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公司制度管理表格
公司制度管理表格【1】
為了使公司各類表格規范化、合理化,達到合理使用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1、公司各部門使用的所有表格,由相關部門安排專人負責組織表格設計、修改管理事宜。
公司采購員負責統一安排印制,采購科長負責管理、發放。
2、各部門使用的表格按半年或年用量加10印刷,日常的庫存數量尚剩余年用量或半年用量的8-10時,采購科長以書面形式提醒相關部門表格專管人申請印刷。
各部門使用的表格,在每次印刷之前,相關部門表格專管人須提供出表樣,發給涉及到的所有部門表格專管人、使用人進行討論,提出修改意見,然后匯總討論修改意見進行完善,制出表樣,由本部門表格專管人、表格使用人、表格印刷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后,由專管人寫出書面申請(申請中須寫明所需數量、使用時間紙張要求、表格規格及其他印刷要求)并附表樣,送采購科長。
采購科長將申請數量與“表格印刷周期、數量表”進行對照,核對確切無誤后,安排采購員統一聯系印刷。
采購科長或采購員如發現有浪費現象,報其直接領導按“節約使用紙張規定”進行處理。
3、屬公司各部門統用的表格(如:明細表、機動表、公用箋、信箋紙、出門證、領料單、入庫單、考勤表、差旅費報銷單、用款申請單、借款單等)由采購科長根據庫存數量直接安排采購員予以印刷。
4、采購員必須向社會招標印刷表格。
除每年規定時間招標印刷外,各部門根據工作使用情況需要新設計或增加表格的,由使用部門專管人組織設計出表樣,匯總出份數,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采購員予以印刷。
5、表格印刷結束入庫前,采購員須嚴格檢查表格印質量、紙張質量、表格規格是否與表樣和紙樣等要求相符。
入庫后24小時內,相關采購員應書面通知表格印刷部門表格專管者按上述要求進行檢查。
如發現問題其一切責任由采購員承擔。
6、每年1月上旬,采購科長根據上一年度各部門表格實際變動情況和使用情況,調整一次“表格印刷周期數量表”,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7、各部門收到的報表必須妥善保管好,所有財務和倉庫報到各個部門的報表,由財務科長和倉儲科長安排財務和倉庫報表人員于每月15日對上月份報表回收一次;營銷辦合同評審員和各生產部合同評審員的報表(包括計劃、傳票等),各自于每季度第1月15日對上季度報表回收一次。
所有回收的報表,由回收人整理后報財務科審核回收數量無誤后,送檔案存檔。
8、本規定各條款如有違犯,每人每次罰款50-200元。
500強企業管理制度管理表格【2】
第一章 生產組織管理制度-管理表格
第一節 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沃爾格林公司經理工作責任制度(美國最大的連鎖藥店公司)
彭尼公司生產調度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全球500強,美國零售業巨頭)
沃爾瑪公司供應運輸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最球最大的超市連鎖集團)
安聯公司動力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德國及世界最大的保險和金融服務機構)
通用電氣公司總工程師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全球最大的企業)
克羅格公司工藝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全美年銷售額最大的食品零售公司之一)
葛蘭素史克公司總工程師工作責任制度(全球最大的以研發為基礎的制藥企業之一)
巴斯夫公司生產科業務規定(德國及全球處于領導地位的化學公司)
戴爾公司產品管理辦法(全球領先的it產品及服務提供商)
高盛集團外協管理辦法(全球著名的金融集團及最大的投資銀行)
博世公司外協廠商考核及等級評定辦法(全球百強企業,汽配,機械及家電制造企業)
現代汽車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準則(韓國最大的汽車企業)
生產組長工作手冊
項目成本否決制度
第二節 生產組織管理表格
生產進度安排表
生產計劃變更通知書
生產進度控制表
半成品轉交單
半成品報廢單
生產記錄表
生產日報表
制造月報統計表
生產計劃月報表
生產部門綜合報表
第二章 生產技術管理制度-管理表格
第一節 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斯普林特公司生產技術管理細則(美國及全球最大的電信企業之一)
意大利電力企業技術與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意大利最大的發電和供電商)
第二節 生產技術管理表格
原材料需要量計劃表
原材料管理表
直接原料明細表
成品原料明細表
報廢物料處理報告單
物料預算表
生產配料單
用料單
限額領料單
重要零件供應表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管理表格
第一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西斯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世界路由器的主要供應商)
第二節 安全生產管理表格
事故調查報告表
安全生產管理實施計劃表
意外事故報告表
第四章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管理表格
第一節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康尼格拉公司設備管理制度(北美最大的食品供應商)
意大利電力公司設備引進管理規定(意大利最大的發電和供電商)
維亞康姆公司國內采購辦法(全球市值最大的傳媒公司)
中國電信國內物資采購供應工作制度(中國最大的電信商,全球500強)
勞氏公司進口物資采購供應工作制度(美國第二大家居裝飾用品連鎖店)
第二節 生產設備管理表格
生產設備配置情況計劃表
動力設備計劃表
使用設備管理表
設備維修申請表
設備故障記錄表
設備保養卡
設備維修卡
設備使用情況統計表
設備利用率分析表
第2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員工培訓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培訓制度
1.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培訓工作的計劃安排,負責填寫全公司員工的〈個人培訓記錄表〉,并與財務部協商落實培訓所需的經費。
2.各部門、各管理處領導應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定期對所屬員工的經驗、資格、能力進行評價,并根據實際工作對人員素質、技能的需求,在每個季度初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填寫〈員工培訓需求申報表〉,報綜合部同意、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計劃進行培訓。
3.公司綜合部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中旬要制定出本季度培訓工作計劃表,各部門(管理處)負責填寫〈項目培訓l|實施計劃表〉,并具體組織落實。
4.培訓的人員范圍及內容要求
4.1新員工上崗培訓:學習〈員工守則〉等公司相關的管理規定,介紹公司概況、工作環境、工作性質等,并對其進行崗位技能的培訓。
4.2質量意識培訓:集中學習i回9002標準,使員工充分了解公司現行的質量體系,嚴格按is9002文件要求執行。
4.3員工的再提高培訓:各部門(管理處)每季度要對本部門(處)員工進行一次技藝評定,對不稱職的員工,應報綜合部安排進行再培訓。
4.4外派培訓:綜合部對需要外派培訓的人員,呈報總經理審批后,統一安排派出培訓。
4.5對特殊崗位人員要進行定格的培訓。
5.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
6.每次培訓都要簽到,培訓結束,均要進行考試或考核,填寫〈培訓考試/考核成績單〉。
7.各部門(管理處)要做好培訓的實施工作和記錄的保管工作。每次培訓均須嚴格按照'培訓'程序和計劃的要求認真實施,并將《項目培訓實施計劃表》、《培訓簽到表》、《培訓考試/考核成績單》(其中一份報綜合部)等資料統一保存,綜合部負責根據《培訓考試/考核成績單》填寫員工〈個人培訓記錄表〉,并保存。
8.公司綜合部要經常對各部門(管理處)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跟蹤完成情況。
第3篇 某科技公司物品購銷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物品購、銷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物品購、銷的管理,防止庫存積壓、滯銷因管理造成的壞帳等損失,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物品購銷合同(協議與技術要求)必須由銷售部(國際或國內,以下統一簡稱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指定人員簽訂。合同簽訂人員須認真學習《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公司規定,不得因此而給公司帶來損失。合同在簽訂前須由經辦人填寫合同簽訂申請書(格式附后),經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經理審定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簽署。
2、購銷合同:銷售部、技術開發部由專人統一編寫、登記、編制、發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須保留正本兩份,一份交財務部做付款憑證,另一份交由相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留檔備查。
3、物品的采購
3.1物品的采購,按每月加工、銷售計劃及一定數量的庫存,經銷售部和技術開發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購而影響加工或銷售,也應避免因超計劃采購帶來積壓或損失。
3.2采購人員采購物品時,應填寫請購單(格式附后),經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經理審核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方可采購。管理用物品的采購,如固定資產、儀器、工具、辦公用品等,各部門應填寫請購單,經所購物品的部門經理審核后,由辦公室負責匯總,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用物品除外)。
3.3辦理購物付款時,應附付款申請單、購銷合同、請購單,銷售部、技術開發部已報總經理審批的付款計劃或購貨合同執行情況表,(格式附后)報財務部審核后,方可付款。
3.4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時應核實付款手續是否齊全,否則財務有權拒付,并要求補齊相關手續。
3.5采購人員報銷時,應辦理入庫單,入庫單內容必須填寫清楚齊全,如需要質檢的物品,應附質檢部門的審簽手續。根據財務要求,發票應在開出一個月內報銷,逾期未報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采購經辦人承擔,該部門經理負同等責任。
3.6銷售部、技術開發部經理要安排采購、庫管人員按季度對庫房存貨情況進行分析,對庫存物品的積壓、變質、沉淀要列表清查、處理,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負責。
4、物品的銷售
4.1物品國內銷售直接收款。銷售人員應填寫'開據發票申請單'(格式附后),內容齊全、完整,經部門經理審簽后,隨同物品出庫單,貨幣資金送財務部收款并開據發票。
4.2物品銷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應簽訂銷售合同,明確物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分次收款時限、金額、付款方式等內容。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時應了解購貨方的資金購買力等相關情況,并對合同的執行及收款負責至終。該部門經理對部門所簽銷售合同的執行負責。
4.3物品銷售采取國內外設銷售點的,由公司總部發往各銷售點時,似同庫存物品的轉庫,在總公司庫存項下設各銷售點為分庫,當各分庫物品出庫銷售時,按本規定相關銷售條款辦理。
4.4物品銷售情況月報匯總表(格式附后)一式叁份,每月5日前由銷售部、技術開發部填列報公司總經理、財務部各壹份,該部門存檔壹份,以掌握物品銷售資金回收狀況。
4.5銷售部、技術開發部指定專人每月3日前將截止到上月末的庫存物品(包括各分庫)盤點情況匯總表(格式附后)報財務部核對賬目,并對庫存物品現狀如短缺、毀損、貶值等列示清楚,及時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如是人為因素給公司造成損失,當事人要承擔責任。該部門經理對此負責。
4.6銷售部門經理及銷售人員對銷售款項的回收負責,按銷售合同定期催收并與財務部門核對,超期未收回的貨款,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及財務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以減少呆賬壞賬損失。
5、購銷人員不得營私舞弊,吃回扣貪污,假公濟私,如發現有上述行為,將嚴歷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
6、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7、本制度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4篇 建筑公司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為對各類施工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證施工質量和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
1、設備保養分級:
一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
二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
三級--四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
2、分級保養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的依據。
4、維修保養編制和執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現不規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情況,發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索取設備相關資料。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鑒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停靠裝置、防墜裝置,及附墻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為了滿足施工現場的機械需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維修,以保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進場時,應經上級安全部門或公司設備科、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2、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臺帳,能有效記錄各類機械的運轉、維修情況。
3、各項目部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嚴格執行施工機械操作規程,并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和維修記錄,發生突然故障時應作緊急搶修,并在維修記錄表注明緊急搶修記錄。
4、特殊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過培訓或不懂施工機械的人員使用和玩弄。
5、施工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由公司材料設備科或辦事處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管員和機操人員進行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合格后做好記錄,標識為黃色準用證。機械設備必須定期保養進行檢修,由機管員制定保養內容,機修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事后由機管員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大型的機械設備可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修,檢驗后需有標識,并做好記錄。
第5篇 az公司大學畢業生實習管理制度
為了方便公司更好的對畢業生實習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職責大全為您推薦了一篇公司大學生畢業生實習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幫助到您!謝謝您的瀏覽!
為了吸引、選拔優秀的應屆畢業生到本公司工作,規范大學生實習制度,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制訂以下辦法:
1.實習須具備的條件
①原則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學歷以上大學生,在校品學兼優;
②由學生本人提交實習的書面申請,經相關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與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③實習生在到崗實習前須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實習生個人情況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④實習生須提供一年內的健康體檢證明,若無則由公司安排實習生進行健康體檢,費用公司承擔。
2.實習時間的規定
①為實習在一段時間內能取得一定效果,實習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最短不少于一個月;
②考慮到公司作業需要,實習期間每次請假時間不得長于5天(5個工作日),累積不超過15天(15個工作日);5天以上和累積超過15天需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同意。
3.實習期間的待遇
①工作日提供免費的工作午餐;
②不享有正式員工的相關待遇,一般情況下不提供補助;如實習崗位需要,可以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為實習生申請基本生活補助,建議200-400元/月或10-20元/天。
4.實習工作的要求
①尊重金鵑公司的文化和理念,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②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根據公司情況安排實習生相應的具體工作,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員工以一對一的形式培訓實習生,;
③由于實習生的工作一般為基礎性的執行工作,適合技術性、單一項目的崗位,綜合性、需要豐富工作經驗和成長空間的崗位不考慮;
④金鵑公司為智力型企業,包括文本文檔、電子文檔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的材料,因工作需要,由分公司總經理或部門總監負責協調,提供給實習生,并確保資料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5.實習工作的結束
①實習期結束后,由實習生所在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溝通,給予相應的鑒定和評估,確定該實習生是否可以留用,并進入相應的招聘程序;
②實習過程中,發現實習生明顯不適合該崗位,建議勸其提前結束實習期,并告知人力資源部;
③實行生在實習期間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責令其立即終止實習,若產生不良后果及經濟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實習生日常管理辦法(討論)
1.實習生必須嚴格遵守實習場地(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到指定的實習崗位,下課須經指導教師允許后方可離開。
2.實習生進入實習場地(單位)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3.實習生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崗位,有事離崗需經指導教師批準,返回崗位應向指導教師報告,同意后方可上崗。
4.實習生必須聽從指導教師指揮,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設備,不亂動設備(器材),不得無故損壞。如發現故障或異常現象,立即報告指導教師,未經允許,不得任意拆卸或啟動設備(儀器),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
5.愛護工具、量具,節約原材料、認真做好所在崗位的設備(器材)保養,若有人為損壞現象按規定賠償,并做好實習場地和工位的清潔衛生工作。
6.在工作場所內,不準嘻鬧、奔跑和大聲叫喊,上課不準串崗,不準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說等。
7.尊重實習指導教師,聽從安排,服從分配,虛心求教,刻苦鉆研業務,提高操作技能,爭取盡快達到崗位獨立作業的要求。
8.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實行雙重考勤:即所在系(中心)的考勤;生產實習處的考勤。生產實習處將不定時抽查。
9.實習生原則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其順序為:先由該生填寫請假條,實習指導教師批準,而后交所在系(中心)學工辦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生效。
10.實習生請病、事假,應經實習指導教師導同意后,報系(中心)學工辦登記。請假三天以上還必須經班主任審核,所在系(中心)審批,并報生產實習處備案,否則,按曠課論處。
11.實習生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實習場地(單位)聲譽;遵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12.在校生到校外實習時,必須提前一周向生產實習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校長批準。未經允許不能擅自離校出外實習。
13.實習生因嚴重違紀或工作懶散等原因,被實習場地(單位)拒絕實習,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習崗位,并將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勸其退學或開除,由此產生的實習考核、就業推薦等問題均由該生個人自負。
14.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對實習場地(單位)有意見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生產實習處,由生產實習處負責各部門協商解決。實習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場地(單位)指導教師(領導)發生沖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對其作出相應的處分。
15.若實習學生累計三次當月考核不合格,則實習考核為不合格,按學校規定不以畢業。
16.學習生連續曠課三天以上,或累計七天以上,學校作退學處理。
17.實習生實習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應知應會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按規定不以辦理畢業證書。
第6篇 f勞務公司派遣管理制度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勞務公司派遣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勞務派遣的管理。
2職責
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并按照協議內容按照時間向派遣單位支付管理費用、派遣員工工資。
3程序
3.1用人單位的選擇
3.1.1勞務派遣管理實行機構統一、標準統一、價格統一.用人單位由公司負責選擇確定。
3.1.2
公司負責處理用工單位和派遣人員對用人單位的投訴,每年對用人單位服務質量進行一次綜合評估。
3.1.3
在評估中對未達到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基本服務標準的用人單位進行督導,連續兩次或累計三
次被督導的用人單位將被終止合作關系。
3.1.4為確保服務質量,
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用人單位由公司根據用人單位過往業績、行業經驗等綜合服務能力指定,由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各單位、部門不得自行選擇。
3.2勞動關系管理
3.2.1派遣人員的人事及勞動關系均隸屬于用人單位,所有與人事及勞動關系相關事宜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確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個月。
3.2.3用工單位可以為派遣人員設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限根據派遣期確定且計入派遣期。試用期設定具體如下:
1)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試用期為三個月;
2)無學歷的崗位操作工,試用期為一個月;
3.2.4派遣人員的黨、團關系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為派遣人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團員活動或黨員民主生活會等黨動。
3.2.5派遣人員檔案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
檔案管理應按照人事檔案管理標準,由用人單位負責收集、甄別、整理、歸檔、裝訂、保管、轉移等工作,做到規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單位應積極配合用人單位,提供檔案管理所需資料
3.3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單位應按照派遣人員工作崗位,根據崗位要素和當地勞動力市場價格,會同用人單位合理確定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及其用期間的勞動報酬,并在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書》中列明。
3.3.2派遣人員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約定工資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員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3.3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以銀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資發放日一般為每月5日(遇節假日順延)發放上月工資。
3.3.4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加班費、社會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團體醫療保險費及以貨幣形式支付的津補貼等,由用工單位以勞務費的形式轉賬給集團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托管協議指定賬戶,由用人單位負責薪酬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意外傷害保險費及團體醫療保險費繳納等。
3.3.5勞務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單位規定并發放。
3.3.6用工單位應依法向派遣人員提供符合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派遣人員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用工單位應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提供職業危害防護,并在派遣期內安排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及按國家規定保證派遣人員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員各種假、曠工及因工培訓期間的薪酬待遇由各單位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及參照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單位備查。
3.3.8用工單位按照集團公司整體安排調整員工工資時,對連續使用的派遣人員按正常機制調整。對派遣人員的人數、工資、獎金、加班費、津補貼、社會保險費、福利費及人身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費等,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要求單列統計、分項載明。
3.4社會保險管理
3.4.1用工單位應當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按月為派遣人員支付法定社會保險參保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及時辦理參保手續和繳納相關費用。
3.4.2社會保險繳納基數,由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在《勞務派遣協議書》中列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當地社保機構規定執行,但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繳費基數。
3.4.3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工傷的,用工單位應在事發24小時內立即電話或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并及時將受傷的派遣人員送往工傷治療醫院治療。需要墊付醫療費用的,可由用工單位墊付治療結束后再進行報銷。
3.4.4派遣人員的工傷認定申請和傷殘等級鑒定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3.4.5派遣人員的工傷待遇除由社會保險基金及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的團體保險支付的保險賠償金額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
3.4.6派遣人員工傷醫療期間及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應主動協作,
3.4.7為分散用工單位工傷、醫療“空檔期”風險,用工單位可根據崗位風險需要,員工入廠時應及時向用人單位預警。
3.4.8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支付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后,若因用人單位原因未及時辦理參保手續而發生事故應由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4.9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提供了當月勞務派遣新增人員信息且用人單位已經申報社會保險費用后,若派遣人員離職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退費時,已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用工單位承擔。
3.4.10派遣人員派遣期屆滿后,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等手續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
3.5派遣終止及派遣人員的退回
3.5.1用工單位可將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員退回用人單位,且無須向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
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配合用工單位提供相應證據和依據:
1) 派遣人員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派遣人員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派遣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對用工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員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派遣人員以欺詐或脅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情形。
3.5.2用工單位可將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員退回用人單位,但應提前
勞務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勞務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單位,并向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1)派遣人員因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單位提供的證據證明派遣人員不能勝任派遣崗位工作,且經用工單位調崗或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經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屆滿而終止派遣的;
5)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用工單位派遣人員的條件不復存在的。
3.5.3派遣人員提起仲裁、訴訟時,經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認定用工單位提供的資料及證據存在不實或不足,用工單位應按要求予以核實、補充。
3.5.4派遣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糾紛時,由用人單位負責處理,用工單位勞動爭議調 解委員會予以配合。
3.5.5因爭議或糾紛產生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及訴訟費等按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辦理。
3.5.6用工單位可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派遣人員退回用人單位。
3.5.7派遣人員退休手續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并負責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收取的社會化管理費和政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員補充醫療保險費按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辦理。
3.5.8對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員,用工單位不得終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單位: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而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
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用工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性派遣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5.9派遣人員因以下原因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書規定應得的經濟補償金及依法所得的賠償金由用工單位最終承擔:
1)用工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因用工單位原因未能及時向用人單位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因用工單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單位支付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5.10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前,用工單位如繼續使用該人員的,應在派遣期限屆滿前15日內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4.5.11用工單位接到派遣人員的離職通知后,應在5日(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內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并將經派遣人員本人簽字的辭職申請或其他證據資料交用人單位。
4.5.12派遣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按勞務派遣協議書約定辦理。
4檢查與考核人力資源部接受分管領導的檢查與考核。
第7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實現zz物業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幫助新員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與轉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試用期管理辦法。
三、職責分配
1.總經理
1.1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分管副總經理
2.1指導試用期與轉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3.綜合服務部
3.1負責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與轉正的組織管理工作;
3.2負責試用期中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3.3負責外派人員的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
3.4負責新員工轉正過程中的審批組織工作。
4.用人部門
4.1具有對新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四、程序和內容
(一)新員工試用期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公司聘用的新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
試用期也不同(根據勞動合同約定)。
(二)試用期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須在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之內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員工均可隨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3.試用期間公司在經過考核之后,若認為不符合公司相關崗位的要求,根據合同約定有權解除
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薪酬福利
1.新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為基數的80%,轉正后按100%發放。
2.住房公積金轉正后次月繳納,社會保險到職后當月繳納。
(四)試用期新員工融入計劃
試用期間,公司開展相應活動對新員工進行培訓,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到公司氛圍中來。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評估
1.各管理上級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進行指導與考核,通過工作計劃與定期談話對新員工的績效與能力進行深入了解;在新員工轉正審批時主管上級提出考核結果與轉正意見;
2.對于外派人員的新員工,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專門的試用期考核,包括任務績效考核與'德能勤廉'考核兩部分,各占50%權重。
(六)試用期溝通反饋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綜合服務部和主管上級應通過各種溝通方式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環境,進入角色,發揮作用,并對其績效與能力進行反饋。
(七)新員工轉正
試用期員工須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級遞交《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八)轉正程序
1.試用期員工須圍繞本部門與崗位的職責撰寫轉正述職報告,重點應包括:實際工作成果與不足,對公司企業文化的理解,轉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試用期員工的直接上級應對《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的內容進行初審,提交綜合服務部進行復核;
3.綜合服務部與申請人的上級進行溝通,綜合服務部審核通過后,請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進行復核。
4.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5.根據各方審核與審批意見,由綜合服務部對新員工進行溝通,指出優點與不足。
(九)提前轉正
1.公司可根據新員工的工作表現提前予以轉正。提前轉正時,應由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將相關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報綜合服務部;經綜合服務部審核后,由綜合服務部通知試用期員工,并發放《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實施正常的轉正流程;
(十)未獲轉正
新員工試用期轉正不能通過審批的公司將與其終止勞動關系。綜合服務部應在決定做出后,試用期結束前通知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和其本人,并辦理離職手續,詳見《zz物業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五、附則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試用期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8篇 建設公司市場經營部費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費用管理制度
z建[2014]第6號文
各部門、辦事處、分公司、項目部:
經公司研究討論,為對市場營銷部費用進行管理,公司制定市場營銷部費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構架:
目前公司的營銷體系層級包括副總裁,總經理,高級經理三個級別。
二、費用管理制度
1、市場經營部管理費用實行總體限額控制。市場經營部當年的管理費用限額為總合同額的百分之一,其中副總裁的額度是所負責團隊總合同額的百分之零點五,總經理的額度是百分之零點五。
2、市場經營部管理費用包括:副總裁為本部門員工具體項目所產生的營銷費用,副總裁為本部門的整體業務開發而產生的費用,本部門沒有業績而被辭退或自動離職的員工所產生的一切營銷費用。
3、營銷部門的總體費用如果超過限額,超過部分從副總裁以及總經理的業績提成中扣除。
4、如果發生費用超額需扣除業績提成,先從營銷提成中扣除其所負責員工的應扣費用,如果總經理的業績提成不足以抵扣費用,則從副總裁的提成中進行扣除。
5、總經理、高級經理在進行日常營銷費用報銷時,只允許報銷餐費、差旅費,其它費用不予以報銷,并且這些費用在提成中扣回。如因業務需要發生以上費用,高級經理需與其直接的總經理匯報請示,總經理需與其直接的主管副總裁匯報請示,否則不予報銷。
6、每一個自然年的年底進行市場經營部的費用清算。如發生費用超額的情況,則在下一個年度提成進行扣除。
7、本規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執行。
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9篇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范操作流程,維護網絡正常運行,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絡)構成的,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第二條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設立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小組,專門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網絡管理
第三條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制作、瀏覽、復制、傳播反動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網絡上發布反動、非法和虛假的消息,不得在網絡上漫罵攻擊他人,不得在網上泄露他人隱私。嚴禁通過網絡進行任何黑客活動和性質類似的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和防范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第四條各工作計算機未進行安全配置、未裝防火墻或殺毒軟件的,不得入網。各計算機終端用戶應定期對計算機系統、殺毒軟件等進行升級和更新,并定期進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載和使用未經測試和來歷不明的軟件、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以及不要隨意使用帶毒u盤等介質。
第五條禁止未授權用戶接入公司計算機網絡及訪問網絡中的資源,禁
2 / 4
止未授權用戶使用bt、電驢等占用大量帶寬的下載工具。
第六條任何員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輸入、傳播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復制、截收、篡改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
第七條公司員工禁止利用掃描、監聽、偽裝等工具對網絡和服務器進行惡意攻擊,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和服務器系統,禁止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的行為。
第八條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帳號和密碼。嚴禁隨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嚴禁不以真實身份登錄系統。計算機使用者更應定期更改密碼、使用復雜密碼。
第九條ip地址為計算機網絡的重要資源,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it 安全管理小組的規劃下使用這些資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統服務對網絡產生影響,計算機各終端用戶應在it安全管理小組的指導下使用,禁止隨意開啟計算機中的系統服務,保證計算機網絡暢通運行。
第二章設備管理
第十條it設備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公用設備責任落實到部門)。
第十一條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嚴禁擅自外接電源開關和插座;嚴禁擅自移動和裝拆各類設備及其他輔助設備;嚴禁擅自請人維修;嚴禁擅自調整部門內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排。
第三章數據管理
第十二條計算機終端用戶計算機內的資料涉及公司秘密的,應該為計算機設定開機密碼或將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更不得透露給他人。離開原工作崗位的員工由所在部門經理負責將其所有工作資料收回并保存。
第十三條工作范圍內的重要數據由計算機終端用戶定期更新、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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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計算機終端用戶務必將有價值的數據存放在除系統盤(操作系統所在的硬盤分區,一般是c盤)外的盤上。計算機信息系統發生故障,應及時與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小組聯系并采取保護數據安全的措施。
第十五條終端用戶未做好備份前不得刪除任何硬盤數據。對重要的數據應準備雙份,存放在不同的地點;對采用磁性介質或光盤保存的數據,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數據丟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
第四章操作管理
第十六條凡涉及業務的專業軟件由使用人員自行負責。嚴禁利用計算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除維修人員以外的外部人員操作各類設備。
第十七條計算機終端用戶因主觀操作不當對設備造成破壞兩次以上或蓄意對設備造成破壞的,視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設備:指為完成工作而購買的筆記本電腦、臺式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等it設備。
有害數據:指與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的,含有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的程序,或者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安全構成危害或潛在威脅的數據。
合法用戶:經it安全管理小組授權使用本公司網絡資源的本公司員工,其余均為非法用戶。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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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開展,規范公司的經營行為,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分公司、子公司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它組織進行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均遵守本辦法。
公司內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及勞動合同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從準備、談判、簽署、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整個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門及其職責、合同的簽署、合同的審查、合同的履行、違約情況的處理、合同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 合同管理實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專人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辦公室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合同的制定,對合同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協助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書面報告;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5、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匯總歸檔保管,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可行性報告,并提出審查意見交辦公室備案,供公司領導參考;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通報合同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4、在顧問律師的指導下及時收集整理出現問題合同所涉及的證據材料,并提交辦公室備案;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七條、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并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供合同草稿、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范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認真履行生效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4、及時向合同承辦部門匯報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財務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
1、對確屬我公司簽訂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及時結算、報銷付款。
2、對不按規定使用合同專用章或以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可暫不予結算并及時通知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3、我方先履行付款義務,有預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見我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4、對方需先履行義務,我方主要是付款義務的合同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對方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第三章 合同的委托代理
第九條 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的人。
第十條 各法人委托人的具體帶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托書》中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須嚴格按照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一條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所簽合同應及時上報;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發現問題的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5、保管好本人所簽訂合同的一切資料,并及時上交歸檔。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書不得轉借他人或涂改,凡調離本單位或改做其它工作失去代理條件的,應主動向合同主管部門繳銷授權委托書;不繳銷證書者,人事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第四章 合同的簽署
第十三條 公司對外發生經濟往來,除標的額較小或能即時清結的外,均須簽訂書面合同;雖能即時清結但屬批量、交易額較大,或當時難以監測產品內在質量和技術性能及容易引起糾紛的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 凡有國家或行業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示范文本的合同采用辦公室提示的示范文本。
第十五條 簽訂合同應當使用主管部門監制的合同統一文本或參照規范文本,具體份數按實際情況確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門一份、財務一份、承辦部門一份。
第十六條 合同承辦人應當參加合同談判,并做好文字記錄。文字記錄應當同合同文本一起上交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圖表、會議紀要、備忘錄等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隨合同文本一起叫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審查與審批
第十八條 合同審查應當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合同審查包括專業部門審查、財務審查和法律審查,由不同部門分別進行。
第十九條 公司合同審批的常規流程:
1、合同承辦人應填寫“合同審批表”并連同合同草案上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3、財務部門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4、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涉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6、由辦公室將以上意見匯總后報分管副總進行審查,決定批準與否。
第二十條、專業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技術性(技術可行性分析、技術措施是否合理、技術難題和風險)
2、合同的安全性(對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損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其它利益)
3、業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一條、財務審查內容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齊備、.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價款、酬金的數額符合市場價格、價款、酬金的支付方式符合財務紀律、與資金、資產有關的其它事項)
3、財務風險控制(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資產負債率指標要求。該指標是經國家電力公司批準的考核指標或者公司制定的預算指標、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中企業信用等級要求。合同貨款結算方式的合理選用)
4、保函內容的合理性及風險性;
5、索賠條款的合理性;
6、資金財務部認為需要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二條 法律審查應當由辦公室將合同文本及其相關材料交由公司顧問律師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各審核部門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字,并加蓋公司法人印章。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合同執行部門應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的履約情況,保存好相關單據、信函、會議紀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資料。對于出現問題的產品還要進行保存、拍照。
第二十六條 合同執行部門還應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并將該說明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對方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向分管副總和匯報,及時想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變更解除事由,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七章 違約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九條、 發生合同糾紛后,承辦部門應首先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上報主管領導和合同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對于需要應訴或起訴的案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協助公司顧問律師進行證據收集、談判、參加調解和出庭。
第八章 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三十一條 合同文本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給對方,其余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并按時填報。
第三十三條 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本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文件進行匯總,并編號登記,制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部門的負責人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并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于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匯總,并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托書、對方資質證明文件、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文件(合同簽訂后取得的資料,應在取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歸檔)。
第三十六條 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承辦部門的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辦公室歸檔。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合同管理機關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指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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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合同管理制度
第11篇 v提升公司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
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
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
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4 、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
、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 、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6、采購合同的簽訂:
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
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
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7、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
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第12篇 g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 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 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 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 車輛使用范圍
4.1.1 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 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 車輛使用程序
4.2.1 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一派車。
4.2.3 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 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 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 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
| 車輛名稱 | 車牌號 | 負責司機 |
| 小車 | 07271 | 林生 |
| 面包車 | 04873 | 李生 |
| 貨車 | 02038 | 張生 |
5.1.4 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征得pmc部車輛管理員的批準,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 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 司機每次出車后,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并開除處理。
5.1.8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廠時間。
6、車輛保養、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6.1.2 司機應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輛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會隨時進行檢查,發現有礙車容的現象,經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對責任司機給予10元/次罰款。
6.1.3 當車輛出現故障時,責任司機應及時跟進維修;車輛維修之前,司機應將車輛損壞情況詳實報告車輛管理員;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時,應先征得副總同意方可進行維修,并將更換下之零配件帶至公司核備。
7、司機管理
7.1.1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以保證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要檢查隨車證件(行駛證、駕駛證、保險證和養路費證)是否齊全,以及檢查車輛性能(車輛剎車、燈光、油、水、電瓶、輪胎氣壓等)是否良好,發現故障及時匯報和排除,避免病車上路。
7.1.2 司機在運送貨物時,應仔細核對貨物與單據是否相符,嚴格按照送貨、接貨時的交接手續辦事,保證貨物的安全運送。
7.1.3 司機在接送人員時,應熱情主動,盡量滿足用車人員的公務用車要求;嚴禁中途甩人。
7.1.4司機因公務駕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時,屬個人過失的,其罰款由當值司機自行承擔20%;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罰款由公司承擔。司機如被扣證不能駕車時,在扣證期間應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處理
8.1.1 司機在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由車輛管理員負責派人前往現場了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后工作,并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8.1.2 司機因公務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經財務部審核后,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 司機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個人承擔5%;
② 司機負一半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③ 司機負主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8.1.3 凡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概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包括須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司機全額承擔。
8.1.4 因工作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公司將視情況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8.1.5 公車私用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由當事人負責經濟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追究車輛管理員的領導責任。
9、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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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經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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