥的高處搭建防雨棚,電焊機下墊放干燥的木板。

      7. 交流電焊機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地線不得用金屬構件或鋼筋等材質的物體代替。焊把用完后將線盤好掛起,不得放在地上。

      8. 電焊機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每臺交流電焊機都應加裝空載降壓保護裝置。

      9. 各種配電箱應保持完整,門、鎖齊全,噴涂統一顏色油漆及企業標志,高度符合標準并基本一致。配電箱內不得放置雜物。

      10. 所使用電纜線應完整無破損,無漏電現象,電纜過路架設高度4m,埋設深度不小于0.7m;其它部位架設1m。架設所用工具應統一,電纜與架設工具之間保持絕緣。

      11.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并裝設符合要求的專用照明開關箱。

      12. 作業現場所用碘鎢燈應采用三芯橡套電纜,與金屬支架絕緣,安裝高度3m以上,移動時人員要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室內照明高度及電壓符合2.5.5條之要求。移動式和鉆塔上的照明應采用36v電壓并使用橡套電纜,接頭處包扎嚴密。光照強度符合安全要求,燈具架設與安裝方式應基本一致。

      13. 手持電動工具絕緣合格,有漏電保護裝置,電源線完整規范不亂扯。

      第十四條? 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

      1. 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工作服應領口、袖口、下擺“三緊”。

      2. 按規定要求穿戴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作業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電工人員及潮濕作業場所作業人員必須使用絕緣手套和絕緣鞋,2m以上高度必須使用安全帶,粉塵作業場所必須使用防塵口罩,野外作業配備防滑鞋,其它必須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按有關規定使用。

      3. 各種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和方式必須規范。安全帽必須系下頷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防塵口罩不能用紗布口罩代替,各種勞動保護用品該使用時必須使用。

      4. 勞動保護用品加強管理,破損及報廢時及時更換。

      第十五條? 生活設施

      1. 作業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

      2. 建筑物內和作業現場應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

      3. 食堂建筑、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生熟食應分別存放,食堂炊事人員穿白色工作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

      4. 保證作業場所作業人員能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專人管理。

      5. 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作業垃圾混放,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 保健急救

      1. 作業現場應有一般的常用藥品,教育員工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2. 為保障作業人員健康,應在流行病發季節及平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 環保要求

      1. 作業場所應建立不擾民措施,應針對作業工藝設置防塵和防噪音設施,噪聲控制期間內做到不超標,經常進行檢查并與社區定期聯系聽取意見,對合理意見及時處理,工作有記載。

      2. 按當地規定,在允許的作業時間之外必須作業時,應有主管部門批準手續,并作好相關協調工作。

      3. 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各局院、控股公司應制定相應的更加具體可行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辦法,報總局備案。

      第十九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及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有悖之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外事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能力,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北滬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集團總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如下:

      一、管理體系

      1.施工現場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項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并設立項目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

      3.現場施工人員須帶牌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

      二、施工現場管理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進行全面的指揮、協調和控制。

      (一)場地管理: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

      1.施工現場一圖、二牌、三板須齊全。現場材料堆放、臨電設施、食堂、廁所及生活區、施工區要按平面規劃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立統一規格和色彩的標語、標牌,尺寸大小符合有關規定。

      3.施工現場圍墻、大門、門垛、圍檔(欄)需符合有關規定。

      4.施工現場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應清潔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二)施工進度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特殊情況應單獨再編制分部施工進度計劃。

      2.項目部及工程部應定期檢查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等安全生產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gb/qb04-10)。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執行本公司“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五)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執行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文件及《施工設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六)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執行本公司技術部有關規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現場管理執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8篇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第一章 安全防護

      第一條 建筑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技術規范》等規范、規程組織施工。

      第二條 施工企業必須按規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書》,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衛生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均不得上崗作業。各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和各類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共同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衛生工作,并為施工單位提供必須的安全作業環境和相應的地下設施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地下設施的安全。施工單位因采取保證措施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五條 施工現場所用安全防護用品,應當采用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認證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第二章 場容場貌管理

      第六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完成施工現場內臨時水、電的管線敷設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場內道路原則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現場堅實、平坦暢通。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配電線路必須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三、臨時給水管線應當埋入地下,無滴漏和長流水,臨時排水應當自成系統,保持暢通。

      第七條 施工現場采用圍欄施工,圍墻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潔、美觀、無缺損,地面以上各類建筑、構筑物,應當按施工規范搭設外腳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網對腳手架進行封閉。

      第八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等。標牌要求規格適當,字跡端正,位置明顯,張掛牢固。

      第九條 施工現場要保持場容場貌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運。各種料具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存放,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嚴格分隔、危險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條 施工現場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位置設置辦公室、生活設施。生活衛生管理要納入施工現場管理的總規劃,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項衛生制度,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宿舍衛生、就餐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衛生整潔、通風,生活用品放置整齊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安排人員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現場應設醫療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應分開,有防蠅設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時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須持有衛生防疫部門發放的健康合格證。

      六、未設置食堂的工地,應采用送餐方法解決職工、民工就餐問題,并在工地設置文明衛生的售餐、就餐點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專人供水和專用保溫飲水桶,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水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

      第三章 環境保護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噪音、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危害。

      第十六條 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和施工現場外。污水、泥漿水要經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第十七條 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禁止在工地現場隨意熔融瀝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煙塵和惡性氣體的物質。

      第十八條 嚴禁從高層或多層建筑的高處往下拋撒建筑垃圾,并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條 在校園施工,對產業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11點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夜間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前必須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街道。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建筑垃圾應清運到規定的地點。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設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宣傳教育制度,加強班(組)文明建設,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增強法制觀念,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杜絕刑事犯罪和違法亂紀行為,樹立愛崗敬業精神,提高企業和職工的文明素質。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主動與工地周邊單位搞好合作,積極開展共建文明施工現場活動,發揮文明窗口的作用,樹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條 所有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具體施工中都必須牢記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有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中餐不得飲酒,進入現場都必須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時必須做好自身防護。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所有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接電、接水。如施工需要水電,必須經過項目部水電工。

      三、所有施工人員絕對不準未經項目部管理人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住戶室內。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戶有沖突,不多言多語,不做任何麻煩住戶的事情,盡量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條 安全、質量、文明獎懲辦法,項目部負責考核項目質量、安全落實情況,在項目施工期間,項目部有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現場有關情況。對發現的下列各項違反安全、質量的情況事實的,給與相關處罰,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其他違反質量、安全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操作的由項目部視具體情況做出處罰決定。

      第9篇 建筑企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文明施工行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會信譽,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內容

      1.1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內容

      1.1.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

      1.1.2目標管理

      根據公司下達的計劃,由項目部具體制定包括死亡、重傷及輕傷事故發生頻率,安全生產達標計劃,然后再針對安全達標計劃,根據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級、各部門、各主要工種。

      1.2文明施工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2.1組織管理

      1.2.2現場圍擋

      1.2.3封閉管理

      1.2.4施工現場

      1.2.5作業地點

      1.2.6材料堆放

      1.2.7現場住宿

      1.2.8現場防火

      1.2.9治安綜合治理

      1.2.10施工現場標牌

      1.2.11辦公設施

      1.2.12生活設施

      1.2.13保健急救

      1.2.14社區服務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評定方法、評定標準

      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評分劃分

      安全文明施工總分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

      2.2.1安全評分分類

      安全部分評分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安全管理(滿分值為10分)、腳手架(滿分值為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滿分值為10分)、“三寶”、“四口”防護(滿分值為10分)、施工用電(滿分值為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滿分值為10分)、塔吊(滿分值為10分)、起重吊裝(滿分值為5分)、施工機具(滿分值為5分)。

      2.2.2安全檢查評分方法

      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2.3安全檢查考核規定

      2.2.3.1 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檢查和定期檢查三個部分:

      1).項目部每周組織人員對其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檢查。并評估安全形勢。

      2).單位工程施工進度分別到基礎完成、主體結頂(高層建筑每六層) 尾工時,由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直屬項目由安全生產部)進行停檢點檢查,對單位工程的檢查次數,每季不少于一次,檢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產部對一些重點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 項目部每月25日前必須將其本月自查情況,隨安全統計報表一起報安全生產科(直屬項目報公司安全生產部)。

      2.2.3.3 單位工程安全狀況由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考核,直屬項目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考核,對工程公司所屬項目如安全生產部抽查時,考核成績以公司考核為準。

      2.2.3.4 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考核期內出現安全、質量、治安等重大責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級不得超過合格。

      2.3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部分評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檔案

      3.1安全資料整理的兩個原則

      實現安全生產工作資料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必須堅持以下兩項原則:

      3.1.1安全生產資料的內容必須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規定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安全系統工程,預防傷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種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寫要及時、真實,不可敷衍塞責,更不允許弄虛作假。

      3.2安全資料編制目錄

      按照《關于建立安全管理檔案資料目錄的通知》的規定進行,并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完善項目部各項管理規定。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濟責任制

      4.1總則

      4.1.1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將安全、文明管理與經濟進行掛鉤,加大處罰力度,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責任制。

      4.1.2 本辦法是對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公司《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的補充和細化。

      4.1.3 每年年初公司與工程公司、 直屬項目經理部簽訂安全生產指標、文明工地指標,工程公司將指標逐級分解到項目經理部。

      4.1.4發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 的原則及時進行調查、分析,教育群眾、制定預防措施,并根據責任大小、傷害程度、經濟損失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4.1.5事故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者, 責任者,領導責任者三個檔次,凡存在以下表現者都要根據三種責任予以劃分,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擅離職守,玩忽職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盲目抓生產,忽視安全,現場安全隱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堅持開展安全活動,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職工缺乏安全意識,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現場不按平面布置圖布置,文明施工差,作業環境不安全,存在隱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不經驗收使用,安全“四寶”不落實,“四口”和“五臨邊”防護不嚴密,施工用電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設不符合規程等存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無安全操作規程,無安全防護裝置或有缺陷、帶病、超負荷運轉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人員,從事特殊工作操作發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產中或在檢查中發現隱患不制止,

      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對人體有傷害的金屬、化學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標識而造成人身傷害者。

      4.2工作程序

      4.2.1 工程項目開工前,要制訂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并按工程項目大小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備二名專職安全員,或施工人員在200人以下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

      4.2.2 所有施工項目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進行項目形象策劃,以提高企業品牌形象。

      4.2.3 所有施工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項目,如腳手架、深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設備安拆、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

      4.2.4 項目部每月以安全報表的形式,把項目部安全生產動態報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匯總報公司。

      4.2.5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科科每季度要對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依據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對檢查出問題以安全整改通知書形式下達,被通知單位在限定時間內反饋給下達部門。

      4.2.6 安全生產部每半年對直屬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工程公司一個項目部進行抽查,抽查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操作行為、安全記錄。

      4.2.7項目部每月檢測食堂、攪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場界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90檢測噪聲值。定期抽查電鋸、打樁、振搗砼、攪拌站等周圍噪聲值;粉塵檢測以目測為主,重要封閉場所有粉塵現象可委托有關部門檢測。上述數值超標要采取糾正措施。固體廢氣物要分門別類存放,做好標識;固廢的處理要與有關部門簽署協議,或記錄。

      4.2.8 項目部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并按有關程序處理。

      4.2.9工程完工后,項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報告。

      4.3處罰規定

      4.3.1違反建筑安全施工規定、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處罰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或戴不符合規定的安全帽,對其本人罰款50元。

      (2)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對其本人罰款100元。

      (3)高處作業不搭設安全網或不按規定搭設安全網,視情節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從高空向下扔周轉材料或其他物品,罰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現場機械、用電設備的漏電保護器每少一臺,對項目經理部罰款200元。

      (5)腳手架搭設不按規定搭設,立桿間距、橫桿間距、剪刀撐等不符合規定,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1000元。

      (6)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處,無防護欄、防護蓋板、防護棚或防護不嚴密,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電的線路架設、開關箱、保險絲不符合規定每發現一處,對項目經理部罰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提升架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險限位裝置不齊全、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不嚴密,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機具各種防護、保護裝置不齊全、無接零、重復接地,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

      (10)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不能做到持證上崗對其本人罰款50元,對安排其從事工作的人員罰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等不經驗收符合標準就使用,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檔案不健全,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

      (13)對項目部的罰款,項目部可根據責任,在規定的罰款內,對有關責任者(包括勞務隊、勞務分包隊)進行分解處理。

      (14)對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99-59中的有關要求,安全檢查匯總表得分達不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至5000元罰款。

      4.3.2 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

      (1)對輕傷事故的處罰規定

      責任者寫出書面檢查,并罰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傷事故的處罰規定

      發生一次一人重傷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或罰款300至1000元。其他責任者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3000元。

      發生二人重傷,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并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200元至3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5000元。

      (3)對發生死亡事故的處罰規定:

      發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處500元至15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記過和3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0元。

      發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降級或記大過處分,并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公司對項目罰款20000元,吊銷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發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對責任者分情節給予行政撤職、降級、記大過處分; 并罰款2000元至3000元。情節嚴重,觸及法律者,承擔法律責任。其他責任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或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40000元。

      上述事故當地勞動部門的罰款及其它費用由所在發生事故的工程公司支付。并轉發生事故的項目經理部。對項目經理和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給予不少于項目罰款的10% 。

      (4)其他處罰

      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檢查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依據有關文件比照工傷處理不予處罰。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時間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釣魚、酗酒等)發生人身傷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門不予處理。

      (5)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工程公司和直屬項目部交公司財務。工程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項目部交工程公司財務;項目部開據的罰款單;由被罰者交項目部財務。限期不交者,由公司、工程公司、項目部財務從上交費用或人工費中2倍扣除。

      工程公司、項目部的罰款,用于獎勵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勞務隊、作業班組和安全員。工程公司由安全生產科提出意見,報經理批準后實施。項目部由安全員提出,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6)對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據情節按已發生事故給予必要的處罰。

      4.3.3安全生產部(科)對項目檢查評分考核中,發現項目部出現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狀態和行為,檢查人員可以隨時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若是個人違章,按照違章個人罰款額的三倍處罰項目部。對項目部罰款額的20%由項目經理支付。

      4.3.4安全生產部(科)在項目部的檢查考核中,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沒有達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5000元罰款。

      4.3.5公司安全生產部對項目部發生的輕傷、重傷、死亡事故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罰,工程公司出現死亡事故或事故頻率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要求,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辦法規定執行。

      4.3.6安全生產部對施工現場發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處罰。

      4.3.7 對事故隱瞞不報,從重處罰。具體額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部確定。

      4.3.8公司安全生產部對發生的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罰依據經濟損失和產生的后果按經濟損失的5-30%酌情處罰。

      4.3.9違反2.1條規定,不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罰項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備能勝任工作的安全員。

      4.4獎勵規定

      4.4.1創建文明工地的獎勵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1-3萬元;獲得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0.3-1萬元。

      4.4.2對不能進入省級文明工地評選,但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業績突出的工程項目,為公司贏得良好信譽的項目部,公司給予2000元-5000元的獎勵。

      4.4.3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沒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個人和部門,公司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4.4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及時制止或檢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元-1000元的獎勵;對檢舉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4.4.5工程公司一年內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安全工作符合本責任制規定,由工程公司獎勵有關人員。

      連續兩年以上無重大傷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且各項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單位,公司給予工程公司安全主管部門1000-2000元的獎勵。

      6、有關本規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91號)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7號)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5、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

      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5號)

      7、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5號令)

      8 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3號令)

      9、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19*第3號令)

      10、第167號國際勞工公約《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

      11、第175號國際勞工建議書--施工安全與衛生建議書

      1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99)

      13、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15、安全帽試驗方法(gb 2812-85)

      16、安全網(gb 5725-85)

      17、安全帶(gb 6095-85)

      1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88)

      19、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 88-92)

      2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 88-92)條文說明

      2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94)

      22、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t 9462-1999)

      23、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gb/t 5031-94)

      24、塔吊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89)

      25、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gb 13329-91)

      26、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 10055-1996)

      27、施工升降機技術條件(gb/t 10054-1996)

      28、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 3787-93)

      2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1991年7月21日頒發)

      30、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85)

      3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85)

      32、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 13955-92)

      33、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 5972-86)

      3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

      3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99)條文說明

      39、《安全標志》(gb 2894-1996)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 16179-1996)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2000)

      高處作業吊藍安全規則(jgj 5027-92)

      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建(2000)230號]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

      7、 附則

      7.1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7.2 本辦法自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執行。

      二o0六年二月一日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規定

      一、項目部形象組織管理

      項目部對外樹立良好企業的形象,對內體現出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應當在胸前佩戴個人身份標卡,標卡由總承包單位統一制作,標卡上應有個人照片、姓名、職務、所屬單位等以明確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力,達到切實有效的進行項目施工管理工作。

      項目施工班組的工人,一律實行掛牌作業,進出工地必須出示項目的工作牌,樹立班組工人在該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組織管理

      2.1、建立工程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為副組長,施工員、材料員等其他為組員,明確崗位責任,獎罰兌現。

      2.2、項目部和施工管理辦公室必須按統一的規格標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于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的安全責任,責任的考核目標,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2.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三、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以上。

      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岳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標準”。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4.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對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生產技術技能,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職工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年度安全考核記錄,制定安全隱患調查處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

      4.3、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后交付作業。

      4.4、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開會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向班組安全講話,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制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記錄簽字,以示慎重敲響警鐘。

      4.6、嚴格“三寶“的使用,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臨空和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網間隔一層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符合規范要求。

      4.7、嚴禁酒后上班,不準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示警。

      4.9、特殊工種,如電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機械工等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4.10、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施工電線架空搭設,不準線拖在地上,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

      4.11、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行運轉后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4.12、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行燈。

      4.13、攪拌臺、鋼筋制作場、木工制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4.14、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配套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吸煙。

      4.15、各類易爆易燃的化學物品、建材、油料必須入庫存放,不得露天堆積。乙炔和氧氣使用時兩瓶間距必須大于5米以上,存放時必須封閉隔離。動用明火必須由項目經理和安全責任人在現場核驗簽字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16、暑期施工,有相應的十滴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爆曬地點,應有遮蔭措施。對粉塵,有毒氣體有保護措施。

      4.17、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挽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4.18、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應當設立危險警示標志。

      五、安全檔案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資料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必須及時作好作全,真實反映情況。要作好的資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5.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5.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5.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5.6、班組安全工種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編匯成冊,注明上、離崗時間和原因);

      5.7、獎罰資料;

      5.8、傷亡事故檔案;

      5.9、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六、安全檢查

      6.1、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由班長或安全員傳達工長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時檢查當日記錄。

      6.2、項目經理帶隊每星期組織一次本項目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問題,落實責任人,發整改通知,落實整改時間,定期復查,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嚴格按公司安全獎懲條例執行。

      6.3、公司對項目進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必須執行jgj59-99標準)。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由項目經理簽收,并布置落實整改人、措施、時間。如經復查未完成整改,項目經理將受到紀律和經濟處罰。

      七、場地、設施和環境管理

      7.1封閉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現場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員、車輛進出口通道外,必須在施工開始前設置好連續封閉的圍墻和圍板,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1.8m。

      圍檔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整潔、美觀。

      圍檔外墻抹灰刷白,在圍墻外部上書標語“******工程由湖南省漢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現場設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設置大門,其高度與圍墻相適應,寬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觀、整潔、穩定。出入口處應有專職門衛人員及門衛管理制度。

      工地大門上方做成拱形燈箱,上設“湖南漢昌建筑工程公司”標志,給人的視覺效果要典雅、美觀、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雙排外腳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網進行全封閉作業,將鋼管刷成紅白相間的醒目標記,用于“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搭設符合規范,檢查符合要求,圍護要處于正常的安全狀態。

      7.2、施工標牌管理

      在大門右側的外圍墻上設立標準的“五牌一圖”,將項目管理人員的名單、照片做成標準的像框貼在墻上,其它標牌按規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在進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區域上懸掛紅,黃,藍,綠的安全警示標牌,用心區分施工場地的安全環境,在現場腳手架上懸掛安全標語,在配電設施處設置禁入標識等等。

      7.3、施工場地環境衛生管理

      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明顯劃分并派專人進行清掃,宿舍周圍環境衛生、安全。在建工程內不得兼作宿舍。

      設專職的文明施工管理員,按“門前三包”要求,責成值班人員天天打掃環境,看護好綠化,市政等公用設備,不因施工受到損壞。

      7.4、施工場地管理

      施工場地進行硬化處理,保證道路排水暢通,防止泥漿、污水、廢水亂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無積水現象,雨天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不讓泥漿帶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設文明施工管理員,負責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丟棄的用品每天進行清掃,保持施工場地內的清潔衛生。

      挖排水溝有組織排放施工用水,設沉沙井沉淀,不讓污染道路、環境,臨近坡、巖、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鋼筋、模板、層板、鋼管、扣件分類堆放,鋼筋上懸掛標牌,寫明規格、型號。砌磚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磚墻進行打圍,使用時散落在周圍的砂石一律鏟入墻內。下班之前機操工必須將機械和周邊清理干凈,隨時保持機械和場地的整潔。

      7.5、作好施工現場滅鼠蚊蠅工作。嚴禁賭博,打架斗毆,違者罰款。

      7.6、家屬來訪,不準在作業現場交談,特別是老人小孩,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7.7、將進入大門右側的圍墻全部抹灰,做成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宣傳欄,對施工中出現的違章行為給予暴光,提出批評、警告和處罰;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紀的班組和個人,并給予經濟上的獎勵。

      7.8、現場防火衛生須知

      加強現場防火教育,落實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如電氣設備附近應設置干粉類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對于設置的泡沫滅火器應有換藥日期和防曬措施。滅火器材設置的位置和數量等均應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庫房及民工住房、廚房應有防火宣傳標語,應設置防火滅火和其他消防裝置。

      易燃易爆品應有專人管理,有符合規范要求的庫房設施。

      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要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亂拉亂接和使用電爐等器具,施工用電必須三相五線制,配電箱內應設觸電保護裝置,配電箱加鎖。

      7.9、生活設施

      設置開水供應房,在夏季高溫季節施工,由專人負責茶水到施工現場,準備常用的外傷用藥、十滴水、仁丹等用于應急使用。

      施工現場廁所,地面和墻面全部貼地磚和墻磚,用2個2號自動沖水箱,隨時進行沖洗,保證廁所內的通風、干凈、整潔無臭味。

      施工現場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并派專人打掃廁所。

      7.10、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

      7.11、采取防粉塵、防噪音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盡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

      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施工現場作業規程

      8.1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8.1.1從事高處(空)作業人員,要定期作體檢,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應于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

      8.1.3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

      8.1.4登高前必須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業)。

      8.1.5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1.6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工作,并設置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以外。

      8.1.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袋內,上下時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處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將易滾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處處注意警視標志、危險地方夜間作業必須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作業。

      8.1.9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者,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應經有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中間設置專用防護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8.1.10 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種升降設備嚴禁載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時,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墊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墜落。

      8.1.12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墻頂上工作或通行。

      8.1.3腳手架的負荷,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g/m2

      8.1.14進行高空焊接,氣割時必須事先清理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8.1.16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梯底寬度不小于50cm,并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固時,須有人員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8.2、腳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

      8.2.1.2堅固、穩定,能滿足施工中的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作用下不變形、傾斜、搖晃。

      8.2.1.3搭拆簡單,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轉使用。

      8.2.1.4安全系數一般均采用容許應力計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維護腳手架:

      8.2.2.1立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立桿間距最大不超過1.5m。

      8.2.2.2大模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選用合格的“一字型”對頭長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鋪開和斷開,上下間距最大不超過1.2m。

      8.2.2.3腳手板:鋪設要嚴密、牢固,搭搓板端壓過大橫桿1.5m,距墻體距離不大于15㎝,嚴禁有跳頭板。

      8.2.2.4護身欄及擋腳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綁兩通欄桿,擋腳板立擋(18㎝)嚴密牢固或加掛立封安全網,且網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8.2.2.5剪力撐:設在腳手架外側立叉成十字的雙支斜撐,與地面成60度為宜的夾角。剪力撐斜撐寬度以不超過7根立桿為宜,剪力撐交叉點綁了立桿與橫桿的交叉點上。

      8.2.2.6與結構拉接:用鋼管與結構里外分別抱牢固,拉、頂點滿足架子的穩定要求,水平距離宜不大于6米一個拉頂點,拉結點必須設在立桿與大要橫桿的結點上。

      8.2.3、混凝土澆筑架子

      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并加綁掃地桿。大橫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橫桿,并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綁一根托桿,使與兩旁大模桿相互連接。杠桿中部八字斜撐。

      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要鋪對頭板,板端底下綁雙排木,板子要鋪嚴、鋪牢。鋪搭連板時,端頭必須壓過排木15cm。禁止鋪設探頭板。

      8.2.4、腳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時要劃分作業區,周圍設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8.2.4.2拆除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鞋。

      8.2.4.3拆除前必須拆除照明線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即先拆欄桿、腳手架、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立桿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作業。

      8.2.4.4拆除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要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8.2.4.5拆下的材料,嚴禁拋擲,應運到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8.2.4.6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要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8.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8.3.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8.3.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8.3.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8.3.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8.3.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8.3.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3.8、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8.4、臨邊、洞口及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8.4.2、臨邊作業

      8.4.2.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桿的陽臺、斜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8.4.2.2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8.4.2.3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要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8.4.3、洞口作業

      8.4.3.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8.4.3.2樁孔、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要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8.4.3.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要設紅燈警示。

      8.4.4、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

      8.4.4.1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走道。

      8.4.4.2綁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要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8.4.4.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澆筑時的懸空作業

      8.4.5.1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要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8.5、塔吊起重機機械安全技術

      塔吊起重機的行走限位是否齊全、靈敏,止檔離端頭一般為2~3m;吊鉤的高度限位器要靈敏可靠;吊臂的變幅限位要靈敏有效;起重機的超載限位裝置也要靈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靈敏、準確、靈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術人員調試驗收單;塔吊吊鉤的保險裝置要齊全、靈活。

      卷揚機滾筒保險裝置要齊全有效。

      路基要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釘或夾板必須釘牢或擰緊,不須有松脫現象;軌道的縱橫方向的平度應均在1‰以下,鋼軌接頭處不得懸空使用,且間隙應為3~6㎜之間,錯開1.5m以上。兩個軌道頂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機的電纜線無破損和嚴重扭結現象,壓點壓接牢固,卷線器必須運圍正常。所有電氣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軌道每隔20m應設一組單獨的接地,并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小于4ω,接地線不得使用鋁導線。

      塔身、塔臂的各標準節的連接螺栓應堅固無松動,塔的結構件應無變形和嚴重腐蝕現象且各個部位的焊縫及主角鋼不得有開焊、裂紋等現象。

      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需經考核、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應有明顯的標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執行“十不吊”的原則。

      (1)被吊我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主(特別是小鋼橫板)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時不準吊。

      塔機工作后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鉤上嚴禁勾掛重物。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柜總閘。一定要將夾軌鉗鎖緊,保證塔機的穩定,切斷現場塔機電源。

      九、 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9.1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鉤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后,才能指揮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機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范執行。

      9.5一切工種和人員,在高空作業時必須將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處,保證安全。

      9.6現場所有人員,嚴禁站入灰盤和磚架內操作或玩耍。

      9.7現場一切人員,均不準在室內向室外、在高空向樓下亂倒亂丟渣子和物品,違者罰款,如造成人生傷亡事故和材料損失者,由肇事者負責賠償。

      9.8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架空設置,不準落地、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扎完好,不得漏電。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業,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著下滑,避免傷人。

      9.11工人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0.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衛規則。

      10.2 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自身帶關,人人遵守。

      10.3無條件地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10.4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10.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1.1各施工班組作業前,應明確當天的工作任務,必須針對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須對操作者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施工作業。

      11.3作業前,應對施工區域內的機具、設備、工用具、腳手架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消除,排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職工的身體狀況,身體不適、有病者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11.5對安全作業點應特別提出,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1.6不準打架斗毆,不準賭博,違者罰款。

      11.7認真作好安全活動記錄和文明施工檢查記錄。

      第11篇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規范道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確保道路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1.2本規定適用于市政新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道路配套設施工程的施工。

      2.安全管理的原則

      2.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負責生產管理的經理、副經理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一并考慮進來,做到生產和安全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2.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工程項目組織機構內的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安全員、施工員)對職責范圍的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2.3、預防為主的原則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預防,由于事故的不確定性的特點,使我們在時間、地點、規模上不能將其量化,只有將量化重點工作放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

      2.4、動態管理的原則

      安全管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隨著工程的進展,安全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在發生著變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堅持動態管理原則。

      2.5、計劃性、系統性原則

      安全管理的兩個顯著特點,即:計劃性和原則性。安全管理和其它管理大同小異,都是將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計劃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堅持計劃性的原則;另外安全管理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它包括在企業管理的大系統中,同時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個系統,本身具有一定的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等。

      2.6、獎勵和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當中既要采用獎勵的管理手段,同時也要采用懲罰的管理手段,做到獎勵和懲罰相結合。

      2.7、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

      在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處處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第一位,關注安全、關愛生命。

      2.8、堅持“五同時”的原則

      建筑施工企業新建、改建或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驗收。

      2.9、“一票否決”的原則

      對發生重大事故項目、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取消評優和領導干部晉職晉級的資格。

      三、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技術要求

      3.1、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點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需搭設現場圍檔,其材質為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要求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開挖土方前,必須了解土質、地下水的情況,查清地下埋設的管道、電纜和有毒有害氣體等危險物及文物古跡、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設標記、設置防護欄桿。現場技術負責人在開工前必須對作業工人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

      (3)開挖深度超過2米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設置警告標志及高度不低于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4)在靠近建筑物、電桿、腳手架附近開挖土方,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開挖的溝槽時,應根據土質情況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挖掘深度超過1.5米,且不加支撐時,應按規定確定放坡度,若施工區域狹窄不能放坡時,應采取圍壁措施。同時固壁支撐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斷裂的現象。

      (6)在開挖溝槽坑邊沿1m內不允許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溝槽坑邊沿1-3m間堆土高度不超過1.5m;距溝槽坑邊沿3-5米間堆土高度不得超過2.5m;在溝槽坑邊沿停置車輛,起重機械、振動機械時距離不小于4m。

      (7)人工挖掘土方時,作業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米,縱向間距不小于3米;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順序放坡進行,嚴禁挖空底腳。對挖掘工具鎬、鍬等應隨時檢查,應木柄結實、連接牢靠。

      (8)高邊坡開挖土方時,安排專職人員對上邊坡進行監視,防止物體墜落和塌方。邊坡開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應先排水,后開挖。

      (9)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雙重作業;棄土下方和有滾石危及的區域,應設警告標志;下方有道路時,嚴禁車輛通行。邊坡上方有人作業時,下放不許站人,清理路基邊坡上的突石和整修邊坡時,應從上而下進行,嚴禁在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

      (10)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的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禁止全面拉槽開挖,在鹽溶地區施工,應認真處理鹽溶的涌出,以免突發性的塌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時,應制定防止人、機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合適的位置,以防止汛期造成認為的泥石流危險。

      (11)施工中如遇土質不穩,上體有滑動,發生坍塌危險時,應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當工作面出現陷機或不足以保證人員的安全時,應立即停工,確保人員安全。

      (12)機械車輛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指揮,運輸土方的車輛在會車時,應輕車讓重車;重車運行時,前后兩車間距必須大于5米,下坡時,兩車的間距不小于10米,通過交叉路口,窄路、鐵路道口及轉彎時,應注意來往的行人和車輛,運土車上方嚴禁乘人。

      3.2、瀝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點

      (1)從事瀝青作業人員均應進行體檢,凡患有皮膚病、結膜炎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瀝青加熱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員較少、場地空曠的地段進行;瀝青作業人員皮膚外露部分應涂防護藥膏;工作服及防護用品應集中存放,嚴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應配有醫務人員。

      (2)塊狀瀝青搬運宜在陰天或夜間進行。避免炎熱季節搬運;用于搬運時,必須有相應防護,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態瀝青用液態瀝青車運送,瀝青車滿載運行時,遇到下坡或彎道時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制動。瀝青裝載不滿時,應始終保持中速行駛。

      (3)人工裝卸桶裝瀝青時,運輸車應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閘;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坡度不宜過陡;放倒的瀝青桶經跳板上下滾動裝卸時,要在露出跳板兩側的鐵桶上各套一根結實的繩索,收放繩索要緩慢,兩端同步上下。

      (4)瀝青混合料攤鋪作業時,攤鋪機駕駛臺及作業現場要視野開闊,清除一切障礙物,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停留,駕駛員不得擅離崗位;

      (5)運料車向攤鋪機卸料時,應同步進行,動作協調,防止互相碰撞,駕駛攤鋪機應平穩,彎道作業時,熨平裝置的端頭與路緣石的間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發生碰撞。

      (6)換檔必須在攤鋪機完全停止后進行,嚴禁強行掛檔和在坡道上換檔或空擋滑行;熨平板預熱時,應控制熱量,防止因局部過熱而變形。

      (7)在瀝青攤鋪作業中應設置施工標志,用柴油清洗攤鋪機時,嚴禁接近明火。

      (8)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狀況應良好,使用前應對剎車、自卸系統進行檢查,車斗密封,后擋板牢靠,不許站在運輸車后用銑等工具往下捅瀝青混合料。

      (9)瀝青拌合樓的各種機電設備,包括使用微電腦控制進料的控制室,在運轉前均應由電工、技工、電腦操作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

      (10)拌合樓機組投入運轉后,各崗位人員要隨時監視各部位運轉情況;運轉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機長,并及時排除故障;停機前應首先停止進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機,再次啟動時,不得帶荷啟動。

      (11)料倉卸料時,嚴禁人員從斗下通過,瀝青拌合樓的各部位需經常檢查、維修,并配備消防器材。

      3.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點

      (1)使用小型翻斗車或手推車裝混凝土時,車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混凝土運輸車運送時要遵守交通規則;當傳動系統出現故障、液壓油輸出中斷導致滾筒停轉時,要利用緊急排出系統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車運送混凝土時,不得超載和超速行駛,車停穩后方可頂升車箱卸料,車箱尚未放下時,操作人員不得上車去清除殘料。

      (2)人工攤鋪作業在裝卸鋼模板時,必須逐片輕抬輕放,不得隨意拋擲,多人同時操作攤鋪時,因工作面小,長把工具多,應互相關照、注意安全;使用電動振搗器時,作業人員應配戴防護用品,配電盤(箱)的接線宜用電纜線,絕緣良好。

      (3)采用軌模攤鋪機進行混凝土攤鋪作業時,布料機和振平機之間應保持5~8m的安全距離,作業中要認真檢查布料機傳動鋼絲的松緊是否適度,不得將刮板置于運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機的慣性沖擊料堆。

      (4)攤鋪中嚴禁駕馭人員擅離崗位,無關人員不得上下推鋪機,在彎道上作業時,要防止攤鋪機脫軌。

      (5)混凝土攤鋪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之路口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牌,并有專人指揮,夜間施工時,基準線樁附近應設置警示燈或反光標志。

      (6)施工現場的電線、電纜應盡量放置在無車輛、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機電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和維修;現場操作人員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在夜間或停工期間有專人值班保衛,防止原材料、機械、機具及零部件丟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機作業時,應確保抹平機的葉片光潔平整,并處于同一水平,其連接螺栓應堅固不松動,電纜要有專人收放,確保不打結、不砸壓、不破損。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8)切縫機鋸縫時,刀片夾板的螺母應堅固,各連接部位和防護罩確保完好正常,切縫前應先打開冷卻水,冷卻水中斷時,應停止切縫;切縫中,刀片要緩緩切入,并注意切入深度指示器,當遇有較大切割阻力時,應立即升起刀片檢查,停止切縫時,應先將刀片提離板面后方可停止運轉。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種工藝方式,施工現場在不中斷交通的情況下,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維護交通,現場設立明顯警示牌,以確保交通安全。

      (10)舊路面鑿除宜有計劃地分小段進行,以免妨礙交通,并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用鎬開挖舊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不小于2m,不許面對面使鎬,工具拼接牢靠,嚴防鐵鎬脫飛傷人;采用風動工具鑿除舊路面時,確保各部管道接頭緊固,不漏氣,膠皮管不得纏繞打結;風鎬操作人員應與空壓機操作手緊密配合,及時送氣或閉氣,對風鎬進行勤檢查,確認合格方可使用;釬子插入風動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機械破碎舊路面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操作范圍內不應有人,鏟刀切入深度不宜過深,推刀速度應緩慢,施工現場設置醒目安全警示標志牌,切實注意交通安全。

      4、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4.1、施工單位未建立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實、不到位,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關人員100-500元的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4.2、施工單位沒有安全保障措施進行施工者罰款500-1000元。

      4.3、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無交底資料的單位,責令其停工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相應的罰款,最高處以工程造價的40%罰款。

      4.4、施工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作業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4.5、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按要求統一著裝,配戴工作卡,戴好安全帽,一人一次達不到上述要求者罰款20元,同一天發現兩次以上(包括兩次)違反規定的,將清理出施工現場,并處罰安全管理人員100元。

      4.6、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一人一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沒有按規定使用者罰款50元,對屢教不改者,將清理出施工現場。

      市政道路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1、市區內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的現場圍檔

      材質:磚基礎(高500mm,寬240mm)內外抹灰刷白,鋼管立柱及壓型鋼板;

      規格:市區主要街道高2.5m,一般道路高1.8m。美觀、整齊、刷漆顏色一致。

      2、 大門

      材質:磚砌體(或鋼管架)

      規格:門柱高不低于4.5m,門寬不小于6m, 大門左右柱設彩噴標語,門橫幅為企業標志及工程項目名稱,上方設彩旗五面。

      2、七牌兩圖

      規格:1.2m×2.4m或1.5m×3m(電腦噴繪)

      七牌兩圖: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入場須知牌、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圖。

      3、檢測器具及計量器具

      檢測器具:水平儀、經緯儀、靠尺各一套及小型常用測量工具一套。

      4、材料庫房及設備料堆放

      材料庫房磚砌內外抹灰刷白,鋼檁瓦,彩鋼板或玻璃鋼瓦;庫內危險物品必須分類置放。

      設備料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堆放,材料標識、消防設施齊全。

      6、 攪拌機棚

      紅白相間色鋼管搭設,棚頂設雙層(間距600mm),每層滿鋪5cm厚的木板或腳手板,頂層設防水層;棚四周設防塵措施。

      7、鋼筋加工場

      鋼筋調直場地設1.5m寬砼或紅磚硬化帶,鋼筋按規格堆放整齊,有標識標牌,且堆放鋼筋有墊木和防雨措施。

      8、安全標志牌

      現場安全標志牌按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9、消防措施

      消防器具的配備,消防通道的設置,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0、醫藥箱

      現場設有醫藥箱和急救器具,備有常用藥品。

      11、砂、石料場

      分類設置,磚砌兩面抹會,門柱刷紅白相間色,底部用砼硬化,設醒目的標牌(內容:規格、產地、檢驗狀態)。

      12、現場設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處和生活垃圾箱(桶)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及時清運出場。

      13、工作卡

      場內項目管理人員佩戴工作卡。安全員穿黃馬甲并配帶安全監督袖標。

      14、場地硬化

      大門及主要道路、攪拌機棚、鋼筋棚、木工棚要求場地硬化(一、二類工程用砼硬化,三類及以下工程用戈壁加水泥壓實平整)。

      第12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改善工地施工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能力,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北滬蓉西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集團總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如下:

      一、管理體系

      1.施工現場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2.項目部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并設立項目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

      3.現場施工人員須帶牌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

      二、施工現場管理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進行全面的指揮、協調和控制。

      (一)場地管理:深入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

      1.施工現場一圖、二牌、三板須齊全。現場材料堆放、臨電設施、食堂、廁所及生活區、施工區要按平面規劃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立統一規格和色彩的標語、標牌,尺寸大小符合有關規定。

      3.施工現場圍墻、大門、門垛、圍檔(欄)需符合有關規定。

      4.施工現場須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符合要求的消防通道。

      5.工地食堂應清潔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二)施工進度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特殊情況應單獨再編制分部施工進度計劃。

      2.項目部及工程部應定期檢查施工進度完成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等安全生產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gb/qb04-10)。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執行本公司“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五)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執行本公司有關機械設備管理文件及《施工設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六)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執行本公司技術部有關規定。

      (七)人工挖孔施工現場管理執行本公司《人工挖孔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施工過程檢查與監督

      (一)工程處檢查

      1.建立并堅持檢查制度。工程處必須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材料管理、消防保衛、文明施工、分包等進行進行自檢,每項工程應至少檢查三次。檢查要有記錄、有分析、有總結、有整改意見。

      2.施工現場主管人員要堅持“施工日志”制度。“施工日志”主要記錄施工中發生的事項,包括:施工內容、施工班組、施工變更、人員調配、供應情況、質量事故(或問題)、安全事故(或問題)、上級指示、會議記錄、有關檢查記錄等。必須堅持天天記,工程竣工后要存檔備查。

      3.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無論是甲方原因、設計原因或重大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工程變更或延緩工期,都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二)上級領導及主管部門檢查

      1.對每個施工現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大檢查,檢查內容與項目部自檢一致。

      2.工程部經常到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的問題和施工隱患,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進行評比。

      四、獎勵與處罰

      1.獎勵

      (1)若該工程施工管理被總公司或指揮部評為文明工地或施工過程中推廣先進施工經驗,并節省大量資金的項目部,經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給予項目部該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五,作為一次性獎勵。

      (2)在施工過程中,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個人,給予500-2000元獎勵。

      (3)在施工過程中,能及時將不安全隱患報告工程部或公司主管領導的個人給予50-100元獎勵。

      2.處罰

      (1)施工現場被集團公司或主管領導或部門檢查認定為臟、亂、差的工地,給予項目經理100-500元罰款。

      (2)施工不文明、不達標的工地,給予項目經理50-200元罰款。

      (3)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管理不符合集團總公司要求,不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材料不按規定堆放、標識或浪費材料嚴重的項目部給予100-500元罰款。

      (4)不按規定配戴安全帽、胸牌,浪費糧食,隨地大小便者,給予責任人10-50元罰款。

      (5)在安全檢查中,存在重大隱患,被簽發安全隱患通知書的工地,并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項目部,扣該工程項目部產值千分之十,并視情節給予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各500元以上罰款。

      以上各項獎罰,均由工程部負責實施。

      安全文明管理規定(十二篇)

      一、現場安全管理規定本規定僅對有關現場檢修安全問題進行重點強調,其他未提及的執行《安規》及我項目部有關制度中的規定。1、著裝1.1凡是從事電氣檢修、操作工作必須穿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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