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與全面安全管理
1.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意義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是一種科學、是一種思想理念、也是一套方法手段和技巧。它旨在通過全體員工參與來達到在安全生產中達到安全生產中百分之百時間內安全生產百分之百的目標。從而使企業生產持續穩定,效益不斷提高,使企業才有競爭力。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要點如下:以安全生產為核心,強調全員參與;培養與發揮集體精神,將安全生產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證貫徹到每一個環節中;做到人人管安全,防患于未然;堅持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環境,將安全管理融入日常的工作和管理當中。
2.煤礦“全面安全管理”的作用
根據全面安全管理的思想,煤礦在具體運作中應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讓每個員工深刻理解“安全生產管理”的內涵和重要性。
(2)讓員工都能明白安全生產與個人、家庭、企業、社會之間的關系。只有實現安全生產,才能使每個員工的健康和生命才有保障,家庭才能幸福、美滿,企業才會不斷的發展,國家和人民的財產才不會受損。只有安全生產,才能提高效益,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3)樹立百分之百安全生產的責任感,使百分之百的員工成為抓安全的主人,讓員工認識到如果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最終都會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在發現問題和隱患時不及時解決和排除,只能在最后的階段以更高的代價解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給企業經濟代來不可挽回的損失,企業的形象也將受到嚴重的損害。
(4)提高煤礦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讓員工搞清楚怎樣做屬于“三違”常見的安全隱患有那些;遇到突發事件時如何處理及應付等。可采用多種形式,利用事故案例,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的強化教育,使每個員工參與培訓,安全培訓嚴禁走過場。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定期主動提出培訓計劃,制定培訓目標。高層部門要根據各基層部門所提出的計劃分類進行培訓,在培訓形式上可以把理論教學與現場教學規章制度結合起來,做到調查研究,對癥下藥。
(5)建立明確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獎勵制度。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行為、工作與之對照,從而知道自己做的好還是不好(是符合安全規程、技術規程、作業規程、還是違章作業),而且這種標準要以一種制度形式切實付諸實施。
(6)建立相對完善的獎懲機制。安全檢查的結果對組織(或個人)的利益無任何影響,則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也不利于調動員工遵章守規的組織(或個人)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3.提高安全檢查工作質量
(1)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是煤礦安全檢查工作中最常見用方法,要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實現。安全極查員工通過到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現場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制止、糾正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改變安檢部門人員只是“挑問題”的角色,消除他們同生產者之間的隔閡與對立。可以采取以下一步措施:①讓安檢人員與生產者一起參加有關培訓使他們彼此更好地理解對方的工作;②讓安檢人員成為生產小組的一部分,讓小組成員有更多的了解;③提高安檢人員與生產者溝通的技巧。
(2)建立一套明確的解決問題的方法。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大家能夠按照此方法及時解決問題,而不是相互推諉或手足無措。解決問題常用6步法:①討論并確定問題;②找出問題的根源;③提出可能解決的辦法;④選擇最佳辦法;⑤建議、批準、和實施;⑥測試、評估、調試。
(9)在全體員工中培育主人翁意識和敬業精神,堅決糾正和消除員工中抱有“安全是安檢人員的事情,與我無關”之類的心態。鼓勵員工提出問題,進行生產工藝的改進及安全技術的創新。如果什么問題都由管理者來確定,大家只有消極工作和等待。
(10)建立安全小組。安全小組可以由不同角色的人員組成,遍及煤礦的各個系統和環節,負責發現安全問題,討論解決方法,提出實施方法。安全小組建在基層班組更直接、有效。
4.煤礦實施“全面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
在煤礦實施“全面安全管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中最基本的條件是煤礦具有正常的生產條件和一定的管理基礎,否則,就應關閉或停產,也就談不上實施“全面安全管理”。除此之外,煤礦實施“全面安全管理”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礦安全管理標準化體系。安全管理標準化是企業的一個戰略問題,是煤礦安全工作的關鍵性。他既是一個系統工程,又是一個效益工程。只有實行標準化管理,使一切工作處于良性的運作狀態,才能實現人、財、物的最佳組合。從而獲得時間上的節約和經濟上的效益。同時也為煤礦實施“全面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礎。
(2)提高煤礦員工的素質。煤礦生產現代化、管理系統化、信息化對人的素質,在目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科技成果日新月異,先進的管理方法被普遍采用的情況下,職工隊伍素質的高低,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成敗和能否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現今煤礦員工,大多是農民工、輪換工、合同工、協議工和臨時工,他們文化水平低,又沒有專業技術,缺乏主人翁意識和集體觀念。這些其實也是煤礦安全的隱患所在。針對上述問題,首先嚴格文化水平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崗位技術練兵、技術比武,調動職工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提高一線職工的工資報酬,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穩定職工隊伍。
(3)把“安全文化”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管理的文化氛圍。煤礦安全是一種多因素、多環節、復雜的系統工程。煤礦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從某種程度上講,煤實現安全生產本身就是煤礦的最大效益。由此可見煤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人既是管理的主體,又是管理的客體。煤礦安全管理也應把“人本管理”思想靈活運用到實踐中去。而“全面安全管理”正體現了這一思想。
第2篇 地質測量技術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搞好礦井地質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為采掘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據;
2、為探放水提供地質資料,并收集整理探放水資料;
3、確定防水閘、墻等設施的建造地點,提出施工要求,并具體指導施工。
4、準確及時地測繪地面、井下對照圖和采掘工程平面圖,填繪老窿、冒頂、積水、火區、高瓦斯區的位置,并對采掘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5、經常觀察測量地表塌陷情況,給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數據;
6、負責提出井巷貫通的安全警界線,并通知有關人員遵守;
7、負責繪制通風系統、通風網絡、防塵系統圖紙;
8、妥善保管圖紙資料,并做好整理歸檔工作。
第3篇 生產管理部安全職責
生產管理部為公司安委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安全、生產、環保方面的具體工作。具體如下:
1、 負責每月的安全例會紀錄,整理歸檔。
2、 負責進行安全巡回檢查和督察。
3、 負責公司級安全教育,檢查和督促車間級、班組級的安全教育。
4、 收集整理各方面資料,建立完善各種臺帳。
5、 負責下達公司級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隱患整改進度。
6、 落實公司環境保護工作、檢查督促“三廢”治理工作。
7、 負責職工安全操作證的發放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換證。
8、 負責特種設備定期檢測、取(換)證和各種安全附件的檢驗。
9、 組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
第4篇 總經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企業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是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承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責任,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應急管理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審批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計劃
2.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會議、安全技術管理、隱患排查治理、事故調查處理、職業危害防治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組織審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4.負責審定瓦斯、水、火、粉塵等重大災害防治計劃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計劃,并監督落實;按規定組織審批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計劃
5.參與審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計劃,并督促相關部門落實。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落實企業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落實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監督檢查提取和使用情況。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每月至少召開1次總經理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每季度組織召開1次“一通三防”專題會議和防治水專題會議。
8.組織落實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工傷保險。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組織制定并實施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每年至少參加1次煤礦應急救援演練。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2.負責指揮或參與事故搶險救援。
八、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13.負責向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14.負責每年向集團公司報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督促相關部門每季度至少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告1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九、組織保障
15.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審查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案。
16.落實企業董事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決定。
十、依法辦企,依法管企
17.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18.依法對礦井下達生產計劃,并監督落實。
19.督促礦井依法生產和建設。
20.礦井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證。
十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21.督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參與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22.落實對事故責任人及事故單位的處理意見;督促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5篇 煤場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煤場管理員是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服從班長指揮,在班組長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
2、煤場管理員必須經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3、煤場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
4、必須熟知本崗位危害因素,查清、清除并做好記錄,熟知本崗職責和應知應會內容。
5、遵守各種規章制定,要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三違”,保證安全,協同上下崗保質保量完成本班生產任務。
6、遵守員工行為規范及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列隊行走,工作期間必須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口罩、反光安全服等),女同志必須將長發辮壓在帽內、不得隨意著裝。嚴禁睡崗、脫崗、串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認真填寫煤場作業記錄,做到清楚、工整、不缺項。
8、負責本崗區域衛生和設備、消防器材、標志牌,保管號所屬工具和用具。
9、嚴禁酒后上崗。
10、取料作業時,在回轉半徑之內,嚴禁卸煤堆煤作業。
11、告知指揮司機,汽車應停在受煤坑混凝土梁上,避免壓壞受煤坑蓖子。
12、告知相關人員,避免掉入受煤坑蓖子孔內受傷。
13、告知相關工作人員避免在卸車區域內停留。
14、告知司機,車輛不要停靠在煤臺邊沿上,避免翻車或掉下煤臺。在煤臺邊緣增設警戒線。
15、嚴禁兩煤車同時并排起斗卸煤,并遠離卸煤車輛。
16、車輛進入卸煤區域時,嚴禁超速行駛。(限制 5km/h)。
17、負責告知司機煤場的危害因素,卸完煤后及時放下自卸車車斗,以防碰壞設施,避免壓花道牙等設施,按規定時速行車。
18、工作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班組長、及時處理。
第6篇 電網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規定
1 總則
1.1 規范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效力,為安全生產信息溝通,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供良好平臺。
1.2 本標準規定了廣東電網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會議準備、內容、紀要及相應行動管理要求,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部、直屬供電企業、縣級子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南方電網安監[2003]29號) 7.3、7.4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會議:組織討論、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和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的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安全網例會、安全生產專題會等。
3.2 生產運行部門
3.2.1地區供電局包括輸電部、變電部(特大型為變電一、二部)、調度通信中心、計量部、通信設備運維部、試驗研究所。
3.2.2縣(區)供電局配電部、供電所。
3.2.3縣級供電子公司包括:輸變電部(大型縣級供電子公司為輸電部、變電部)、調度中心、供電所。
4 職責
4.1 公司本部
4.1.1公司總經理(或其委托領導)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安全生產分析會議。
4.1.2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全生產分析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3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對公司月度安全生產例會、月度生產運行電視電話例會、生產運行周會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1.4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助實施工作負責。
4.2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
4.2.1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2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職對本單位(縣、(區)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
4.2.3直屬單位、縣級供電子公司辦公室及縣(區)供電局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4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人(設置4部的縣(區)供電局為綜合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局)安全專題會議、安全網會議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
4.2.5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人(縣(區)供電局為配電部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局)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及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的具體實施的組織工作負責。
4.2.6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縣、區局)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的協助實施工作負責。
4.2.7生產運行部門負責人對各自部門(單位)的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組織和負責。
4.2.8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供電子公司各分部、班、站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和安全生產專題會會議的協助實施工作負責。
5 管理內容與方法
5.1 會議準備與要求
5.1.1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事先做好會議籌備工作,明確參加人員、會議內容、議程、時間與地點,發出會議通知,準備相關材料。
5.1.2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應提前將會議需要討論的事項以及對應的材料發至各參會人員,各參會人員應事先準備好意見和建議;各部門(單位)如有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研究或表決的事項,應事先與事項相關的部門(單位)或公司(局)領導進行溝通,以提高會議的效率。
5.2會議實施
5.2.1公司本部、直屬單位、縣(區)供電局、縣級子公司、生產運行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實施明細詳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
5.2.2除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外其余安全生產會議應按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在必要時召開。
5.2.3安全生產會議由相應的部門組織實施。
5.2.4安全生產會議的主持由相應的領導或指定人員主持。
5.2.5各級有關部門(單位)應配合會議組織方做好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各級參會部門(單位)應按要求落實本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5.2.6安全生產會議的相關內容參見附件1《安全生產會議明細表》中各會議的內容。
5.2.7安全生產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或記錄,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編寫,會議主持人簽發,并由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或委托的部門(單位)整理發布。
5.3會議要求的傳達與落實
5.3.1會議生成的會議紀要或記錄應體現上次會議布置工作完成情況,并明確本次會議安排的具體工作任務清單,清單應包括工作任務、工作要求、責任部門(單位)/人、完成時間。各級形成的會議紀要需經主持會議的領導簽發后下發至有關部門(單位)。
5.3.2各部門(單位)應落實會議紀要的工作任務,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并對責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下次會議上進行通報,責任部門(單位)應對未完成的工作任務說明原因。
5.4會議回顧
5.4.1會議組織部門(單位)應對會議準備、頻度、效果、地點、時間安排和參會對象進行回顧,以提高會議和日常工作的效力與效率。
5.5記錄保存
5.5.1會議紀要由會議組織實施部門(單位)至少保存三年,安全生產委會會議紀要及安全工作報告同時應保存于檔案室。
6 附則
6.1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6.2本標準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7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技術保證措施
(一)場容場貌
1、工地圍檔:
工地四周設置連續、整齊、牢固的圍檔,高度不應小于1.8m,出入口設置大門,并且有門衛和門衛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堅實、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現場拌料、運輸砂漿、砼過程中做到不漏、不灑、不剩,施工污水不準直接進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總平面布局分類堆放有序,并且有標識,廢料應及時清理掉。
4、五牌一圖:五牌一圖必須齊全,并且美觀、整齊,在施工通道和作業面必須搭設醒目的且有針對性的警示牌。
5、現場文明氣氛:
現場有宣傳標語,要有黑板或報欄,內容要經常更換,工人穿戴整齊、行為文明。
6、成品保護:
要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嚴禁損壞和污染成品。
(二)衛生狀況
1、職工宿舍衛生:
有衛生管理制度,衛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掃,保持室內窗明地凈,通風良好,無異味,生活區與施工作業區應明顯劃分,睡鋪須使用正規單人床,床上用品各類物品放置整齊,做到清潔美觀,禁止使用電爐及其他加熱電器。
2、食堂衛生:
食堂選址遠離污染源(污水溝、廁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離,并有相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貯藏等場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衛生設施,灶臺及周圍要鑲貼白色瓷磚,并有通風排煙設備,地面應鋪設地磚,每天要打掃干凈,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食堂內必須吊頂并刷白,食品生與熟,原料與成品,食品與雜物等要嚴格分開,要有防塵、防蠅、洗刷、消毒設備、食堂衛生制度有關證照齊全,炊管人員需持有健康證和培訓證、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辦公室衛生:
辦公室應有衛生值日表,窗明地凈無蚊蠅,辦公室用具擺設整齊,工作人員穿戴行為文明,不隨地吐痰,亂彈煙灰。
4、廁所衛生:
廁所必須遠離食堂30m以外,屋頂墻壁要嚴密,門窗齊全,照明通風良好,便槽必須鋪設瓷磚有水沖設備和洗手池,并有專人天天負責打掃,使槽內無污垢、垃圾、無明顯臭味。
5、樓面衛生:
樓層整潔,無建筑垃圾,嚴禁在建筑物內隨地大、小便,高層建筑每施工作業層必須設置便桶并有專人清刷,工人操作點必須有良好的照明,周圍必須整潔,做到'活完腳下清,工完場地清'。
(三)愛民便民及其他
1、愛民便民:要有切實可行的愛民便民措施為周圍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在工地周圍張貼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標語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間施工,不發生擾民事件。
2、其他:工地無閑雜人員,宿舍內不準住有職工家屬和小孩,現場施工人員掛牌上崗,工地無重大盜竊事件和各種違法事件發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設備,并要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臺帳,現場必須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條件,危險場所嚴禁吸煙。
(四)安全達標
1、安全管理: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會及管理人員網絡,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全面且具有針對性,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有記錄,對事故隱患及時整改處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安全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腳手架:立桿要有底座和掃地桿,基礎平實且有排水措施,架體穩定且與建筑物連接牢固,懸挑部分安裝必須符合要求,并按規定設置剪刀撐,腳手滿鋪,并且材質要符合要求,施工層必須設置防護攔桿和擋腳板,通道和臨街鋼管必須油漆,通道暢通,用料平臺搭設牢固。
3、三寶四口臨邊: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層建筑外側必須用合格的,取得準用證和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使用合格的安全帶,'四口'、'臨邊'處必須有可靠嚴密的防護。
4、臨時施工用電: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開關箱末端必須裝設30ma或15ma0.1s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所有電纜電線必須架設,高層建筑內潮濕環境下作業的照明電壓必須用安全電壓。
5、小型機具:安裝要有驗收記錄,防護裝置齊全,手持電動工具應有絕緣裝置,不準使用平刨、電鋸、電鉆等多用聯合機具。
6、塔吊和電梯: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司機、指揮必須有上崗證,塔吊拆裝隊伍必須有資質,并有安裝驗收記錄,各種限位齊全且靈敏可靠,架體穩定保養狀況良好,有維修保養記錄。
7、提升井字架:架體按規范要求設計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險裝置靈敏,纜風繩必須符合要求且錨固可靠,卷揚機地錨牢固有限位裝置。
第8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積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反違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產違章行為,將事故關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產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違章積分管理辦法,總分為200分。
一、違章扣分的細則
違章分為4個類別:作業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管理性違章。按照各類違章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分為惡性違章、嚴重性違章和一般性違章3個等級,分別按100分、50分、20分進行違章扣分。
1、發生第一項的惡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100分。
2、發生第二項的嚴重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50分。
3、發生第三項的一般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違章作業中,同一人發生有2種及2種以上違章行為時,按其違章行為種單種違章扣分最高的執行,不重復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組每個月開展安全教育學習一次,有內容有記錄;
②每周星期五報送下周工程施工計劃表;
③未按要求填報施工現場重要危險源辨識表。
6、對每次違章扣分應收集保管好現場證據。
7、對在一個考核周期內(1年)違章扣罰積分超過200分的單位,除按本辦法進行處罰外,實行重新評價,暫停工作。
二、處罰措施
(一)經濟處罰
公司檢查發現的違章,按以下原則進行經濟處罰:
1、惡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2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20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2、嚴重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1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10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3、一般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4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2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4、各外協單位使用的員工(含農民工),以報送相關人員資質文件為準,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本辦法對工作負責人或用工負責人進行同責違章扣分和經濟處罰。
(二)提高風險抵押金
對在一個考核周期(1年)內發生違章行為的單位,按以下原則提高次年安全風險抵押金:
1、當年發生1次惡性違章,提高次年50%安全風險抵押金。
2、當年發生2次嚴重性違章,提高次年30%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發生3次一般性違章,提高次年20%安全風險抵押金。
(三)暫停或終止合作
當年發生兩次惡性違章或發生四次嚴重性違章的,除按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并處暫停或終止合作關系。
三、各類違章行為分類
1、惡性違章行為
1)無票工作、無票操作或擅自更改“兩票”的工作內容。
2)未按規定設立監護人或監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3)在未經驗電和沒有可靠接地的停電設備上工作。
4)在無工作方案、作業指導書或標準程序作業卡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5)無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經審定的工作方案進行帶電作業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開展帶電作業。
7)在無可靠接地方的帶感應電設備上工作。
8)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電氣操作,監護人直接操作設備,有疑問時盲目操作,邊操作邊做其他無關事項。
9)嚴禁無跨越架和無安全、可靠措施的帶電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內,酒后值班、酒后進入生產區域、酒后登高作業。
11)未按規定在工作地段裝設接地線。
12)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13)約時停送電。
14)未經給驗電確認無電壓便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閘。
15)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帽。
16)高處作業不戴安全帶(繩)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不正確使用雙保險安全帶。
17)嚴禁未經調度同意進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擴大工作票的許可手續(或未經許可),工作人員便進入工作區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錯誤或是執行漏項。
20)未檢查開關位置,就操作刀閘或有關開關。
21)不執行或錯誤執行調度指令。
22)在運行設備區域拋擲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動、跨(穿)越安全防護設施。
24)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未進行。
25)無特種作業資格人員進行特種作業。
26)不攜帶操作票,憑記憶操作。
27)立、撤桿,放線、收線、緊線,更換桿塔拉線或桿拉線過程中,不打臨時拉線,無專人統一指揮;桿塔上工作,突然剪斷導線進行松線;桿塔上有人作業時,調整桿塔的拉線;用麻繩或尼龍繩代替鋼絲繩作臨時拉線。
28)作業人員未全部撤離即拆除接地線、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開始送電操作。
2、嚴重性違章行為
1)操作前,不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
2)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圖紙資料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設備異動(變動)通知不及時(主設備、主保護、主要輔助設備異動通知超過24h)。
3)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
4)誤登帶電桿塔或其他電氣設備、誤入帶電間隔、誤碰(觸)設備。
5)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就恢復設備運行(除《安規》或《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中有規定者)。
6)在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上工作或是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沒有設專人監護。
7)未按工作票要求應當裝設而不裝設安全圍欄、安全警告牌。
8)作業時應使用而不使用絕緣防護器具。
9)操作后不認真檢查開關、刀閘變位情況。
10)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當。
1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或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高壓帶電作業。
12)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休息或倚坐欄桿。
13)登桿前未認真檢查爬梯、腳釘是否齊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屬設施,不設明顯標志,不及時恢復。
15)對各級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問題,未及時處理解決,未及時報送有關領導處理,也未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也不向上級領導匯報,延誤執行對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
16)未按廣西電網公司規定購買的入圍廠家招標購進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用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雖有工作票但不嚴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辦理。
18)知情者不及時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或對上報的設備重大缺陷無故不及時處理,也不匯報領導。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誤停、送電。
20)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作保護接地而未定期試驗。
21)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處理、搶修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工作。
22)電焊機外殼無可靠接地。
23)低壓間接帶電工作未采取絕緣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或本企業下達的“兩措”計劃。
25)超速開車或違章強行超車。
26)動火作業后現場遺留火種。
27)沒有按規定完成安全監督通知書、安全隱患通知書的整改要求。
28)吊車起吊時,工作人員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運、起吊重大物件無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
30)在水面上或臨近水域施工作業,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輕型、石棉瓦、油氈、葦箔等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產人員未經三級教育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或未經崗前培訓者。
3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未經過規定的專業培訓,就安排上崗。
34)沒有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的培訓。
35)遇安全問題以自己是管生產、管技術或管其他業務為由,推脫是安全部門或安全員的事,應由安全部門領導或安全員解決。
36)工作負責人工作前未宣讀工作票,未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7)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
38)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
39)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動裝置和設施。
40)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41防觸電、倒桿倒搭、高處墜落和機械損傷等措施不執行安全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簽發人電話簽發、代簽發工作票或簽發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運方案審核不嚴,存在安全漏洞。
44)設備驗收把關不嚴,留下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復停電檢修。
45)在金屬容器乃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或進行其他工作,入口處無人監護。
46)決定設備帶病運行、超出力運行,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或是讓職工冒險作業。
47)使用破損嚴重的插頭、插座、電源線、電源箱。
48)未按規定設立監護人或監護人不到位。
49)檢修或施工用的電源箱無漏電保護開關、無警示標志。
50)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51)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已過檢驗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進行作業。
52)工作時,個人防護用品不全或不滿足要求。
53)工作現場無工作方案。
54)在臨近、安全距離不夠的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路上工作,火災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沒有設專人監護。
55)在公路范圍內夜間作業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56)高空作業人員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繩索傳遞而是拋擲者。
57)使用纏繞法進行接地。
58)在低壓設備上工作,不按規定使用分組工作派工單或派工單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確或是執行漏項。
59)司機酒后駕駛或將車交給無準駕證人駕駛。
60)上梯作業時梯子無人扶持。
3、一般性違章行為
1)工作負責人不佩戴標志上崗。
2)不按規定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3)隨意挪用現場安全措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4)起重作業操作方法、指揮信號違反規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定。
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6)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護。
7)憑借欄桿、手腳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筑物、構筑物下方通過或停留。
10)高處作業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起吊未經驗收合格的預制構件。
12)在組裝組鐵構件與構架時,將手指伸入螺孔進行糾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14)轉動設備停運檢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續和未采取防止誤啟動的措施;工作結束后未會同值班人員一起檢查、確認工作人員撤離現場便啟動設備。
15)在易爆、易燃區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及穿帶鐵釘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業時帶手機上桿。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實驗。
20)未正確著裝,在生產和施工現場違反規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褲頭、背心者。
21)設備運行人員巡視不到位或監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沒有垂直固定放置,兩者的距離不足5米。
23)開“帶病車(指轉向、制動、傳動、燈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電纜防火、阻燃措施不執行專業設計、技術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圍內夜間作業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26)運載物品需綁扎而不綁扎或不牢固的。
27)進入生產現場范圍,不按規定位置隨意停車。
28)在道路范圍內作業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堿腐蝕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執行專業技術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30)動火作業現場沒有放置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或是使用過期或不合格滅火器。
31)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適用。
32)施工電源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33)斷開的電源線頭沒有用絕緣膠布包扎。
34)在生產禁火禁煙區違章點火、吸煙者。或在禁煙區域流動吸煙。
35)對下級反映的需要協助解決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在規定時間限內及時研究、答復和協助解決。
36)沒有按規定配置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工作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無人負責。
38)不按《安規》及兩票規定填寫、簽發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
3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情況,強令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40)不按規定給職工配備必須佩帶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41)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防火設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點、環境不符合安全規定。
42)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規程規定。
43)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規定。
44)施工機具、設備、工器具、腳手架結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強度不夠。
45)高壓開關室的門不能從內部打開。
46)高處危險作業區下方未安裝設牢靠的安全網。
47)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安裝設觸電保安器或1:1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
48)現場低壓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高壓配電裝置帶電部分對地距離不能滿足規程規定。
49)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50)線路防護區內未按規定清障。
51)設備、管道、孔洞無牢固蓋板過圍欄。
52)梯子端部無防滑裝置,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
53)電桿的腳釘爬梯不全、不牢固;過時臨時爬梯材質不符合要求,掛靠不牢。
54)高建筑物臨空面沒有欄桿。
55)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56)廠房和其它生產場所吊裝口四周無固定欄桿。
57)高空作業、起重作業、深溝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現場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58)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程規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59)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完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定進行標識。
60)司機在行車中與人談天說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機在車輛駕駛中打手機。
第9篇 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體空間范圍內的不同作業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安全,避免財產損失,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項目部生產區域內的各種交叉作業。包括:作業區域內橋梁施工、深基坑作業、設備維護檢修作業、同一作業面上多臺起重機械和專用機械的交叉作業以及其他作業許可中規定的不相容作業。
第三條術語與定義
交叉作業--凡在不同作業面中,處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作業或在同一作業面處于起重機回轉或運行范圍之內同時進行的作業。
第四條管理規定
交叉作業安全進行的關鍵是作業人員之間的協調和聯系,尤其是進入他人場地作業時必須通知該場地施工作業負責人,做好交叉作業人員之間的協調工作,明確雙方應采取的防范措施與配合要求。
一、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貫通同一垂直面上作業,后行作業人員注意避讓先行作業人員。
二、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
三、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桿、平臺等構件的下方休息、逗留。
四、起重作業
1、吊裝移動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揮與起重司機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線范圍無人員及障礙物,吊物通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無條件撤離。
2、起重掛鉤、指揮人員站位不得與起重物體起吊路線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體通行的死角,與被吊物體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
五、施工區域內車輛作業
1、施工區域內各類車輛在大型起重設備工作范圍內作業時,大型起重設備擁有優先通過權,施工區域內各類車輛必須避讓,不得爭搶通行。
2、車輛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做好防范措施(警示標識、監指揮引導人員)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
3、施工區域內車輛進入作業區域,須按項目部限速規定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后通過,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通道。
4、高空作業車、汽車吊在狹小空間或高壓線線附近作業時,必須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見下表),操作時須緩慢,嚴禁大幅度運行作業。
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線路電壓(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垂直距離(m)
1.5
3.0
4.0
5.0
6.0
7.0
8.5
水平距離(m)
1.5
2.0
3.5
4.0
6.0
7.0
8.5
六、搭架作業
1、腳手搭設中或未檢驗合格,其他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搭架范圍,腳手架等輔助材料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2、腳手板堆放高度過不得超過2米、腳手管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堆放的底部寬度應大于1米,以保證堆放的穩定性。
3、嚴禁在堆放物的腳手架、模板旁休息,防止倒塌傷人。
七、明火、打磨作業
1、加油作業與電焊、打磨作業不得在同一時段同一區域交叉作業。
2、焊接動火作業與氣體軟管、氣體分氣包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或做好可靠的防護。
3、打磨作業時,打磨機磨屑方向不得有人員和易燃物。
4、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若有應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
八、設備維修時,按規定掛警示牌告知操作者,必要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拆除法蘭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九、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該場地管理者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范圍、需要配合事項,與該場所管理者協調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見附錄),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
1、進入門機、龍門吊運行范圍,有可能影響門機、龍門吊安全的交叉作業,如高空作業車跨越門機、龍門吊軌道進行的涂裝作業。
2、生產區域進行建筑施工作業、建構筑物維護保養作業。
3、其它由施工負責人根據作業風險分析確定需進行告知的交叉作業。
十、施工現場同一平面的交叉作業,如:施工現場與施工便道的交叉等,必須有足夠安全警示牌。必要時需配專人指揮。
西南交通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武昆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項目部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第10篇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協助領導做好安全生產的年度計劃,抓好具體落實和督促。
3、協助領導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教訓,建好培訓檔案。
4、要經常深入作業現場,檢查安全生產。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勒命停止生產,以免出現傷亡和經濟損失。能當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車間或人員立即消除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消除的,立即上報有關領導,采取相關措施予以消除。
5、協助領導做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和器材、設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器材、設施性能良好。
6、做好安全生產的統計報表工作,并按期上報。
7、協助領導做好事故的人員搶救等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及時上報。
第11篇 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中國建筑第六局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工程名稱:
馬池口村民安置房項目
甲方(總包):
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
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馬池口村民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馬池口村民安置房項目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的專項協議,在雙方審核確認后簽訂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后有效,施工過程中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審核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核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復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對于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要求,本項目需要乙方配備
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項目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審核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并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項目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核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并派專人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備、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施工作業需要連接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接作業。機具、設備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在建筑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十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后,方可操作。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設備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后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床吸煙;不得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采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為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附則
一、為確保協議履行,甲方按乙方工程承包總造價款額的3%收取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金。乙方必須在施工人員進場作業時,將安全管理保證金交給甲方。
二、如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勞動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款在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中予以扣繳。如發生乙方安全管理保證金不足時,乙方必須及時增交安全管理保證金。
三、工程結束時,如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環境及文明施工的重大投訴或罰款,剩余的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金,甲方應無息返還。
四、此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企業法人或施工現場的法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12篇 綠化養護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保證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
2、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2.1安全生產目標:無安全事故。
2.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多形式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2.3各項目根據分部分項工程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2.4建立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①公司每月檢查一次;②項目組每旬檢查一次;③施工分隊每周檢查一次;④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如期整改完畢完成書面反饋。
2.5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公司工程部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2.6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加強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開展學習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對職工進行三能安全教育,各班相應每周開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例會。總結經驗和事故教訓,落實下一步計劃、杜絕傷亡事故,加強員工的自我保護和應變能力。表彰先進、處罰違章。
2.7堅持持證上崗制度,特殊工程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在施工中,所有施工場地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安全標牌示警。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統一佩帶標志安全帽。
2.8進入工地必須穿標志服,并做到'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才起到保護工作的作用。
2.9加強現場的施工,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日常清潔工作,各班組應加強文明施工教育和檢查,施工用材料、半成品、機械設備的位置應與施工平面圖布置一致。
2.10安全用電。主要是抽水用電和照明用電,不得擅自接拉電,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