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的建筑質量,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項目符合有關規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節約建設資金和發揮投資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工程。
第二章
組織管理體系
第三條
為了加強本單位基本建設的宏觀管理,科學合理的安排工程項目,本單位就具體工程項目成立管理處,管理處負責對該制度進行具體實施。
第四條
管理處職責:
(一)根據生產、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決定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
(二)研究決定管理處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臨時提出的急需建設的單項工程;
(四)研究決定工程設計的重大變更;
(五)管理處領導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聽取項目情況匯報,研究決定工程項目方面的重大問題,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的時間、內容、地點、參加人,由管理處請示分局領導決定,辦公室負責會議的通知,記錄并及時編寫會議紀要,管理處方面記錄由管理處同志負責記錄并整理;
(六)管理處會議由主任主持召開,主任外出由工程部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五條
管理處下設工程部、計劃投資部,是項目的執行部門,負責項目的管理和具體實施工作。
第六條
工程部職責:
(一)貫徹落實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范及技術標準;
(二)收集相關資料,為領導組決策工程項目、投資、預決算、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盡量詳細必要的依據;
(三)提出工程項目立項的建議,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設計、預算、工程質量監理、驗收、決算等管理工作。
(四)參加工程項目的招議標工作,凡單位符合條件的工程項目必須進行招議標;
工程項目的招議標由單位負責領導提出申請,由管理處負責組織。
招議標參加人員: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監察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其他參加人員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開會研究決定。所有工程項目招議標后,必須簽訂合同書,合同書必須遵守國家合同法,所有參加人員都必須簽名。
(五)工程完工后,組織工程驗收;
(六)工程驗收后,及時審查施工方決算和施工資料,確保工程資料(尤其是保證資料)的齊全完整,并及時入檔保存。
(七)加強對工程監理單位的管理和協調,加強對本單位項目管理人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確保工程的質量、進度及款項撥付。
(八)及時召開有關方面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程項目開展中存在的問題,交流管理經驗,協調好有關各方的關系。
第三章
項目立項及審核管理
第七條
管理程序
項目申報部門根據單位需求、技術需求向單位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立項申請報告,經單位負責人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由生產股組織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生產股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要求,進行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1、項目可行性評審
分管領導及管理處主任組織實施項目的協調和評審相關工作。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初審,并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及上級領導匯報,審核通過后,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編制《項目立項評審報告》。
2、立項的批準
生產股將《項目可行性研究任務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立項評審報告》送交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查,交由上級領導及相關單位批準。
3、立項結束
生產股將立項文檔歸檔備案。
第四章
工程概預算管理
第八條
工程預算管理工作由管理處預算員或委托的相關單位負責。
第九條
工程預算編制人員應持證上崗。
第十條
工程預算編制要求:
(一)熟悉并掌握預算定額的使用范圍、具體內容、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算方法;
(二)熟悉并掌握預算定額的應取費用項目,費用標準和計算公式;
(三)熟悉并掌握施工圖及其文字說明,熟悉有關技術交底內容;
(四)根據施工圖中的有關內容,確定并準備有關預算定額;
(五)確定分部工程項目,列出工程細目,計算工程量,套用預算單價;
(六)編制補充單價,計算總價和小計;
(七)進行工、料分析,計算應取費用;
(八)復核、計算單位工程總價及單方造價;
(九)填寫編制說明書并裝訂簽章。
第十一條
工程預算編制工作,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一)在熟悉設計圖紙的基礎上,應公正合理的對待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
(二)編制工程預算要了解材料預算價格和市場價格對工程預算的影響;
(三)必須使用計算機編制預決算,提高編制效率和確保編制預算文件的準確性;
(五)預算員要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與管理水平,及時、準確、合理的完成預算的編制工作;
(六)預算員應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合作方的錢物,一經發現將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二條
工程預算書的審批
(一)對于向外委托預算的由管理處主任提出申請,經分局負責人審批,不需要向外委預算的由管理處人員進行預算編制,工程預算書編制完成后應由管理處主任審核并簽字,交負責領導審核;
(二)經審定的工程預算書作為控制工程投資、編制工程進度、編制計劃報表、提供各種數據的指標和工程結算的參考依據。
第五章
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所有項目交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審批后交由項目負責人及管理處負責實施。
第十四條
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根據生產、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決定單位年度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
第十五條
生產股研究決定單位領導和項目負責人臨時提出的急需建設的單項工程,進行立項并確定交由管理處直接負責。
第十六條
單位所有工程項目均應按合同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簽訂工程合同,未簽訂合同而擅自開工的,該項工程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管理處根據確定的工程項目,逐項深入實際調查,收集水文、地質、氣象等環境資料;選定地理、地形的坐標位置、評估項目和周邊建筑的關系;明確電力、電訊、供排水、供氣、供暖等設施的布置走向;對項目的可行性、工程規模、投資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見,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八條
招投標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社會信譽和合理報價情況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處為工程項目招投標組織和管理的部門,財務股、辦公室、工程部和計劃部為工程項目招投標參與部門,監察股為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部門。
第二十條
招標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項目管理處按程序組織招標。項目管理處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提出擬采用的招標方式和對投標單位的要求等,并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召開評標會議。
第二十一條
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按以下程序進行招標:
1、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者;
2、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3、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4、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5、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標書;
6、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7、發出中標通知書;
8、承發包合同會簽,并與中標單位簽訂。
第二十二條
招標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1、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地址、招標項目、建筑面積和技術要求、質量標準以及現場條件、招標方式、要求開工和竣工時間、對投標企業的資質等級要求等。
2、必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3、工程量清單(視具體工程定)。
4、主要材料(鋼材、砂、石、水泥等)與設備的供應方式,加工定貨情況和材料、設備價差的處理方法。
5、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范。
6、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評標、定標原則。
7、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8、《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及調整要求。
9、要求交納的投標保證金額度(原則上按標的額的2%)。
第六章
工程設計及變更管理
第二十三條
單位所投資基建工程的設計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大型基建工程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來完成,可進行工程設計招標。設計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完成設計任務,形成施工圖、說明書、專題報告及設備材料明細表等,管理處應安排專人參與設計單位的設計過程;
(二)一般小型基建項目或修繕工程由單位生產股負責實施,由分管領導審核。
第二十四條
施工圖會審
(一)管理處收到設計院施工圖并審閱后在移交單上簽署審閱意見;
(二)管理處須首先將收到的設計圖紙交由基建領導組審閱,審閱同意后方可進行后續工作。如設計方案不能滿足要求,由管理處決定自行修改還是同設計院進行協商修改。
(三)項目管理處將施工圖分發給監理、施工單位等;
(四)在管理處、監理、施工等單位均對施工圖熟悉之后,管理處組織設計院、監理、施工單位等進行施工圖會審;
(五)施工圖會審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技術難點問題,管理處可邀請有關專家作專題咨詢,管理處主任負責將專題咨詢結果匯總形成《專家咨詢會議報告》,并分發給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執行;
(六)施工圖會審記錄由管理處負責,并發放監理、施工單位等。
第二十五條
施工圖變更
(一)施工圖變更的提出:施工圖變更可以由設計單位、管理處、監理、施工單位等提出。
(二)施工圖變更提出的依據。施工圖變更提出的依據可以是:
1、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地質、水文實際與勘察報告、資料不符合;
2、投資的變化;
3、項目整體規劃的變動;
4、施工中發現的問題,不改變設計就無法繼續進行;
5、原設計的錯漏或設計標準的不適宜;
6、其他更改的依據。
(三)施工圖變更的確認、審查和執行
1、所有的施工圖變更,不論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須按規定進行確認或履行報批手續,填寫相應的表格和記錄;
2、由工程部部長對施工圖變更請求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管理處主任組織設計單位、管理處、監理、施工單位及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會審;
3、委托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變更均應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設計圖紙、設計文件方可按施工圖變更施工;
4、設計變更通過后,管理處主任組織雙方進行設計變更交底,施工單位接收變更的施工圖和施工變更單,按照變更的施工圖進行施工。
5、更改設計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管理處主任應與施工方協商,并按協商結果執行: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要求;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礎、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6、施工單位應將施工圖變更的情況如實反映在竣工圖紙上。
第七章
監理管理
第二十六條
單位所有重大工程(100萬以上)都應實行法定的監理制度。管理處要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通過招標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優秀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同時要根據監理法的規定,跟蹤監督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加強同監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對單位的重點工程,實行領導組成員包工程制度。
第二十七條
監理的權力和義務。
(一)監理是甲方在施工現場的管理者,有權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圖紙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單位管理處;
(二)監理必須熟悉施工圖紙,掌握有關技術規范,標準,編制工程質量監理計劃,填寫工程質量監督記錄。
(三)負責對隱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壓、探傷、防腐)驗收并簽字,對現場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等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四)負責對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等進行控制;
(五)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項目簽發整改單或停工通知;
(六)負責每日向單位管理處匯報工程進度及質量情況;
(七)工程結束后,參加工程驗收及竣工資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監理工作需符合國家關于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九條
監理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保證工程質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現了問題,監理工程師應該及時地給施工單位下達監理通知單,并將監理通知單收集在該工程的竣工資料里。如下達的監理通知單對施工單位不起作用,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把情況反饋到單位管理處。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前,監理單位的監理一定要攜帶著必需的檢測儀器進入施工現場。管理處要下大力度對監理單位所監理的項目進行檢查。如在巡回檢查中有的監理沒有這些必要的檢測儀器,管理處將通報限期內配置,如限期內沒有配置,責令更換其監理或更換此監理單位。
第八章
施工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
管理處明確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人員及其職責、權限和與其他部門的相互關系。
第三十條
管理處或監理編制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一條
管理處和監理驗證現場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商檢證明,對關鍵產品必須進行現場測試,并做好測試記錄;
第三十二條
施工工序未經管理處和監理現場驗收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施工前必須辦理驗收,經管理處和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方可進行隱蔽施工并做好隱蔽記錄;
第三十三條
在施工過程中,管理處和監理有權簽發工程停工令,施工單位根據要求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由管理處和監理簽發被停工程的開工令。
第三十四條
土方、現場措施等沒有施工圖預算的零星工程,其工程量(運距)的確定,必須由管理處會同監理、施工單位組成工程量(運距)驗收小組,經實地測量,并在工程簽證單上簽字后,由管理處主任審核,審核后報單位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五條
施工質量驗收的程序
(一)施工單位完成一項重要工序后,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向單位管理處和監理報檢:
(二)管理處負責該項工程的工程管理員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負責人、稽核專員、管理處長等進行施工質量驗收;
(三)驗收合格,工程管理員填寫驗收單,參加驗收的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施工單位可以進入下一道工序,工程管理員將相關資料存檔,驗收不合格則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
(四)施工單位整改完畢后,進行二次報檢,管理處負責該項工程的工程管理員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負責人、稽核專員、管理處長等進行二次驗收,驗收合格,工程管理員填寫驗收單,參加驗收的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施工單位可以進入下一道工序,工程管理員將相關資料存檔,二次驗收不合格,管理處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報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和分管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
配置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人員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配置及人員數量滿足項目施工質量控制的需要;
(二)崗位人員對所控制的施工過程具有必須的專業知識和一定的經驗;
(三)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四)應配備為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所需的檢測、試驗工具、儀器、儀表。
第三十七條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方法有:
(一)認可、確認;
(二)簽證、簽發;
(三)指令;
(四)審核、審定、審批;
(五)旁站;
(六)檢查(巡回檢查、聯合檢查、例行檢查),檢測、檢驗、試驗、驗收、核定等。
第三十八條
控制的方法應根據控制的需要確定,并滿足:
(一)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或規范的要求;
(二)符合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滿足合同及其他約定。
第三十九條
控制項目及內容
(一)質量控制應按單項、單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
(二)質量控制項目。下列工程均應進行適宜的質量控制:
1、土方與爆破工程、道路工程;
2、地基與基礎工程;
3、地下防水工程;
4、混凝土結構工程;
5、鋼結構工程;
6、地面、樓面、門窗工程;
7、室內室外給排水工程;
8、裝飾工程;
9、屋面工程。
(三)控制的內容:
1、按相關的有效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進行;
2、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構件是否符合規定;
3、工程使用的機具、模板是否符合要求;
4、混凝土和砂漿配比及配比試驗結果的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5、施工方建立、保存并提供的自檢或試驗記錄/報告是否完整、齊全、準確、有效;
6、施工程序、方法和結果是否符合標準、規范的規定和要求。
第四十條
控制時機
(一)工程使用的重要材料(如水泥、鋼材、配件、構件)在進入施工現場、驗收后使用前進行確認、核查,必要時取樣送有關單位進行試驗;
(二)機具、吊具、模板在第一次使用前進行認可;
(三)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旁站或檢查,施工結束后進行確認或驗收;
(四)隱蔽工程結束,經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進行下一工程。
第四十一條
控制判定依據
(一)施工圖紙及相關設計文件、技術文件;
(二)國家和行業標準;
(三)法律、法規、規范;
(四)合同及其他形式的約定。
第四十二條
判定結果
(一)判定的結果分為:合格或符合規定要求、不合格或不符合規定要求;
(二)合格的類別包括:工程質量合格,施工或作業合格;
(三)不合格包括材料不合格,程序、施工、作業及方法不符合(如混凝土養護等),不合格也可分為單項指標不合格;
(四)應確保不合格工程或施工不驗收,不批準進行下一道工程或工序的施工及作業。
第四十三條
在質量控制過程中發現或判定為不合格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工程或施工,根據不符合的程序及影響,可采取下列手段中的一種及其組合:
(一)暫停施工;
(二)返工;
(三)返修;
(四)請求設計更改;
(五)停用、禁用(對不符合規定的材料、配件、設備適用);
(六)限時糾正;
(七)拒收或禁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
記錄的控制
(一)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所用的記錄或報告表格主要由施工方提供,一部分由管理處建立,但應確保記錄表格的規范化、控制項目的完整性、控制內容的明確性。
(二)按可追溯性及工程竣工驗收要求對記錄進行管理。
第九章
資金控制
第四十五條
建設項目決策階段及工程前期資金的控制
1.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必須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立項申請報告,選擇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建設方案??尚行匝芯侩A段的投資估算編制控制誤差率在±20%以內。
2.建設項目嚴格按國家、省、市及學校有關設計招投標規定,組織設計招標工作,通過設計招標和設計方案競選優化設計方案。
3.預留金:在工程合同價款中按預算控制價的8%-10%約定預留金,作為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設計變更、局部地基處理等增加的費用。預留金不作為進度款支付的依據,結算時按實際發生支付。
第四十六條
項目資金審查
(1)除瞬間會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發項目的變更外,未經投資估計、預算、審批的工程變更一律不得發出。擅自發出工程變更而影響項目投資控制的,由發出人自行負責。
(2)管理處工程部、計劃部負責人配合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變更文件的內容和變更預算進行審查。符合審批權限的,審批后向承包人發布變更批示;超越審批權限的,報單位負責人審批。
(3)管理處工程部、計劃部負責人配合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核變更是否合理、變更預算是否符合定額和有關文件規定,審核增加的變更預算是否超計劃、該變更預算所需要費用能否解決。
(4)單項變更工程增加投資在10萬以內,或增加投資占預留金10%以內,由工程管理處主任報分管領導審批簽發。
(5)單項變更工程增加投資在10萬元以上,或累計增加投資占預留金的80%時,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討論提出處理意見,由單位負責人或其委托人簽發。
第四十七條
進度款撥付
1.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單位應提前(具體時間由項目根據需要而定),將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按單位、分明細地報給管理處工程部和計劃部。經工程部、計劃部負責人核實后,由管理處主任審核。審核完成后經分管領導審批,報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單位負責人同意,簽發支付證書后,由單位財務股撥付工程款。工程項目的所有款項均要納入財務帳內,嚴禁資金的體外循環。
2.項目的一切財務支出都要遵循按計劃、先批準、后付款、然后再報銷的原則。
第十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備、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任意拉線接電。
第四十九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五十條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施工場所。施工機械進場
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規定方可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五十一條
管理處應要求施工方項目部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十二條
管理處應要求施工方項目部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保持其狀態完好。
第五十三條
管理處應聯合審計稽核委員會、監理、外包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聯合安全檢查,對外包方安全管理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整改,必要時應用《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書面形式,限定外包方整改。
第五十四條
重大安全隱患或下達的書面安全整改指令,外包方不積極采取有力措施或進行整改時,管理處應對其進行停工處理。
第十一章
施工進度管理
第五十五條
進度控制責任者及其職責
(一)單位管理處
1、根據單位要求,編制工程總體施工計劃;
2、按照施工計劃對各施工單位下達施工任務并監督落實;
3、掌握各工程施工動態和進度,對照總體施工計劃,進行工程進度盤點和分析,對工程進度進行總體控制;
4、如果實際施工情況對比施工進度有延誤,工程管理員可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
(二)施工單位
1、根據總體施工計劃,按月度編制施工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施工;
2、負責及時將施工進度控制情況上報管理處。
第十二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五十六條
單位管理處應加強對各施工單位現場管理的要求,定期檢查。
(一)各施工隊要對所使用的原材料,包括砂、石子、磚等應堆放整齊,并安排專人進行管理;
(二)為防止丟失及防止居民或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造成傷害,各施工隊應將鋼筋、水泥等堆放整齊并在四周架設圍護欄,并安排專人24小時看管;
(三)各施工隊所用的電纜該填埋的必須挖溝填埋,防止漏電造成事故發生;
(四)各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日常保養應到位;
(五)各施工隊所用的鋼管、扣件、模板要按所承擔的工程面積配備,并有專用鋼材庫,合理擺放。
第十三章
竣工驗收管理
第五十七條
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一)已按設計文件、相關標準和法規要求、合同規定完成交驗的工程/施工;
(二)已通過施工單位進行的自檢且符合規定/規范;
(三)交驗方已備齊涉及驗收應準備或提供的圖樣、記錄、證件(如證明使用材質合格的)。
第五十八條
驗收程序
(一)施工方工程已經完工并參照有關規定已自檢后,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并提供相應的工程驗收資料;
(二)管理處和監理接受施工方工程驗收申請,收集相關資料;
(三)管理處和監理審核施工方提供的資料,對工程進行判定是需要整改還是進行現場驗收;
(四)經判定工程某部分需要整改,提出整改意見,通知施工方及時整改,整改后施工方再次提出工程驗收申請;
(五)管理處和監理經判定該項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資格后,工程管理處主任組織單位分管領導、上級單位領導、監理、施工方負責人、召開現場驗收會議;
(六)經現場驗收如果認定工程合格,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并簽字,表明工程已竣工并驗收完畢,邀請質檢部門確認合格后,經項目負責人審批后至此進入工程結算流程;
(七)竣工驗收,應由管理處指定人員做好記錄(包括錄音、錄像、照相)及整理/編寫相關文件、報告。
第五十九條
驗收依據:
(一)適用的法規、國家/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
(二)有效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及變更通知單;
(三)相關合同。
第六十條
竣工預驗收應提報的文件、資料
(一)竣工預驗收資料由管理處收集、整理、匯總??⒐を炇諔峤坏奈募?、資料,由單位管理處負責匯總后提交檔案室存檔
(二)文件、資料應完整、齊全、清晰、裝訂規范,并辦理文件交接手續。
第六十一條
竣工資料審查的要求:
(一)完整性——應提報的資料是否完整、齊全;
(二)規范性——應用記錄表格、填寫及采用的計量單位是否規范;
(三)符合性——是否符合驗收依據的規定和要求;
(四)有效性——是否與實際相符。
第六十二條
竣工資料審查的方法:
(一)審閱——記錄審查中發現的不當、遺漏、錯誤、要求提交方進行說明、補充、更正;
(二)驗證——必要時可進行測量、現場觀察、重新計算進行驗證;
(三)核對——與設計圖紙、設計文件、其他相關資料進行相互間核對,以判斷其正確性。
第六十三條
驗收后的收尾
(一)管理處應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對竣工預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施工,并對整改/施工結果進行檢查,直至達到要求為止;
(二)管理處應督促施工單位拆除臨時建筑、設施、撤離施工機械和設備、材料、配件;
(三)管理處應按時辦理工程決算、驗收及資產交接手續,管理處要與單位財務部密切配合,共同辦理好資產的交接工作。
第十四章
工程結算管理
第六十四條
管理處管理人員在工程結束后對本工程的結算進行結算資料準備并提交管理處主任,包括:
(一)招標文件;
(二)合同及補充協議;
(三)現場變更簽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證。
第六十五條
管理處主任在收到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后,應對所收到的工程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項目至少應包括如下幾點:
(一)結算資料的完整性;
(二)結算資料的有效性;
(三)結算資料經審核不合格時,工程管理員應立即向管理處長說明情況,并在工程結算資料中注明。
第六十六條
工程結算的程序
(一)施工單位填寫結算單,報管理處,工程部核對相關結算單;
(二)工程部核對相關結算單通過后,按經審核合格的結算資料及相關定額文件要求計算工程量、套用定額和單價、調整材料差價及計提有關工程費用,進行工程結算,填寫《結算書》,報管理處主任和單位分管領導審批;
(三)審批通過后,由管理處主任組織竣工驗收相關人員進行會簽,填寫工程結算單,報上級領導以及相關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專項審計通過后進入財務股對外付款流程,不通過則由審計專員下達審計報告并監督審計報告的執行。
第十五章
工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七條
生產股是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工作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工程建設過程的檔案管理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隨時形成大量的文件、圖表、圖紙、聲像等不同檔案載體的有價值的材料,都屬于歸檔的文件。
第六十八條
檔案是建設項目的真實記錄,由于它的原始性和唯一性,決定了檔案是任何資料都不可代替的。檔案形成后必須及時歸案,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拒絕歸檔,更不得將檔案材料據為己有。
第六十九條
歸檔要求:
(一)檔案資料形成或基本建設項目完成后,文件材料應及時收集、嚴格管理、隨辦隨歸,認真填寫歸檔文件材料目錄。
(二)文件材料要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禁用鉛筆、圓珠筆、彩筆、純蘭鋼筆水書寫。
(三)文件材料要求有責任人簽字蓋章的地方,必需簽字蓋章,并填寫好日期。
(四)歸檔的文件材料如有圖紙的,必須按照GB-10609.3-89《技術圖紙的折疊方法》進行折疊。(簡稱:風琴式)。
(五)工程項目完工后,相關檔案應及時向單位檔案室歸檔。
第2篇 煤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二、術語和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企管科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的衛生審核,設計階段應當進行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時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及職業防護設施的衛生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制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6、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7、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第3篇 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礦屬各單位。
二、 術語與定義
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 管理職責
1、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必須向煤監局魯西分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2、職業病危害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建設項目職業危害控制部門,負責組織建設項目“三同時”各項管理工作。
3、安全監察站是職業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職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5、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四、一般規定
1、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并向煤監局備案,防護設施由礦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報煤監局備案。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竣工后,有煤監局組織驗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預評價報告報煤監局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報煤監局審查,防護設施竣工后,由煤監局足足驗收。
2、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預評價、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3、礦屬各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
4、礦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
5、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從事與禁忌有關的有害作業。
6、上報煤監局備案或審核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的審查意見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8、施工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揚塵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
第4篇 建設項目監理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建設項目監理資料及檔案管理制度
一、監理文件的管理
1、監理文件是指監理項目部的監理人員在監理作業中所形成的文類管理;
2、監理文件的分級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過程中,按職責權限進行編制、審查和簽發;
3、監理文件的分類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編號、發送、傳遞和保管。
二、監理項目部發出的監理文件的編制和審批分為五級管理
1、監理項目部管理制度及監理作業指導文件、監理規劃、專業監理實施細則由有關人員編制后總監審定,作為ⅰ級文件;'監理規劃'作為公司文件經公司批準后,作為ⅰ級文件管理;
2、監理項目部向業主提交的重要報告:總結、月報、專題報告、圖紙會審/評審紀要、工程暫停令、嚴懲工期審批、索賠簽證、質量和安全事故報告,由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總監審批簽發,作為ⅱ級文件。
3、監理項目部所發正式函件由有關監理工程師編制,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作為ⅲ級文件。
4、監理項目部所發工程聯系單、通知單、備忘錄、報表、各類審查單以及監理作業表等由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交規定的簽發人審核后簽發,作為ⅳ級文件。
5、監理統計表以及其他監理內部文件通知等作為ⅴ級文件。
三、監理作業中形成監理文件的分類
1、按專業分類,分為以下11類:鍋爐、汽機、土建(含勘測)、儀表及控制、爐保、焊接、化學、給排水、技經及綜合等。
2、文件性質分類:
綜合管理:監理規劃、監理的管理制度、監理項目部的重要報告、總結、月報。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的作業指導書等綜合性施工作業指導文件進行審核所發的工程聯系單;
質量管理:對施工質量、設備質量、消缺方案等所發的通知單、聯系單等有關質量控制文件;
進度管理:對開工報告的審核意見,有關開工、停工、復工令的監理項目部有關進度控制文件;
投資管理:對施工單位的工程變更和材料代用及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所引起的費用變更的答復所發出的聯系單、通知單等有關投資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進行的監督文件;
合同管理:對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包括索賠)所提出的意見而發出的聯系單和通知單等文件。
四、監理部收到的工程文件的分類管理
1、來自建設單位的工程文件:
建設單位的正式公文,可作為業主來函(包括上級審批文件)建檔管理;
建設單位所編制的日常工程文件按如下分類進行管理:
--建設單位所編制的會議紀要;
--建設單位和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文件;
--建設單位有關建設項目報建文件;
--建設單位所轉發的設備文件;
--建設單位所轉發的設計文件;
--質量監督站文件;
--建設單位所發的通知單、聯系單;
--施工現場建設管理制度。
2、來自設計單位的文件,可按如下分類管理:
初步設計文件及概算書;
主/輔機設備技術規范書;
施工圖設計文件;
施工圖預算;
設計變更;
設計聯絡會資料。
3、來自施工和承包單位的工程文件可按如下分類管理:
施工依據文件和技術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
開工報批文件;
要求變更施工設計或材料代用的文件和聯系單;
質量保證資料;
要求變更施工進度的文件和聯系單;
要求增加費用或要求索賠的文件和憑證;
關于施工質量方面的文件或聯系單;
關于設備質量和開箱驗收的文件和聯系單;
工程調試文件;
施工質量驗評資料及安裝調試記錄;
制造廠家的變更、答復、提供資料、方案等;
承包單位提供的檢驗文件和自制文件、憑證和單據;
各承包單位的正式來函做專檔管理;
事故處理及不合格項處理;
施工總結及技術總結。
五、文件的傳送
1、所有文件的收發傳送由信息員負責;
2、監理文件發出前應按32條的規定,由審批人簽字后發出;
3、收入文件應交總監批閱,按批閱意見交有關負責人處理;
4、監理部編制對外發送報表應按報表規定的審簽權限審批;
5、承包單位的報表審查,按36條規定的審簽權限分別遞送審查;
6、監理部收發文件用表見表
六、監理作業表示及審批
對施工單位報審表的審批:
1、'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a1、a6)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a3.1)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3、'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a3.4)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工序報驗申請表'(a3.3)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5、'工程款支付申請表'(a4.3)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填寫'工程款支付證書'由總監簽發;
6、'延長工期報審表'(a2.2)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簽發;
7、'費用索賠申請表'(a4.2)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填寫'費用索賠審批表'由總監簽發;
8、'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a3.2)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批準;
9、'工程竣工報驗單'(a7)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簽證;
10、'工程變更單'(a9)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批準;
11、'監理工程師通知單'(b2)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簽發;
12、'工程暫停令'(b1)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由總監批準。
七、文件編號
1、文件的分類表示:
文件資料歸檔都應按不同類別進行標識。
文件資料的分類標識如圖3-1所示。
2、文件編號
'監理現場用表'按如下編號:
*
* -------- 年月---------**
后兩位數字 流水號(二位以上)
表式
3、文件簽字加蓋印章
在監理作業中需要發出文件時,編制人及審核人均應由本人簽字,信息員歸檔,加蓋印章發送。
八、監理統計用表及監理臺帳
監理統計用表是監理項目部內部的管理用表,作為監理人員的工作臺帳,由監理項目部自存,不向外發送,主要有:
1、項目監理作業大事記;
2、設計變更工程聯系單匯總登記表;
3、單位工程形象進度一覽表;
4、施工質量驗評統計表;
5、設備缺陷匯總表;
6、監理作業信息月報;
7、承建單位月進度款支付臺帳。
九、監理文件的移交和歸檔
1、監理文件的移交
安裝工程結束后,施工文件向建設單位進行移交的同時,監理文件也要按規定向建設單位進行移交,移交監理文件的目次要求和建設單位協商后確定,一般移交如表3-3所示文件或按gb/t50328-2001規定移交。
表3-3
序號文件名稱文件級別序號文件名稱文件級別
1監理規劃
(含修改內容)ⅰ11工程暫停令ⅱ
2分包單位資格審查資料ⅵ12延長工期報審及審批資料ⅵ
3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會議紀要ⅱ13監理工作聯系單ⅵ
4設計變更資料
(審查單)ⅳ14施工備忘錄
5工程變更資料
(審查單)ⅳ15工程資料缺陷及事故處理資料ⅱ
6施工指導文件審查資料ⅳ16工程施工竣工結算資料ⅱ
7施工測量放線資料
(審查單)ⅳ17
索賠資料簽證單ⅱ
8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檢查及抽查試驗資料ⅳ18施工質量ⅱ
19監理月報ⅱ
9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驗收單)ⅳ20監理工作總結ⅱ
10整改通知單ⅳ21會議紀要ⅱ
2、監理文件的歸檔
監理項目部撤離現場后,應將監理文件向公司檔案部門歸檔。
監理項目部在撤離現場后,對有保存價值和供今后追溯的文件/資料/憑證,均應想本公司歸檔。
監理依據資料按以下案卷歸檔:
第一卷 工程審批文件
第二卷 工程合同/協議文件
第三卷 工程報建資料及開工審批文件
第四卷 工程設備招標投標資料
第五卷 工程設計圖紙資料
監理作業資料按以下案卷歸檔:
第一卷 監理合同文件
第二卷 監理部質量體系文件
第三卷 監理內部管理制度
第四卷 監理部來往公文函件
第五卷 監理月報/簡報
第六卷 監理總結報告
第七卷 監理會議紀要
第八卷 監理部質量控制過程文件
第九卷 監理部進度控制過程文件
第十卷 監理部投資控制過程文件
第十一卷 監理部安全文明控制文件
第十二卷 工程索賠文件
對承包單位資料的歸檔,按如下案卷:
第一卷 施工組織設計
第二卷 施工作業指導書
第三卷 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第四卷 調試及試運行文件
第五卷 工程達標驗收文件
第5篇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13、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15、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6篇 建設項目三同時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生產性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 “三同時”工作的管理,確保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從源頭上有效消除和控制各種危險、有害因素,真正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
(三)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安全預評價導則》
《安全驗收評價導則》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四)定義
建設項目“三同時”: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五)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處對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 “三同時”工作負全面責任,設備保全處、生產技術處、財務審計處、行政人事處及業主部門按照“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要求參與“三同時”工作,各部門在公司經理領導下配合工作。
(六)管理程序
1.可行性研究
1.1 在組織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時,應對場地布置、生產中的職業危害、采取的預防措施及預期效果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并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方面所需投資納入投資計劃,對建設項目遺漏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的資金,應申請集團相關部門予以補充。
1.2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得削減,沒有設施或設施不符合標準的,應同時編報國內配套的投資計劃,并保證建設項目投產后有良好的勞動條件。
1.3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選擇并委托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質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評價應按照《安全預評價導則》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進行,分析建設項目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確的預防措施,形成《安全預評價報告》和《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1.3.1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1.3.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1.3.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1.3.4大量生產或使用ⅰ、ⅱ級危險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1.3.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1.3.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2.設計
2.1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設計負責。
2.2設計單位在初步設計時,應嚴格遵守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和標準,充分考慮到安全與職業危害的內容,確保設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2.3 設計單位應按照《安全預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
2.4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2.5編制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將勞動安全衛生方面所需投資一并納入計劃,同時編報。
2.6 在技術和施工設計時,應不斷完善初步設計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從設計上落實在初步設計會審中提出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意見。
3.施工
3.1 項目主管部門要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對施工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提供必須的資料和條件。
3.2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確保工程質量。
3.3 未經“三同時”審批的建設項目,不得安排施工。
4.試生產
4.1項目在試生產、試運行階段,應對建設項目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實際效果進行檢測和評價,組織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應急預案。
4.2建設項目應請有資質單位進行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集團公司統一組織進行評審。經評審確認滿足要求的,方可進行項目整體竣工驗收。
5.驗收
5.1根據試生產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編制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申請驗收,通過驗收后,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5.2生產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均應有公司的安全、消防、衛生等管理部門參加,對內進行“三同時”項目的落實和實施監督檢查,對外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協調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
5.3對安全驗收報告中提出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積極安排人力、物力、財力按期解決,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七)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處歸口管理。
第7篇 建設公司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 一、總則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六、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七、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件行為的職工,處以100-200元的罰款,干部違反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第8篇 建設項目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消防器材、設備由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車間主任)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計劃。
第六條、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對于30c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電氣焊割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火監護。
第九條、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設專業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的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凡明火作業,要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給'準用動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現場如需要電爐子,用前必須經當地電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除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安全,各項目部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養,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公司每半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凡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把安全防火列入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對發生火警事故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工作者。
第9篇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條件三同時管理制度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中煤二十九處古城項目部
2023年02月01日
第10篇 建設集團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為明確財務責權,健全財務制度,加強公司工程項目財務預算控制,特設立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此項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各項費用。主要分為: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過程的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清雜費。
人工費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員的勞務報酬,此項費用應依據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管理小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協議書及建筑安裝工程預結算等用工原始憑證核算。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材料費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費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構配件、零部件)及周轉材料費用等。材料費用包含外購材料費用和公司庫存材料費用。
1.外購材料費用主要由購價、包裝費、稅金、運輸費、保管費構成,此項材料費用由項目經理按公司給出的該單體工程項目〈物料采購預案〉提供相應的物料申購單,ae工程項目總監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物料采購人員憑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簽批后的物料申購單向財務部進行請款,出納根據〈物料采購預案〉對物料申購單進行復核后辦理借支手續。工程材料費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向總經理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2.公司庫存材料費用是指將公司庫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項目中所產生的材料費用,各工程項目設計工作展開前,設計師應優先考量公司庫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項目施工前,項目經理應按設計將工程項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庫存材料向物料倉儲員簽領,物料倉儲員按庫存價格開具出庫單,出庫單一式三單,第一聯物料倉儲員留底,第二聯交財務辦理財務手續,第三聯交項目經理查驗材料。財務部依據出庫單將該材料成本由公司轉入該單體工程項目成本中。
3.采購人員將所采購物料運至項目工地時,如該單體工程項目設有倉管員的,采購人員憑物料原始單據及倉管員開具的入庫單至財務部核銷帳款;如該單體工程未設有倉管員的,采購人員憑該項目之項目經理簽字確認的原始單據至財務部核銷帳款。采購原始單據上必須注明所購材料的名稱、品牌及規格。
清雜費是指直接費用以外用于施工過程的各項費用,主要含:工程臨時費用、現場清理費用及二次搬運費用等。清雜費用由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管理小組相關經辦人員憑ae項目總監簽字確認后的原始憑證進行核銷。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向總經理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間接費用是以ae項目管理小組為組織、管理施工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費、工程項目管理費。
臨時設施費是指工程項目施工搭建臨時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例如臨時水電費用(見工程項目臨時水電管理條例)等。臨時設施費用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小組相關經辦人員憑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簽字確認后的相關原始憑證進行核銷。超出該單體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工程項目管理費用是指組織工程項目施工所發生的各項開支,主要含:管理人員工資、辦公用品管理費用、交通車輛費、差旅費、臨時辦公住所費、通訊費、工作餐費等。
1、管理人員薪資是指各單體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每月薪資,主要含:基本底薪、崗位薪、通訊補貼、項目補貼。其中基本底薪及崗位薪按公司管理條例中規定之崗位級別發放;通訊補貼標準由ae項目總監申報,總經理簽批后,按所簽批之各人標準在每月薪資中體現。
2、辦公用品管理費用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各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文具費用、電腦耗材、辦公輸出等費用。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工程項目工程量大小,按預算額3‰至1‰的比例劃撥至公司帳戶,做為該單體工程項目之辦公用品管理費用。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所呈之《工程項目辦公用品申領單》,并結合公司當前配置狀況,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綜合管理部在經營運總監簽核后進行統一置辦、配發。特殊情況如需在外自行購置的,應由ae項目總監向綜合管理部另外申請,經營運總監核批,方可由ae項目管理組自行購置。各單體工程項目相應發生的相關辦公用品費用,綜合管理部核辦后,提交財務部計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辦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綜合管理系統之辦公用品管理條例》執行。
3、交通車輛費用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市內交通費、油費、路橋費及維修費用等,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提供的車輛統計費用,將此項費用計入各單體項目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中。
4、臨時辦公住所費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辦公設施、日常用品、房租水電、煤氣等。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單體工程項目的此項預算及公司資源配置狀況,酌情辦理部分資源購置及辦公設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庫手續。其中,相應發生的相關費用以及所產生的房租、水電費用由綜合管理部統計抄報財務部,由財務部計入該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辦公設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該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在項目竣工后向綜合管理部辦理入庫歸還手續,如有毀損,照價賠償,相關費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各ae項目組管理人員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辦理。)其他辦公設施、設備管理按《綜合管理系統之辦公設施、設備管理條例》執行。
5、通訊費用是指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人員除基本通訊補貼外,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提案、經營運總監核批后的工程通訊費用補貼。該項費用由財務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費是指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所發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ae項目管理人員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鐘點廚師薪資等費用,此項費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費是指工程項目管理小組成員在工程項目地點之外發生的用于工程項目管理及采購事宜的費用,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按各單體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工程項目小組經辦人員提供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簽字確認后的原始憑證進行核銷。
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小組提供的相關原始憑證,須在票據后詳列發生時間、地點、費用發生事由及費用相關人員,由費用發生人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報銷手續。
第11篇 公司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公司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第12篇 某工廠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專篇設計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做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前期職業病危害項目控制工作,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預評價及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控制效果評價相關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某工廠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
3、工作職責
3.1設備部是本單位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技術引進項目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具體負責建設項目從可研報告、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等環節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審驗組織工作,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3.2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建設項目前期設計專篇與評價過程的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4.1設備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4.2對于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嚴格按照 “三同時”的管理規定,建立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序。產生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設計任務書)或按國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的建設項目設計中,均必須有職業健康安全專篇和具體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及其審批意見所確定的各項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和說明。
4.3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健康安全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4.4要求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安監、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意見設計,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4.5建設項目職業健康安全專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5.1編制依據;
4.5.2項目概況;
4.5.3生產過程中產生或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分析與評價;
4.5.4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措施、控制性能及預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設項目選址和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建筑物衛生設施、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等措施;
4.5.5根據生產車間職業衛生特征分級,確定輔助用室及衛生設施數量;
4.5.6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管理;
4.5.7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措施投資概算;
4.5.8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4.5.9結論。
4.6建設項目在委托設計時,應同時向委托的設計單位提出職業健康安全防護措施和職業健康安全專篇編制要求,并負責落實。
4.7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到安監、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及時組織整改。
4.8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備部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設備管理部、集團公司提交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時,必須包括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
5、工作記錄
5.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管理檔案》
5.1.1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及批準文件;
5.1.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書;
5.1.3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及維修、使用中變更的圖紙及有關資料;
5.1.4全套竣工圖紙、驗收報告、竣工總結;
5.1.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委托書與預評價報告;
5.1.6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委托書與效果評價報告;
5.1.7安監、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意見書;
5.1.8安監、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意見書。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主席令[2001] 第60號);
6.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衛生部[2006]49號令);
6.3《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63號);
6.4《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
6.5《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02);
6.6《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
6.7《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1993);
6.8《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
6.9《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92);
6.10《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制》(gb935-1989);
6.11《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6.12《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43-1997);
6.13《粉塵作業場所危害程度分級》(gb/t 5817-2009);
6.14《高溫作業分級》(gb_t4200-2008);
6.15《噪聲作業分級》(ld80-1995);
6.16《有毒作業場所危害程度分級》(aq/t4208-2010);
6.17《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gbz/t196-2007)。



















